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兄弟你幹做啥工作的?”


    金有錢沒說,對方也知趣的沒有追問,而是說起了自己的事,“其實我也有個師父來著,他是個老手藝人了,以前也輝煌過一段時間,徒弟收了好幾個,端茶倒水,捶背捏腿,個個都殷勤得很,就想學他手裏的真本事……”


    “後來呢?”金有錢聽到這裏,有了點興趣,於是追問道。


    隻見對方笑了笑,表情似乎有些無奈,“後來就沒有後來了,隨著社會的發展,他那門手藝漸漸過時,如今差不多被徹底淘汰了,以前那些徒弟,也都走得差不多了,就剩下我一個。”


    “他經常跟我說,這一行已經沒前途了,勸我趁早改行,不然早晚餓死……”對方說到這裏,無奈的笑了笑。


    金有錢雖然不知道對方具體是做什麽的,但也能勉強理解一點這種心情,正準備開口安慰,卻聽對方又開口了。


    “好像結束了,我先去找我女朋友了,兄弟,有緣再見。”


    “有緣再見。”金有錢把安慰的話吞了回去,揮手跟對方道別。


    而後看著那人去到出口位置,跟著一個年輕女孩走了。


    之後過了半分鍾,洛聞書和洛星嶼也出來了。


    “星接下來想玩什麽?”金有錢走上前,問洛星嶼。


    “不玩了,”後者搖搖頭,看向洛聞書,“已經很晚了,媽媽我們回家吧。”


    他還有很多事要做,老師留的作業,字帖,畫畫,修行,織毛毯……再不回家,今天就做不完了。


    洛聞書點點頭,拉著他的手往遊樂園外麵走。


    金有錢本來打算走快去去開車的,但是被洛聞書叫住,“你剛才在跟誰說話?”


    他有點意外,沒想到洛聞書會問這個,但也沒多想,把事情簡單說了一下,“……也不知道他以後會不會改行。”


    他的語氣略微有些遺憾。


    手藝這種東西,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學會的,花了那麽多時間,付出那麽多精力,到頭來卻要被迫改行,著實讓人唏噓。


    洛聞書聽了,盯著他看了兩秒,而後問道,“他有跟你說他學的是什麽手藝嗎?”


    金有錢搖頭,“這個他沒說。”


    “一會兒你就知道了。”洛聞書說。


    金有錢聞言,有些疑惑,不過洛聞書已經拉著洛星嶼走了,顯然是沒打算跟他說。


    他於是帶著好奇,去了旁邊的停車場開車,而後把洛聞書和洛星嶼送回家。


    時間還早,才晚上九點多。


    金有錢琢磨著,自己今天被大師收為弟子,這可是個天大的喜事,相當於是考上了國內最頂尖的大學,怎麽也得慶祝一下。


    而這種事,他那一群狐朋狗友們顯然是最在行的。


    他於是伸手去摸手機,準備給其中領頭的幾個人打電話,讓他們叫點人,去包個場子,熱鬧熱鬧。


    然而手伸到褲子口袋裏,什麽都沒摸到。


    他沒多想,又去摸另一邊口袋。


    還是空的。


    “嗯?”金有錢不自覺發出疑惑的聲音,他手機一般都揣褲子口袋裏的,今天沒記錯的話,從餐廳裏出來,他好像就沒怎麽再碰過手機了。


    本來在遊樂園玩的時候,他是打算付錢的,因為餐廳的那頓飯,是洛星嶼請的。


    但是小朋友每次都很主動的去付錢,他搶都搶不過,索性擺爛,當個蹭吃蹭喝蹭玩的廢物。


    所以手機去哪裏了?


    金有錢把車停在路邊,努力去回憶此前的經曆,試圖找到手機的身影。


    一圈下來什麽線索都沒有,倒是莫名其妙想起了離開遊樂園時洛聞書說的那些話。


    “他有跟你說他學的是什麽手藝嗎?”


    “一會兒你就知道了。”


    金有錢品味著這兩句話,又回想起當時洛聞書的表情,總覺得有哪裏不對。


    他想啊想,想啊想……


    腦子裏忽然閃過一道光。


    而後金有錢的表情僵住了。


    “……不能吧?”


    ————————


    另一邊。


    遊樂園外麵不遠處的一家店門口,一身休閑打扮,身高和長相都平平無奇的年輕人,叼著一根烤腸,坐在店外的塑料椅子上,手裏拿著一個已經關機的手機,甩動著上麵的玩偶。


    他旁邊坐著一個老人,五十多六十歲的年紀,穿著打扮也很普通,手裏拿著一個氣球,遞給了過路的小朋友。


    “快跟爺爺說謝謝。”


    “謝謝爺爺!”


    “不用謝。”


    簡單兩句交流之後,母親拉著孩子走遠了。


    老人看向年輕人手裏的手機,眉頭微微皺起,“那是什麽醜東西,看著礙眼睛,趕緊拆下來扔了!”


    “我覺得挺有個性的,”年輕人將烤腸一口吃掉,將簽字隨手投進了旁邊的垃圾桶裏,“而且因為有它,我才一絲力氣都不費,就把手機給拿出來了。”


    年輕人名字叫向飛文,二十四歲,高中還沒畢業就輟學出去外麵打工,在工廠流水線上混了幾年後,意外認識身邊這個老人。


    老人叫鞏興強,是向飛文的師父,就像後者說的,是個老手藝人。


    鞏興強年輕的時候,經常活躍在各大火車站,汽車站之類的地方,簡單來說,就是哪裏人多去哪裏。


    最好是那種人擠人,走個路都麻煩的地方,他高興得很。


    因為他是個小偷,真‘手藝’人。


    以前社會不發達的時候,大家出門基本都帶著錢,區別隻是多少而已。


    鞏興強有著豐富的經驗,隻要看幾眼,基本就能猜到目標把錢藏在哪裏。


    他一雙手靈活無比,夾著一片薄而鋒利的刀片,能輕易劃開各種皮包衣服,拿出藏在裏麵的錢或貴重物品。


    那時候是鞏興強最為輝煌的時候,手裏大把大把的錢,身邊跟著幾個想要學手藝的徒弟,伺候他比伺候親爹還要上心。


    可惜好景不長,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飛速發展,到了如今,街上到處都裝上了攝像頭,大家出門也漸漸不帶現金了,一個手機什麽都能搞定。


    起初鞏興強沒當回事,偷不了錢沒關係,那就偷手機,也是一樣。


    可問題是,手機漸漸不值錢了。


    鞏興強以前收的那些徒弟,進去的進去,改行的改行,一個沒留下。


    他當了一輩子賊,父母早死了,沒什麽親戚,沒結婚也沒孩子,到老了開始覺得有點空虛,於是花了很久的時間,找了個徒弟,繼承他的衣缽,死後給他收屍哭喪。


    “不是釣魚的?”鞏興強聞言,神色一緊。


    “我起初也有點懷疑。”向飛文說。


    雖然說這年頭偷錢偷手機的賊已經很少了,但大多數人還是有點警惕意識的,很少有會給手機掛個玩偶,再把玩偶放在口袋外麵的。


    都不需要任何技術,趁著人多,手一伸,就能把手機給扯出來。


    向飛文當時看到了,第一反應是釣魚的。


    然而他耐心觀察了半天,發現那真的是個傻子,他輕鬆就把手機偷到了,還在那裏跟對方聊了半天,後者根本什麽都沒發現。


    之後他站在暗處,看著那個傻子帶著一個女人和小孩走了。


    “這玩意還挺有意思的,師父你摸摸。”向飛文說著話,把手機遞了過來。


    鞏興強表情有些嫌棄,但還是接了過來。


    手指觸碰到那個醜啦吧唧的玩偶的一瞬間,他神情明顯一怔。


    那種柔軟和滑膩,給他的感覺,就仿佛是觸碰到了活物一般。


    而當他腦子裏閃過這個念頭的一瞬間,他依稀感覺到手下的玩偶動了一下。


    鞏興強心裏升起一種說不上來的感覺,這讓他有些不安。


    向飛文對此一無所察,興致勃勃的說,“怎麽樣,師父,是不是很特別?那個傻子開的是豪車,手機也是最貴的,我尋思這個掛件雖然醜,但也醜得有特點,這些有錢人的愛好向來與眾不同,指不定也是值點錢的,等回去拍張照去網上搜搜看……”


    “隨便你。”鞏興強壓下心裏那種不舒服的感覺,將手機扔了回去。


    “時間還早,我再去轉轉?”向飛文問道。


    “去吧,我在這裏等你。”鞏興強點點頭。


    向飛文隨手把手機裝在肩上的斜跨包裏,起身往遊樂園裏麵走去。


    他一路走得漫不經心,看起來像是在漫無目的的閑逛,實則視線餘光始終在打量周圍的人,尋找合適的目標。


    走到過山車項目的時候,他終於發現了目標。


    一個年輕女生,長得漂亮身材好,最關鍵的是脖子上掛著一根金鏈子,上麵還有一個純金吊墜,一看就知道分量不輕。


    就是她了。


    不過目標並不是一個人,還有同伴,也是一個女生,兩人說說笑笑,往過山車買票口走去。


    向飛文之前說的那些話,並不全是假的,比如他討厭那種海盜船過山車一類的項目,就是真的。


    那種失重的感覺,讓他很難受。


    按照他的性格,他應該在遊樂項目外麵守株待兔,可是這會兒不知道怎麽了,他忽然有一種衝動,想要上去試試。


    他也的確這麽做了。


    加快步伐,跟在了兩個女生後麵,買了票,坐到了她們後麵。


    工作人員檢查好各項安全措施後,過山車緩緩動了起來,走過一段平坦的路途,抵達上升坡道。


    “……我在幹嘛?”眼看著過山車馬上已經攀升到了軌道的最高點,向飛文一下子慌了,下意識想要掙紮。


    可惜沒什麽用。


    他隻能眼睜睜看著過山車一頭往下載去,周圍響起尖叫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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