胡隊也嚇得要命,趕緊出來大喊,“薑主任是國家幹部,你這是瘋了嗎?!”


    旁邊群眾忽然都往後退了幾步:沒人想跟“瘋子”有什麽關聯。


    錢村長看著薑明光和胡隊的眼色,這才說:“快快,帶回家帶回家,別在這礙事!”


    馬氏兄弟到底還是拗不過錢氏大家族,被幾個錢氏壯漢撮弄走了。


    作者有話說:


    80、90年代很多女大學生被騙被拐賣的報道,想想看她們的遭遇,真的人間淒慘。


    第63章


    薑明光這才鬆了口氣。


    胡隊和詹恒春這也才將手從槍套上拿開,手心一把冷汗。


    回了院子一看,錢村長還算做個人,把馬老五的嘴給堵上了,沒讓他胡言亂語。


    縣局沒空車,最後是縣政府派了一輛車來,帶走了金玉桂、馬老五、馬冬梅。


    “小光,今天你好厲害啊!”上車的時候,薑明光趕緊抓緊時間誇了誇丈夫。


    宗齊光心裏也是老得意了,嘴裏還很謙虛,“那當然了!你是我媳婦兒,我怎麽可能讓別人打到你嘛!”


    胡隊則說:“宗主任,你這手功夫太漂亮了!專門學過的吧?”


    宗齊光假裝謙虛,“哪裏哪裏,小時候太皮,學了兩年,強身健體罷了。”


    詹恒春一臉羨慕,“宗主任太謙虛了,能學成這樣,不下幾年真功夫是不行的。”


    幾個人都吹了一波彩虹屁,樂得宗齊光心裏美滋滋的。


    金玉桂堅決不跟馬老五同車,這“一家三口”分坐兩輛車。


    薑明光注意到金玉桂不跟馬冬梅說話,倒是馬冬梅這個8歲的女孩帶上了毛巾、茶杯,怯怯的問媽媽要不要喝水。


    “你想不想上學?”薑明光摸了摸馬冬梅的頭發:營養不良的孩子,頭發發黃幹枯,摸著毛毛躁躁的。胳膊腿兒都細伶伶的,瘦得不像是個8歲的孩子。


    馬冬梅點點頭,臉上神情怯生生的,小聲說:“媽媽不喜歡我,爸爸也不喜歡我。村長說我該上學了,爸爸說家裏沒錢,我去上學了,就沒人給媽媽做飯了。”


    “你會做飯嗎?”


    馬冬梅點點頭。


    真可憐。這麽大的孩子勉強夠得著灶台而已,居然已經學會做飯了。


    “你該去上學。”


    “姨姨,我能去上學嗎?”


    “能的,下學期你就能上學了。”


    “那……”馬冬梅小心的問:“媽媽呢?她不用再住在柴房了,對吧?”


    “你知道你家裏是什麽情況嗎?”


    馬冬梅點點頭,開始掉眼淚,“別人家、別人家的爸爸不打媽媽,別人家的媽媽也不住在柴房裏。他們都罵我是‘野種’,姨姨,野種是壞的詞,他們都在笑,那也是壞的笑。”


    怪惹人心疼的。


    孩子們都是小機靈鬼和小討厭鬼,他們偷聽大人的話,知道很多秘密;他們沒有什麽同情心,會嘲笑一個有著殘廢父親瘋子母親的孩子,可以說很“正常”。


    金玉桂痛恨馬老五和馬氏兄弟,看起來也從來沒有撫養過馬冬梅,對這個孩子沒什麽“母親”的感情,不喜歡孩子。很可能她不會要這個孩子。


    沒錯,孩子是無辜的,但這個孩子的存在時時刻刻提醒她的慘痛過去,她怎麽能受得了?


    到了桃花鎮,詹恒春帶馬冬梅去錄筆錄了。


    史大姐則送金玉桂去縣醫院處理傷口,薑明光交待要讓女民警一起去,給金玉桂身上的傷痕拍照取證。


    薑明光錄完了自己的筆錄之後,回了婦聯辦公室寫報告。


    金玉桂案件很典型,可以說是成百上千被拐賣的婦女中的典型一例。其實“拐賣”這個詞不是很準確,“拐”是“拐騙”的意思,是說這些女人都是被騙走的,離開了自己的舒適區;但這個“拐騙”隻是初步階段,一旦受害者明白過來被拐騙之後,正在進行中的犯罪行為實際就變成了“綁架”,最後以“販賣”為犯罪行為的第一階段結束。


    “拐騙”甚至都不是一個罪名,要跟販賣或“販賣意圖”結合在一起,組成“拐賣”,才是一個罪名;如果要判刑的話,應該考量的是“綁架”和“販賣”這兩個罪名,達成“數罪並罰”。


    陳書記聽了“金玉桂案件”的小結報告後頗是頭疼,“明光啊,你這個報告不能這麽寫。想要修改刑法很複雜,是要放到人民代表大會上討論的,不是你寫個報告就能改的。以什麽罪名定罪是法官的事情,判多少年也是法官和陪審員的事情,你這麽寫報告,是要把法院的同誌都得罪一圈嘍。”


    薑明光心裏明白,乖巧回答,“那我回去改改。”


    “寫工作報告也講技巧的,你回去看看你的前任寫的報告。要說清楚事情,還不能得罪人,至少在你還不能得罪人的時候,不要得罪別的部門的同誌。你跟其他部門搞好關係,才好辦事,不然他們光是磨洋工就把你煩死了。”


    薑明光笑著說:“這可是陳叔叔的肺腑之言啊,我一定會記住的。”


    “農村基層的工作不好做啊,你看,這都什麽年代了!農村居然還有買賣人口的事情!這還是我們黨領導下的新中國嗎?這不是明擺著打我們當地政府和領導同誌的臉嗎?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跟西方那些無視人民群眾的政府不一樣,男人、女人、孩子,都是人民。馬老五那樣的人啊,簡直——”


    陳書記搖頭,“這事要快辦、嚴辦,要抓個典型,震嚇一下下麵那些無視法律的——人,正好趁著現在還在嚴打,嚴懲一批,其他人嚇破了膽,就不敢犯法了。這才是嚴打的目的。我回頭找縣局的局長過來談談,你處理一下這個金玉桂的事情,找找她家人。是不是還有個孩子?”


    “對,有個女兒,但不知道是三兄弟裏麵誰的。公安局技術科的技術有限,三兄弟都是a型血,孩子也是a型血,金玉桂是o型。”這時候還沒有dna檢驗技術,隻能留待以後再說了。


    “你處理好孩子的問題,具體怎麽做,你自己看著辦。”


    薑明光點頭,“好的。”


    胡隊對這個案子很重視,回了縣公安局後,連夜提審馬老五。


    馬老五也就是個窩裏橫,實際沒本事,又慫得很,進了公安局,不用打不用罵,隻是用大瓦數燈照了兩個小時,就屁滾尿流的“我招我招全都招”了。


    金玉桂那兒得到的信息是當年騙走她的同鄉的名字,和同鄉人販子同夥的綽號“瘸腿虎”。


    馬老五交待了是從一個名叫“錠子”的遠方親戚手裏買的金玉桂,又找人偽造了“金蘭香”的戶籍,在特殊時期管理混亂的時候上了戶口。


    於是又找出當年偽造戶籍的人。玉龍縣這邊入籍是隻需要你手續齊全就能上戶口,你找個蘿卜刻個公章,隻要公章字體、印泥看不出來有問題,很容易蒙混過關,所以問題當然是膽敢私刻公章的環節了。


    從錠子入手,牽出了一個運營至少十年的人販子犯罪團夥,聯合豫省公安廳,花了小半年時間,大大小小抓了二十幾個人,到了10月底公審,因為情節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受害者多達上百人,為首的同鄉、瘸腿虎、錠子判了死刑,其他同案犯從無期到有期,最少的也判了三年。


    至於馬老五,金玉桂堅決不諒解,並堅決認定馬老五和兩個馬氏兄弟強|奸了她,公審後,馬老五按照強|奸罪、輪|奸罪、買賣婦女罪數罪並罰且從重處罰,判了十五年;馬氏兄弟以強|奸罪、輪|奸罪各自都判了十年。


    豫省公安找到了金玉桂的父母,父母和弟弟過來接走了金玉桂,一家人團聚的時候,全都哭成淚人。


    縣電視台、市電視台、地方報紙都拍了記者拍攝、采訪,玉龍縣小地方,這件案子就算是轟動全縣的大案件了。


    至於馬冬梅這個可憐的孩子,馬老五宣稱不是他的孩子,馬氏兄弟也不認,金玉桂明確表示這孩子是馬家的種,她是不會帶走孩子的。


    金玉桂的弟弟來看了一次孩子,留了一百元錢。


    “薑主任,俺姐苦啊,受了這麽大罪,這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苦啊!”金弟弟抹著眼淚,“俺老娘在家天天哭,俺姥爺姥姥去找了那家人,問他們俺姐去哪裏了,倒被那家人打了一頓,俺姥爺摔了一跤,摔斷了腿,養了半年沒養好,就那麽去了;俺姥姥哭得眼睛都瞎了,到他倆老人死了都沒再見到俺姐。薑主任,俺姐被打得全身上下沒一塊好地方,俺老娘那個心疼啊!”


    金弟弟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你們婦聯那個史大姐說孩子沒錯,但俺姐又錯在哪裏了?這孩子就是一把刀啊,俺姐天天看著她,那就是天天都要想起來在那個混賬王八羔子家過的不是人的日子。俺姐不想見到這孩子,俺們全家都不想見到這孩子。薑主任,俺姐還年輕,她還沒到三十歲,她還能再找個疼她的男人嫁了,她可不能帶著這孩子。”


    薑明光隻能歎氣。


    說起來馬家不要馬冬梅,馬冬梅是該跟著母親,但做母親的不想要孩子,婦聯也不能硬塞給母親。怎麽辦呢?調解嗎?勸金玉桂帶走孩子?


    就像金弟弟說的,這孩子的存在就是一把刀,天天戳金玉桂的心,金玉桂之前那麽慘都堅持活下來了,現在要是把孩子硬塞給她,那就是在逼她去死。


    馬冬梅還小,送福利院或是找人收養,恐怕都要比跟生母待在一起好得多。貓貓鬥的孩子們估計已經都知道她是買來的媳婦生下來的,她在貓貓鬥也過不上什麽好日子,會被欺負死。


    唉!難啊!


    史大姐主張孩子理所當然應該跟著生母,薑明光不同意。


    “咱們解救了金玉桂,本身是一件好事,大好事,但要是因為孩子,金玉桂回了家,天天被人戳脊背她是被賣了、被人強|奸了,還生了個娃,肯定會被人罵‘賤貨’,馬冬梅也會被人罵‘野種’。你想想,要是金玉桂前幾年都活下來了沒想著死,咱們救她出來,她反而回家自殺了,咱們這就是‘好心辦壞事’了。”


    史大姐皺眉:“確實。”


    “到時候不但是金家要恨我們,就連他們村、他們縣的婦聯,也要恨我們辦的不是人事。”


    史大姐苦笑,搖搖頭,“是啊,肯定得罵我們。”


    “金家馬家都不要她,唉,孩子多可憐!”薑明光唏噓。


    史大姐忙說:“孩子挺乖的,在家做飯洗衣服拖地,搶著幹活。”這幾天馬冬梅暫住在史大姐家。


    “那還是麻煩史大姐打聽打聽哪家想收|養|孩|子的,最好是別的縣或是市裏,別讓她留在玉龍縣。或者留在縣裏也行,給她先改個名字。”


    史大姐很會說話,“幹脆現在就改名字吧。既然是薑主任救了她的,就改名叫薑小梅,也挺好聽的。”


    薑明光一笑,“隨便吧。等金家走了,安排她去福利院住,也不能常在你家住著。”


    作者有話說:


    這防不勝防的屏蔽詞,怎麽就成屏蔽詞了呢?


    羅翔老師說,買個女性最高隻判三年。很多買家甚至都不會被逮捕。唉!


    第64章


    她心裏想著孩子是無辜,可落到如今這個地步,怪誰呢?還是怪馬老五這個罪魁禍首吧!說來說去還是這種“傳宗接代”的封建思想作祟,似乎沒有孩子就成了“罪人”。但當然,馬老五是因為沒有孩子才這樣嗎?不是,窮得叮當響的人也有欲望啊。性的欲望是人的本性,是天性,但滿足天性不應該以傷害他人為手段,所以為什麽人類社會會規定社會規則、乃至發展成為法律。


    人的本性是“惡”的,或者說是自私的,人的一生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穿好看的衣服、吃好吃的美食、睡好看的人,都是“私欲”;而人要脫離了“私欲”的低級趣味,為了更崇高的利益奮鬥,這才是“升華”。


    而這種“升華”,沒有接受過教育的人是很難理解的。


    就是當年的革命老區的群眾,如果黨的宣傳人員不去宣講政策和奮鬥目標,普普通通的勞動群眾也不能理解,革命部隊的男男女女為什麽甘願為了一份不知道多少年之後才能達到的“願景”,而拋頭顱灑熱血呢?


    要說貓貓鬥的人不知道金玉桂的事情,那是小看了農村群眾對八卦的熱情,但似乎這種事情在偏僻農村都算不上“犯罪行為”,可能還沒有張三李四家丟了幾隻雞更能令人氣憤。


    薑明光心情沉重。


    關於這一點,這幾天她也跟縣公安局、下麵鄉鎮婦聯主任分別開會談了談,公安局和派出所的民警都說,拐賣婦女這種事情就是從解放後也一直都有,金玉桂的事情還不算棘手,馬老五當初給她上了戶口,也是為了將來孩子能上戶口著想的,要是那種根本就不給買來的女人上戶口的、極為偏僻的山村,你根本沒法知道情況,要怎麽解救呢?一個縣少說有幾十個行政村,警力不足,不可能什麽情況都知道。


    鄉鎮婦聯辦公室的人手也很有限,挨家挨戶調查根本做不到,要下去了解情況肯定要通過村委會,你說村委會會不會包庇買女人的家庭?肯定會。法律對這種“知情不報”的情況根本沒有處罰條款,頂多隻能聯合公安局對村委會口頭警告一下。


    所以絕大部分解救被拐賣女性的案件,要麽是查到了人販子團夥,知道賣到哪裏去了,順藤摸瓜解救;要麽是受害者家屬得到相當靠譜的線索,報案後公安局順著線索追查解救。


    拐賣婦女兒童屢禁不絕,原因還是因為金錢利益,有需求,才有供應。想要杜絕這種犯罪行為實際不可能,倒是這幾年正在嚴打,趁著嚴打應該能打擊一波違法犯罪分子,這樣社會治安會好一點。


    “太難了。”薑明光說到這事,不由歎氣,“就是有時候她們下去村裏做工作,也隱約能聽到哪家的媳婦是買的,但你找不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因為太害怕根本不敢說出來,她們也沒辦法,畢竟你不能拉著人家說‘你是被拐賣的,我來救你了’,會被人當神經病。”


    “一個是太窮,太窮的地方一般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另一個還是傳統觀念的問題,覺得是個人就該有老婆有孩子,女的一定要結婚生孩子,不然連‘女人’都不能算了。”宗齊光也深有感觸的說:“其實這種觀念就是有問題的,你的自身價值又不是用你生了多少個孩子來衡量的。”


    一說到“孩子”,薑明光還是有點不自在,他倆已經達成一致,但兩家家長都還不知道呢。


    “我聽說知識水平越高的人群,對這些犯罪行為就越深惡痛絕。”宗齊光說。


    “對,因為法律是保護絕大部分人的利益的,但不保護犯罪分子的利益,所以接受過完整的九年製義務教育的守法公民都能明白犯罪行為是可恥的。你不犯罪,法律保護你,而犯罪的人就算現在沒有觸犯到你的權利,可很有可能將來也會觸犯你的權利,因此不管是什麽樣的犯罪行為都應該受到懲罰,這樣才是一個現代社會能夠正常運轉的前提。簡單的說,就該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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