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好醫生啊。


    最美逆行者沒他不行。


    *


    洛杉磯,半山別墅裏亮起燈。


    江何讓司機把那輛騷包到除了在洛杉磯他都不好意思開的勞斯萊斯停進車庫,進門叫人送一杯橙汁到房間,然後就徑直上樓,一頭栽進沙發裏。


    眼皮重得要打架,他在就要睡著的關鍵時刻猛地想起剛剛孟杳的信息,又抓起手機辦正事,喊人幫他買鋼筆。


    孟杳隻說買這個牌子,沒說買哪款。


    心中有點煩躁,一條語音發過去,“隨便買買就行,不是什麽重要的人。”


    發完躺了幾秒,又抓起手機撤回,操著一把啞透了的嗓子重新說——


    “算了,買最好的。”


    誰知道這次那男的會是什麽德行,總得給她撐撐場麵。


    安排完,他掃到孟杳發微信的時間,那會兒正是紐約淩晨兩點。


    還好他臨時被他爹支配到洛杉磯來陪各路叔叔伯伯喝酒,要不然這信息得到明兒一早他才能看到。


    孟杳可真行。


    真以為他夜夜笙歌不睡覺是吧?


    眯了一會兒,外頭傳來輕輕敲門聲。


    江何的嗓子實在是發不出聲兒了,閉嘴費力拖了個長長的“嗯”出來。


    傭人端著橙汁進來,看見江大少癱在沙發上的模樣,不能免俗地被驚豔了一把。


    江何穿不慣正裝,因此哪怕是今天這種場合,他也隻是勉強套了件黑色西服,不打領帶,再板正的衣服都被他穿出一派落拓的瀟灑。扣子被他自己多扯開一顆,頸下皮膚白皙,因為喝了酒,泛出粉紅色。垂感極佳的西褲,叫他穿著也總是短那麽一點兒,露出皮鞋上被黑色襪子包裹的那一截細腳踝,看著莫名叫人臉紅心跳。


    真正的好皮囊是什麽樣呢?


    就是有的人,哪怕癱個葛優躺的姿勢,他也能躺出膠片時代豪門電影裏的紙醉金迷來。


    圈子裏,江家算不上多顯赫,一沒祖上三代的家底,二沒政商通吃的路子。江何他爹江自洋三十年前還隻是嵐城大市場上一個賣衣服的小攤主呢,標準的白手起家。


    但江何就是公子哥裏最眾星捧月的那一個,和裴家那個寶貝得緊的獨苗平起平坐的地位。


    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點是他光憑臉就能服人。大家一起出去玩,江何和裴澈,永遠自動成為焦點,這是車和爹都無法達到的效果。


    傭人在洛杉磯這處別墅幹了好幾年,很少見到江何。因為江家人來洛杉磯通常都是為了生意,而江家生意的希望全部被灌注在江何那個十六歲上 cal tech 的天才弟弟身上。兄弟倆,一個負責花錢,一個負責賺錢,分工和尋常人家的兄弟掉了個個兒。


    聽說是江家大少爺小時候太沒正形,江自洋深感後繼無人,火急火燎生了二胎重點培養。傭人每次看見江何一張臉,就不免要想——


    這是所有的運氣都用在臉上了嗎?


    橙汁放在小幾上,傭人輕手輕腳出去了。


    江何緩了一會兒,坐起身喝一口,又皺眉——孟杳的橙汁裏到底加了什麽?為什麽他在別處永遠都喝不到那個味兒?


    原本就痛的嗓子受到怠慢,金貴的江公子不願再喝,又癱回沙發上。


    過了幾分鍾,手機又響起來。


    他以為是那鋼筆買到了,拿起來一看,八百年不主動說話的裴澈居然給他發了張圖。


    江何認得,那是孟杳家旁邊的一間咖啡館,聽說裴澈前女友念大學的時候也住那附近。


    裴澈:[我在喝咖啡。]


    江何無語。


    誰不知道裴澈自從女朋友跑了之後,動不動就往那片兒去。自己坐那兒喝一下午刷鍋水,悶騷得很。


    多新鮮呐。


    他嗓子疼,又困,懶得回。


    半分鍾後,悶騷的裴澈又發一張圖片過來。


    江何這回覺得新鮮了,裴澈什麽時候這麽話多?


    他點開一看,睡意一瞬間煙消雲散。


    照片中坐在靠窗位置的人,正是孟杳。


    而她對麵那個人,是鍾牧原。


    甚至他們倆中間那張桌子上擺的東西江何也認得,是孟杳買菜專用的帆布袋,印了個啃稻香村的魯迅。


    魯迅旁邊有排骨和荔枝。


    孟杳最喜歡的肉類和最喜歡的水果。


    他忽然愣住了,抓著手機僵了半晌。手心一麻,助理真把鋼筆買到了,發微信給他確認。


    剛剛孟杳怎麽跟他說的來著?


    [送人的。]


    [前幾天在書店碰到個男的。]


    裴澈看熱鬧不嫌事大地問他:[我沒看錯的話,對麵那個是鍾牧原?]


    江何沒回,下意識地點開孟杳的對話框,半晌,一個字也沒敢問。


    第03章 .“你放心,我身邊最像騙子的男人就是你。”


    孟杳就著刷鍋水味的咖啡讀完了莫嘉禾的六篇小說。


    她很早就不太相信“文章憎命達”之類的說法了,而莫嘉禾的小說無疑再次加深了這種想法。


    有些生下來就在金字塔頂端的人,似乎不需要經曆什麽塵世的苦難或者看透什麽生活的真相,連頂級的藝術感受力都可以天生擁有。


    譬如江何那個帥且話少的朋友裴澈,東城最早一條商業大道以他奶奶的名字命名的身家,在倫敦閑著沒事學畫畫,早餐時餐巾紙上的塗鴉作品被女朋友順手發在 ins 上,就能讓 g 家的設計師三顧茅廬求購版權。


    人家還不賣。


    自己裁了裙子送給女朋友,全世界就那一條,ins 上被讚到爆。


    江何當時的女朋友,如今在歐美圈風生水起的華裔超模 samantha yeoh,對那條裙子很有興趣,磨了江何好久,要他問裴澈開放版權。


    江何戀愛時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對每任女朋友的要求一貫是無條件滿足。但那回他是真沒辦法,誰讓裴澈是頭傲慢又悶騷的倔驢。


    他擺爛也擺得很瀟灑,理直氣壯地請女朋友海涵,誰讓她男朋友除了燒錢別無所長。還鼓勵人家,下次努力,爭取找個藝術家男朋友。


    後來超模姐姐果然也很努力,下一任是個貨真價實的藝術家,設計了一係列送給她的聯名款。


    莫嘉禾的小說也一樣。


    她十六歲時就靈氣逼人,如今看筆力隻增不減,使孟杳很確定,剛剛在伴手禮賀卡上看到的那幾句空洞祝辭,絕不會是她寫的。


    不用打莫家人的招牌,更不用孟杳幫忙,莫嘉禾這些作品哪怕是匿名往隨便哪個雜誌社投稿,隻要編輯不瞎,就一定會被收稿。


    孟杳看著眼前的文字,忽然在想。


    是天生的嗎?


    有抑鬱症的功勞嗎?


    她平靜地讓這些不太善良的想法在自己的腦海裏遊過,又平靜地等它們消失,然後把攤開的文稿合上。


    這才發現最後一頁還有幾行字。


    女生字跡娟秀,但不乏筋骨。


    “孟老師,謝謝你讀我的作品。


    我想我需要為當年的傲慢道歉,我後來才知道那樣的話對聽者來說是很大的傷害。但請你相信,我絕沒有冒犯你的意思,隻是當時幼稚且傲慢,以為人和文字都可以是孤島。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看到我的故事,這對我來說將是最有意義的事。如果可以的話,你願意做我的編輯嗎?”


    很大的傷害?


    那倒沒有。


    她十五歲就見過江何眼都不眨地刷了五十萬買摩托。


    千金小姐不肯為錢出賣文字而已,這才哪到哪。


    孟杳合上文稿,一扭頭,看見鍾牧原站在門口。


    他手上拎滿了袋子,除了她要買的排骨和蔬菜之外,還有一袋荔枝。他站在門口卻沒進來,先拿出紙巾擦拭額頭和頸間的汗。


    孟杳盯著他看了會兒。


    這種動作要男生做起來不娘,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難得鍾牧原是天生的君子,拿紙巾擦汗,也像民國時候穿長衫的先生,板書完拿出手帕來擦粉筆灰,隻叫人覺得清貴又儒雅。


    孟杳看著看著才恍然想到,他應該不是怕熱。


    而是怕菜市場的氣味被帶進咖啡廳來,影響到其他客人,所以先在外頭站一會兒。


    一貫的好教養。


    鍾牧原從屋簷下走進陽光裏,把紙巾丟進路邊的垃圾桶,回身正好撞上孟杳的目光,衝她笑了笑。


    下午的陽光不那麽刺眼,波光粼粼的樹影下他的瞳孔是溫柔的琥珀色。那個畫麵,好像她打烊的青春再次亮起了一瞬的燈。


    孟杳驀地有點不自在,撇開了眼神。


    鍾牧原坐下後,孟杳聞見一股清淡的薄荷香。


    這才想起來,鍾牧原用的不是紙巾,而是薄荷味的濕巾。高中起就這樣了,孟杳刷題刷到頭昏腦漲的時候,身邊總有這麽一股提神醒腦的薄荷味。


    好精致的。


    鍾牧原把買來的菜擱在桌子上,解釋道:“我看荔枝上市了,很新鮮,就順手買了點。很甜,你喜歡吃甜的吧。”


    最後一句是陳述句。


    孟杳嗜甜,熟一點的同學都知道。


    孟杳禮貌道:“謝謝。”


    心裏卻非常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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