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節
七零年代小夫妻(作戰:月夜天行) 作者:月夜天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李麗紅看來,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才妥當。
哪像林桃這般激烈,恨不得老死不相往來,奔著毀人一生去的。
李麗紅看不過去。
“林桃,你就原諒她吧,她剛才都跟你道歉了,而且你打也打了,罵也罵了,我想方曉雲肯定知道自己錯了,以後不會再招惹你的。”
同一個知青點的知青,方曉雲偷東西進了派出所,壞的可不僅僅是她自己的名聲,還有知青點所有知青的名聲!
這不得不讓李麗紅出聲阻止。
林桃沒成想出聲的竟然是李麗紅,但她也不意外就是。
“ 是,她是道歉了。可要是道歉有用,還要公安幹什麽。難道做錯了事情,犯了法,一句道歉就可以把所有的事情揭過嗎?真要如此,那這個世間還要律法公安幹什麽!”
“而且,你能保證她以後不再招惹我,不再犯罪嗎?”
李麗紅張了張嘴,想說林桃不要這般得理不饒人。
可林桃連給她說話的機會都沒有。
“不,你不能!所以,別站著說話不腰疼了。如果大家覺得我應該原諒她,那我衷心的祝願下一次這人偷到你們身上。”
眾人瞬間一靜。
“說得好!”此時忽然有個穿著製服的公安走進人群,大聲喊。
“無論貧窮還是富貴,良善還是美醜,隻要犯了法,那就應該接受法律的製裁!”
林桃聽到這話,露出笑容。“公安同誌,你來得正好,這位方曉雲同誌偷了我的東西,我希望公安同誌幫我調查一下,拿回我的東西。”
公安同誌名叫傅春安,以前是一名軍人,轉業回來當的公安,正義感尤為強烈。
此時聽得林桃訴求,立馬上前幫林桃扭住了方曉雲的胳膊,順便給對方戴上了一副銀手鐲。
眾目睽睽之下,當著所有人的麵被公安拷上,方曉雲隻覺眼前發黑,頭暈目眩。
“不!”方曉雲發出尖利高亢的吼叫,猶豫困獸掙紮。
林桃見狀,卻微微一笑,“你不想也不行,晚咯。”
作者有話說:
大家真的不收藏一下我的預收嗎?還是說你們不看無cp?
第40章 口供(三合一)
方曉雲直接被林桃的話氣得兩眼一翻, 暈倒在地。
仿佛隻要看不見就能躲過去似的。
林桃懶得去檢驗方曉雲是真暈還是假暈,直接對公安同誌說道,“人好像暈過去了,咱們架著她去派出所吧。”
假裝暈倒的方曉雲聽見這話, 眼皮子抖動了兩下, 而後終歸於平靜。
林桃說話的時候一直盯著方曉雲的臉呢, 見對方眼皮子適合抖動,還有什麽不明白的。
這人不過是想逃避懲罰, 裝暈而已。
然而, 林桃可不會如她的意。
該拉去派出所還是得拉去派出所。
“行, 咱倆把人架過去,反正也沒多少路。”大不了他多出點力。
跟公安商定了好了之後, 林桃又轉頭看向李麗紅跟盧友芬。
“公安同誌,那邊有兩個證人,也要一起去吧?”
傅春安一聽還有證人,立馬轉頭看向林桃指的方向。
“哪兩個, 你指給我看, 我把人叫上。”
人證在現場,那事兒更加簡單。
聽到這話的李麗紅跟盧友芬,兩人麵麵相覷。
李麗紅剛想的是林桃走了, 那她怎麽回去, 要不要等林桃。
而盧友芬想的是, 自己趕緊坐牛車回大隊。
至於方曉雲的事情, 她不清楚, 跟她沒關係。
可現在兩人都在公安麵前掛了號, 不跟著走都不成。
尤其是李麗紅, 當時在郵局發生的一切她都在場, 切實參與。
不去不行。
盧友芬就覺得自己很冤了。
“公安同誌,那個,我隻是跟方曉雲一起來的,並不知道她犯了什麽事情,我能不能先回去?我們來縣城並沒有開介紹信,晚了可回不去。”
盧友芬想爭取一下。
但林桃都說了盧友芬是證人之一,傅春安怎麽可能把人放走。
於是不容拒絕道,“這位同誌,每個都公民都有配合公安辦案的義務,配合作證,不得作偽證。”
盧友芬隻能閉嘴,老實跟在公安同誌身後。
李麗紅見狀,也隻能跟上,盧友芬都老實了,她再反駁也討不了好。
否則本來隻是做個證的事兒,發展成不配合公安辦案,直接拘留幾天。
豈不是偷雞不成蝕把米,自作自受。到時哭都沒地方哭去。
所以,還是老實去吧,李麗紅對自己如是說道。
就這樣,一大群人目送了五人離開。
這會兒正是大中午,好多人吃完飯還要上班去,見沒有好戲再看,三三兩兩很快散了個幹淨。
派出所。
辦公室。
林桃順著流程報案。
把先前在郵局發生的事情都說了一邊,包括自己的信件被方曉雲冒領偷走。
她的心中很大幾率有親朋送來的匯款單或者包裹單等等。
總之,意思是她的信件很重要雲雲。
當傅春安得知隻是信件被偷了之後,其實是很訝異的。
他以為林桃鬧這麽大,親自上手打人是因為案子很大來著。
沒想到僅僅是偷信件而已。
不過違法犯罪無小事。
哪怕是偷一根針都不對。偷信當然也不能姑息。
“林同誌,先前縣裏破獲的拐賣案,真是多虧了你。要不是你,還不知道有多少人被拐賣。縣裏還說要給你頒發見義勇為的獎狀跟獎金。”
要說方才在國營飯店門口,傅春安為什麽突然站出來幫助林桃。
那自然是有原因的。
因為傅春安就是當初負責抓捕姚天賜中的一人。
而林桃是報案者,這件事情傅春安一清二楚。
林桃聽了傅春安的話很詫異,指著自己的鼻子說道,“我?見義勇為?”
“可是我也沒見義勇為啊?我隻是報了個案而已。”林桃真心不覺得有什麽。
當初她隻是為了收拾姚天賜,拯救那個可憐的孩子而已。
再說了,人又不是她抓的,都是公安同誌抓的,跟她其實也沒多大的關係。
但公安這邊顯然不是這麽認為的,“林同誌,你那可不僅僅隻是報案而已,因為你的勇敢,多少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成功回到了自己家中。你救的不僅僅是姚福,是很多人呢,很多很多人!”
傅春安強調。
他是真的很欣賞林桃這個女同誌。
若不是對方是下鄉的知青,他都想把人招到自己手下辦事。
傅春安當兵多年,退伍回來後當了派出所的副隊長,手上還真有一點權利。
有也僅有一點而已,招人這事兒,他是有推薦的權利,但主要還是看上頭局長那邊。
傅春安的誇獎讓林桃有些不好意思,好人好事兒這種她這輩子還真是第一次幹。
大姑娘上花轎,頭一回呐。
沒想到這第一次,就幹了大事。
“這個,獎狀就不用了,獎金給我就行。”對林桃來說,錢還是很重要的。
就是不知道獎金是多少來著。她近來荷包確實有點緊。
傅春安被林桃的話搞得無語了片刻,“獎狀要,獎金也要拿。這都是配套一起的。”
“唔,原來是這樣,那我都要好了。”林桃一副勉為其難的樣子。
傅春安抽了抽嘴角。
“等下我會去跟所裏申請,把屬於你的獎狀跟獎金發給你。”錢還在財物那邊收著,得專門過去一趟才行。
林桃點點頭,轉移了話題,“公安同誌,那方曉雲的案子大概會如何處理?”
傅春安想都不用想,直接說道。“頂多拘留一段時間。”
畢竟隻是偷信,沒有造成巨大的財產傷害。
雖說這處罰很輕,但林桃聽了並不意外。
要是方曉雲偷的是手表自行車之類的,那確實可以送方曉雲吃好長一段時間的牢飯。
哪像林桃這般激烈,恨不得老死不相往來,奔著毀人一生去的。
李麗紅看不過去。
“林桃,你就原諒她吧,她剛才都跟你道歉了,而且你打也打了,罵也罵了,我想方曉雲肯定知道自己錯了,以後不會再招惹你的。”
同一個知青點的知青,方曉雲偷東西進了派出所,壞的可不僅僅是她自己的名聲,還有知青點所有知青的名聲!
這不得不讓李麗紅出聲阻止。
林桃沒成想出聲的竟然是李麗紅,但她也不意外就是。
“ 是,她是道歉了。可要是道歉有用,還要公安幹什麽。難道做錯了事情,犯了法,一句道歉就可以把所有的事情揭過嗎?真要如此,那這個世間還要律法公安幹什麽!”
“而且,你能保證她以後不再招惹我,不再犯罪嗎?”
李麗紅張了張嘴,想說林桃不要這般得理不饒人。
可林桃連給她說話的機會都沒有。
“不,你不能!所以,別站著說話不腰疼了。如果大家覺得我應該原諒她,那我衷心的祝願下一次這人偷到你們身上。”
眾人瞬間一靜。
“說得好!”此時忽然有個穿著製服的公安走進人群,大聲喊。
“無論貧窮還是富貴,良善還是美醜,隻要犯了法,那就應該接受法律的製裁!”
林桃聽到這話,露出笑容。“公安同誌,你來得正好,這位方曉雲同誌偷了我的東西,我希望公安同誌幫我調查一下,拿回我的東西。”
公安同誌名叫傅春安,以前是一名軍人,轉業回來當的公安,正義感尤為強烈。
此時聽得林桃訴求,立馬上前幫林桃扭住了方曉雲的胳膊,順便給對方戴上了一副銀手鐲。
眾目睽睽之下,當著所有人的麵被公安拷上,方曉雲隻覺眼前發黑,頭暈目眩。
“不!”方曉雲發出尖利高亢的吼叫,猶豫困獸掙紮。
林桃見狀,卻微微一笑,“你不想也不行,晚咯。”
作者有話說:
大家真的不收藏一下我的預收嗎?還是說你們不看無cp?
第40章 口供(三合一)
方曉雲直接被林桃的話氣得兩眼一翻, 暈倒在地。
仿佛隻要看不見就能躲過去似的。
林桃懶得去檢驗方曉雲是真暈還是假暈,直接對公安同誌說道,“人好像暈過去了,咱們架著她去派出所吧。”
假裝暈倒的方曉雲聽見這話, 眼皮子抖動了兩下, 而後終歸於平靜。
林桃說話的時候一直盯著方曉雲的臉呢, 見對方眼皮子適合抖動,還有什麽不明白的。
這人不過是想逃避懲罰, 裝暈而已。
然而, 林桃可不會如她的意。
該拉去派出所還是得拉去派出所。
“行, 咱倆把人架過去,反正也沒多少路。”大不了他多出點力。
跟公安商定了好了之後, 林桃又轉頭看向李麗紅跟盧友芬。
“公安同誌,那邊有兩個證人,也要一起去吧?”
傅春安一聽還有證人,立馬轉頭看向林桃指的方向。
“哪兩個, 你指給我看, 我把人叫上。”
人證在現場,那事兒更加簡單。
聽到這話的李麗紅跟盧友芬,兩人麵麵相覷。
李麗紅剛想的是林桃走了, 那她怎麽回去, 要不要等林桃。
而盧友芬想的是, 自己趕緊坐牛車回大隊。
至於方曉雲的事情, 她不清楚, 跟她沒關係。
可現在兩人都在公安麵前掛了號, 不跟著走都不成。
尤其是李麗紅, 當時在郵局發生的一切她都在場, 切實參與。
不去不行。
盧友芬就覺得自己很冤了。
“公安同誌,那個,我隻是跟方曉雲一起來的,並不知道她犯了什麽事情,我能不能先回去?我們來縣城並沒有開介紹信,晚了可回不去。”
盧友芬想爭取一下。
但林桃都說了盧友芬是證人之一,傅春安怎麽可能把人放走。
於是不容拒絕道,“這位同誌,每個都公民都有配合公安辦案的義務,配合作證,不得作偽證。”
盧友芬隻能閉嘴,老實跟在公安同誌身後。
李麗紅見狀,也隻能跟上,盧友芬都老實了,她再反駁也討不了好。
否則本來隻是做個證的事兒,發展成不配合公安辦案,直接拘留幾天。
豈不是偷雞不成蝕把米,自作自受。到時哭都沒地方哭去。
所以,還是老實去吧,李麗紅對自己如是說道。
就這樣,一大群人目送了五人離開。
這會兒正是大中午,好多人吃完飯還要上班去,見沒有好戲再看,三三兩兩很快散了個幹淨。
派出所。
辦公室。
林桃順著流程報案。
把先前在郵局發生的事情都說了一邊,包括自己的信件被方曉雲冒領偷走。
她的心中很大幾率有親朋送來的匯款單或者包裹單等等。
總之,意思是她的信件很重要雲雲。
當傅春安得知隻是信件被偷了之後,其實是很訝異的。
他以為林桃鬧這麽大,親自上手打人是因為案子很大來著。
沒想到僅僅是偷信件而已。
不過違法犯罪無小事。
哪怕是偷一根針都不對。偷信當然也不能姑息。
“林同誌,先前縣裏破獲的拐賣案,真是多虧了你。要不是你,還不知道有多少人被拐賣。縣裏還說要給你頒發見義勇為的獎狀跟獎金。”
要說方才在國營飯店門口,傅春安為什麽突然站出來幫助林桃。
那自然是有原因的。
因為傅春安就是當初負責抓捕姚天賜中的一人。
而林桃是報案者,這件事情傅春安一清二楚。
林桃聽了傅春安的話很詫異,指著自己的鼻子說道,“我?見義勇為?”
“可是我也沒見義勇為啊?我隻是報了個案而已。”林桃真心不覺得有什麽。
當初她隻是為了收拾姚天賜,拯救那個可憐的孩子而已。
再說了,人又不是她抓的,都是公安同誌抓的,跟她其實也沒多大的關係。
但公安這邊顯然不是這麽認為的,“林同誌,你那可不僅僅隻是報案而已,因為你的勇敢,多少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成功回到了自己家中。你救的不僅僅是姚福,是很多人呢,很多很多人!”
傅春安強調。
他是真的很欣賞林桃這個女同誌。
若不是對方是下鄉的知青,他都想把人招到自己手下辦事。
傅春安當兵多年,退伍回來後當了派出所的副隊長,手上還真有一點權利。
有也僅有一點而已,招人這事兒,他是有推薦的權利,但主要還是看上頭局長那邊。
傅春安的誇獎讓林桃有些不好意思,好人好事兒這種她這輩子還真是第一次幹。
大姑娘上花轎,頭一回呐。
沒想到這第一次,就幹了大事。
“這個,獎狀就不用了,獎金給我就行。”對林桃來說,錢還是很重要的。
就是不知道獎金是多少來著。她近來荷包確實有點緊。
傅春安被林桃的話搞得無語了片刻,“獎狀要,獎金也要拿。這都是配套一起的。”
“唔,原來是這樣,那我都要好了。”林桃一副勉為其難的樣子。
傅春安抽了抽嘴角。
“等下我會去跟所裏申請,把屬於你的獎狀跟獎金發給你。”錢還在財物那邊收著,得專門過去一趟才行。
林桃點點頭,轉移了話題,“公安同誌,那方曉雲的案子大概會如何處理?”
傅春安想都不用想,直接說道。“頂多拘留一段時間。”
畢竟隻是偷信,沒有造成巨大的財產傷害。
雖說這處罰很輕,但林桃聽了並不意外。
要是方曉雲偷的是手表自行車之類的,那確實可以送方曉雲吃好長一段時間的牢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