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們把睡著的雙胞胎抱上樓,然後自己開始收拾上床。泰德脫的隻剩下一條短褲和汗衫——這是他的睡衣——走進浴室。他正在刷牙,突然顫抖襲來。他扔下牙刷,噴出滿口白泡沫,踉踉蹌蹌地衝向抽水馬桶。


    他痛苦的幹嘔了一下,但什麽也沒吐出,他的胃又開始平定下來……至少可以忍受了。


    他轉過身,麗茲正站在門邊,穿著一件長不及膝的藍色尼龍睡衣,麵無表情地看著他。


    “你有事滿著我,泰德。這不好,很不好。”


    他重重歎了口氣,雙手伸到麵前,手指張開,它們仍在顫抖。“你知道多長時間了?”


    “今晚警長回來後,你就有點兒反常。當他問最後一個問題……關於克勞森牆上所寫東西……你的表情很不對勁,這是一目了然的,就好像額頭安了個霓虹燈招牌一樣。”


    “龐波沒有看到任何霓虹燈。”


    “龐波警長不像我這樣了解你……但如果你沒注意到他最後有點兒驚訝,那是你沒有仔細觀察。連他也看出有點兒不對勁,從他看你的樣子可以猜出這一點。”


    她的嘴巴稍稍向下扯,這一動作突出了她臉上的皺紋。他第一次看到這些皺紋是在波士頓意外事故和流產後,那時,她看著他徒勞地要從一口似乎幹了的井中打出水來,她臉上的皺紋加深了。


    大約在那時他開始酗酒。麗茲的意外事故,流產,以斯達克筆名所寫的《馬辛的方式》的極大成功,以及隨後《紫霧》的失敗,所有這些加起來造成了一種極度抑鬱的心態。他意識到這是一種自私內向的心態,但無法擺脫。最後,他用半瓶酒衝下滿滿一把安眠藥,它是一次冷漠的自殺嚐試……但總算是一次嚐試。所有這些都發生在三年間,這三年時間,漫長的就像永遠。


    當然,這一切很少或根本沒有出現在《大眾》雜誌上。


    現在,他又看到麗茲以那時的那種眼神看著他,他恨這種眼神。焦慮不好,不信任更糟,他認為不加掩飾的憎恨也比這種古怪、窺探的眼神容易接受。


    “我恨你對我撒謊。”她不動聲色地說。


    “我沒有撒謊,麗茲!老天做證!”


    “有時沉默不語就是撒謊。”


    “我會告訴你的,”他說,“我隻是在想用什麽方式告訴你。”


    真是這樣嗎?的確如此嗎?他不知道,但他肯定不是通過緘默不語的方式撒謊。他感到不得不沉默,就像一個看到他便器裏有血或兩股間有腫塊的人不得不沉默一樣。在這種事情上沉默就是不合理的……但恐懼也是不合理的。


    還有別的原因:他是個作家,一個從事想象的人。他從沒見過誰——包括他自己——很明顯地知道他或她為什麽做任何事。他有時相信,寫小說的衝動隻不過是為了抵禦混亂甚至精神錯亂。它是那些隻能在內心找到秩序的人的一種絕望的努力。


    他的體內有一個聲音第一次低語道:你寫作時你是誰,泰德?那時你是誰?


    他無言以答。


    “怎麽啦?”麗茲問,她的語調很尖利,快到憤怒的邊緣了。


    他從沉思中抬起頭,吃了一驚:“你說什麽?”


    “你找到了告訴我的方式了嗎?到底是怎麽回事?”


    “瞧,”他說,“我不明白為什麽你這麽生氣,麗茲!”


    “因為我嚇壞了!”她憤怒地喊道……但現在他已看到她眼角中的眼淚。“因為你對警長隱瞞,我原以為你不會對我隱瞞!如果我不是看到你臉上的表情的話……”


    “哦?”現在他自己開始感到憤怒,“是什麽表情?你看到了什麽?”


    “你看上去很內疚,”她喊道,“當你告訴人們你已戒酒而實際上沒有時,你也是那種表情。當——”她突然停下。他不知道她在他臉上看到什麽——也不想知道——但這表情打消了她的憤怒,她臉上浮現出一種感動的神情,“我很抱歉,我這麽說很不公平。”


    “為什麽不呢?”他木然道,“這是真的。”他走回浴室,用漱口水衝淨最後一點兒牙膏,這是戒酒漱口水,像咳嗽藥一樣。代用的香精在廚房櫃子裏,自從寫完最後一本斯達克小說後,他從沒喝過一口。


    她的手輕輕碰碰他的肩頭:“泰德……我們生氣了,這隻能傷害我們倆,但無補於事。你說有一個心理變態者自以為他是喬治.斯達克,他已經殺了兩個我們認識的人,其中一人要為斯達克筆名的泄露負一部分責任。你應該意識到你在那個人的黑名單上,盡管如此,你還是瞞著某些事。那句話到底是什麽意思?”


    “麻雀又飛起?”泰德說。浴室的日光燈非常刺眼,他望著鏡中自己的臉,沒有變化的一張老臉,也許眼睛下有點兒陰影,但它仍是那張老臉,他很高興,它不是電影明星的臉,但它是他的。


    “啊,你知道那是什麽意思,是什麽意思?”


    他關掉浴室的燈,把手搭在她肩上,他們走過去躺在床上。


    “在我十一歲時,”他說,“我做了一次手術,它是從我大腦的前葉——我認為是前葉——摘除了一個小腫瘤,你知道的。”


    “是嗎?”她很迷惑地看著他。


    “我告訴過你,在腫瘤確診之前,我頭痛的厲害。”


    “對。”


    他開始漫不經心的撫摩她的大腿,她的腿修長可愛,睡衣真是非常短。


    “告訴過你聲音嗎?”


    “聲音?”她看上去很困惑。


    “我想沒告訴過你……但是你看,它似乎很不重要,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有腦瘤的人經常頭痛,有時候他們會發作,有時兩者都有,這些症狀都有它們各自的先兆,它們被稱為感覺先兆,最普通的是氣味——鉛筆屑、剛削的蔥頭、腐爛的水果。我的感覺先兆是視覺上的,它是鳥群。”


    他不動聲色地看著她,他們的鼻子幾乎碰上,他可以感到她的一綹頭發觸到他的額頭。


    “確切的說,是麻雀。”


    他坐起來,不想看她臉上震驚的神情,他抓住她的手。


    “來吧。”


    “泰德……去哪兒?”


    “書房,”他說,“我要讓你看樣東西。”


    二


    泰德書房中有一張大橡樹桌站了主要位置。這張桌子既不古老也不時髦,它隻是一塊極大的、非常合用的木塊,它就像一個恐龍一樣站在三個吊著的玻璃球下,打在桌麵上的光不算刺眼。桌麵大部分都被遮住了,稿子、成堆的信件、書籍和寄來的校樣堆的到處都是。桌子上方的白牆上,貼著一張海報,上麵是泰德喜歡的建築:紐約的熨鬥大廈。它讓人難以置信的楔子形狀總是讓泰德感到高興。


    打字機旁是他正在寫的小說《金狗》的手稿,打字機上是他那天所打的稿子,一共六頁,這是他通常的數量……就是說,當他作為他自己寫作的時候。作為斯達克,他通常寫八頁,有時寫十頁。


    “龐波來到之前,我正在修改稿子,”他說,他從打字機上撿起一疊紙交給她,“這時聲音來了——麻雀的聲音。今天第二次了,隻是這次聲音更大,你看到稿紙頂端寫的什麽了嗎?”


    她看了很久,他隻能看到她的頭發和頭頂。當她抬頭看他時,臉色蒼白,嘴唇抿成了一條窄窄的灰線。


    “一樣,”她低聲說,“完全一樣,啊,泰德,這到底是怎麽回事?怎麽——”


    她晃了一下,他走過去抓住她的肩膀,擔心她會暈過去,但他的腳絆在辦公椅x形的腿上,差點兒把他們兩人摔到桌子上。


    “你沒事兒吧?”


    “沒事兒,”她低聲說,“你呢?”


    “沒什麽事,”他說,“我很抱歉,我總是笨手笨腳的,我隻能站著擺樣子。”


    “你在龐波來之前寫下這話的,”她說。她似乎覺得這難以理解,“之前。”


    “對。”


    “這究竟是什麽意思呢?”她緊張地看著他,盡管燈光很亮,她眼睛的瞳孔變得又大又黑。


    “我不知道,”他說,“我以為你會猜出點什麽。”


    她搖搖頭,把稿子放回他桌子上,然後用手擦她的短睡衣,好象要擦去什麽髒東西。泰德相信她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麽,他也沒有告訴她。


    “現在你明白我為什麽要隱瞞了吧?”他問。


    “明白了……我想我明白了。”


    “他會說什麽?我們注重實際的警長來自緬因州最小的一個鎮,他相信計算機和目擊者證據,他寧願相信我有一個孿生兄弟而不相信有人能複製指紋,如果他知道這事,他會說什麽?”


    “我……我不知道。”她正在竭力把自己從震驚中解脫出來,他以前也見她這麽做過,很敬佩她的自製力。“我不知道他會說什麽,泰德。”


    “我也不知道。我以為最壞的情況是他會認為我事先了解犯罪情況,他更可能認為,今晚他離開後我跑到這兒寫下這句子。”


    “為什麽你要做這樣的事呢?為什麽?”


    “我認為他的第一個推測就是我精神不正常,”泰德麵無表情地說,“像龐波那樣的警察寧願相信精神不正常,而不願接受超出普通感覺之外的事。我一直想自己把這是弄明白,如果你覺得我不該這樣,那麽我們可以給羅克堡警長辦公室打電話,留下話給他。”


    她搖搖頭:“我不知道。我在一些談話節目中聽說過超自然的聯係……”


    “你相信那些話?”


    “我以前沒認真想過那些說法,”她說,“現在我開始認真考慮了。”她伸手拿起寫了字的手稿。“你用喬治的筆寫的?”她說。


    “它是離我最近的東西,”他小心翼翼地說,想起了斯克瑞托牌筆,但馬上把它趕出他的心裏,“而且它們不是喬治的鉛筆,從來不是,它們是我的。我他媽的已經厭倦了把他當成一個獨立的人看待,這已經失去任何意義。”


    “但是你今天用了一句他的話——‘為我做不在場的偽證’。我以前從沒聽你在書本以外用過,那隻是一種巧合嗎?”


    他想要告訴她這當然是巧合,但沒有說出口。這可能是巧合,但從他在紙上所寫的看,他怎麽能確信呢?


    “我不知道。”


    “你是處在一種恍惚狀態中嗎,泰德?你寫這句話的時候,是處在一種恍惚狀態中嗎?”


    他緩慢地、勉強地回答說:“是的,我想是的。”


    “就這些嗎?還有沒有別的呢?”


    “我記不住了,”他說,然後又勉強補充道:“我想我可能說過什麽,但我真的記不得了。”


    她看了他很長時間,然後說:“咱們睡覺去吧。”


    “你以為我們能睡著嗎,麗茲?”


    她淒涼地笑了。


    三


    但二十分鍾後,他實際上迷迷糊糊快睡著了,這時麗茲的聲音又把他叫醒。“你必須去看醫生,”她說,“星期一就去。”


    “這次沒有頭痛,”他抗議說,“隻有鳥的聲音,還有我寫的那古怪的東西。”他猶豫了一下,然後充滿希望地加了一句:“你不認為這隻是一種巧合嗎?”


    “我不知道這是什麽,”麗茲說,“但我必須告訴你,泰德,我很少相信巧合。”


    由於某種原因,這使他們倆覺得好笑,於是兩人躺在床上互相抱著咯咯笑起來,聲音盡量放小,以免吵醒雙胞胎。他們又和好了——泰德現在隻能確信一件事,那就是一切如常了,暴風雨已經過去了,不幸的往事又被埋葬了,至少暫時是這樣。


    “我要跟醫生約一下。”當他們笑聲停下來時,她說。


    “不,”他說,“我自己來。”


    “你不會故意忘了吧?”


    “不會。星期一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預約醫生,我向你保證。”


    “好吧。”她歎了一口氣,“如果我能睡覺那真是他媽的奇跡。”但五分鍾後,她的呼吸變得均勻平和,接著不到五分鍾泰德自己也睡著了。


    四


    他又做了那個夢。


    直到最後是相同的:斯達克帶他穿過空無一人的房子,一直站在他身後,當泰德以顫抖的聲音堅持說這是他自己的房子時,斯達克告訴他錯了。你完全搞錯了,斯達克從右肩後(或左肩?這有關係嗎)說。他又對泰德說,這房子的主人已經死了。這房子的主人在那童話般的地方,那裏不通鐵路,這裏的每個人都稱那個地方為安德斯韋爾。一切都是一樣的,直到他們走到後廳,在那裏,麗茲不再是一個人,費裏德裏克.克勞森和她在一起,他赤身露體,隻穿一件可笑的皮衣,他像麗茲一樣死了。


    從他肩膀後麵,斯達克沉思道:“就在這兒,這就是告密者的下場,他們會變成廢物。現在,他已經被解決了,我要解決所有的人,一個接一個。你最好別讓我來解決你。麻雀又飛起來,泰德——記住。麻雀在飛。”


    這時,就在房子外麵,泰德聽到麻雀的聲音:不是幾千隻,而是幾百萬隻,甚至十幾億隻,當這龐大的鳥群飛過太陽時,完全把它遮住,白天一下變成黑夜。


    “我看不見了!”他尖叫起來,喬治.斯達克從他背後低聲說:“它們又飛了,老夥計,別忘記,別妨礙我。”


    他醒過來,全身發抖,全身冰涼,這次很長時間難以入睡。他躺在黑暗中,思考著這個夢,覺得它非常荒唐——也許是第一次這麽覺得,真是非常荒唐。他過去總把斯達克和阿曆克斯.馬辛看作長得很像的兩個人,兩人都很高大:肩膀很闊,看上去不是長大的,而是用什麽堅硬的材料做成的,兩人都是金發——這一事實並沒改變整個事件的荒謬。筆名不會活過來殺人的。他要在早飯時告訴麗茲,他們會為此而大笑的……考慮到現在的處境,他們也許不會大笑,但他們會咧嘴笑的。


    我將稱之為我的威廉.威爾遜情結,他想,又迷迷糊糊睡去。但到早晨時,這夢顯得不值得一談,於是他沒有……但隨著日子的消逝,他不由自主地會想起它,好像它是一顆黑珍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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