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節
鹹魚不當對照組[七零] 作者:錢萊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一夜,注定了,火熱又濃烈。
林先鋒體力很好,這一點白晴之前就知道。
兩個人之前已經幹柴烈火過了,但是真正的小別之後,林先鋒用實力證明了,他的體力還可以更好。
等到第二天,白晴睜開眼,發現已經是中午十二點的時候,她是半點也不意外。
渾身上下酸疼的不敢動,特別是腰,總覺得動一下,就跟針紮似的。
林先鋒昨天晚上上頭之後,總是掐著白晴的細腰,像是要掐斷似的。
不用看,白晴就知道,自己腰兩側,肯定全是青紫的手印子。
林先鋒折騰了半宿,身體雖然疲憊,但是精神異常清爽。
他上午就起來了,起來之後,把昨天晚上的戰場收拾好了,又把屋子裏歸整了一番,接著又去砍了柴,挑了水。
家裏的活計都幹了一遍,小姑娘還沒醒,可把他嚇壞了。
林先鋒悄悄過來摸了白晴的頭好幾回,就怕小姑娘再發燒了。
畢竟昨天晚上瘋起來的時候,兩個人被子也顧不上蓋。
這大冷的天,真折騰病了,他就罪過了。
好在,並沒有,隻是太累了。
中午的時候,林先鋒又回來了,聽到動靜的白晴轉過頭,目光幽怨的看著他,把他看的十分不好意思,耳根子直接紅透了,整個人也略顯無措,聲音卻依舊是誘人的輕啞:“小晴,抱歉,我……”
白晴倒也不怪他,如果她不配合,對方也瘋不起來。
而且,該爽的時候,她也享受到了。
兩個人的快樂,最後的疼不該一個人來背。
所以,白晴看了看,啞著嗓子開口:“過來幫著按按腰,太酸了。”
不僅是腰兩側疼,後腰也酸的要命。
林先鋒一聽這聲音,忙把晾的溫度正好的水端了過來,喂給白晴喝下去,聽著小姑娘嗓音正常多了,然後這才把白晴翻過去,順著被子的輪廓,找到位置,幫著小姑娘按腰。
被迫翻身的白晴:?
不是,我自己能翻啊啊啊!
好羞恥啊!
被翻過去的白晴,直接將頭埋進了柔軟的枕頭裏,耳朵也紅的可可愛愛的。
反正,林先鋒發現的時候,小姑娘的耳朵泛著誘人的粉,看得他又想不當人了。
不過,不行,白晴被折騰的太慘了,得緩緩。
晚上再說吧。
白晴:???
按了一會兒,白晴好受了些,林先鋒詢問之後,把白晴抱起來,然後用被子包嚴實了,這才出去給她弄飯吃。
看著熟悉的紅糖雞蛋,白晴張了張嘴,沒發出聲音。
行吧,紅糖紅蛋,就紅糖雞蛋吧。
吃了紅糖雞蛋,又喝了小米粥,白晴這才覺得體力恢複了一些。
“要看看我昨天帶回來的東西嗎?”看著白晴麵色好看了不少,林先鋒試探的問了一句。
白晴沒拒絕,乖巧的點點頭。
這樣乖巧的小姑娘,看得林行鋒心頭又蠢蠢欲動。
不停的告訴自己,白天的時候還要做個人,做個人,做個人吧。
然後,才勉強壓下了自己心頭的熱火。
第102章
林先鋒仔細的用被子把白晴包好了, 這才去把自己帶回來的東西拿到炕上。
東西已經拆開了,就差給白晴看了。
裏麵的東西不少,各種吃的用的。
最顯眼的是一件嫩粉色的毛昵大衣, 是真的很嫩很嫩的那種粉。
估計村裏就沒人穿過這種顏色!
看著這件毛昵大衣,白晴還伸手摸了摸。
見她感興趣, 林先鋒解釋道:“海邊那邊的女同誌,好像還挺喜歡這樣的,賣大衣的那個人是這麽跟我說的。”
林先鋒平時跑車忙, 也顧不上多看行人什麽的,女同誌更不會隨便亂看的。
所以, 是不是真的,他也不知道。
但是他覺得這顏色,這款式很適合白晴。
他站起來後, 把大衣展開給白晴看。
這是一件中長款,穿上身應該到白晴膝蓋那裏, 是個簡單的素版,不算是特別修身,不過腰間也有一點收腰的設計。
看著還算是新潮,至少對於如今的時代來說,已經足夠新潮了。
雖然說顏色過於粉嫩,但是白晴皮膚白, 倒也撐得起來。
林先鋒展示完之後, 把大衣掛到櫃子裏。
然後才給白晴看其他的,除了大衣之外,還有一雙白色的小皮鞋。
小皮鞋屬於淺口鞋, 露出了腳背, 不過在中間還橫了一根細帶, 算是起一個固定的作用,當然也有稍稍裝飾,起到美觀的意思。
很有年代特色的款式,之前在縣城的供銷社,市裏的百貨大樓都看到過。
“還不錯。”白晴覺得顏色其實還好,款式的話,這年頭就那麽幾樣,也別太挑。
見白晴滿意,林先鋒稍稍鬆了口氣。
他委實不太會挑東西,這次也就聽人說什麽,就跟著買。
鞋子很快也收了起來,之後還有一身軍綠色的正裝,白晴摸著料子,是卡嘰布的,觸感還不錯,價位應該也不會便宜了。
這應該是林先鋒為了結婚買的,之前買過一身,不過料子稍薄一些,這一身的布料明顯厚了不少。
果然,他把衣服拿出來之後,靠近了白晴幾分,開口的話,幾乎是貼著她說的:“這件留著咱們結婚穿怎麽樣?”
白晴覺得挺好的,符合年代特色,她也趕一波時代的潮流,想到這些,忍不住笑了笑:“嗯,挺好。”
看小姑娘又滿意了,林先鋒更高興了。
內衣林先鋒不好買,再加上尺碼他也不懂。
所以,這個暫時沒買。
除了衣服,還有一條漂亮的紗巾,雖然說白晴的商城裏有,但是他買的,跟小姑娘自己的,終歸是不同的。
白晴看著紗巾還挺高興的。
就是如今天冷用不上,等到開春之後,倒是可以圍起來。
紗巾是條七彩的,嗯……
對於直男的審美,也別抱太多希望。
能跟潮流的,他跟上,跟不上的,他就自己做決定了。
所以,白晴覺得,也還好,能接受。
衣服就這麽多,林先鋒還給自己買了一身,為的自然是結婚的時候穿。
也是軍綠色,卡嘰布,跟白晴的像是情侶款似的。
其實這樣說也不算是太準確,因為如今的正裝,也就那麽一種款式。
衣服這些大件收好之後,剩下的東西就不太多了。
幾枚漂亮的小發夾,兩個頭花,真的是特別花哨的那種……
白晴已經開始淡定的接受了直男審美。
花哨又怎麽樣呢?
她今年的棉襖還是小碎花呢,這倒不是直男審美,而是時代審美,劉玉梅挑的布料,覺得漂亮極了!
除了這些之外,還有一根細細的銀手鐲。
上麵隻遊走了一點簡單的花紋,因為纖細,倒也適合年輕的女孩子戴著。
“原本是想買金的,但是麻煩了點,所以先買了銀的,以後補給你。”對於這根手鐲,林先鋒還解釋了一下。
白晴倒是不介意,她對於首飾,並不算是特別熱衷的。
林先鋒說話間,已經給白晴戴上了。
他摸過小姑娘的手腕,對於尺寸心裏有數。
所以,如今的手鐲,尺碼剛剛好,不會過分寬鬆,再戴不住,又不會緊的套不進去。
配上白晴纖細又白皙的手腕,看著精致又漂亮。
林先鋒越看越滿意,最後忍不住低下頭輕吻了一口。
感覺到微涼的吻落到自己手腕上,白晴就忍不住想到,這貨昨天晚上,情動之時,還咬了自己手背一口呢,如今上麵還有一個淺淺的印子。
心裏小別扭了一下,然後白晴重重的哼了一聲。
林先鋒也不生氣,還把白晴連人帶被子的抱起來哄:“別氣了,小晴。”
白晴也不是真生氣,兩個人之間的小情趣罷了。
所以,林先鋒一哄,白晴就眯著眼睛笑,顯然是被哄好了。
除了衣服和手鐲,剩下的就是些吃的了。
林先鋒體力很好,這一點白晴之前就知道。
兩個人之前已經幹柴烈火過了,但是真正的小別之後,林先鋒用實力證明了,他的體力還可以更好。
等到第二天,白晴睜開眼,發現已經是中午十二點的時候,她是半點也不意外。
渾身上下酸疼的不敢動,特別是腰,總覺得動一下,就跟針紮似的。
林先鋒昨天晚上上頭之後,總是掐著白晴的細腰,像是要掐斷似的。
不用看,白晴就知道,自己腰兩側,肯定全是青紫的手印子。
林先鋒折騰了半宿,身體雖然疲憊,但是精神異常清爽。
他上午就起來了,起來之後,把昨天晚上的戰場收拾好了,又把屋子裏歸整了一番,接著又去砍了柴,挑了水。
家裏的活計都幹了一遍,小姑娘還沒醒,可把他嚇壞了。
林先鋒悄悄過來摸了白晴的頭好幾回,就怕小姑娘再發燒了。
畢竟昨天晚上瘋起來的時候,兩個人被子也顧不上蓋。
這大冷的天,真折騰病了,他就罪過了。
好在,並沒有,隻是太累了。
中午的時候,林先鋒又回來了,聽到動靜的白晴轉過頭,目光幽怨的看著他,把他看的十分不好意思,耳根子直接紅透了,整個人也略顯無措,聲音卻依舊是誘人的輕啞:“小晴,抱歉,我……”
白晴倒也不怪他,如果她不配合,對方也瘋不起來。
而且,該爽的時候,她也享受到了。
兩個人的快樂,最後的疼不該一個人來背。
所以,白晴看了看,啞著嗓子開口:“過來幫著按按腰,太酸了。”
不僅是腰兩側疼,後腰也酸的要命。
林先鋒一聽這聲音,忙把晾的溫度正好的水端了過來,喂給白晴喝下去,聽著小姑娘嗓音正常多了,然後這才把白晴翻過去,順著被子的輪廓,找到位置,幫著小姑娘按腰。
被迫翻身的白晴:?
不是,我自己能翻啊啊啊!
好羞恥啊!
被翻過去的白晴,直接將頭埋進了柔軟的枕頭裏,耳朵也紅的可可愛愛的。
反正,林先鋒發現的時候,小姑娘的耳朵泛著誘人的粉,看得他又想不當人了。
不過,不行,白晴被折騰的太慘了,得緩緩。
晚上再說吧。
白晴:???
按了一會兒,白晴好受了些,林先鋒詢問之後,把白晴抱起來,然後用被子包嚴實了,這才出去給她弄飯吃。
看著熟悉的紅糖雞蛋,白晴張了張嘴,沒發出聲音。
行吧,紅糖紅蛋,就紅糖雞蛋吧。
吃了紅糖雞蛋,又喝了小米粥,白晴這才覺得體力恢複了一些。
“要看看我昨天帶回來的東西嗎?”看著白晴麵色好看了不少,林先鋒試探的問了一句。
白晴沒拒絕,乖巧的點點頭。
這樣乖巧的小姑娘,看得林行鋒心頭又蠢蠢欲動。
不停的告訴自己,白天的時候還要做個人,做個人,做個人吧。
然後,才勉強壓下了自己心頭的熱火。
第102章
林先鋒仔細的用被子把白晴包好了, 這才去把自己帶回來的東西拿到炕上。
東西已經拆開了,就差給白晴看了。
裏麵的東西不少,各種吃的用的。
最顯眼的是一件嫩粉色的毛昵大衣, 是真的很嫩很嫩的那種粉。
估計村裏就沒人穿過這種顏色!
看著這件毛昵大衣,白晴還伸手摸了摸。
見她感興趣, 林先鋒解釋道:“海邊那邊的女同誌,好像還挺喜歡這樣的,賣大衣的那個人是這麽跟我說的。”
林先鋒平時跑車忙, 也顧不上多看行人什麽的,女同誌更不會隨便亂看的。
所以, 是不是真的,他也不知道。
但是他覺得這顏色,這款式很適合白晴。
他站起來後, 把大衣展開給白晴看。
這是一件中長款,穿上身應該到白晴膝蓋那裏, 是個簡單的素版,不算是特別修身,不過腰間也有一點收腰的設計。
看著還算是新潮,至少對於如今的時代來說,已經足夠新潮了。
雖然說顏色過於粉嫩,但是白晴皮膚白, 倒也撐得起來。
林先鋒展示完之後, 把大衣掛到櫃子裏。
然後才給白晴看其他的,除了大衣之外,還有一雙白色的小皮鞋。
小皮鞋屬於淺口鞋, 露出了腳背, 不過在中間還橫了一根細帶, 算是起一個固定的作用,當然也有稍稍裝飾,起到美觀的意思。
很有年代特色的款式,之前在縣城的供銷社,市裏的百貨大樓都看到過。
“還不錯。”白晴覺得顏色其實還好,款式的話,這年頭就那麽幾樣,也別太挑。
見白晴滿意,林先鋒稍稍鬆了口氣。
他委實不太會挑東西,這次也就聽人說什麽,就跟著買。
鞋子很快也收了起來,之後還有一身軍綠色的正裝,白晴摸著料子,是卡嘰布的,觸感還不錯,價位應該也不會便宜了。
這應該是林先鋒為了結婚買的,之前買過一身,不過料子稍薄一些,這一身的布料明顯厚了不少。
果然,他把衣服拿出來之後,靠近了白晴幾分,開口的話,幾乎是貼著她說的:“這件留著咱們結婚穿怎麽樣?”
白晴覺得挺好的,符合年代特色,她也趕一波時代的潮流,想到這些,忍不住笑了笑:“嗯,挺好。”
看小姑娘又滿意了,林先鋒更高興了。
內衣林先鋒不好買,再加上尺碼他也不懂。
所以,這個暫時沒買。
除了衣服,還有一條漂亮的紗巾,雖然說白晴的商城裏有,但是他買的,跟小姑娘自己的,終歸是不同的。
白晴看著紗巾還挺高興的。
就是如今天冷用不上,等到開春之後,倒是可以圍起來。
紗巾是條七彩的,嗯……
對於直男的審美,也別抱太多希望。
能跟潮流的,他跟上,跟不上的,他就自己做決定了。
所以,白晴覺得,也還好,能接受。
衣服就這麽多,林先鋒還給自己買了一身,為的自然是結婚的時候穿。
也是軍綠色,卡嘰布,跟白晴的像是情侶款似的。
其實這樣說也不算是太準確,因為如今的正裝,也就那麽一種款式。
衣服這些大件收好之後,剩下的東西就不太多了。
幾枚漂亮的小發夾,兩個頭花,真的是特別花哨的那種……
白晴已經開始淡定的接受了直男審美。
花哨又怎麽樣呢?
她今年的棉襖還是小碎花呢,這倒不是直男審美,而是時代審美,劉玉梅挑的布料,覺得漂亮極了!
除了這些之外,還有一根細細的銀手鐲。
上麵隻遊走了一點簡單的花紋,因為纖細,倒也適合年輕的女孩子戴著。
“原本是想買金的,但是麻煩了點,所以先買了銀的,以後補給你。”對於這根手鐲,林先鋒還解釋了一下。
白晴倒是不介意,她對於首飾,並不算是特別熱衷的。
林先鋒說話間,已經給白晴戴上了。
他摸過小姑娘的手腕,對於尺寸心裏有數。
所以,如今的手鐲,尺碼剛剛好,不會過分寬鬆,再戴不住,又不會緊的套不進去。
配上白晴纖細又白皙的手腕,看著精致又漂亮。
林先鋒越看越滿意,最後忍不住低下頭輕吻了一口。
感覺到微涼的吻落到自己手腕上,白晴就忍不住想到,這貨昨天晚上,情動之時,還咬了自己手背一口呢,如今上麵還有一個淺淺的印子。
心裏小別扭了一下,然後白晴重重的哼了一聲。
林先鋒也不生氣,還把白晴連人帶被子的抱起來哄:“別氣了,小晴。”
白晴也不是真生氣,兩個人之間的小情趣罷了。
所以,林先鋒一哄,白晴就眯著眼睛笑,顯然是被哄好了。
除了衣服和手鐲,剩下的就是些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