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家,被稱為是大央暗處的主人。


    想在京城的暗處肆意活動,一定離不了薑家的庇佑。


    所以元墨十分驚訝。


    薑家拐賣女伎?


    還是挑小樂坊的小女伎?


    不可能啊。


    薑家哎,薑家想要女伎,哪需要用搶的?隻要勾一勾手指,全京城的女伎就會哭著喊著撲過去。


    比如今年花魁的獎勵之一,就是可以去薑家的宴席上獻藝。


    薑家的花廳,那是全京城女伎的夢想之地啊!


    趙力道:“嗐,我隻是說薑家有這個本事,沒說一定是薑家幹的。京城的水深著呐,有些人家雖然沒薑家這麽厲害,可悄沒聲息地弄死幾條人命,簡直是家常便飯。”


    葉守川道:“京城暗處的動靜,沒有什麽能瞞過薑家。就算事情不是薑家動的手,薑家也一定是知道的。”


    “那咱們就去薑家!”元墨道,“他家十七公子是紅館常客。”


    她說著就要走,葉守川一把拉住她:“人命關天,若真是薑家幹的,他肯幫著你對付自己的家人?再者他是有名的遊手好閑,在家中隻怕也沒什麽實權,若是他把事情捅出去,反而容易打草驚蛇。”


    唯一辦法是抓住作案之人。


    隻要抓到人,便能順藤摸瓜,揪出藏身在暗處的惡徒。


    可京城實在太大了。它城闊五十餘裏,人口近二百萬,分為外城、內城、皇城。要在這樣的一座巨大城市中尋找一個失蹤的小女伎,形同大海撈針,要抓一個潛藏其中的案犯,也同樣難於登天。


    誰也不知道他們下一次會在什麽地方動手,單靠府衙的這點人手根本撒不出網。


    隻有一計可行,那就是——


    元墨和葉守川互相看了一眼,都在對方眼中看出了與自己相同的念頭——


    引蛇出洞!


    第二章


    滿京城去尋一個神出鬼沒的案犯很難,但若是用誘餌吊案犯上鉤,卻要容易許多。


    他們要的是小女伎,那便給他們小女伎。


    京城樂坊不少,衙門裏登記在冊的女伎有數萬人,要請個小女伎不是難事,紅館就有幾個天天閑著沒事幹的。


    但問題是,把小女伎請來了,要不要以實相告?


    告訴了,她會不會嚇暈?


    不告訴,真出了什麽事,又怎麽對得起人家?


    再說女伎們嬌嬌弱弱,出事時連逃跑都來不及,也著實危險了些。


    身為坊主,元墨第一個感到心疼,於是提議道:“咱們找個男的扮成女伎,不單能當誘餌,還能幫著擒住凶手。”


    葉守川抬頭,把目光投向院中的捕快們。


    他們正在操練,寬了上衣,係著褲子,一個個膀大腰圓,虎背熊腰,呼呼喝喝,聲勢驚人。


    呃……要他們去扮女伎,著實有些強人所難。


    趙力嘿嘿笑:“何必舍近求遠,二爺不就挺合適?年紀不大,身形不壯,重點是,長得還挺好看。”


    後四個字不摻一點假。元墨今年十八歲,春風催柳的年紀,每一寸肌膚發著玉光,一對眸子即便是熬了夜,也依然明朗澄澈,如春日陽光下的清溪。


    元墨遲疑了一下。


    原因無他,她怕被紅姑打死。


    不過再一想,她確實是最好的人選——她哪裏用扮?她本來就是女的!


    “好,我來!”


    “不行。”葉守川皺眉,“太危險了……”


    “別忘了,我可是金刀龍王的弟子!”


    “就你那兩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來啊,比試比試!來!”


    比試什麽的,當然是不會有。從小到大,麵對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釁,葉守川從來都隻是後退而已,臉上永遠帶著三分無奈三分縱容的溫暖笑容。


    黃伯燉的蹄膀又軟又糯又香,元墨用油紙包好一塊,團成一團,然後塞進衣服。


    塞了兩團之後,胸前的衣襟十分圓潤地飽滿起來了。


    門外,元寶和大王循香而至。


    大王是元墨撿回來的一條黃毛狗,原名大黃,黃伯是蘇州人,整日介喚作“大王”,遂得名。


    這一人一狗趴在門邊,人是雪白滾壯,狗是油光水滑,一點都看不出紅館已經窮得快揭不開鍋的樣子,用一種照鏡子般的姿勢對著盤子裏剩下的蹄膀大流口水。


    大王:“嗚嗚嗚汪汪汪!”


    我要吃我要吃!


    元寶:“阿墨,你在幹什麽啊?桌上那是什麽?”


    蹄膀啊!客人不點就不可能出現紅館招牌菜啊!


    他上次吃到它,好像還是過年的時候呢!


    元寶整顆心都被蹄膀吸引,以至於好一會兒才注意到元墨的衣服好像有點不對。


    再定睛一看,大吃一驚。


    他哇一聲慘叫起來:“阿墨你為什麽要穿成這樣?紅姑會打你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個大雪天,流落街頭的元墨和元寶縮在巷子裏險些凍死,是紅姑把他們兩個撿回了紅館,給他們飯吃,給他們衣服穿。


    他們兩個都覺得,紅姑就是戲台上演的王母娘娘,姑娘們就是仙女,紅館就是天宮。


    紅姑夜裏常抱著酒壇子喝得大醉,白天一睡就是一整天,對什麽事情都蠻不在乎,從來不發脾氣——除了那一次。


    那時,元墨和元寶剛進紅館不久,兩個人養了一陣,生了點肉,變得白生生的,玉雪可愛。


    姑娘們閑來無聊,把他們當成玩偶娃娃,打扮成了小姑娘,還送到紅姑麵前,想逗紅姑樂一樂。


    紅姑原沒什麽,抱起元墨,跟大家一起瞅著發笑,然後不知是誰說了一句:“我們阿墨可真是個美人胚子,若是個女孩子,準定能當花魁!”


    紅姑不知為何,勃然變色。


    元墨到現在還記得紅姑的笑容迅速僵硬,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奇怪的神色,像驚恐,又像憤怒。


    紅姑在害怕。


    元墨還沒弄明白紅姑為什麽生氣,就被紅姑按在腿上揍了個結實,揍完她又揍元寶,還生生把兩人餓了一整天。


    所有姑娘都被關屋裏閉門思過,同樣餓著。


    餓一整天對元墨和元寶來說不過是家常便飯,可兩人卻嚇得膽戰心驚,痛哭流涕。


    後來元墨去給紅姑認錯,撲到紅姑懷裏,抱著紅姑大哭:“紅姑我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穿小裙子了,再也不了!”


    紅姑沒有像往常那樣哄她,而是抓著她的肩,緊盯著她的眼睛,一字一字告訴她:“要是讓人發現你是女孩子,你就從紅館滾出去,永遠也別想再回來了,知道嗎?”


    元墨含著眼淚,乖乖點頭。


    離開溫暖的、芬芳的、有熱菜熱飯的紅館,重新去街頭巷尾撿別人的剩菜剩飯、為半隻饅頭和別人打得頭破血流?


    不,她打死也不!


    紅館是世上最好最好的地方,她永永遠遠都不要離開!


    元寶對那頓打的印象顯然也是刻骨銘心,著急地催促元墨脫掉這身招打的裙子。


    “噓,紅姑昨晚上喝了一夜,這會兒還沒醒呢。”元墨道,“趁她還沒發現,我要去把茉莉找回來!”


    元寶一聽,頓時安心了,一臉羨慕地望著元墨的衣襟:“我也要去找茉莉。”


    元墨到哪裏,他就到哪裏,元墨做什麽,他就做什麽,這簡直是天經地義的事。


    於是夜幕降臨之後,兩名小女伎就扭著腰肢上街了。


    兩個穿著時下樂坊中最流行的粉色荷裳,臉上塗著厚厚的粉,擦著濃濃的胭脂,一路扭著腰往京城最繁華的街上逛過去。


    元寶逛得十分幽怨,一來隨時擔心紅姑會出現,二來扭著腰走路實在太難了,三來——他的衣服裏並沒有塞上蹄膀!


    恨!


    元墨卻是很滿意,元寶雪白滾壯,胸前竟然能勒出一道深深的溝壑,能讓家裏的女伎們都自慚不如,明顯暴露的衣著可以充分昭示出他倆的身份,活脫脫就是小樂坊裏沒怎麽見過世麵的小女伎。


    蹄膀雖說是讓元墨平坦的胸膛變得圓潤,但更重要的作用,是為了留下氣味。


    此時在他們身後的人群裏,葉守川和捕快們正牽著大王暗暗跟隨,有蹄膀在,天涯海角大王定然是矢誌不移,永遠不會追丟他們。


    一切已經就緒,就等那惡徒冒頭。


    可一個多時辰過去,元墨腰都快扭斷了,也沒有發現什麽異樣。


    倒是生出了一絲憐惜之情——往日裏她總嫌家裏的姑娘們好吃懶做,不肯用心招攬客人,現在才知道,光是把腰扭得這般風生水起,已經很不容易。


    四月初的天氣,不冷不熱,最是舒服。


    大央沒有宵禁,老老少少好像都出來了,人來人往,熙熙攘攘,叫賣聲、攬客聲、招呼聲、說話、嬉笑聲……把向來繁華的清涼坊裝點得熱鬧非凡。


    元墨和元寶實在扭不動了,就在一家賣通草花簪的攤子邊停下來,借著挑花簪歇歇腳。


    “小娘子,我家祖上三代都是做通草花的,祖傳的手藝!”


    攤主見生意上門,便賣力地招攬起來,熱情地舉起一朵紅色牡丹花簪給元墨看,“你瞧這花瓣,瞧這花蕊!跟真花一模一樣的!小娘子你花容月貌,再戴上我家的花簪,包管客似雲來,今年的花魁就是娘子你啦。”


    元墨接了花,向攤主拋了個媚眼,“老板真會說話。”


    “嗬嗬嗬,小娘子生得這般好看,怕是會真樓的玉菰仙都比不上呢。”攤主笑得越發歡暢,還想再攻克元寶,但元寶的體格、滿是脂粉的臉,都叫他僵了僵,手裏拿著的一朵芍藥花險些跌落。


    然而攤主十分頑強,努力道:“……這位……這位……小娘子……長得,長得……非常特別,呃這花很襯小娘子……”


    元寶默默地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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