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顧朝夕


    是沈沂的字,字體很漂亮。


    他寫得一手漂亮行楷。


    趙南星翻了翻信封,一張紙就那麽輕飄飄地掉出來,落在地上。


    陳年紙張已經泛了黃,趙南星彎腰撿起來,順手打開,隻見上邊寫得是——


    [顧朝夕,做我女朋友。]


    第12章


    泛黃的紙張帶著撲麵而來的年代感, 信紙的右下角被弄皺又撫平多次,似是怕壞掉,用透明膠帶粘了一圈。


    看得出來信主人的用心。


    信紙沒有落款, 但有副橙色的簡筆畫。


    隨意幾筆被勾勒出來的橘子和落日, 看上去並沒什麽聯係。


    卻很漂亮。


    這大抵是沈沂的某一段過往。


    趙南星的指腹撚過信紙的右下角, 隨後又折起來,將其放入放領帶的抽屜, 壓在了最下邊。


    她也不知道這裏為什麽會有一封陳年的情書。


    那年收拾的時候好似也看到過, 不過當時生氣,把沈沂的東西一股腦兒地扔進去,並沒有拆開看。


    這麽看,沈沂在沒有她的世界裏,過得很精彩。


    趙南星在沒和沈沂重逢之前, 偶爾也會想起他。


    父母離婚之後,她和母親便離開了沙棠村,這麽多年, 幾乎沒回去過。


    就連一直住在那裏的老太太,早些年也被接到了雲京來。


    趙南星不太喜歡回想起幼時, 記憶力好偶爾也會成為一件壞事。


    對別的小朋友來說很快就忘掉的童年,對她來說卻一直留在記憶裏,如同一根刺紮進心髒, 每拔出一分都是血淋淋的。


    說起來, 她的幼時其實還算快樂。


    衣食無憂, 家庭和睦, 她還沒出生爺爺就已經去世, 所以她們家跟奶奶住在一起, 有個一年隻會見一次麵的小姑和姑父, 偶爾是兩三年。


    因為小姑嫁到了英國。


    女兒遠嫁海外成了老太太的一塊心病,所以在她很小的時候就耳提麵命地教育她:“以後你可要嫁得近點,最好就在隔壁。”


    最遠不能超過沙棠村。


    她便反駁:“那不行,我想去雲京。”


    老太太正給她梳頭發,聞言在她後腦勺上敲一下:“去雲京幹嘛?”


    “去看看唄。”她語調上揚,“聽說大城市的燈會亮一夜,永不熄滅。”


    “你聽誰說的?”老太太眼神一凜,忽地福至心臨:“是不是隔壁家那個白小子?”


    彼時沈沂剛到沙棠村,在一眾小朋友裏最明顯的就是膚色。


    白到發光。


    尤其那棟漂亮的別墅就在她們家隔壁,老太太性格大大咧咧,常去串門。


    見沈沂次數多了,依舊記不得沈沂的名字,所以就喊他“白小子”。


    趙南星見心思敗露,立刻矢口否認:“哪有?你又不懂。”


    然後像一陣風似地跑走。


    但後來她見老太太坐在樹底下的搖椅裏,沈沂站在一旁,嫩白的小手握著蒲扇的把兒,一晃一晃。


    老太太問他:“以後還回城裏麽?”


    沈沂搖頭:“不知道。”


    他低下頭的那刻,趙南星看到他眼睛泛紅,格外委屈。


    “別回了。”老太太說:“你以後要是沒長殘,就給我們家南星做女婿。”


    沈沂仰起頭:“啊?”


    “啊什麽啊。”老太太看了眼他的臉,幾秒後又搖著頭說:“算了,你這個臉太危險,我們南星得找個老實的。”


    良久,沈沂唯唯諾諾、充滿不解地說:“我……很老實的。”


    老太太已經躺在搖椅裏睡著了。


    趙南星便拉著沈沂去瘋玩。


    老太太那會兒常說一句話:“好看的男人呐,都會騙人。”


    和《倚天屠龍記》裏張無忌的媽語氣一樣一樣。


    有天她看電視看到了這句台詞,還喊老太太:“你看,這人就是你的翻版。”


    老太太敲她腦袋:“沒大沒小。”


    沈沂回城的那天,趙南星發高燒躺在醫院,並不知道他離開。


    等她回了家,興衝衝地拿著剛買的巧克力豆去找他,結果被告知他被父母接走了。


    一去無信。


    沈沂好似也給她打過一次電話。


    那次她在家裏做作業,沈沂的外婆隔著牆喊她:“小南星,阿沂的電話。”


    趙南星一路狂奔過去,接起來以後才不高興地說:“你找我幹嘛?”


    沈沂沉默了好久沒說話。


    趙南星氣得當天在日記本上寫標題:我的狗友。


    沒有想念,滿滿控訴。


    隻是後來,什麽都變了。


    那些彩色被一夜塗成黑白,令人不願去回想。


    想起來隻覺得要多諷刺有多諷刺。


    不知不覺,趙南星把那些領帶放滿了抽屜,爾後才回過神來——


    這些是要拿去幹洗的。


    於是她隻能把這些再弄出來,隻剩下那封不知是尚未送出去抑或被退回來的情書孤零零地躺在那裏。


    趙南星置氣似地,用力關住抽屜。


    似是這樣就能關住沈沂那些精彩的過往。


    —


    趙南星把衣服送去幹洗店的時候還在想:像沈沂那樣的人永遠精彩過往似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但她這些年一直循規蹈矩。


    沒談過一場戀愛,沒和人牽過手,甚至,沒單獨和異性一起吃過飯。


    初高中把自己埋於題海,大學成天泡在教室和圖書館,實習之後成天窩在醫院裏。


    寫不完的論文和永遠也不知道下一秒會來得什麽病的病人。


    她一點點風花雪月的旖旎都沒有過。


    但沈沂有。


    以前聽周悅齊說:“沈沂在高中的時候平均每天被表白一次。”


    她說:“全校上下的女孩沒有不喜歡沈沂的。”


    當年周悅齊上那所昂貴私立的初中部,沈沂和她哥同上高中部。


    沈沂、程闕、她哥,怎麽也算學校的風雲人物。


    尤其是到校運會、籃球賽這種競技比賽時,沈沂總是焦點。


    於是商未晚好奇問了句:“徐嘉樹呢?”


    周悅齊思考兩秒:“他都好老了。”


    趙南星:“……?”


    “我上初中的時候,他已經上大學了。”


    而趙南星語出驚人:“那你喜歡過沈沂嗎?”


    周悅齊一口奶茶差點嗆死,隨後心虛地點頭:“少不更事的時候暗戀過。”


    但周公主的愛情向來如風。


    她暗戀過沈沂,也暗戀過程闕,還暗戀過她們年級第一。


    總歸周公主的青春期,不是在暗戀就是在奔赴暗戀的路上。


    所以大家都當做笑談,一笑而過。


    光是偶爾聽周悅齊說起他的學生時代,就會有很強的畫麵感。


    天之驕子、萬眾矚目,無論走到哪裏都自帶鎂光燈,被無數人津津樂道。


    所以那樣的沈沂,怎麽可能想起趙南星呢?


    但趙南星偶爾、偶爾在做題累了的時候會跑去小賣鋪,買一支小布丁。


    小學考試結束後,沈沂都會用這個來換取她的原諒。


    因為他又拿了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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