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完故事後付生玉說:“丹豔姐說有個女兒長到了十歲,讀四年級,我們當時以為殺人的一定是這個母親,可是……如果按照這麽算的話,那個被冥婚的女子,不應該是十七年前被拐賣的嗎?十七年前,那個女子幾歲?”
“十三歲,”武方和輕輕歎了口氣,“這些我們都想過了,包括受害女子的年齡、失蹤時間,竟然都是剛剛好的,她大概十三歲失蹤,後來到底幾歲到趙家村沒人說得清。”
至此,付生玉才知道,警方已經盡力去查了,可十七年前消息不通,技術落後,找來找去隻找到了那個女子的一個弟弟做了親子鑒定。
可是她弟弟是她失蹤兩三年後才出生的,對於這些事情不清楚,那個女子的父母年紀大了後記憶不好,根本記不清當年的具體情況。
趙家村活下來的人都是年輕人,七年前的事情都不清楚,更別說十七年前。
就是完全已經查不出更多東西來了,警方才隻能選擇先將連環殺人命案結案,至於這些不被知道的部分,或許隻有武方和他們慢慢記著,等李丹豔醒來的那一天。
付生玉確實不知道更多的消息了,武方和無奈離開,他留下了自己的聯係方式給付生玉,說將來有事,可以找他。
十一月中,天總算放晴,聽說李丹豔的父母將療養院定了下來,而且已經將李丹豔轉移過去,目前情況穩定,可以探望。
趁天氣好,付生玉單獨去了一趟。
那是一個環境不錯的療養院,看得出來李丹豔父母花了心思也花了不少錢,才能有這樣好的服務。
李丹豔的父母對付生玉的到來挺高興,因為他們聽付生玉說自己當時是跟李丹豔關在一起的,他們想知道當時更詳細的情況。
警方出於保護的想法,沒有對兩個老人說得太詳細。
他們自己瞎猜一通,越想越覺得可怕,這下找到了能問的人,自然高興。
付生玉花了點時間跟他們說了自己知道的部分,他們並不能在療養院待很久,差不多中午十一點左右就要離開。
不知道為什麽,送走父母兩人,付生玉心有所感,站在療養院門口回頭一看,在陽光下,恍惚看見一個透明的身影坐在療養院院子裏的長椅上。
白色的病服跟付生玉在病房裏看見的一樣,繼而慢慢聽見,長椅上的人輕聲喊她:“阿玉。”
付生玉手搭在箱子上,猶豫了一會兒,走過去,走得近了才看清楚臉,是李丹豔。
緩緩在長椅另一頭坐下,付生玉環顧一圈,確定沒人走過後開口:“你……什麽情況?”
李丹豔懶洋洋曬著太陽:“我已經告訴你很多了,差不多,就是你猜測的那樣。”
沒有提供給警方的隻有一個消息,就是那份寫完了名字的婚書,也是那份婚書,讓付生玉開始猜測李丹豔的身份。
隻是她一直沒敢確定下來,因為用李丹豔是李丹美的妹妹這個理由來說這個局明顯還差點意思。
除非,李丹豔跟李丹美,還有更深一層的關係。
原本付生玉沒想到的,直到武方和說,七年前命案裏的受害女子,即使倒推十七年,她還有十三歲,依舊是可以生育的年齡。
十三歲的女孩子可以生育,但在現代人眼裏,十來歲,還可以隻是個孩子。
而剛好,付生玉聽見過李丹豔強調自己的年齡跟名字。
一個人在什麽情況下需要背誦自己的名字跟年齡?
要麽腦袋有病症無法記住,要麽這個名字跟年齡是假的。
所以,付生玉生出了一個大膽的猜測——李丹豔或許是李丹美的女兒,隻有這樣,她才有拚了命也要報仇的理由。
付生玉偏頭看向李丹豔:“你是李丹美的女兒?”
李丹豔含笑點頭:“你果然很聰明,跟你奶奶說得一樣。”
“我奶奶……我當時果然沒聽錯,你媽媽喊的,就是吳奶奶。”付生玉就是聽到了這個稱呼,才決定瞞下婚書的相關事情。
“這是一個很長、很長的計劃,長到,在我認識你奶奶之前就開始布局,可成功,卻有著你奶奶的幫忙……”
事情,要從李丹美的被拐說起。
前麵的部分跟李丹豔當時說的故事差不多,她就是那個生下來的女兒,當時起名李盼盼,盼望能有回家的一天。
跟故事裏說的輕描淡寫不同,李丹豔用自己的視角來說這個二十年前的故事時,明顯更絕望。
李丹美被人販子帶到了趙家村,在那個年代,她作為書香門第出身的孩子,有一種別於其他女孩子的青春漂亮,加上母親是舞蹈家,氣質體態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人販子當時想把這個女孩子賣給村長家的兒子,畢竟一個村裏最有錢的肯定是村長家。
可是當李丹美被關在籠子裏到村子的時候,路過的趙福全看李丹美哭得可憐,或許是一見鍾情,就心軟了,回家拿了自己攢的老婆本硬是在李丹美送到村長家前跟人販子買了下來。
李丹美被救後跟趙福全說,這筆錢她回家後會還他的,翻倍也行。
趙福全同意了,本來想走的,可那該死的人販子收了錢後依舊去村長家把這個事告訴了村長兒子。
這種落後的村子都不把女人當人看的,隻要是買來的女人,哪怕結婚了,村子裏的其他男人還是可以隨便qj,人販子通知村長兒子是想賣趙福全個好。
要是能用一個女人搭上村長家,後續在村子裏有好處肯定都想著趙福全。
大家都默認的事情,沒人想到趙福全買下李丹美隻是想救她一命。
村長的兒子來了,吵吵嚷嚷的,尤其見到李丹美後,更是眼睛都挪不開。
擔心人還沒走就出事,趙福全當天就想把李丹美送走,誰能想到村長兒子攔著不讓,說趙福全如果敢把李丹美弄出村他就弄死他全家。
沒辦法,趙福全隻好上哪兒都帶著李丹美。
幸好,李丹美也很懂忍辱負重,幫趙福全幹農活為自己掙口飯吃,怎麽累都沒關係,她隻想活著回家。
時間一久,摩擦慢慢大了起來,加上趙福全一直沒跟李丹美結婚,村裏人就動了別的心思。
有一次趙福全就出門拿了點東西,李丹美差點就被抓走了。
這次的事後兩人就結了婚,有本證,至少證明這是趙福全家的人,其他人會稍微謹慎點。
接著就是趙福全母親出的主意,說懷了孩子可以去鎮上的醫院,到鎮上,沒人看著,他們自然就能走了。
李丹美當時也是被盯得沒辦法,想了幾天後還是同意了。
有了孩子她可以順理成章躲在趙福全家,有的人覺得女人懷孕後不太吉利,就不會來招惹她。
他們算好了一切,沒算到竟然有人早產,偏生同一天去了醫院。
而在醫院裏,那個早產孕婦的丈夫看到李丹美的漂亮樣子,心癢癢的,各種跟趙福全套近乎想跟李丹美過一陣子。
這種防賊的日子過得趙福全也很難受,可是村裏好像總有人盯著他們倆,怎麽都躲不掉。
哪怕是跟李丹美一塊送李盼盼去上幼兒園、小學都有人跟著,這種絕望之下,李丹美跟趙福全說,這麽活著不過是坐牢,不如死了算了。
趙福全當時沒說話,也不敢報警,來的警察要是跟村長熟,李丹美別說回家,他估計都沒好果子吃。
後來幾年,趙福全一直在做全家都跑掉的準備,錢一直努力攢,眼看著錢就要攢夠一家人都搬走、不用受這個村子圍困的時候,李丹美跟母親都出事了。
當時李丹美全身都沒幾塊好肉,趙福全母親則是因為櫃門上的拉手紮進了後腦勺當場死亡。
趙福全第一次這麽恨這個吃人的地方,他從小就跟母親相依為命,別人都說他母親殺了他父親獨吞田地財產,他從來沒相信過,想著或許就是父親生病死了。
現在想想,如果他的父親跟外麵那些惡魔一樣,那他母親殺了他自保有什麽不對?
當時趙福全母親已經完全咽氣,趙福全把母親藏進了地窖裏,然後給李丹美換上了母親的衣服,用棉被跟席子裹起來,說是推去埋才出了村。
鮮血一路從村裏滴到村外,出了村趙福全一邊哭一邊送李丹美去衛生院,衛生院說不行,太嚴重了,他們救不了。
沒辦法,趙福全隻好接著送李丹美去雲城,在雲城裏聽說能救,他交了錢,回去接了李盼盼過來,到的時候剛好手術結束。
醫生問趙福全要不要報警,趙福全同意了,留了一封信給李丹美,李盼盼也留在醫院裏陪她。
他急著走,是想給自己母親報仇,哪怕沒命也無所謂。
可是,李丹美後來追過去,看到隻有趙福全死了。
李丹美太慌了,本來隻是來讓趙福全別做傻事,偏生看到了趙福全被殺現場,不小心就被發現了,然後,也永遠地留在了這裏。
至於李丹豔,她被送到外公外婆家後還一臉茫然,她隻有十歲,很多事情都不太懂。
在李丹美離開前讓自己的父母跟警察聯係,說趙家村的拐賣案。
李丹美父母是當天就帶著李丹豔去找相熟的警察求助,警察聽了之後第一反應不是怎麽處理這個案子,而是問李丹豔的身份。
“老李,現在這個情況是,最好小美沒孩子,一旦有孩子,離婚很難離就不說了,就算離了,法官也會考慮這個孩子不是母親自願生下來的被判給父親那邊,為了孩子好,盼盼跟父親撇清關係比較好。”警察如是說。
然而在李丹美走之前,她說了一下自己的情況,說這個孩子無論給趙福全還是自己,都等她帶趙福全回來再說。
這麽多年照顧,或許是日久生情、或許是想報答,李丹美當時還想,要不用李丹豔把趙福全勸回來,日後好好活著不比什麽都強?
誰承想,兩個人都沒能回來。
相熟的警察收到第一手消息,因為趙家村說他們沒有買賣婦女,報警的人可能誤會了,他們是一對夫妻吵架,然後打架,兩人都死了。
有人假裝是趙福全的直係親屬想來帶李丹豔回家。
這種受害人加害人都一塊死了的案子最難判了,警察也隻能調解,所以聯係了京城的警察局,想聯係李丹美的父親,看看他那邊怎麽說。
聽說對方要搶孩子,李丹美父母就慌了,找到幫忙的警察,問對方怎麽辦。
警察知道他們有多疼自己的女兒,現在女兒死了,就留下一個女兒,肯定不能被搶走啊,而且那樣的村子,用膝蓋想也知道李丹豔去了之後會過什麽樣的生活。
以防萬一,警察就建議李丹美父母把李丹豔變成自己的孩子。
年齡弄大一點,就說從小是在鄉下長大的,剛好李丹豔當時叫李盼盼,戶口還沒上,但出生證是這個名字。
很多村子重男輕女,為了不占計劃生育的名額,女孩子是不上戶口的。
李丹美讓孩子跟自己姓,想的也是等到將來回家了,可以讓李丹豔跟自己的戶口。
現在剛好,警察幫忙一弄,李盼盼就成了李丹豔,年齡放大五歲,當自己母親的妹妹。
跨省查案本來就很麻煩,一聽李丹美父母這邊說隻要孩子找到就好,而且沒見過李丹美的女兒,雲城這邊的警方尊重父母的意見,將李丹美的屍體送過去後就結案了。
趙家村那些人心裏多多少少都放下一些,畢竟,村子裏死的人,可不隻趙福全跟李丹美。
既然對方父母不追究,他們就覺得對方跟他們一樣,反正是個女的,死就死了。
李丹豔說到這裏,看向付生玉:“我當時隻有十歲,很多事情其實都不太記得,後來有一次去祭拜我媽,晚上我就做了夢,然後我突然就能看見點奇奇怪怪的東西。”
大概是李丹豔二十三歲,實際年齡十八歲,她夢見李丹美說,她想找一下趙福全,看看他好不好。
本來李丹豔還以為自己做了奇怪的夢,然後跟自己外公外婆一說,他們反而愣住了——他們怕李丹豔難過,從來沒說她父親叫什麽。
過後全家都以為這可能是李丹豔十歲前的模糊記憶,偶爾做夢想起來也不奇怪。
可是沒多久,李丹豔發現自己能看見很多別人看不見的東西。
她一開始害怕,後來想到母親,又覺得這是個機會,所以再次去了一趟墓園。
這一次,她真切地看到了自己的母親,對方仿佛還是曾經的模樣,漂亮、溫柔,與自己記憶中沒什麽區別。
李丹美發現她能看到自己並不驚訝,因為這是她借給李丹豔的能力,她希望李丹豔能幫自己找到趙福全。
快十年了,她都被困在原地,或許趙福全也沒走,她等的正義一直沒來,有些累了,既然要走,不如一塊走,這輩子互相扶持走過十年,最後這一程,就互相做個伴兒吧。
因為李丹美的這個願望,李丹豔輾轉找到雲城、趙家村,尋找著自己父親的屍骨。
“十三歲,”武方和輕輕歎了口氣,“這些我們都想過了,包括受害女子的年齡、失蹤時間,竟然都是剛剛好的,她大概十三歲失蹤,後來到底幾歲到趙家村沒人說得清。”
至此,付生玉才知道,警方已經盡力去查了,可十七年前消息不通,技術落後,找來找去隻找到了那個女子的一個弟弟做了親子鑒定。
可是她弟弟是她失蹤兩三年後才出生的,對於這些事情不清楚,那個女子的父母年紀大了後記憶不好,根本記不清當年的具體情況。
趙家村活下來的人都是年輕人,七年前的事情都不清楚,更別說十七年前。
就是完全已經查不出更多東西來了,警方才隻能選擇先將連環殺人命案結案,至於這些不被知道的部分,或許隻有武方和他們慢慢記著,等李丹豔醒來的那一天。
付生玉確實不知道更多的消息了,武方和無奈離開,他留下了自己的聯係方式給付生玉,說將來有事,可以找他。
十一月中,天總算放晴,聽說李丹豔的父母將療養院定了下來,而且已經將李丹豔轉移過去,目前情況穩定,可以探望。
趁天氣好,付生玉單獨去了一趟。
那是一個環境不錯的療養院,看得出來李丹豔父母花了心思也花了不少錢,才能有這樣好的服務。
李丹豔的父母對付生玉的到來挺高興,因為他們聽付生玉說自己當時是跟李丹豔關在一起的,他們想知道當時更詳細的情況。
警方出於保護的想法,沒有對兩個老人說得太詳細。
他們自己瞎猜一通,越想越覺得可怕,這下找到了能問的人,自然高興。
付生玉花了點時間跟他們說了自己知道的部分,他們並不能在療養院待很久,差不多中午十一點左右就要離開。
不知道為什麽,送走父母兩人,付生玉心有所感,站在療養院門口回頭一看,在陽光下,恍惚看見一個透明的身影坐在療養院院子裏的長椅上。
白色的病服跟付生玉在病房裏看見的一樣,繼而慢慢聽見,長椅上的人輕聲喊她:“阿玉。”
付生玉手搭在箱子上,猶豫了一會兒,走過去,走得近了才看清楚臉,是李丹豔。
緩緩在長椅另一頭坐下,付生玉環顧一圈,確定沒人走過後開口:“你……什麽情況?”
李丹豔懶洋洋曬著太陽:“我已經告訴你很多了,差不多,就是你猜測的那樣。”
沒有提供給警方的隻有一個消息,就是那份寫完了名字的婚書,也是那份婚書,讓付生玉開始猜測李丹豔的身份。
隻是她一直沒敢確定下來,因為用李丹豔是李丹美的妹妹這個理由來說這個局明顯還差點意思。
除非,李丹豔跟李丹美,還有更深一層的關係。
原本付生玉沒想到的,直到武方和說,七年前命案裏的受害女子,即使倒推十七年,她還有十三歲,依舊是可以生育的年齡。
十三歲的女孩子可以生育,但在現代人眼裏,十來歲,還可以隻是個孩子。
而剛好,付生玉聽見過李丹豔強調自己的年齡跟名字。
一個人在什麽情況下需要背誦自己的名字跟年齡?
要麽腦袋有病症無法記住,要麽這個名字跟年齡是假的。
所以,付生玉生出了一個大膽的猜測——李丹豔或許是李丹美的女兒,隻有這樣,她才有拚了命也要報仇的理由。
付生玉偏頭看向李丹豔:“你是李丹美的女兒?”
李丹豔含笑點頭:“你果然很聰明,跟你奶奶說得一樣。”
“我奶奶……我當時果然沒聽錯,你媽媽喊的,就是吳奶奶。”付生玉就是聽到了這個稱呼,才決定瞞下婚書的相關事情。
“這是一個很長、很長的計劃,長到,在我認識你奶奶之前就開始布局,可成功,卻有著你奶奶的幫忙……”
事情,要從李丹美的被拐說起。
前麵的部分跟李丹豔當時說的故事差不多,她就是那個生下來的女兒,當時起名李盼盼,盼望能有回家的一天。
跟故事裏說的輕描淡寫不同,李丹豔用自己的視角來說這個二十年前的故事時,明顯更絕望。
李丹美被人販子帶到了趙家村,在那個年代,她作為書香門第出身的孩子,有一種別於其他女孩子的青春漂亮,加上母親是舞蹈家,氣質體態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人販子當時想把這個女孩子賣給村長家的兒子,畢竟一個村裏最有錢的肯定是村長家。
可是當李丹美被關在籠子裏到村子的時候,路過的趙福全看李丹美哭得可憐,或許是一見鍾情,就心軟了,回家拿了自己攢的老婆本硬是在李丹美送到村長家前跟人販子買了下來。
李丹美被救後跟趙福全說,這筆錢她回家後會還他的,翻倍也行。
趙福全同意了,本來想走的,可那該死的人販子收了錢後依舊去村長家把這個事告訴了村長兒子。
這種落後的村子都不把女人當人看的,隻要是買來的女人,哪怕結婚了,村子裏的其他男人還是可以隨便qj,人販子通知村長兒子是想賣趙福全個好。
要是能用一個女人搭上村長家,後續在村子裏有好處肯定都想著趙福全。
大家都默認的事情,沒人想到趙福全買下李丹美隻是想救她一命。
村長的兒子來了,吵吵嚷嚷的,尤其見到李丹美後,更是眼睛都挪不開。
擔心人還沒走就出事,趙福全當天就想把李丹美送走,誰能想到村長兒子攔著不讓,說趙福全如果敢把李丹美弄出村他就弄死他全家。
沒辦法,趙福全隻好上哪兒都帶著李丹美。
幸好,李丹美也很懂忍辱負重,幫趙福全幹農活為自己掙口飯吃,怎麽累都沒關係,她隻想活著回家。
時間一久,摩擦慢慢大了起來,加上趙福全一直沒跟李丹美結婚,村裏人就動了別的心思。
有一次趙福全就出門拿了點東西,李丹美差點就被抓走了。
這次的事後兩人就結了婚,有本證,至少證明這是趙福全家的人,其他人會稍微謹慎點。
接著就是趙福全母親出的主意,說懷了孩子可以去鎮上的醫院,到鎮上,沒人看著,他們自然就能走了。
李丹美當時也是被盯得沒辦法,想了幾天後還是同意了。
有了孩子她可以順理成章躲在趙福全家,有的人覺得女人懷孕後不太吉利,就不會來招惹她。
他們算好了一切,沒算到竟然有人早產,偏生同一天去了醫院。
而在醫院裏,那個早產孕婦的丈夫看到李丹美的漂亮樣子,心癢癢的,各種跟趙福全套近乎想跟李丹美過一陣子。
這種防賊的日子過得趙福全也很難受,可是村裏好像總有人盯著他們倆,怎麽都躲不掉。
哪怕是跟李丹美一塊送李盼盼去上幼兒園、小學都有人跟著,這種絕望之下,李丹美跟趙福全說,這麽活著不過是坐牢,不如死了算了。
趙福全當時沒說話,也不敢報警,來的警察要是跟村長熟,李丹美別說回家,他估計都沒好果子吃。
後來幾年,趙福全一直在做全家都跑掉的準備,錢一直努力攢,眼看著錢就要攢夠一家人都搬走、不用受這個村子圍困的時候,李丹美跟母親都出事了。
當時李丹美全身都沒幾塊好肉,趙福全母親則是因為櫃門上的拉手紮進了後腦勺當場死亡。
趙福全第一次這麽恨這個吃人的地方,他從小就跟母親相依為命,別人都說他母親殺了他父親獨吞田地財產,他從來沒相信過,想著或許就是父親生病死了。
現在想想,如果他的父親跟外麵那些惡魔一樣,那他母親殺了他自保有什麽不對?
當時趙福全母親已經完全咽氣,趙福全把母親藏進了地窖裏,然後給李丹美換上了母親的衣服,用棉被跟席子裹起來,說是推去埋才出了村。
鮮血一路從村裏滴到村外,出了村趙福全一邊哭一邊送李丹美去衛生院,衛生院說不行,太嚴重了,他們救不了。
沒辦法,趙福全隻好接著送李丹美去雲城,在雲城裏聽說能救,他交了錢,回去接了李盼盼過來,到的時候剛好手術結束。
醫生問趙福全要不要報警,趙福全同意了,留了一封信給李丹美,李盼盼也留在醫院裏陪她。
他急著走,是想給自己母親報仇,哪怕沒命也無所謂。
可是,李丹美後來追過去,看到隻有趙福全死了。
李丹美太慌了,本來隻是來讓趙福全別做傻事,偏生看到了趙福全被殺現場,不小心就被發現了,然後,也永遠地留在了這裏。
至於李丹豔,她被送到外公外婆家後還一臉茫然,她隻有十歲,很多事情都不太懂。
在李丹美離開前讓自己的父母跟警察聯係,說趙家村的拐賣案。
李丹美父母是當天就帶著李丹豔去找相熟的警察求助,警察聽了之後第一反應不是怎麽處理這個案子,而是問李丹豔的身份。
“老李,現在這個情況是,最好小美沒孩子,一旦有孩子,離婚很難離就不說了,就算離了,法官也會考慮這個孩子不是母親自願生下來的被判給父親那邊,為了孩子好,盼盼跟父親撇清關係比較好。”警察如是說。
然而在李丹美走之前,她說了一下自己的情況,說這個孩子無論給趙福全還是自己,都等她帶趙福全回來再說。
這麽多年照顧,或許是日久生情、或許是想報答,李丹美當時還想,要不用李丹豔把趙福全勸回來,日後好好活著不比什麽都強?
誰承想,兩個人都沒能回來。
相熟的警察收到第一手消息,因為趙家村說他們沒有買賣婦女,報警的人可能誤會了,他們是一對夫妻吵架,然後打架,兩人都死了。
有人假裝是趙福全的直係親屬想來帶李丹豔回家。
這種受害人加害人都一塊死了的案子最難判了,警察也隻能調解,所以聯係了京城的警察局,想聯係李丹美的父親,看看他那邊怎麽說。
聽說對方要搶孩子,李丹美父母就慌了,找到幫忙的警察,問對方怎麽辦。
警察知道他們有多疼自己的女兒,現在女兒死了,就留下一個女兒,肯定不能被搶走啊,而且那樣的村子,用膝蓋想也知道李丹豔去了之後會過什麽樣的生活。
以防萬一,警察就建議李丹美父母把李丹豔變成自己的孩子。
年齡弄大一點,就說從小是在鄉下長大的,剛好李丹豔當時叫李盼盼,戶口還沒上,但出生證是這個名字。
很多村子重男輕女,為了不占計劃生育的名額,女孩子是不上戶口的。
李丹美讓孩子跟自己姓,想的也是等到將來回家了,可以讓李丹豔跟自己的戶口。
現在剛好,警察幫忙一弄,李盼盼就成了李丹豔,年齡放大五歲,當自己母親的妹妹。
跨省查案本來就很麻煩,一聽李丹美父母這邊說隻要孩子找到就好,而且沒見過李丹美的女兒,雲城這邊的警方尊重父母的意見,將李丹美的屍體送過去後就結案了。
趙家村那些人心裏多多少少都放下一些,畢竟,村子裏死的人,可不隻趙福全跟李丹美。
既然對方父母不追究,他們就覺得對方跟他們一樣,反正是個女的,死就死了。
李丹豔說到這裏,看向付生玉:“我當時隻有十歲,很多事情其實都不太記得,後來有一次去祭拜我媽,晚上我就做了夢,然後我突然就能看見點奇奇怪怪的東西。”
大概是李丹豔二十三歲,實際年齡十八歲,她夢見李丹美說,她想找一下趙福全,看看他好不好。
本來李丹豔還以為自己做了奇怪的夢,然後跟自己外公外婆一說,他們反而愣住了——他們怕李丹豔難過,從來沒說她父親叫什麽。
過後全家都以為這可能是李丹豔十歲前的模糊記憶,偶爾做夢想起來也不奇怪。
可是沒多久,李丹豔發現自己能看見很多別人看不見的東西。
她一開始害怕,後來想到母親,又覺得這是個機會,所以再次去了一趟墓園。
這一次,她真切地看到了自己的母親,對方仿佛還是曾經的模樣,漂亮、溫柔,與自己記憶中沒什麽區別。
李丹美發現她能看到自己並不驚訝,因為這是她借給李丹豔的能力,她希望李丹豔能幫自己找到趙福全。
快十年了,她都被困在原地,或許趙福全也沒走,她等的正義一直沒來,有些累了,既然要走,不如一塊走,這輩子互相扶持走過十年,最後這一程,就互相做個伴兒吧。
因為李丹美的這個願望,李丹豔輾轉找到雲城、趙家村,尋找著自己父親的屍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