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含糊點頭:“嗯嗯。”


    “那你還吃龍蝦?”瑞瑞又問,“你不怕痛嗎?”


    明明立刻放下龍蝦,用油乎乎的手拍著胸口說:“我是男子漢,不怕苦不怕痛!”


    瑞瑞聞言,看哥哥的眼神瞬間滿是敬佩。


    林薇和宗紹:“……舊shigg獨伽”


    雖然是親爸媽,但他們也不得不感慨一句,他們兒子,臉皮真厚!


    ……


    隔壁拖拉了三四天才搬完家。


    正常來說不該這麽慢,雖然高秀蓮隨軍前隔壁空置了許久,所以他們搬進來的時候家具好的少壞的多。但他們沒舍得像宗紹那樣大手筆地添置新家具,除了主臥的床和櫃子是新買的,其他的全是修修補補再利用。


    就算過去兩年間,他們陸陸續續又添置了不少東西,但搬家當天趙峰也找了人抬床和衣櫃,剩下的都是用三輪車拖走的,再加上高秀蓮提前好幾天收拾,哪怕當天搬不完,第二天再跑兩趟也該差不多了,怎麽也不至於拖上三四天。


    對此趙麗說:“這你還看不出來,不滿意新家唄!排屋住著雖然方便,但地方窄,我之前住的那房子就兩間屋,他們家三孩子,晚上睡覺都成問題,高秀蓮大房子住慣了,搬過去能高興才怪。”


    林薇問:“她這樣一趟一趟地跑回來,是想再搬回來?”


    “我看是,我聽之前的鄰居說,趙副團長前天在家發了頓火,高秀蓮才把鑰匙交出來。”說完高秀蓮,趙麗又提醒明天的聚餐,讓林薇記得要全家盛裝出席。


    林薇遲疑問:“我們不就吃頓飯嗎?怎麽還得盛裝出席?”


    趙麗很震驚:“這可是我們幾個家庭第一次聚餐,難道你還想穿得邋裏邋遢地來?”


    那倒也沒有,隻是……經過短暫的思考,林薇還是決定先問清楚:“你口中的盛裝是指?”


    “就是穿上你們最體麵,最幹淨,最好看的衣服!”趙麗摩拳擦掌說,“我可是為排名前三的家庭特意準備了獎勵的!”


    林薇:“……”行吧。


    作者有話說:


    二更


    第71章 她的


    關於聚餐自帶菜, 大家商量的是帶老家特色菜,隻是林薇廚藝不錯歸不錯,還真沒覺得老家有什麽特色菜, 就算有,食材限製性也很大,在崖州島上做不出來。


    林薇思來想去,也就家裏寄來的菌蘑能派上點用場,跟買回來的半隻雞和一起煮了鍋雞湯, 勉強跟老家沾點關係。剩下的她就沒轍, 跟大家商量著炒了盤家常菜, 反正隻要不撞菜就行。


    雖然買回來的雞是殺好脫毛去過內髒的, 但菜市場的工作人員每天要殺那麽多隻雞, 並不會每隻都處理得很幹淨, 因此買回來後還得自己拿熱水燙一遍,把雞皮上細小的絨毛拔幹淨。


    再加上雞湯需要時間慢慢熬,所以林薇當天從菜市場回來就開始忙活了。


    處理好母雞, 將其切塊焯水,再跟洗幹淨的菌蘑一起放入砂鍋後, 林薇就端著砂鍋出門了。雖然她們是各自備菜, 但也沒到在自家做好直接端過去的程度,隻需要帶上準備好的食材,去趙麗家做就好。


    趙麗新家院子比之前的小, 但裏麵隻住了兩戶,所以房子反而寬敞些,戶型都是三室兩廳, 還帶廚房衛生間。


    不過趙麗家之前的住戶, 曹副團長家孩子多, 住進來後就在客廳隔了間屋子出來,變成了四居。


    因此他們家客廳飯廳是並到一起的,木頭沙發靠隔出來的圍牆擺放,沙發前麵是茶幾,旁邊有個鬥櫃。鬥櫃過來就是飯桌,飯桌離門邊窗戶就兩步,靠門的地方再放不開多的鬥櫃,因此趙麗從家裏搬來的櫃子被放到了角落裏。


    客飯廳雖然窄,進門有種逼仄感,但這年頭沒幾個人在意這一點,鄉下來的軍嫂可能還好,自家蓋的房子,不管好賴,總還是寬敞的。


    但像趙麗這樣從城裏來隨軍的,除非是家境特別好,否則基本都是擠過來的。


    趙麗小時候家裏住得還算寬鬆,她爹媽都是國營廠職工,五十年代那會家裏分到了兩間屋,前後通透的那種,一間屋都有二三十平,不算小了。


    房子下來後,她爸媽將兩間屋子隔成了四間,五個孩子,男娃跟男娃住,女娃跟女娃住,趙麗就一個姐姐,所以分到的屋子雖然小點,但也算湊合。等到她姐結婚住進婆家,她住得就更寬鬆了。


    但這樣舒坦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太久,隨著兩個哥哥長大,住房不夠的問題也漸漸凸顯。


    大哥結婚的時候,她隻是被擠到爹媽屋裏搭小床,等到二哥結婚,一邊是已經參加工作的閨女,一邊是還在讀書的兒子,趙麗爹媽犯了難,趙麗見狀,自覺收拾行李住進了單位職工宿舍。


    這一住就是三年,直到跟老張結婚。


    但結婚後住宿條件也沒改善多少,老張家住房也不寬鬆,隨軍前,趙麗一直跟三個孩子擠在一間隔出來的房間裏。


    因此剛隨軍那會,趙麗覺得他們住的兩居室都很大了,再加上有廚房衛生間,她沒怎麽考慮就選擇了排屋。


    但欲望總是無窮的,隨著時間的推移,看著孩子們日漸長大,原本在趙麗眼中挺大的兩居室,就有些局促了。


    好在她很幸運,發愁的時候趕上曹副團長轉業回鄉,一下子兩居換四居。


    趙麗現在看這屋子,是哪哪都順眼,客飯廳的局促在她眼裏根本不是事,反正她一天到晚都在上班,也就晚飯用下飯廳,客廳則基本周日才能用得到。


    至於像今天這樣,聚餐加上請客,來的人多的時候,也有外麵院子可以用,地方是不大,但兩三桌還是擺得下的。


    林薇到的時候,趙麗正跟鄰居坐在院子裏,邊擇菜邊聊天,眼角餘光掃到人,麵上露出笑容問:“你怎麽這麽早過來?”


    “雞湯要早點燉。”林薇舉了舉手上的砂鍋,又衝趙麗鄰居喊了聲於姐。


    於姐在菜市場裏上班,跟林薇認識,也笑著招呼了聲。


    趙麗則從林薇手裏接過砂鍋,領著人去廚房問:“雞湯裏還要加東西嗎?”


    “配料我都放進去了,加水就行。”


    “用熱水還是冷水?”


    “熱水。”


    趙麗應了聲,直接提起煤爐上燒著的水壺,將砂鍋灌滿放到煤爐上,蓋上鍋蓋,任她慢慢煮著。


    林薇目光則被窗戶底下放著的圓口灶吸引,扭頭問:“這就是曹副團長留給你們的煤氣灶?”


    “就是這個。”


    這年頭普通人家要麽燒灶,要麽用煤爐,煤氣灶還很少見,就是在基地家屬區,這玩意也不常見。


    當初曹副團長為了買這口灶,廢了老大功夫,隻是煤氣灶看著不大,實際上死沉死沉,再加上煤氣瓶又大又重,帶著還不安全,所以決定要回老家後,曹副團長就把煤氣灶折價賣給了趙麗夫妻。


    “我跟你說煤氣灶炒菜可方便了,要用的時候直接擰開煤氣閥,打開開關,再用火柴點火,這火就著了。”趙麗說著,還給林薇演示了一下。


    隻是趙麗說得簡單,看到火焰噴出來的一瞬間,林薇還是嚇得往後退了一步。


    趙麗哈哈大笑:“你平時看著膽子挺大,怎麽這時候這麽經不住嚇?”


    林薇倒沒多少不好意思,說:“頭一回嘛。”


    “其實我頭一回用的時候也怕,但慢慢的就好了,你看往這邊擰是小火,這邊是大火,大火炒菜可比煤爐方便多了,普通的青菜,炒兩三分鍾就差不多了。”


    林薇雖然沒見過煤氣灶,但通過原著,她對煤氣灶有一定了解,知道它的確比煤爐或者土灶更方便。


    所以八、九十年代,城裏可以說家家戶戶用的都是煤氣灶,直到後來更安全的天然氣灶普及,它才漸漸退出城市,紮根到了農村。


    趙麗介紹完問:“想不想買一台回來?”


    “去哪買?”


    “縣裏不就有供應部?就是票不太好弄。”


    “那就是了,反正我家有煤爐,還有口土灶,先用著吧。”至於煤氣灶,暫時還是不要想了,弄不到票的東西。


    ……


    雞湯煮上後,林薇就回自己家了,反正趙麗能幫忙看著,她沒必要一直守在那。


    到家時宗紹已經準備好食材,並回房間套上了軍裝外套,他覺得這應該符合趙麗對盛裝的要求。


    不過他身上的不是海軍夏季的白色幹部服,而換成了春秋冬三季的藏青色。


    十月底的崖州島,最能讓人感受到季節變化的並不是終於有所下降的氣溫,而是海軍軍官和士兵陸續換上的秋季軍裝。


    和夏季軍裝一樣,秋季軍裝也是今年新裝備上的。


    水兵軍裝變化較大,以前的軍裝,和陸軍空軍款式相同,隻有顏色上的區別。新裝備的軍裝則改成了五五式的套頭衫,v領帶披肩,帽子也改成了水兵帽。


    跟水兵服比起來,幹部服款式變動較小,夏季隻軍褲從藍灰變成了藏青,上裝則從藍灰變成了純白。變化最大的是帽子,從解放帽變成了大簷帽,帽罩也是白色的。春秋冬三季軍裝則都是藏青色,帽罩也一樣,帽牆則還是黑的,中間點綴著白色牙線。


    幾款軍服比較起來,林薇覺得還是他夏天穿的白色軍裝更好看。舊shigg獨伽


    雖然白色看著容易顯黑,但男人嘛,黑點又沒關係,更何況白色更顯身材挺拔,看著特別精神。


    再加上宗紹穿了幾個月的白衣服,林薇都看習慣了,以至於他換上秋季軍裝的第一個早上,她睜開眼時差點嚇了一跳,還以為衣櫃前站著換衣服的是個陌生人。


    等宗紹轉過頭,林薇才鬆了口氣,然後怎麽看他怎麽覺得不順眼,總感覺哪裏怪怪的。可真要讓她說出個一二三來,她又不知道從哪說起。


    總之就是怪。


    早上還好,時間短暫,宗紹就沒什麽感覺。


    但當他晚上回到家,吃飯時看見媳婦盯著自己,一時搖頭一時遺憾,他再淡定都有點遭不住,第二天早上就又換上了夏季軍裝。


    這次林薇睜開眼倒是沒嚇一跳,看他也順眼了,隻是瞅著瞅著突然冒出一句:“要不你還是穿新發的軍裝吧?”


    宗紹不由問:“你確定?”


    林薇點頭:“總要換的,你多穿穿,說不定我就習慣了。”


    宗紹:“……”這勉為其難的語氣。


    雖然林薇的語氣有些勉為其難,但說的話沒毛病,不到三天,她就習慣了穿藏青色軍服的宗紹。


    而且她覺得,藏青色雖然沒白色好看,但也沒那麽醜。


    再加上宗紹個頭夠高,身材也好,寬肩窄腰,兩條腿尤其長,就算是偏老成的顏色,穿在他身上也隻顯得成熟,而不老氣。


    更何況宗紹相貌還生得很不錯,眉毛飛斜,眼窩略深,眼睛像丹鳳,但又是雙眼皮,嚴肅起來時眼神便有些鋒利。他鼻梁高,有駝峰,嘴唇不厚不薄,能看出明顯唇形。


    如果他皮膚白,可能會有後世常說的奶油感,但他經曆風吹日曬,皮膚就算沒到黝黑的程度,跟白字也沒什麽關係。


    於是大家看到他長相的第一反應,就隻有英俊帥氣等正麵詞匯,哪怕他的臉型並不是時下最流行的國字臉。


    在這方麵他還是比林薇更占便宜,以幾十年後的眼光看,林薇生得也很漂亮,但以這個年代的眼光來看,她太瘦了,臉龐也不夠圓潤。所以家屬區裏大家議論誰長得好看,很少有人會提到她,就算提了,也很難獲得讚同票。


    不像宗紹,模樣俊是公認的。


    因為林薇剛隨軍那會,也有人在背後說嘴,懷疑宗紹眼神,不過那些聲音嘛,林薇聽到了也是左耳進右耳出。


    看著麵前軍裝筆挺的男人,林薇想,她們背後說嘴又有什麽用。


    眼前這人。


    是她的。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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