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幾位搞技術同事找的論壇大神,所謂刷機沒有增值稅發.票的這位,但願有些實力,能為他們添個解決刷機猖狂問題的思路。
若真有實力,金瀟還擔心不能說服人家,畢竟行有行規砸人飯碗。
金瀟思考是否要如實說明來意,還是該多找些理由,編編故事,讓不同同事過來多找他幾次來測試漏洞。
沒走兩步,她低頭又看了眼微信確認地址。
茶茶想養貓:金瀟,論壇不給發聯係電話,地址是大世界六樓1088號鋪。別走錯哦~
等她再一抬頭,就眼睜睜看著熟悉奶奶灰發色出現她眼前。
穿著萬年不變的印刷衣服,冬衛衣,夏t恤,統一印著“鑫哥二手手機專賣”。
袖子擼起露出削瘦的手腕,他比以前瘦得更像骨架子,手腕關節骨凸起,手指白皙且骨節修長。
——那不是程一鑫還能是誰。
他單手在那搞手機,正在嗦一根兒泡麵,但叉子停嘴邊兒幾秒了,忘了入嘴,另外一隻手飛速地在屏幕上點。
金瀟又看了眼鋪位牌,大世界6-1088號。
她腦子空白了幾秒。
見到多年未見的前任,對方卻還沒看見你,正常反應該是什麽。
金瀟沒想過這樣超綱的問題會突如其來地擺在麵前。
整整五年過去,她都放下了。
是該主動上前打個招呼,還是趁對方沒認出時候拔腿就跑。
分手還做朋友,說得再好聽,都是騙人的。甭管轉身怎麽後悔,正常人的第一反應都是逃避遁走的。
金瀟出來就帶了台手機,後悔沒戴個遮陽帽擋臉。她想轉身就走,等會叫搞技術的同事過來算了。
下一秒,他們已經四目相對了。
用金瀟以前的話來說,程一鑫是那種奸商,寧可錯撈一隻蒼蠅,不可放過一個顧客,停在他店前麵超過三秒的他都得伺候。
程一鑫覺得自己瞬間僵住了。
他媽的。
放下叉子,泡麵落回湯裏,精準濺在他衣服上。
程一鑫:“……”
反正在金瀟眼裏,他一貫沒什麽好形象,都是這種社會叼絲流氓小青年。
現在還不小了,老叼絲了。她那時候,極其厭惡他濃鬱的社會氣質,程一鑫最怕去夜市出攤帶上她。
好在t恤是黑色的,不是黑色的又如何。
破罐子破摔。
程一鑫反倒淡定下來,手機放一邊兒。
把好久不見硬生生吞下去,嬉皮笑臉地說了一句:“美女,買手機嗎?”
作者有話要說:
金瀟的父親、大伯和叔叔,姓張,名字裏都帶明顯特征——我按伯仲叔季來命名,便於記憶哈,不用怕搞混。
第4章 chapter 4
這很程一鑫。
分明視線膠著了許久,他能一眨眼裝不認識。
五年時光,五秒鍾,都在彼此的眼波裏揉碎。
外麵天光順著昏暗的玻璃穿射進來,朦朦朧朧地好像一條光陰的長河在他們之間川流不息,把他們塑造成如今的模樣,湮沒了曾經所有的愛恨情仇與不理智的瘋狂。
最後一次見麵,好像也是在大世界裏。
那時候金瀟問他,分手了以後,他們還會有再見的那一天麽。程一鑫滿不在乎,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吧。
他是不願再見了吧。
他們都在打量對方,往事如煙,記憶浩渺。
忽然意識到,分手以後,再沒有參與過彼此的世界了。在過去與現在之間,實際上唯有一段漫長無聲的空白與靜默。
又有恍如從前經年未改的,比如程一鑫的油腔滑調。
金瀟走他麵前站定,冷冷道:“程一鑫,你最近眼神不好?”
她諷刺一笑,睫毛微顫:“裝認不出來我?”
程一鑫印象裏,金瀟一向說話細聲細氣,清雅溫吞。
被他氣惱了,隻會瞪圓眼睛,有理有據地辯駁,要麽一聲不吭地跑出大世界,跑到電梯口往往還要回頭瞥他一眼。
幾年不見,這麽咄咄逼人。
他說完那句話就後悔,他被鹵蛋和泡麵齁嗓子齁得聲音都不對勁。
手忙腳亂低頭扯紙巾擦嘴。
靠。
黃顧也不知道他給倒杯水喝,程一鑫探到櫃子底下摸礦泉水,直接拿了兩瓶康師傅出來。
給金瀟放玻璃櫃台上,程一鑫胡亂用手抹了把玻璃櫃麵上的灰塵,咳了一聲:“坐,消消氣兒,喝口水。”
程一鑫自顧仰脖喝了一氣兒,喝得急了幾滴水順著喉結淌下來,落進深深的頸窩裏。他喉結輪廓還那麽清晰,隨著喝水吞咽而上下滾動。
金瀟剛出國那兩年,但凡看見男生有好看的喉結都忍不住想起來他。
程一鑫聲音清冽許多,自嘲一笑:“這不是怕嗎?這麽久沒見,萬一你沒認出來我,多尷尬啊。”
“你又沒變,”金瀟嗤笑一聲,視線逗留在他發梢,“喲,還是奶奶灰呢,你還是好這一口。”
程一鑫見她打量頭發,伸手理了理造型,不動聲色地把耳側夾著的那根煙取下來,用拇指摳在手心。在玻璃櫃下麵,金瀟視線看不見的地方才丟下麵櫃子裏。
“我原本染得遠峰藍,iphone13那個,”程一鑫解釋,“掉色了。”
他說完感覺欲蓋彌彰,人家金瀟的茶棕發色,盡顯高級,染得又自然又低調。
程一鑫哂笑,“算了。確實,我就這點兒廉價愛好,tony染了個寂寞。”
程一鑫最不知道尷尬二字怎麽寫。
一如以前那般嫻熟得打了個酷酷的空心響舌,他臉上浮起調戲的痞笑,“哥是沒變,倒是你,變了挺多。”
要不是金瀟這張臉已經深深烙印般地刻在他腦海裏,死活忘不掉,程一鑫幾乎都不敢認了。
金瀟跟他在一起的時候要樸素多了,以前再好看,還屬於女大學生範疇——係花級別的。
現在美得太星星亮了,讓人別不開眼。
感情他以前就是她的平凡生活體驗卡一張。
年度版,過期無效。
那句人間富貴花,恰如其分。
高開叉的金屬肩帶黑底紅花連衣裙,胸口微蕩領,褶皺之上肌膚絲滑,下擺垂墜,像穿了件複古油畫在身上。金瀟本來就高,一米七的身高再加上五厘米的紅絲絨高跟鞋,收腰提臀,曲線畢露。
金瀟至於嗎,穿成這樣來嘲諷叼絲前男友。
女為悅己者容,程一鑫倒是不敢有這種超出常理的非分之想。
她上大學時候頭發都留長了,現在又回歸短發,發梢將將掃到鎖骨。
同是短發,卻和高中時候劉海齊眉的短發氣質截然不同。
如今精致得像玻璃罩裏的魔法凝結成的山茶花,茶棕色的慵懶法式卷都被她打理很顯質感,在這樣光線昏暗燈泡頻閃的老舊大世界商場裏,是一抹穿雲破霧的人間亮色。
金瀟可真是長開了,本來就深邃的歐式大雙和高挺鼻梁。國外呆了幾年,嬰兒肥褪去,五官更精致了,高級感肆意流淌,渾身上下由內而外,都氣場全開,生人勿近。
不像年少時候,時常被他逗得麵紅耳赤,轉身跺腳。
櫃台前是側麵掉了漆的旋轉圓凳,上麵破了個洞,露出裏麵的海綿來。
金瀟瞥了眼就皺眉,沒坐下。
程一鑫了然:“路過?”
“不是。”
“來找我的?”
“也不是。”
但回答完他這問題,金瀟卻拉開凳子,坐下來。高開叉的裙子麵料絲滑地悄然褪下,隱約露出大腿的旖旎風光,對麵幾家店主都是年輕男人,忍不住偷瞄。
她改口:“算是吧。”
程一鑫看了一眼,後悔讓她坐下來。
沒身份沒立場,他不打算說不合時宜的話,徑直把泡麵蓋兒扣上,推到一邊兒去。
“找我什麽事兒?”
金瀟不回答,單手托腮,撐在他玻璃櫃台上。
環顧四周,那幾家偷瞄她的店主連忙低頭。
她記得一清二楚,程一鑫以前的鋪位在這個盡頭,窄窄的轉角,顧客往往不會走到他那兒去。
所以程一鑫很拚,c市各大高校的貼吧論壇注水,各種微信群企鵝群裏天天被人踢,加上的客戶都是靠他聊騷來的。來鑫哥二手手機專賣店的女人們,都喜歡跟他眉來眼去,眼波傳情,開著看似不癢不痛的玩笑,被他笑得前仰後合,浪笑聲聲。
金瀟一度懷疑,她是不是這些被他撩騷的女顧客裏最傻的那個,就這麽上鉤了。
她堅信產品和質量才是第一位的。
程一鑫笑她,怎麽找了個傻瓜。
他說,你也不看看這是什麽地方,大世界。別做夢了,你以為是對麵的千銀專營店?進門說一句歡迎光臨,出門說一句祝您擁有美好的一天。
他說,如果這樣,我一天都開不了張。
若真有實力,金瀟還擔心不能說服人家,畢竟行有行規砸人飯碗。
金瀟思考是否要如實說明來意,還是該多找些理由,編編故事,讓不同同事過來多找他幾次來測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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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萬年不變的印刷衣服,冬衛衣,夏t恤,統一印著“鑫哥二手手機專賣”。
袖子擼起露出削瘦的手腕,他比以前瘦得更像骨架子,手腕關節骨凸起,手指白皙且骨節修長。
——那不是程一鑫還能是誰。
他單手在那搞手機,正在嗦一根兒泡麵,但叉子停嘴邊兒幾秒了,忘了入嘴,另外一隻手飛速地在屏幕上點。
金瀟又看了眼鋪位牌,大世界6-1088號。
她腦子空白了幾秒。
見到多年未見的前任,對方卻還沒看見你,正常反應該是什麽。
金瀟沒想過這樣超綱的問題會突如其來地擺在麵前。
整整五年過去,她都放下了。
是該主動上前打個招呼,還是趁對方沒認出時候拔腿就跑。
分手還做朋友,說得再好聽,都是騙人的。甭管轉身怎麽後悔,正常人的第一反應都是逃避遁走的。
金瀟出來就帶了台手機,後悔沒戴個遮陽帽擋臉。她想轉身就走,等會叫搞技術的同事過來算了。
下一秒,他們已經四目相對了。
用金瀟以前的話來說,程一鑫是那種奸商,寧可錯撈一隻蒼蠅,不可放過一個顧客,停在他店前麵超過三秒的他都得伺候。
程一鑫覺得自己瞬間僵住了。
他媽的。
放下叉子,泡麵落回湯裏,精準濺在他衣服上。
程一鑫:“……”
反正在金瀟眼裏,他一貫沒什麽好形象,都是這種社會叼絲流氓小青年。
現在還不小了,老叼絲了。她那時候,極其厭惡他濃鬱的社會氣質,程一鑫最怕去夜市出攤帶上她。
好在t恤是黑色的,不是黑色的又如何。
破罐子破摔。
程一鑫反倒淡定下來,手機放一邊兒。
把好久不見硬生生吞下去,嬉皮笑臉地說了一句:“美女,買手機嗎?”
作者有話要說:
金瀟的父親、大伯和叔叔,姓張,名字裏都帶明顯特征——我按伯仲叔季來命名,便於記憶哈,不用怕搞混。
第4章 chapter 4
這很程一鑫。
分明視線膠著了許久,他能一眨眼裝不認識。
五年時光,五秒鍾,都在彼此的眼波裏揉碎。
外麵天光順著昏暗的玻璃穿射進來,朦朦朧朧地好像一條光陰的長河在他們之間川流不息,把他們塑造成如今的模樣,湮沒了曾經所有的愛恨情仇與不理智的瘋狂。
最後一次見麵,好像也是在大世界裏。
那時候金瀟問他,分手了以後,他們還會有再見的那一天麽。程一鑫滿不在乎,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吧。
他是不願再見了吧。
他們都在打量對方,往事如煙,記憶浩渺。
忽然意識到,分手以後,再沒有參與過彼此的世界了。在過去與現在之間,實際上唯有一段漫長無聲的空白與靜默。
又有恍如從前經年未改的,比如程一鑫的油腔滑調。
金瀟走他麵前站定,冷冷道:“程一鑫,你最近眼神不好?”
她諷刺一笑,睫毛微顫:“裝認不出來我?”
程一鑫印象裏,金瀟一向說話細聲細氣,清雅溫吞。
被他氣惱了,隻會瞪圓眼睛,有理有據地辯駁,要麽一聲不吭地跑出大世界,跑到電梯口往往還要回頭瞥他一眼。
幾年不見,這麽咄咄逼人。
他說完那句話就後悔,他被鹵蛋和泡麵齁嗓子齁得聲音都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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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
黃顧也不知道他給倒杯水喝,程一鑫探到櫃子底下摸礦泉水,直接拿了兩瓶康師傅出來。
給金瀟放玻璃櫃台上,程一鑫胡亂用手抹了把玻璃櫃麵上的灰塵,咳了一聲:“坐,消消氣兒,喝口水。”
程一鑫自顧仰脖喝了一氣兒,喝得急了幾滴水順著喉結淌下來,落進深深的頸窩裏。他喉結輪廓還那麽清晰,隨著喝水吞咽而上下滾動。
金瀟剛出國那兩年,但凡看見男生有好看的喉結都忍不住想起來他。
程一鑫聲音清冽許多,自嘲一笑:“這不是怕嗎?這麽久沒見,萬一你沒認出來我,多尷尬啊。”
“你又沒變,”金瀟嗤笑一聲,視線逗留在他發梢,“喲,還是奶奶灰呢,你還是好這一口。”
程一鑫見她打量頭發,伸手理了理造型,不動聲色地把耳側夾著的那根煙取下來,用拇指摳在手心。在玻璃櫃下麵,金瀟視線看不見的地方才丟下麵櫃子裏。
“我原本染得遠峰藍,iphone13那個,”程一鑫解釋,“掉色了。”
他說完感覺欲蓋彌彰,人家金瀟的茶棕發色,盡顯高級,染得又自然又低調。
程一鑫哂笑,“算了。確實,我就這點兒廉價愛好,tony染了個寂寞。”
程一鑫最不知道尷尬二字怎麽寫。
一如以前那般嫻熟得打了個酷酷的空心響舌,他臉上浮起調戲的痞笑,“哥是沒變,倒是你,變了挺多。”
要不是金瀟這張臉已經深深烙印般地刻在他腦海裏,死活忘不掉,程一鑫幾乎都不敢認了。
金瀟跟他在一起的時候要樸素多了,以前再好看,還屬於女大學生範疇——係花級別的。
現在美得太星星亮了,讓人別不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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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句人間富貴花,恰如其分。
高開叉的金屬肩帶黑底紅花連衣裙,胸口微蕩領,褶皺之上肌膚絲滑,下擺垂墜,像穿了件複古油畫在身上。金瀟本來就高,一米七的身高再加上五厘米的紅絲絨高跟鞋,收腰提臀,曲線畢露。
金瀟至於嗎,穿成這樣來嘲諷叼絲前男友。
女為悅己者容,程一鑫倒是不敢有這種超出常理的非分之想。
她上大學時候頭發都留長了,現在又回歸短發,發梢將將掃到鎖骨。
同是短發,卻和高中時候劉海齊眉的短發氣質截然不同。
如今精致得像玻璃罩裏的魔法凝結成的山茶花,茶棕色的慵懶法式卷都被她打理很顯質感,在這樣光線昏暗燈泡頻閃的老舊大世界商場裏,是一抹穿雲破霧的人間亮色。
金瀟可真是長開了,本來就深邃的歐式大雙和高挺鼻梁。國外呆了幾年,嬰兒肥褪去,五官更精致了,高級感肆意流淌,渾身上下由內而外,都氣場全開,生人勿近。
不像年少時候,時常被他逗得麵紅耳赤,轉身跺腳。
櫃台前是側麵掉了漆的旋轉圓凳,上麵破了個洞,露出裏麵的海綿來。
金瀟瞥了眼就皺眉,沒坐下。
程一鑫了然:“路過?”
“不是。”
“來找我的?”
“也不是。”
但回答完他這問題,金瀟卻拉開凳子,坐下來。高開叉的裙子麵料絲滑地悄然褪下,隱約露出大腿的旖旎風光,對麵幾家店主都是年輕男人,忍不住偷瞄。
她改口:“算是吧。”
程一鑫看了一眼,後悔讓她坐下來。
沒身份沒立場,他不打算說不合時宜的話,徑直把泡麵蓋兒扣上,推到一邊兒去。
“找我什麽事兒?”
金瀟不回答,單手托腮,撐在他玻璃櫃台上。
環顧四周,那幾家偷瞄她的店主連忙低頭。
她記得一清二楚,程一鑫以前的鋪位在這個盡頭,窄窄的轉角,顧客往往不會走到他那兒去。
所以程一鑫很拚,c市各大高校的貼吧論壇注水,各種微信群企鵝群裏天天被人踢,加上的客戶都是靠他聊騷來的。來鑫哥二手手機專賣店的女人們,都喜歡跟他眉來眼去,眼波傳情,開著看似不癢不痛的玩笑,被他笑得前仰後合,浪笑聲聲。
金瀟一度懷疑,她是不是這些被他撩騷的女顧客裏最傻的那個,就這麽上鉤了。
她堅信產品和質量才是第一位的。
程一鑫笑她,怎麽找了個傻瓜。
他說,你也不看看這是什麽地方,大世界。別做夢了,你以為是對麵的千銀專營店?進門說一句歡迎光臨,出門說一句祝您擁有美好的一天。
他說,如果這樣,我一天都開不了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