杳杳


    作者:林不答


    簡介:


    江何吊兒郎當地在孟杳身邊晃悠了二十年。


    江大公子苟富貴不相忘,從6歲到26歲,從東城霽亭巷到倫敦攝政街,始終是孟杳最好的朋友。


    逢年過節回老家的日子都算上,二十年來他們倆見不著麵的時間也沒間隔超過一個月。


    就那倆月,江何這輩子破天荒務了一回正業,替他爹去美國出了趟差。


    回國就聽人說,


    鍾牧原回來了。


    *


    鍾牧原為人平和,坦蕩磊落,近三十年的人生裏唯獨後悔兩件事。


    一是高三那年,嫉妒江何。


    二也是那一年,對孟杳的心意視而不見。


    | 厭世少女x豁達混球x翩翩君子。


    | 主要是浪子暗戀文學+青中老年女性群像。


    第01章 .這個世界上會喊她“杳杳”的人隻有兩個


    東城入夏,例必是從一陣沒完沒了的雨開始的。


    今年的雨下了大半個月,到這會兒,終於有了要停的意思,新生的暑氣從未幹透的地麵順著小腿皮膚一寸寸蒸上來,黏黏膩膩,叫人心浮氣躁。


    孟杳站在路邊等車,跺了跺腳,總覺得哪裏都不爽利。


    叫的車子停在路邊,司機早早換上了汗衫,汗衫又早早地泛起一陣黃。


    孟杳坐進車裏,想叫他開空調,抬眼看見那大爺一邊開車一邊旁若無人地給車載廣播裏的主持人捧哏,有來有回,十分自得。


    算了。


    她又懶得開口,把手肘架在車窗上,半截胳膊感受窗外的涼意。


    她今天穿一件鏤空刺繡的法式蕾絲裙,搭配珍珠項鏈,腳上一雙尖頭水鑽高跟鞋,拎一隻小得連手機都裝不下的貝殼包,很端莊,很典雅,但這輩子不想再穿第二次。


    如果不是為了參加學生的婚禮。


    收到請柬的時候孟杳有點意外,因為新娘今年剛滿 20,她記得很清楚。


    女生叫莫嘉禾,長得漂亮、家底豐厚、且是她帶的第一屆學生,哪哪兒都非常有記憶點,屬於從出生起腦袋上就帶著標兒無論如何都不會泯然眾人的那種類型,但孟杳記憶如此清晰倒不是因為這些。


    三年前她剛回國,進入東城明德學校當寫作老師。明德是所全國聞名但又素來神秘的國際學校,一個班 20 人,語文老師都有三個,分別教閱讀、寫作、文言文。


    孟杳自己小時候寫作文,從我的媽媽到紹興的秋,連編帶扯,題材半徑從沒越過黃河,最遠的一次是高二開學前補暑假作業,連夜就著江序臨 qq 空間裏的照片編了 800 字的《伊犁之夏》。


    還被江何蔫兒壞地“拜讀”一番,“嘖,寫的比我看的還好。”


    結果,入職一個月,孟杳改過幾十篇作文,從信號山的大西洋落日看到納米比亞的紅沙漠,動不動就有人在赫爾辛基穿越雪原。


    什麽感覺呢?


    就好像這學校,八百個人裏有八百個江何。


    但她非常能接受江何那種“飛去巴黎喂鴿子”的做作作派,因為她很清楚江何的人生主要使命就是揮霍鈔票,這輩子能對人類社會做的最大貢獻恐怕就是多多消費。可這些學生,一個個從小就得學英文法文文言文,16 歲托福就能考 110,他們哪來的時間花半個月去非洲幫長頸鹿搬家?


    這種時候,一篇寫小區門口早餐店的作文就顯得非常清新脫俗。而且莫嘉禾是真的很會寫,從茶葉蛋的裂痕到拈著大拇指做出來的泡泡餛飩,煙火氣鮮靈靈躍出紙張,給了當時還不太適應“太子伴讀”身份的孟杳半小時的精神解放。


    她那時也是罕見的衝動,居然有閑心去找莫嘉禾,問她有沒有意向投稿,她可以幫忙聯絡。


    女生穿格紋半裙,露出比雪還幹淨的纖細小腿,腳踝上包著厚厚灰色羊毛襪,膝蓋卻凍成粉紅色。


    “不用了老師,我隻是隨便寫寫。”


    接下來的兩段話,在回憶裏仍然精彩。


    “是這樣的老師,我本來想寫紮金索斯,但那天忽然看到項飆老師的一個訪談,他說到‘附近的消失’,挺觸動我的。我就連夜換了題目,寫了記憶裏奶奶家門口的早餐店。其實寫得很匆忙,我覺得不是很好。”


    說完女生頓了一下,似乎在斟酌詞句,沉默幾秒後抱歉地笑笑,禮貌展顏。


    “說實話……我也不太想投稿,讓太多人看到我寫的東西。寫作是我自己的事情,留在我心裏就好了,我不想將它曝之於市,時時叫賣。”


    剛上高一的女生,跟她聊項飆,講“附近的消失”,說不想“叫賣”文字。


    那場麵有多詭異呢?


    這話換個人說,會顯得愚蠢傲慢,或者中二矯情,但莫嘉禾眉宇間寫滿靈氣,微微泛紅的臉頰又透著十六歲的稚氣和充滿學養的禮貌。


    換個人聽,也可能會覺得被冒犯,或者多少有點無語,但孟杳聽了,就隻覺得……


    有道理。


    她對人類多樣性的接受度非常高。


    莫嘉禾最後還是有點不好意思,猶豫了兩秒又解釋:“孟老師,謝謝你的關心,我暫時不想投稿。”


    可能是怕她覺得被駁了美意,好貼心地解釋。


    孟杳點點頭說好的,那事就此作罷。


    但對這個女生,由此就印象深刻起來。


    莫嘉禾沒多久就拿到美國藤校的錄取,高高興興出了國。朋友圈裏她曬飛機上兩隻碰在一起的香檳杯,孟杳順手點了個讚。


    今天婚禮上才知道,新郎就是當時的另一隻香檳杯。


    兩人青梅竹馬,四五歲就在一起,正式戀愛都已經談了五六年。孟杳叉一塊火腿片裹蜜瓜,邊嚼邊想,這世上最富有的和最貧窮的,在某些方麵竟然殊途同歸。


    比如,女生剛到法定年齡就結婚。


    每個客人都收到了伴手禮,孟杳在車上打開黑色的硬紙袋,又頗有耐心地解開盒子上纏繞的香檳色絲帶,拿出白色燙金的卡片讀了一遍,沒分辨出那幾句華麗祝詞是不是出自莫嘉禾之手。


    d 家的香水、東城某高級美容會所的貴賓卡,和一個近年來頗負盛名的高奢國牌的定製絲巾。


    分量夠足,也顯出主人家用心。


    手機響了一聲,他們幾個年輕老師的小群裏果然又熱鬧起來。


    去年新入職的男同事發了圖片,說:[真闊啊,這個馬場是會員製,有錢也進不去的!]


    孟杳點開圖片看,發現男女賓客的伴手禮不一樣。


    給男客人的,是 aurora 的鋼筆、輕馳馬場的入場券,還有一枚 g 家的胸針。


    群裏又是一陣歎息,什麽“投胎是門技術活”、“不能比,比就活不下去”雲雲。但跟剛入職的時候相比,他們這幾個伴讀的反應已經淡定多了。


    孟杳丟了個表情包進去附和,沒多說什麽。


    她的關注點在那張入場券。


    那不是江何的馬場嗎?說起來,她還是牽頭的那個人呢。


    他還真是什麽圈子的人都認識點兒,讚助婚禮的生意也少不了他。


    又看了眼那支鋼筆,想到什麽,徑直給江何發了微信。


    [你什麽時候回國?]


    上個月初,江何也不知受了什麽刺激,居然跟他爹討活幹,去了美國出差。


    都快兩個月了。


    紐約正是淩晨,江大公子紙醉金迷的時候,消息發過去很快得到回複。


    jh:[就這兩天]


    jh:[怎麽,有事?]


    孟杳直接發圖片過去,問:[買得到這個牌子的鋼筆嗎?國內好像沒有。]


    jh:[應該可以,我叫人去看。]


    jh:[送人的?]


    他這麽問,說明已經猜到了她要幹嘛。


    孟杳回複:[嗯,前幾天在書店碰到個男的。]


    她說得簡單,但江何一看就明白。


    於是也沒多問,發來個 ok 的手勢。


    上一任男友分手已經大半年,馬上就是暑假,孟杳這幾天一直想著,應該趁空閑談談戀愛。


    剛巧前幾天去書店,就碰到一個男生,盤正條順,看著很合眼。


    當即就留了聯係方式,這幾天一直不鹹不淡地聊著。


    關係需要再進一步,得有個由頭。


    孟杳習慣送禮物,簡單直接,又討人喜歡。


    換位思考的話,她也很希望曖昧期的男生學會通過送討人喜歡的禮物來拉近距離,不要再微信問她中午吃什麽了。


    手機靜了一會兒,江何又發過來一張照片。


    是他的機票截圖。


    後天晚上落地東城長橋機場。


    jh:[來接我?]


    江何那些車從霽亭巷街頭排到街尾也擺不完,但他每次飛機落地,都習慣讓朋友接,超跑的轟鳴聲響徹夜晚空無一人的機場高架,呼朋引伴的紈絝姿態擺得很足。


    孟杳偶爾也充當這樣的朋友。


    雖然她的車隻是一輛很有禮貌的 smart,無法發出分貝大到擾民的轟鳴聲,她也不能把他接去曼羅會所一晚上開十幾萬的酒。


    但有來有往,互幫互助,始終是她跟江何這二十年來維持堅固友誼的首要準則。


    因此她從不妄自菲薄,smart 接人也能接出邁巴赫和賓利開道的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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