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瀾作為僅有的幾位列席者之一參加了曾斐和崔嫣的結婚儀式,一周後,丁小野的案子判決下來。


    七年前的各種調查結果和新一輪的取證,都證實了崔克儉身上的彈孔與子彈在駕駛座前方玻璃上留下的痕跡吻合,當時在方向盤上確實也采集到了他的指紋。由此推斷在追捕過程中,馮鳴與崔克儉駕車在事發路口相遇,馮鳴試圖逼停崔克儉,開了三槍,一槍警告,一槍打偏,另一槍則擊中崔克儉左肩下方,隨後崔克儉加速衝撞馮鳴駕駛的車輛,造成馮鳴當場死亡,一小時後崔克儉也因失血過度而身亡。


    崔霆(丁小野)究竟事發時還是事發後出現在犯罪現場未能證實,綜合現場證據、犯罪動機以及時間推定,公訴機關指控丁小野故意殺人罪證據不足,法庭未予采納。最後丁小野以妨礙公務和包庇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四年,比預期短,比想象長;比一生短,比……女人剩下的青春長。


    封瀾不知道她和丁小野的一生可以拆解成幾個四年,但等待是她必須學會且習慣的東西。韓律師和曾斐都認為以案件的惡劣程度,這個刑期相當合理,已是能力範圍內的最好結果。丁小野放棄了上訴。


    判決書生效後,在丁小野被移送至正式服刑的監獄前,封瀾又去看了他一次。如今塵埃落定,少了許多擔憂和忐忑,也再沒法將明日事推至明日愁,懸著的心仿佛綁上石頭回歸原位,踏實,又沉重。


    他們以前在一起的時候,總是無休無止地鬥嘴,現在相對坐著,卻隻是長久地看著對方,然後她笑了,他也露出了頰邊的酒窩。


    封瀾三十歲了,她想過,要是早幾年遇見丁小野該有多好,那樣的話,她或許會多一點底氣,才可以無所畏懼地對光陰說:我等得起!


    但早幾年的封瀾扛得住這副擔子,足以應對眼前的壓力和未來的風險嗎?答案是“未必”!若可以選擇,她更希望人生中出現的第一個男人就是他,這可能嗎?那時遇見了,恐怕最後的緣分也不過是擦肩。


    孤魂般遊蕩的丁小野遇見一路尋覓的封瀾,算他走運,是她的劫。世間的安排自有定論,她走得快一點,他來得慢,所有的彎路都不是枉費,誰的步伐亂了一步都不會有今天。


    探視結束前,封瀾詢問民警,她是否可以抱一抱丁小野?陪同前來的韓律師拉著民警去門口抽煙。


    封瀾走向丁小野,在他麵前停住。丁小野的手無法張開,隻能雙手一道舉起,摸了摸她的臉,問:“你今天化妝了沒有?”


    封瀾警告道:“不許說氣我的話來破壞氣氛,不想死就給我老實點!”


    “你少折騰點,也一樣是察爾德尼最潮的女人。”丁小野的手在她的腮邊停留,想了想又笑道,“不過,你瞎折騰我也習慣了。”


    封瀾用力地擁抱他,說:“丁小野,你夠狡猾的。換作往時,我再喜歡你,折騰一陣也許就膩了。現在被你吊著四年,到時我都老了,再也沒得選擇。等你出來的時候,沒準我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紀……所以你要給我好好地保重自己,不是為了你,而是為我!”


    丁小野點頭說:“好!”


    他動彈不得,卻從沒有這樣安心地享受過一個擁抱。他償清了以往的罪,剩下的餘生都得好好的,留著來還一個女人的債。


    丁小野入獄,封瀾的時間可以概括為兩個部分:探視他之前和探視他之後。但她要好好地活,隻有把日子過好了,挺直腰,像個人樣,才不枉費那些流言蜚語和曾經吃過的苦。


    第一年,封瀾去看丁小野,他臉上偶爾會帶著一點傷。他長成那樣,又是軟硬不吃的臭毛病,封瀾自然憂心。曾斐卻說,該打點的他都代封瀾出麵打點過了,該托的人情也沒有含糊,丁小野在裏麵會得到相應的關照,隻是作為新人,吃一點小苦頭也難免,讓她不用想得太多。


    封瀾每次問丁小野是不是有人欺負他,丁小野總是笑著反問:“我是那麽好欺負的?你呢?有誰欺負你嗎?”“花霏雪整理”


    封瀾沒好氣地說:“除了你,沒人能隨便欺負我。”當然,說她瘋了的人還是有不少。她發現了一個訣竅,在那些人質疑前大方地承認自己就是瘋了,他們反而會無話可說。


    他們見麵時,並不願把太多的時間用在無謂的口舌上。封瀾還告訴了丁小野一件事,這一年的春節,她爸媽和哥哥都在國外,她是陪馮鳴的父母一塊過的,馮鳴的遺體也已入土為安。


    在判決下來前,馮家二老對於封瀾的反複造訪,早已從抗拒轉變為習慣。他們的諒解,與其說是因為那筆巨款,不如說是他們夫婦說服了自己,一個能讓封瀾這樣的女人幾乎傾盡所有來保全的人,終歸不會壞到無可救藥的境地。他們老來孤獨,某種程度上,封瀾的出現填補了身畔的空白。


    封瀾說,她做這些,是要丁小野知道,在這個世上他隻欠她一個人的。


    封瀾還帶來了兩枚戒指,她說她受夠了每次提交探視申請時的名不正言不順。戒指通過了獄警的檢查後到了丁小野的手中,他好奇地問為什麽是兩枚?封瀾理直氣壯地說,一枚是她送給丁小野的,一枚是“好心”幫丁小野準備,好讓丁小野拿來送她的。


    丁小野滿臉無奈,說:“封瀾啊封瀾,我讓你多做點女人該做的事。你又讓我開了眼界。”


    他把那枚男戒留了下來,上交獄警代為保管,女戒則退給了封瀾。按照丁小野的說法,封瀾送他的戒指,不要白不要,他姑且答應了她的求婚。但是反贈給封瀾的東西,那是他的事,封瀾管不著。


    封瀾說,她的餐廳在大學城附近開了分店,即使她不是唯一的股東,但多少賺了點錢,要丁小野做好心理準備,當心出來的時候被富婆的排場晃花了眼。


    丁小野說他喜歡富婆,可是哪怕封瀾的餐廳像蘭州拉麵和沙縣小吃那樣開遍祖國各地,也不能包攬了男人送戒指的事。他送什麽,還得看他願意。


    “你不會送我一**牛和羊吧?”封瀾苦惱地說,看著丁小野帶笑的眼睛,又惡狠狠地補充道,“那我也不要白不要!”


    第二年,時間過得比封瀾想象中更慢。白娘子有縮地成寸的法術,她恨不能把一年縮成一秒。丁小野離開她太久了,自己一個人靜靜待著的時候,封瀾仿佛可以感受到時光像蝸牛那樣從她的皮膚上爬過,留下一道濕痕,卻沒有半點聲息。


    早先還有人問起她為什麽還不肯結婚,另一半在哪裏?現在他們都閉嘴了,知道真相的人反而比她還忌諱。人們都習慣了封瀾的孤獨,她也以為自己習慣了。隻有躺在那張曾有過他的床上,她才會清晰地感覺到她不是一個人活著,她的等待是有彼岸的。


    這一年,封瀾已不再滿足於寄情工作,她去了很多很多的地方,到處走走看看,就不會太在意心中那根時針跳動得緩慢。每看到迷人的風光和吸引她的美食,封瀾都暗自記下,以後怎麽都得讓丁小野陪她再來一次。


    她給丁小野寫了很多的信,寄了無數的明信片,想不到以低級趣味拉開序幕的兩人,會回歸柏拉圖式的愛戀。


    封瀾有封瀾的邏輯。她對丁小野說:“相互意淫才是男女之間的最高境界。”說這話的時候,她隔著一層玻璃向丁小野展示自己的新發型。封瀾把頭發剪短了,發型師說,這樣會讓她看起來更年輕一些。


    “不好看。”丁小野說。他還是喜歡封瀾長頭發的樣子。


    不過他想了想,又含笑道:“上次追你的那個男人一定也這麽認為。”


    他這樣說,封瀾反而很高興,總勝過藏在沉默背後的那句:“你願意,我當然會放你走。”


    “不會啊,別的男人都說我這樣更有女人味。”她摸著自己利落的短發,笑眯眯地歪著腦袋看他,“不過他們沒你皮實,經不起我折騰,還是不要禍害別人。在我把頭發留長以前,你偷藏的那根發絲也就成了絕版。”


    第三年,封瀾碎碎叨叨地說起了身邊的人。譚少城又嫁人了,對方是個老頭,比她死去的前夫更加有錢,對她嗬護備至。她總說沒嚐過被愛的滋味,這也算得償所願了。


    周陶然的婚紗攝影工作室倒閉了,現在專門給某購物網站拍模特,日子還過得去。不久前封瀾在朋友聚會上偶遇他,他挖苦道:“什麽時候讓我幫你把那男人p進婚紗照裏?”封瀾不理會。周陶然既不是滋味,又有些心疼,問她:“你圖什麽?”封瀾說:“我喜歡。他比你強多了。”周陶然不服,他再不濟,總比一個勞改犯強,於是苦苦追問:“他比我強在哪裏?”封瀾的眼睛在他身上轉了一圈,說:“任何一個地方!”


    康康也有了女朋友,對方起初接近他的時候,自稱是個“拉拉”,康康把她當作“知心姐妹”同進同出。但封瀾在看到那女孩的時候就知道康康隻有認栽的份兒,她沒見過愛著一個傻男孩的拉拉。果然沒過半個月,“拉拉”就把“聖·丘比特·康”收至囊中。


    吳江和司徒玦抱定了“丁克”的念頭,封瀾的大姨直犯愁。吳江可不管這些,日子過得美滋滋的。司徒玦是封瀾餐廳分店的股東之一,兩家更是常來常往,這幾年吳江哼的小調比他前半輩子都多。


    最離譜的是曾斐。封瀾對丁小野抱怨道:“你能想象他那樣的大男人在網上分享給嬰兒拍嗝的訣竅嗎?”


    到現在曾斐和崔嫣那一對也沒能避開別人的閑話。但凡知道點內情的人,麵上誇他們登對,背過臉去總會有曖昧的笑。


    崔嫣是個眼裏從來沒別人的人,倒不是很在乎。孩子出生後,曾家更是徹底地接納了她的存在。封瀾有時看不得她那個甜蜜樣,故意潑她冷水,說:“你不問曾斐是不是真的愛你?”


    崔嫣說:“如果有一個男人在乎我的喜悲,寬恕我的謊言,包容我的缺點,願意犧牲自己的生活來成全我的幸福。即使他親口說不愛我——我也不信。”


    封瀾也不信,她隻會打趣曾斐,嫩妻幼子,中年危機會提前到來。


    每當她那麽說,曾斐都笑得十分“慈祥”。


    封滔兩口子剛生了老四,封媽媽和老伴短時間內是結束不了無休無止的帶娃生涯了。封媽媽現在已放棄了對封瀾的勸說,她現在最大的一塊心病是擔心封瀾錯過最佳孕齡生不了孩子,甚至不惜拐彎抹角地讓封滔去問曾斐,丁小野有無減刑的可能。


    丁小野的回應是掃一眼封瀾的身材,說:“能不能生,多試試就知道了。”


    封瀾抓狂地對丁小野說,她現在最恨他們在朋友圈裏曬幸福了。那種“恨”就像一個窮光蛋遇到富翁,湊上去問:“你有錢,但你有幸福嗎?”大富翁回答說:“幸福得要命!”可她偏又知道,別人才不是故意拿那點破事來曬,那隻是他們生活的常態,就像呼吸一樣正常。唯獨她沒有,才覺得稀罕。


    封瀾其實好幾次都覺得自己快熬不下去了,等待快要把她逼瘋。她告訴丁小野,每當這種時候,她就當自己在跑一場馬拉鬆,不要去想終點還有多遠,永遠看著最近的那個標的物,朝它跑過去,然後換下一個。她的標的物是每一個“今天”,今天至少他們還是在一起的,下一個今天又在一起……日複一日,“今天”疊加“今天”,就成了無數個成功度過的“昨天”,日子忽然沒那麽漫長,不知不覺也等了這幾年。


    丁小野強忍著心疼,笑她總是有那麽多歪理邪說。更多的時候,她抱怨,他就沉默地傾聽,任憑她發泄。等到封瀾說累了,她又會打起精神,撥著頭發說:“這時才說放棄,你當我傻啊!”


    丁小野就說:“是啊,你太精明了!”


    所有的道理隻是借口。丁小野和封瀾都很清楚,哪有那麽多虛頭巴腦的東西?不肯放棄等待,也不肯讓她別等,都是因為舍不得。


    第四年還未來臨,封瀾獨自去了趟察爾德尼。中途換乘兩次飛機,再坐客車、臨時搭客的小巴、進鄉的麵包車,最後才在山下看到阿穆瑟和丈夫特地開來接應她的皮卡。


    阿穆瑟真的就像丁小野說的那樣,大眼深邃,麥色皮膚,體態健康而結實,對比封瀾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種風情,她的丈夫則是個長著小胡子的高個子哈薩克族青年。兩人早接到了來信,對丁小野的“愛人”表現出極大的熱情和善意。


    巴孜肯大叔和老伴在山下的家裏等待著封瀾。奶茶在銅壺裏燒開了,炕上灑滿了迎接客人的奶疙瘩、包爾沙克、方塊糖、葡萄幹和杏。兩個孩子在屋外隨大嬸擠馬奶,不時掀簾子進來害羞地瞧瞧封瀾。


    巴孜肯大叔和女婿陪伴封瀾坐著聊天,大叔的話封瀾基本聽不懂,阿穆瑟丈夫的話她能懂一半。在他們的風俗裏,家裏有客時女人一般不上坑陪坐,隻負責招呼奉茶,這點丁小野倒也沒有騙她。


    最基本的禮儀來之前丁小野都叮囑過封瀾,她知道牆上的掛毯叫“斯爾馬克”,馬奶必須喝夠三碗。那股味道封瀾一下子不能完全適應,第三碗下肚,她用雙手捂住碗口,表示不用了。


    這一家子顯然對丁小野極為熟稔,連帶著也沒把封瀾當外人。巴孜肯大叔很高興,話說得又多又快,他女婿的“翻譯”更讓封瀾雲裏霧裏,正笑得臉疼,阿穆瑟派進來的那個五歲的男孩子起了大用場。這孩子是全家人裏漢語說得最利索的一個,他告訴封瀾,他們說的是小野叔叔以前的事。


    封瀾問起了丁小野以前的生活,大致上和他親口描述的差不多。隻不過在大叔他們嘴裏的丁小野,是個誠實、勤懇又聰明善良的“好孩子”,這和封瀾的印象稍微存在一點點的誤差。


    後來封瀾在大叔的熱情邀請下還喝了兩杯馬奶酒,相對於馬奶茶來說,這個比較對她的胃口。然後她提出了一個“不情之請”。


    封瀾想讓大叔給她唱一遍他教丁小野的那首哈薩克族民歌。丁小野那個吝嗇的家夥,隻唱過一次,就再也不肯開金口。


    大叔絲毫沒有推辭,爽快地唱了起來。反正歌詞封瀾也聽不懂,丁小野唱的時候調子也亂七八糟,依稀就是這一首。她開玩笑地問大叔,是否年輕時也用這首情歌對大嬸吐露衷腸。這句話阿穆瑟的丈夫聽懂了,頓時就笑了起來,和大叔唧唧咕咕說個不停。


    阿穆瑟的大兒子孟沙解釋道:“這首歌是讚美察爾德尼風光的。”


    封瀾一愣,又問大叔是否教過丁小野別的情歌。大叔說,他這輩子最喜歡的歌就這一首。


    封瀾不說話了,馬奶酒的後勁讓她心中燒熱。


    飯後,阿穆瑟夫妻倆開車帶封瀾上山轉轉,陪同封瀾坐在車後的還有對她充滿好奇的小孟沙。一路上,封瀾看到了丁小野說的和草原接壤的森林、像雲流淌下山的羊**、說不出名字的野花,還有山頂開闊處曆史久遠的草原石刻。每到一處,她都拿來與丁小野說過的話暗自對照,仿佛他此刻就在身邊,在她耳畔細細解說,聲音低沉柔和,與她視線相對時,嘴角還帶著若有若無的笑意。


    直到孟沙稚氣的聲音將封瀾喚回現實,他眨著睫毛長得驚人的大眼睛,說:“你就像小野叔叔說的一樣,除了頭發。”


    封瀾笑了,丁小野離開察爾德尼時尚未認識封瀾,又怎麽會對一個小屁孩提起過她?孟沙見她不信,堅持道:“小野叔叔是這麽說的,我問他為什麽不娶我媽媽,他說他喜歡的女孩,就長你這樣。”


    阿穆瑟夫婦在前排咯咯地笑,他們對這件事倒是很看得開。經過了孟沙的翻譯和再次強調,封瀾才知道,丁小野確實提起過,他喜歡白皮膚、紅嘴唇、長卷發、個子高挑苗條、身上香噴噴的女孩,不就活脫脫是封瀾的樣子?


    封瀾又喜又恨。恐怕第一眼看她的時候,丁小野那家夥就起了賊心,偏偏打死不肯承認,還說了許多不好聽的話來埋汰她。是狐狸總會露出尾巴,是餓狼遲早得扒下羊皮。看她以後怎麽收拾他!


    然而,丁小野逐漸被“揭穿”的謊言遠不止這一兩個。


    封瀾拒絕了阿穆瑟他們留她過夜的邀請,執意去了丁小野在察爾德尼的“家”。


    和巴孜肯大叔他們居住的帳篷不同,丁小野同樣位於山腳的“家”是一棟小小的紅磚平房,有著白色的牆和比屋子大許多倍的庭院,在主人離去之後,顯得孤單而整潔。


    黃昏時分,封瀾用丁小野留給她的鑰匙打開了院門,入眼的是一片凋零的向日葵和另一種封瀾不熟悉的植物,她猜想那就是丁小野所說的“貝母”,後院有一個牲畜圈,不過現在空落落的。


    丁小野誇耀的滿院子果樹也並不存在,正如阿穆瑟所說,他才不是偷姑娘的人,哪怕他願意讓姑娘偷他,說不定早成了孟沙的爸爸了。


    倒是院子的角落裏真的有棵蘋果樹,長得是不太好,眼下正是秋天,樹梢上掛著稀稀拉拉的果實。封瀾長久地站在那棵與她“同名”的樹下,舍不得摘一個果來品嚐,也不知是不是像他說的那樣酸,酸得像她此刻的雙眼。


    丁小野是全世界最狡猾的騙子!活該被他欺騙的人跳不出謊言的魔咒。


    封瀾每次去看丁小野,依然不放棄從他嘴裏逼問出那句話,他還是咬緊牙關不說。以後她還會不停地問下去,雖然答案早已不再重要。


    蚌緊緊地閉著它的硬殼,那裏麵有著柔軟的內在和珍珠的心。


    一直等到天黑下來以後,封瀾才進到了小屋裏麵。多虧有著好鄰居,阿穆瑟他們把屋子看護得很好。封瀾幾乎摩挲過了屋裏為數不多的東西,他坐過的桌椅、他用過的杯子、他穿過的衣服,還有他睡過的床……這樣一來,仿佛丁小野在察爾德尼的七年也一樣從封瀾心間淌過。


    草原的氣候日夜溫差很大,白天封瀾隻需穿一件薄薄的外套,入夜後一床被子都難以抵禦嚴寒。前半夜,封瀾瑟瑟發抖,快天亮的時候,她才溫暖了起來。大概是因為她夢到了丁小野的緣故,他抱她的力度讓她肋骨發疼。


    “讓我看看察爾德尼最潮的女人。”


    封瀾依言在他麵前打開了自己,與此同時,她得到了他的蚌喂出的那顆明珠。


    她的“應許之日”會來的,為著那些流放的苦,最後的蜜才分外的甜。


    二十歲才得到心愛的洋娃娃,四十歲買得起俏麗的裙子,六十歲重遇初戀的人……這又有什麽意思?世上沒有無辜的愛人,光陰從未被枉費。她做得最對的一件事,就是趁還能愛的時候放肆地愛過。


    第二天,封瀾起得很早,她從淩亂的被子裏鑽出來,揉著眼睛推開那扇門。


    有個蘋果朝她飛來,封瀾險些沒接住。這時她看到了自己右手無名指上多出來的一樣東西,那是一根深褐色的長發,在她指間纏繞數圈,打了個死結。


    封瀾抬起手,在晨光中端詳她的“戒指”。細而韌的發絲仿佛陷入了皮肉之中,再順著血液流動的脈絡一路延伸,直至纏進心底。


    然後她才透過張開的手指癡癡看向蘋果樹下的人。


    “能不能收起你饑渴的眼神?”封瀾送出的戒指在丁小野手中熠熠生輝,一如他的笑臉。


    他說:“早啊,老板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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