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樣的姑娘能搞定大帥哥,還能讓他這麽上心!


    何憶朝滿臉笑意的說,溫柔又漂亮,各方麵都很優秀,是個非常厲害的職場女性。


    於是大家就建議他送寶格麗的耳環,這也平時也能戴,女人更懂女人心思,禮物當然又漂亮又能用上最好。


    女同誌再次紛紛在心裏感歎,這是什麽仙女啊!這也太幸運了!


    天啦!何憶朝工作能力不說,有錢又帥,居然還能對女朋友這麽好!這讓她們怎麽看其他的男人!


    雖然知道不能想著和別人比,但這落差也太大了。


    辦公室的女同事們都知道何憶朝有女朋友,公司幾個創始人才後知後覺反應過來。


    什麽,折騰了這麽久,這終於追上轉正了?


    羅方舟還忍不住吐槽,瞧瞧他那不值錢的樣子,真是無可救藥。


    整個公司都對酷哥女朋友好奇心拉倒了巔峰值。


    ——


    兩個人牽著狗,沿著馬路慢慢走回夏穎家樓下。


    “好了,我還有工作要處理,再見。”


    何憶朝看著她,認真地說:“你工作忙,可以不回我微信,但我們必須每天要見麵。”


    夏穎:“你工作的地方有點遠吧。”


    何憶朝:“不遠啊,我下班後見你一麵,我抱抱我就特別開心。”


    夏穎伸出手:“要抱抱嗎?”


    何憶朝上前一把摟住她,又在她額頭落下了一個吻,“好了,我看著你上樓。”


    “嗯。”夏穎蹲下摸了摸約克夏的頭,“真可愛。”


    今天當著小朋友,或者小動物的麵,她根本沒辦法發脾氣。


    何憶朝一定是故意的。


    一直到對方背影消失,何憶朝這才收回了視線,一把抱起狗。


    “你真幸福,剛才姐姐抱了你四次,摸了你五次,還親了你兩次,我很羨慕啊。”


    約克夏不明所以,一個勁搖尾巴。


    何憶朝摸摸狗頭:“剛才一直撒嬌,你很喜歡她吧,我也是啊。”


    何憶朝想起三年前兩個人第一次見麵。


    他當時去朋友家,那個小區別墅很大,修得不太規整,不要好找,他真好手機也沒電了。


    當時夏穎就坐在路邊的椅子上,她穿了件白色的一字肩上衣,脖頸漂亮,皮膚也很白。


    路燈落在她身上,看起來美麗又脆弱,疏離又厭倦。


    第二次經過的時候,何憶朝停下了腳步。


    幾秒之後對方注意到了他,朝著他走了過來。


    “你要去哪裏,是迷路了嗎?這是不太好找。”她主動搭話,剛才的疏離消失不見,整個人變得柔和了起來。


    笑起來仿佛換了一個人。


    何憶朝報出了要去的地址。


    夏穎溫言細語指路,告訴他要往哪裏走。


    她敘述的非常清楚,沒有任何歧義,但當何憶朝被她整個人迷住了,沒有說話。


    夏穎以為他不懂,畢竟這邊是一區,對方要去的是三區,走路也得十多分鍾。


    兩個人都沒帶筆,她就從包裏拿出了口紅,在對方的書最後一頁,用口紅畫了簡易的地圖。


    她想這樣應該能懂。


    夏穎畫地圖的時候,何憶朝就看著她,兩個人隔得很近,幾乎觸碰到了一起,能聞到對方身上香水味。


    在對方把書遞過來的時候,何憶朝也沒多想,又問:“可以寫一下你的手機號碼嗎?”


    夏穎輕輕看他一眼:“口紅價貴,算了。”


    然後徑直的走回了那棟房子,沒有再回頭。


    今天朋友一起聚會,所有男人都在抽煙,她討厭香煙的味道又不能掉頭就走,這才出來透透氣,偷得半刻放鬆。


    剛才那個長頭發,綁著發髻的小男生,看著就是個浪子,不然也不會隨意搭訕。


    雖然長得不錯,但完全不是她喜歡的類型,年紀還小。


    夏穎被經常被要號碼,那天有滿腹心事,完全沒把這件事記心裏,轉頭就忘了。


    何憶朝第一次主動要號碼,然後第一次被拒絕。


    他其實有點懵的。


    到了朋友家依然念念不忘,然後幾番打聽之下,知道她叫夏穎。


    在大家眼裏是個很溫柔優秀的姑娘。


    仿佛那晚上匆匆一瞥,她的厭倦、疲憊、疏離、仿佛要溺水的脆弱,都隻是錯覺。


    這個時代了解一個人的途徑很多。


    何憶朝在網上搜索夏穎,通過篩選,看到了她高中的班級朗誦,大學參加辯論賽的視頻,好友各種獎項。


    以及最近兩年,一些自媒體上她的采訪,畢竟她在同齡人裏,漂亮又優秀。


    明明隻見過一麵,說過幾句話,但是他已經很了解對方了。


    可惜那時候自己要回去讀研究生,她除了工作,也不用其他社交賬號。


    何憶朝很慶幸,兩個人再次遇見她已經和男朋友分手了,並且沒有複合。


    不然他可能真的控製不住自己,在知道她伴侶不如自己……忍不住去插足。


    也許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這是他一眼喜歡上,後麵也沒有忘記的人。


    能在一起,當然要對她好。


    ——


    夏穎下班前,看了眼微信。


    何憶朝半小時前發來了消息,說等在她家樓下。


    今天沒有帶狗。


    她停好車,走出來就看到了他,笑著說:“走吧,先去吃點東西。”


    兩個人去吃了晚餐,又在附近逛了一路。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就十點了。


    夏穎:“有點晚了,你回到家得淩晨了,不如今天去住酒店?”


    何憶朝點頭:“我也這麽想。”


    兩個人一起去了酒店,開了套房,刷的何憶朝的卡。


    淩晨12點,中場休息,夏穎忍不住想,是不是因為兩個人太合拍舍不得分手。


    畢竟像何憶朝這樣的,花再多錢都找不到。


    男人在這方麵上,真的有天賦本能,這次進步神速。


    完事後一起去洗澡,淋浴房很大,他們證明了,這裏做體操都綽綽有餘。


    夏穎在熱水的衝擊下感歎,年輕真好,平時健身真好。


    酒店和家裏感覺果然不同,床更寬,有浴缸。洗手池的台子也很大。


    外麵還有一麵能照到兩個人的高清鏡子。


    原來她不是一個冷淡的人啊。


    夏穎再次躺在床上,看了眼時間,已經是一點了。


    何憶朝把她摟在懷裏,兩個人這次都穿了衣服,這樣能準時睡覺。


    夏穎忍不住問:“你小時候,家裏是不是很窮?”


    “沒有。”


    夏穎:“那你聽過小明的笑話嗎?”


    “什麽意思?”


    夏穎:“沒什麽,快睡吧。”


    何憶朝想了下問:“你是不是好奇我的父母,你想見他們嗎?如果你願意,這個周末就可以。”


    “不不不,除非真要結婚,誰會想見父母,何必給自己找麻煩。”


    夏穎之前是想結婚,是因為周圍年紀差不多的朋友,都步入了婚姻,這是大眾的選擇。


    人處於一個環境難免會被影響,而且單身也的確給她帶來一些困擾。


    婚姻能幫她更好社交。


    現在她想開了,自己升了副總,有車有房,何必想不開去結婚。


    何憶朝蹙眉:“什麽意思,你沒想過和我結婚?”


    夏穎點頭,不以為然反問:“為什麽要結婚?你才多大啊?”


    她願意為何憶朝花錢,畢竟對方很討人喜歡,權當花錢買開心。


    但不願意承認一段關係改變帶來的風險,而且年紀差太多,談戀愛就算了,結婚肯定不合適啊。


    兩個人才在一起多久,說結婚也太早了。


    何憶朝看著她眼睛,一字一頓地問:“那我們現在算什麽?”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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