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動手了,他們反倒安心。


    如此不上不下,還真是狡猾!


    汴京來的人就是狡猾!


    裴縣令就是忐忑的人之一,紀知縣有了新靠山,那他呢?他是不是沒用了?


    誰料紀煬回來頭一句便是:“裴縣令,這幾日衙門可還好。”


    裴縣令立刻答道:“還好還好,沒什麽其他的事。”


    “哦,劉縣丞整理出的官田數目,可有消息?”


    這是紀煬出發前說的事。


    此地自然也有官田,但依紀煬查看,都已經“租”給當地那幾家。


    不像扶江縣那樣地都空著。


    說是租,其實早因為官員跟豪強勾結,以極為低廉的價格“租”出去幾百年。


    這種情況想想都知道怎麽回事。


    無非就是原本應該給衙門的“租金”,被換成少量賄賂進到當地,乃至灌江城官員口袋。


    結果便是,百姓的民田被收購,用來當緩衝的官田也被占有。


    他們下無立錐之地,隻能依附豪強生存。


    而豪強對他們如何,大家也都知道。


    這些手段他們用慣了的。


    所以這會裴縣令臉色難看,也是可想而知。


    裴家自然也有參與其中,他這會本能以為又是紀知縣打壓。


    裴縣令支支吾吾說了句:“交上來了,但官田基本都租出去了。”


    紀煬隻是稍稍點頭,早就知道的事,沒必要多想。


    在知道要來太新縣,紀煬就想過怎麽發展。


    照搬扶江縣?


    自然不可能。


    每處的情況不同,哪有生搬硬套的道理。


    扶江縣怎麽也在潞州,一條運河就能通向江南,通向汴京。


    而灌江府不同,這裏隔著一整個涼西州,馬車走得快也要七八天時間才能橫穿。


    所謂運河自然不用多想。


    照搬發展經濟作物香粉也不成。


    做了賣給誰?


    一無運輸優勢,二無價格優勢,實在不成。


    怎麽發展,必須因地製宜。


    可說到底,如今,乃至以後的農村,想要當地安居樂業,無非還是那幾點,農,林,牧,副,漁。


    也就是俗稱的五業。


    農業首當其中,這關乎大家吃飽飯。


    可土地在豪強手中。


    山林,山林在土匪手裏。


    放牧倒是個好主意,他們西北邊放牧肯定沒問題。


    養出肥嫩的牛羊肉出來,饞死汴京的貴族。


    副業?


    這裏的副業又能做什麽。


    漁就不想了,這裏雨水較少,大家更是連海是什麽都不明白。


    盤算來盤算去。


    有一點必須要動,那就是豪強們手中收攬的土地。


    但紀煬知道土地重要,難道豪強們就不知道?


    若不知道,也不會占那麽多土地,當初流竄到扶江縣的鄉紳也不會上來便要大量收購土地。


    其他的還好說,動土地,那才真正的挑起事端。


    可之前的彎彎繞繞用得再好,不動土地這個根本問題,一切都是無用的。


    想要種田,想要放牧,想要山林經濟,必須從這些最難啃的骨頭上咬下這些東西,再平分給百姓。


    在扶江縣,尚且能把荒地分給無地,或者少地的百姓。


    但太新縣根本不給這個機會。


    基本所有土地都被占有。


    甚至連官田也想方設法弄走,讓他分無可分,更讓此地百姓無路可走。


    弄清楚事情本質,饒是紀煬也為這頭疼過一陣。


    也是知道重要性跟敏感,紀煬去邊關送糧時,才下令讓人送上土地清單。


    等他回衙門,看著下麵遞上來的土地清單。


    雖說三縣合一,但賬冊還是三本。


    上麵記錄三個地方的田地情況,有多少田地,開耕多少,荒廢多少。


    但這些數字都不能相信,比如裴地,裴家都不太清楚自己田地情況,清單上又怎麽會明白。


    劉地跟鮑地好一點,但他們必然會隱瞞田產,這樣才能在明年五月交田稅的時候少交許多。


    最清楚的,大概就是三個地方官田數額,畢竟官府都有記載。


    劉地官田土地五千頃全都租給當地劉家耕種,五千頃是多少畝呢,五十萬畝,相當於劉地總麵積的三分之一。


    地方土地三分之一的官田,加上強買過去的其他民田,稍稍估算一下。


    劉家至少擁有劉地一半以上土地使用權。


    這麽看來,那個縣城原本的名字確實不重要,也確實該叫劉縣。


    裴地跟鮑地也沒好到哪裏去。


    裴地更是誇張,此地五分之四的土地都歸他家所有。


    鮑地明麵上看好點,可仔細看看就知道,他家不比另外兩家強。


    這幾家所在縣城的名字,怪不得以他們名字命名。


    要知道紀煬那個時空的大貪官和珅,名下土地八十萬畝,已經讓人震驚。


    這種邊陲小地,還真是無法無天。


    一個縣的土地幾乎都歸他們所有,怪不得他們肆無忌憚。


    那問題也來了。


    劉家“租”種官田五十萬畝。


    裴家“租”七十萬畝。


    鮑家“租”六十一萬畝。


    那租金呢?


    又租了多久呢?


    答案是,不知道。


    租金是多少,不知道,租了多久?百十年吧。


    冊子呢?


    上次兵禍起,毀在兵禍的一場大火裏。


    如今賬冊都化為灰燼,找不到了。


    隻留了當初簽訂了跟三家的百十年契約。


    此時用扶江縣那個法子,說他家多占土地,超過承平國律法規定的畝數肯定不行。


    先不說他們聽不聽,現在都說是租了。


    再者真提起那事,就是撕破臉。


    在扶江縣還能強行押走,此處?此處是他被押走!


    除開這些,這些經年的地主,早有逃避此事的方法。


    甚至有專門的稱呼。


    把自己名下過多的土地寄在佃戶奴仆,親朋鄰居名下,逃避律法追究,這叫“花分”。


    再或者找個有官身的人戶寄存,又叫“詭寄”。


    當初扶江縣那幾戶人還沒來得及做這些事,火剛燒起來,就被紀煬掐斷苗頭,這才好辦。


    而這裏的情況?


    那所謂大火,不過明明的陽謀罷了。


    哪個知縣敢深究?


    裴縣令見紀煬合上冊子,臉色不算好看,似笑非笑看向他:“裴家是不是有內鬼。”


    不等他問,紀煬就道:“明明裴家的耕地更多,每年的糧稅卻是三縣裏麵最少,少得太多了,你家估計有人吃錢。”


    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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