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麽也想不明白,為什麽他們還會邀請自己參加同學聚會呢?


    該不會覺得過去十幾年了,自己就會忘記他們那時的所作所為吧?怎麽還能裝作沒事人一樣來跟自己說話呢?


    還是說,他們都已經不記得“那些事”了?


    對於加害者而言,那些可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對於受害者來說,那些所謂的“小事”,都是心底角落永遠揮不去的陰影。


    上小學時,宋迎秋被班上的同學孤立了。不過也隻能算是有意識地“孤立”,並沒有上升到實質性的欺淩,但也正因為此,在他人看來,她似乎不應該去計較這麽多年前的“小事”。


    當時同學的“孤立行為”甚至沒有具體的理由和起因,也許是因為她平時不愛說話?也許是因為她的校服和頭發總是髒兮兮的?總之,某一天,兩個男生突然對她搞了一個莫名其妙的惡作劇,之後就有越來越多的男生沒來由地用惡作劇取笑她,接著女生也加入了進來,最後全班人都不和她說話了,走路時都刻意躲著她,就好像她身上帶著傳染病一樣。在短短的半個月內,她就突然被“孤立”了。


    同學們並沒有像校園霸淩題材的電影裏演的那樣,在她的桌子上寫字,或者將她堵在洗手間打她。他們在用一種更加陰沉的方式進行孤立。比如傳卷子和作業時故意做出誇張的動作,像是拎著髒東西一樣把她的作業和卷子甩過去。又比如故意把一些沒人承認的壞事推到她的頭上,因為大家都知道沒人會幫她說話。


    她還記得有一次,班長收作業時不小心將她的作業本弄丟了,卻堅持和老師說是她沒交作業。雖然她拚命解釋,但老師最終也不肯相信是班長弄丟了她的作業本。


    “班長怎麽可能撒謊呢?”


    “沒帶作業就承認唄,居然還推給別人。班長人多好啊。”


    “家長怎麽教育的,冤枉別人,難怪沒人喜歡。”


    班上同學七嘴八舌議論的場景在她回複班長的微信時還能鮮活地重現,每一句話都無比清晰地回蕩在耳邊。可如果現在再回過頭來提起這些事,恐怕所有人都會笑著說:“都這麽多年了,你怎麽還記在心裏啊?”他們也會像現在的班長這樣,全然忘了當年把罪過推到她身上的行為,像個沒事人一般叫她去參加同學會。


    那時她也向母親求助過。可母親還沒聽完,便歪著頭生硬地轉換了話題,她試了幾次都是同樣的結果。當時她還不太理解母親為什麽不幫她,長大一些後她才明白,就和洗頭發那次一樣,母親無法處理這個問題,於是選擇了逃避。


    當問題不存在,也許問題就真的不存在了吧。


    從那以後,她就再也不和母親說自己的事了,反正母親也隻會逃避,說出來又有什麽意義呢?自己隻需繼續扮演一個聽話的女兒就好了。


    母親一定不敢相信,這個溫和順從的女兒,竟然會殺人吧。


    宋迎秋閉上眼睛,淺淺地笑了出來。如果母親知道了她所做的事,會露出怎樣的表情呢?


    這時,牆壁那邊傳來一陣低沉的呻吟聲,接著是輕微的撞擊牆壁的聲音。


    又開始了……煩死了。


    宋迎秋不快地皺起眉頭,戴上了耳機。


    第6章


    東陽市的南區,是東陽市最老的城區。過去本地居民大都住在這裏,隨著市政府規劃出來的東區商業中心逐步開發,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在東邊買房或者租房,南邊便越來越冷清。大白天的,馬路上也難得見到年輕人的身影,推車賣菜的小攤倒是還持續著。


    南區的某個居民區旁邊有一個小公園,公園裏有個工人文化活動中心,這顯然也是舊時代的遺留物。附近的老年人早就不去文化活動中心休閑了,不過文化中心頂層的小圖書室還開著。


    李準已經在這裏工作了十幾年。如今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打掃打掃衛生,從書架上找一本書,就著濃茶一直看到下班。


    圖書室裏的書算不上多,都已經被借閱了無數次,有的都破破爛爛的了。一走進這間圖書室,便能聞到一股舊書特有的酸腐味。


    每個月李準也會用不多的經費訂幾本雜誌和新書,偶爾也會有老人來這裏看看,所以他都會訂一些養生、健康類的書籍和雜誌。不過大部分時間,這間圖書室裏都隻有他一個人。


    剛來這裏的時候,他午睡時經常會做夢。在夢裏,他又回到了剛進警隊的那段時間,天天跟著隊長一起走訪。有時候他也會夢到受傷的那次,歹徒用刀子捅了他一下,他看著自己胳膊上的血,發現一點也不疼。醫生給他包紮好,衝他笑了笑,說:“回去歇半個月就沒事啦。”


    在活動中心的圖書室幹了一年多以後,他就漸漸地不做那些夢了。他還在這裏認識了也在社區工作的妻子,兩人婚後很快生了個兒子。現在的大部分時間,他腦子裏裝的都是兒子的成績單和每天晚上要為老婆孩子準備什麽飯菜,過去那些事已經漸漸從他的大腦中抹去了。


    但是昨天晚上,他又沒來由得夢到了過去的案子。


    那起案子發生在冬天,李準剛參加工作沒多久。現在還能記得宋遠成來報案時的樣子。


    宋遠成來時穿著一件棉大衣,臉上的胡子像是好幾天沒刮過了,他哆哆嗦嗦地說女兒被人綁架了,按綁匪的要求交付了贖金之後,就再也沒音訊了。


    綁架案發生在幾天前。當天下午,宋遠成的母親,也就是宋小春的奶奶,帶著隻有一歲的宋小春,去附近的公園曬太陽。回來的路上奶奶就順路帶著孩子去市場買菜,菜市場裏人很多,她買菜講價的工夫,一回頭孩子就不見了。奶奶在菜市場找了半天也沒找到孩子,隻得回家。


    第二天早上,宋遠成在自家門口的報箱裏發現了一個信封,打開來裏麵有一張字條,上麵隻有一句話,指示他何時將贖金送至某地。除此之外裏麵還有一小塊從宋小春失蹤那天穿的衣服上剪下來的布料,以及一小撮嬰兒的頭發。綁匪要求的贖金是五萬元,當時宋遠成手裏正好有一筆錢,他準備用這筆錢在學校附近盤一個正規店鋪做生意的。他沒有選擇報警,而是將這筆錢取了出來,按照信上的要求送到了指定地點。之後宋遠成在家裏等了兩天,也沒收到進一步的聯係,這才去報了警。


    在宋遠成選擇自己交付贖金的時候,就已經失去了抓獲嫌疑人的最佳時機。


    這起綁架案的線索很少,信上的指紋非常混亂,沒提取出任何有用的信息。當時警方重點關注宋遠成的社會關係,因為從作案手法來看,綁匪對宋遠成的家庭情況非常了解。宋遠成家庭條件一般,全家都靠他擺攤養活,遠不是綁匪會選擇的目標。因此,警方一開始就將嫌疑人鎖定在了宋遠成的熟人之中。


    然而,排查了宋遠成的社會關係之後,卻未能得到任何結果。最終,這起案子就被封存在了幾卷檔案之中。


    李準也沒想到,竟然就成了二十多年未破的懸案。


    李準把周宇和方紋請到了圖書室的“閱覽區”。這個區域不大,隻有兩張桌子,平時極少有人光顧,隻有在文化中心玩累了的老人偶爾會過來翻翻最新的養生雜誌。


    李準先將案情向周宇和方紋做了一番介紹。連他自己都有些意外,時隔這麽久,自己竟然還記得那麽多細節。


    說完之後他問道:“這麽說,現在可以證明,當年的被綁架女童已經死了,是嗎?”


    周宇點了點頭。“基本可以確定了。”


    李準歎了口氣。“當時我就隱約覺得那孩子已經不在這世上了。不過後來宋遠成還一直在找這孩子……”


    “當時有沒有發現什麽疑點呢?”周宇沒有接下老刑警的感慨,而是馬上提出了問題。他還沒有孩子,倒也不是不能理解這種行為,隻是不太有深層的共鳴。這種情緒上的缺失讓他有的時候多少顯得有些“無情”。


    方紋在旁邊,拿著筆記本。


    李準收回似乎已飄向記憶深處的目光,認真地說道:“有好幾個疑點。首先,宋遠成隻是個擺攤的,家裏沒多少存款,如果綁匪的主要目的在於要錢,為何會盯上他呢?去綁架有錢人家的孩子不是更保險?第二,當時宋遠成手裏剛好有五萬塊錢,綁匪索要的贖金也恰好是這個金額,就好像早就知道他有這麽多錢似的。第三,宋遠成按要求交了贖金,孩子卻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了。退一萬步說,就算綁匪是為了報複才實施綁架的,那不是更應該讓宋遠成知道孩子死了,他才會更痛苦嗎?”


    周宇緊皺眉頭,問道:“贖金的金額確實很可疑,那當時排查宋遠成的社會關係後發現了什麽可疑人員嗎?”


    “最後都排除了。宋遠成就是個擺煎餅攤的,跟人沒仇沒怨,來往的親戚不多,但都處得還行,鄰裏朋友間也都互相照應,挺和諧的。”


    “不是有一封信嗎?和他周圍人的筆跡比對過嗎?”方紋突然插嘴問道。


    “比對過,沒有字跡吻合的。”李準敲了敲桌子,歎道,“要是宋遠成在收到信的時候就報案,這案子可能就破了。關鍵就是錯過了破案的最佳時機。”


    的確,根據目前的信息來看,熟人作案的概率很大,如果當初宋遠成早一些報警,也許孩子就找到了。那麽,是不是也就不會有後續的一連串案子了呢?


    正是宋遠成當初的一念之差,導致了後續的連鎖反應。大概他也曾經在事後無數次地後悔過,如果當初自己沒有看過那則名人綁架案撕票的新聞,或者如果自己再堅定一點,是否一切都會不一樣呢?


    “對了,”李準突然想起來什麽一樣,抬頭看了看二人,“後來宋遠成也失蹤了是吧?當時負責這事的刑警還找過我,想了解一下這兩起案件是否有關聯性。”


    “那您怎麽認為呢?”


    “不好說。小孩子有被綁架、被拐賣的可能,宋遠成一個中年男人,怎麽會平白無故失蹤了呢?哦對,有個事情,宋遠成擺煎餅攤的時候遇到城管,曾起了點小衝突,把腿給摔骨折了,還做了個小手術。據說他性格比較老實,從來不會跟別人起這種衝突,那天不知道怎麽回事,一下子就上了頭。可能女兒失蹤的事對他打擊挺大的,有人懷疑他是腦子出了點問題,自己想不開,離家出走了。”


    回到局裏之後,周宇和方紋跑了一趟證物科,調取了宋小春和宋遠成兩起失蹤案的物證。有一卷當年的監控錄像,記錄下了宋遠成失蹤前最後的影像。


    是一個街心公園門口的攝像頭拍攝下的畫麵。不過當時設備條件有限,畫麵的顆粒感非常嚴重。


    晚上七點四十五分,宋遠成穿著一件羽絨外套,戴著頂毛線帽,一瘸一拐地走進了公園。他臉上的表情非常平靜,看不出任何異常。然後八點十五分,宋遠成從公園裏出來了。監控拍到他走出公園,一直走到對麵的馬路上,再然後就消失在了畫麵中。


    “他的腿,是因為跟城管發生衝突時弄的吧?”方紋看著錄像問道。


    周宇翻了翻檔案,說:“對,就在失蹤案發生前不久……”


    說到這裏,周宇突然心裏動了一下。他想到了一種可能性,這種可能性或許可以解釋宋遠成失蹤的一部分真相。但是,真的會是那樣嗎?


    還不能確定。不過,就算真是那樣,也對目前的調查幾乎毫無幫助。


    接下來,周宇又拿起了另一份物證,那是宋小春綁架案中的唯一物證——那封被塞進宋遠成家門口報箱裏的信。這是信的原件。


    外麵是一個相當普通的黃色信封,二十年前,在任何一家小商店都能買到。信封上麵沒有寫字。


    信封裏有一塊花花綠綠的布料,應該是從孩子的衣服上剪下來的,還有一小撮頭發,想來是綁匪用來證明孩子在自己手上的東西。此外,信封裏還塞著一張字條,像是從筆記本上撕下的,有些泛黃。上麵用黑色的筆簡簡單單地寫著一行字。


    周六晚九點把五萬元放在西丁路郵局前的長椅下麵不要報警。


    之前在李婉家中見過這張字條的複印件,但當時方紋並沒有什麽特別的感觸。此時接觸到這份原始證物的時候,她才覺得渾身發冷。


    這種直接與犯罪事件相關的證物,似乎本身就帶有一股令人膽寒的氣息。特別是在她知道這名被綁架的孩子已經死亡的前提下,更是覺得這份證物隱隱散發出某種恐怖的陰氣,仿佛一閉上眼睛就能看到一個模糊而可怖的身影,正在實施著犯罪行為……


    她搖了搖頭,試圖將那詭異而可怕的場景從大腦中清除出去。然而,不知道是否因為這種異常的緊張感刺激了她的思緒,某個之前一直忽略了的場景此時在她的腦海中複蘇了。


    “你怎麽了?”周宇看出她有些不對勁,在她眼前揮了揮手。


    “我好像想起來……”方紋小聲嘀咕著。其實上次在李婉家看到複印件時她就覺得有些不太對勁,但是始終沒弄明白到底是哪裏讓她覺得奇怪。直到剛才那一刻。她看著周宇,認真地說道:“我在哪裏見過這個筆跡。”


    周宇驚訝地睜大了眼睛。“什麽?真的嗎?可這封信是二十多年前寫的了,那會兒你才多大?”周宇一臉不相信的表情,然而他剛說完,就也發現了不對勁之處。


    他低頭盯著那張紙上的字,明明之前看到複印件的時候沒什麽感覺,不知為什麽,今天卻突然像是產生了某種靈感一樣。周宇也覺得對這筆跡眼熟,可是……是在哪裏見到的呢?


    “我知道了!是這個字!”方紋突然拿過字條,指著最後幾個字說道,“這個‘下麵’的‘麵’字!你看,這個‘麵’字,裏麵應該是兩橫,但是這個‘麵’卻是三橫……我肯定在哪裏見過類似的寫法……”


    周宇仔細一看,還真是,字條上的“麵”字的確像是有三橫。大概是寫的人對這個字的寫法有誤解吧。


    “也就是說,你曾在哪裏看到過這個‘麵’字……”這時,剛才劃過腦海的那一點靈感突然與字條上的這個字聯係了起來,“啊,是一號死者身上的那份購物清單。”


    一號死者身上有一張手寫的購物清單,上麵有“牛肉麵”三個字,其中的那個“麵”字似乎也是這麽寫的。


    很快,經過筆跡專家鑒定,證實至今仍未查明身份的一號死者身上的購物清單上的筆跡,與宋遠成當年收到的勒索信上的筆跡一致。


    不久後,一號死者的身份也查清了。


    家住東陽市平安小區的一位市民報警稱,一個叫王治國的男子租下了自己的房子,但最近失蹤了。警方初步判斷,這位房東所說的王治國與死者的特征基本吻合。


    王治國,男,在位於東陽市東南邊的東安鎮經營一家小超市。一個多月前他離開了東安鎮,超市門上至今還貼著“有事外出暫停營業”的紙條。警方調查後發現他乘大巴來到了東陽市,目前尚未查明王治國與宋遠成有何聯係。


    第7章


    秦思明收到了第二份快遞。依然是丟在他租住的房子門口。距離他收到上一份快遞僅僅過了幾天時間。


    頭一天晚上,秦思明寫論文到淩晨三點半。東陽大學的研究生課程並不緊張,平日裏文科院係的學生們總是悠閑度日,隻有臨近期末這段時間,才會臨時抱佛腳似的趕工。


    以往秦思明都是在截止日期前兩天就完成論文了,但最近他的時間都花在調查前幾天收到的神秘快遞上了。他先是去了一趟東陽市圖書館,按照之前肖磊推理出的年份,檢索查閱了一遍本地的報紙。花了整整兩天時間,終於找到了那篇報道的原本。


    報道刊登在一九九七年的《東陽晚報》上。據此可以確定,這起“女童綁架案”發生於二十三年前。也就是他三歲那年。


    不過能調查到的東西也就僅止於此了。


    為了保護當事人,新聞中使用了化名,也就是說,難以通過報紙獲取到案件相關人員的具體信息。


    除了報紙以外,還有可能報道過此案的,也就隻有本地的電視台或者廣播電台。然而這些資料並不能從圖書館裏查到。


    查了幾天,秦思明才想起期末論文還沒完成,再不抓緊時間,恐怕是要麻煩了。


    這一天,他起床時已經快到中午了,原本打算洗漱一下出門去樓下買點吃的和咖啡,下午繼續寫論文,沒想到剛一開門,就發現地上又躺著一個快遞袋。


    這份快遞也和上一份一樣,沒有快遞貼條,也沒有寄件人信息。隻是袋子上有簽字筆寫的他的名字。


    秦思明拿起快遞,馬上回到屋裏,把門關上,站在門口就拆了起來。此時的他已經全然忘記剛才出門的目的是要買午飯。


    撕開快遞袋的時候他突然有種異樣感,仿佛正被什麽人注視著。他也說不上來視線來自哪裏,隻是覺得自己正被什麽人盯著。


    他租的這套房子的客廳裏有一扇落地窗,窗戶正對著一條小馬路,馬路對麵是另一個小區的樓。秦思明住在六層,如果真有人從外麵監視的話,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從對麵的樓上了吧?


    秦思明打開窗戶,眯起眼睛仔細地觀察著。不過對麵的小區和他所住的這棟樓離得並不近,以這個距離,用肉眼觀察實在是什麽都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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