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麻煩的菜她會家裏做好帶來,或者說,讓家裏的阿姨做好,帶過來。


    溫瓊女士讓梁鬆用爐火熱菜,她則是用燃氣灶炒菜,這樣一起弄,快一些 。


    沒一會,廚房就飄出了飯菜的香味。


    等米飯好了,就可以叫沈夏他們吃飯了。


    溫瓊女士把飯煮上後,把圍裙給解了,找了梁鬆,“小沈那朋友是什麽人啊?”聽著聲是男的。


    梁鬆腦子裏首先想到的就是昨天那四袋子野味:“賣野味的。”


    還有三四個月就要過年了,是該買一些。


    溫瓊女士想著等會吃飯的時候問一問。


    飯煮熟了。


    梁鬆在院子裏喊沈夏兩人過去一起吃晚飯。


    沈夏是自個過去的。


    孫富貴剛才急急忙忙的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想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去。


    六個菜,三個人吃有點多了。


    溫瓊女士看到就沈夏一人,問:“你朋友呢?”


    沈夏道:“他有事先走了。”


    還想問問野味的事呢,看來今天是問不成了。


    溫瓊女幹有些失望。


    沈夏還以飯桌上會麵臨溫瓊女士如暴風雨一樣的密集的問題,沒想到,這一頓飯吃得格外輕鬆,到吃完,溫瓊女士都沒有說什麽話。


    就是簡單的吃飯。


    吃完梁鬆送沈夏回隔壁,還叮囑她鎖好門。


    沈夏覺得:梁鬆他媽媽真是個不錯的人。


    -


    孫富貴回了家。


    孫媽看到孫富貴回來,高興得不行,讓孫富貴陪孩子玩,她去做飯去了。


    孫富貴:“媽,外頭有賣糖葫蘆的,我帶孩子出去買一根。”


    “去吧!”孫媽喜道。


    難得兒子願意跟孫女增進感情,這是好事。


    小孩子喜歡糖葫蘆,看到吃的,肯定會越來越喜歡兒子的。


    孫富貴牽著孩子往外走:“你叫什麽名字?”


    孩子不說話。


    小姑娘長得像葉柳,眼睛大大的,看人的時候像是什麽都懂,可細看,又得隻是個孩子,懵懂無知。


    孫富貴看到這張臉就會想到葉柳。


    一想到葉柳,就會想到當初葉柳甩了他,另奔他人的懷抱。


    雖然這口氣咽不下,可他也沒想過遷怒孩子,他就是不喜歡這孩子在他家呆著,這孩子姓程,是程闖的種,憑什麽要他養?


    孫富貴給女孩買了一根糖葫蘆。


    孫媽的飯菜都煮好了,端到桌上,發現兒子跟孫女還沒回來,買個糖葫蘆怎麽買這麽久?她帶上門,去外頭找了找。


    找了一圈都沒找著人,又問了左鄰右舍,都說隻看到孫富貴帶著孩子出去,沒看到孫富貴帶著孩子回來。


    晚上九點。


    孫富貴喝得醉醺醺的回來了,孩子送走了,他高興。


    “你去喝酒了?”孫媽急急的往孫富貴身後看,“馨馨呢?”


    這小子,帶著孩子去喝酒,喝醉了連孩子都不管自個回來了!


    孫富貴踉踉蹌蹌的回了屋。


    “你問你,馨馨呢?”孫媽急得直冒火。


    “不知道!”


    “你帶出去的,你不知道?!你去哪喝的酒!”肯定是落在喝酒的地方了,孫媽使勁的搖孫富貴,指望問出孫女的下落 。


    “媽,那是葉柳跟程闖的孩子,不是你孫女!”


    “胡說,那就是我胡說,明明跟你小時候長得一模一樣!”


    孫富貴本來醉了的人,聽到這話酒醒了一半。


    屁。


    那小姑娘雙眼皮的大眼睛,跟他這單眼皮的小眼睛一樣?


    他媽是什麽眼神!


    第42章


    報社廣告


    次日。


    沈夏一早起來, 去附近的報亭買了幾份報紙,把每個報紙上投稿地址都記下來,準備等會從近到遠去看一看, 問問打廣告的價錢。


    這一天, 跑了四家報社。


    《日報》跟《青年報》的銷量非常好,不過廣告的費用也高, 《晚報》好像更便宜一些。


    跑完報社, 記下聯係方式, 之後沈夏又往商場跑,先去的是地段最好的商場, 她有兩個想法, 一是租個櫃台, 售賣吹風機,二是寄在這邊售賣,跟商場分成。


    結果人家商場經理壓根就看不上她這沒有名氣的國貨。


    連跑了三天, 跟一個新開的商場負責人談妥了,把吹風機放在家用電器處寄處,商場抽10%, 進了商場,這價錢就高了, 在原來45塊的基礎上提到了60塊, 價錢太低了, 怎麽能顯出這是高檔貨呢?


    最好在商標上印個洋文,這樣就可以賣得更貴了。


    商場經理這麽跟沈夏說的, 沈夏拒絕了。


    沒那必要。


    商場的經理姓陳, 在談妥之後, 沈夏問陳經理要了白紙後, 手寫了合同,很快就寫完了,她自己簽完字後,拿給陳經理,陳經理還愣了一下。


    “小沈,你這字不錯啊。”整整齊齊的,看著像板書。


    “合同的字是得工整些。”沈夏笑著說道。


    平常寫得急了也是龍飛鳳舞,在上輩子的時候,小時候被大人壓著練過字的,雖然她自己覺得不怎麽樣,但是同學跟朋友都誇過的。


    一式兩份。


    蓋上公章,各拿一份。


    沈夏走時,陳經理叮囑:“吹風機記得明天送來。”


    沈夏揮手:“放心,忘不了!”


    說的是送吹風機的事,明天早上先送十個過來,要是這一周能賣出去,那剩下的都可以送來。


    回去的時候,看到一家照相館,就在商場附近,沈夏進去了。


    “老板,你這照相館的相機能租嗎?”


    “你要租相機?那款舊的可以租,但是要五十塊的押金。”老板手裏的這款是新的,是他那敗家兒子買回來的,說是什麽外國貨,貴得很。


    這個可不敢外租。


    沈夏問:“老板,我租你們家的相機,你這邊洗照片的時候能不能便宜點?”


    一番討價還價,最終每張照片便宜了一分錢。


    雖然沒便宜多少,但是沈夏有成就感啊,還順便在老板這買了兩卷膠卷。


    出了照相館的門,回去的路上東拍西拍,像是拍路啊,拍胡同啊,拍行人啊,看到好看的就拍一下。


    就這一會的功夫,用了半卷膠卷。


    本來說停手不拍了。


    結果回家的時候,在胡同口碰到了梁鬆,他身材修長,上麵穿著白色高薄毛衣,外頭穿著黑色外套,下麵穿的是同色的褲子,手裏拿著一個公文包,麵容俊秀,看她望來的時候,眼中似有笑意。


    哢嚓一下,沈夏把他照進了相機裏。


    沈夏發現了,溫瓊女士過來的時候,梁鬆的衣品就會上升一個品位。


    所以,這衣服是溫瓊女士給搭的吧 。


    “這相機哪來的?”梁鬆觀察發現,是個舊相機。


    “從照相館租的,”沈夏沒忍住,對著梁鬆的臉又拍了一張,真是優越的骨相,都這樣拍了,相機的臉也依舊好看。


    沈夏把相機遞給梁鬆,“幫我拍一張。”


    她來這麽久,還沒拍過照呢。


    “你會拍嗎?”


    “會。”


    法院有相機,有時候要拍證物留存證據。


    梁鬆當然會拍。


    “等會。”沈夏特意挑了一個好的角度,才讓梁鬆拍。


    孰不知,在她挑角度的時候,梁鬆已經拍了三張了,都是抓拍的,相機裏的她,一張是側臉的思考照(在想哪個角度拍照比較好),一角是背影照,還有一張是麵對著梁鬆比劃說好了。


    沈夏等了半天,等胡同沒人路過的時候,才讓梁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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