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頭馬來說,樂趣是她又一個不可缺失的家。而對於樂趣社區的網民們來說,“大頭馬”是個人氣很旺的id,她可愛又外加一點點神秘。


    兔子和我媽在一間辦公室,也是副刊編輯,她編一個小資版麵,人看起來也有點小資兮兮的。


    她沒事也喜歡上網,看我在辦公室的電腦前拖著鼠標在網上不耐煩地瞎逛,就指點我去一個社區。


    “樂趣,不錯!”她告訴我。


    我進去一看,的確高手雲集,甚合我心,於是注冊。


    從此,“大頭馬”就開始了浪跡“樂趣”的日子。


    我媽對我們時常在社區灌水發貼的行為不屑一顧,她認為有那時間不如在家裏寫寫小說或散文,再不濟考慮一下搞個什麽報紙版麵也好。


    “網絡的作用不過是發發郵件、看看股票行情、瀏覽新聞而已。”我媽振振有辭地對我說。


    唉,我也不和她多說,因為她怎麽能夠體會到當你敲好一段文字,然後點擊“發送”時的那種快感呢?這種感覺,和你把稿件發到編輯信箱時,是完全不一樣的!


    我爸知道我喜歡去樂趣後,奇怪地問我為什麽不去那些少兒網站。


    “聽說現在有個什麽……網站,裏麵的文章不要太好看……”他還神秘兮兮地告訴我。


    “去過了,那些網站都好幼稚。”我丟下一句話,就進自己的房間上樂趣。


    我從小就是這樣——喜歡和成年人廝混在一堆;在網上,幹脆就冒充一大齡女青年,這樣很過癮。


    在樂趣發了幾張帖,又灌了幾次水,我的身份就引起了網友的興趣和猜測,我心裏有點發慌,因為我決不希望大家知道我是個小孩。


    偏偏我媽有一天忽發靈感,說要組一個關於網絡的版麵,她讓我在樂趣替她發個征稿啟事。她求我的時候,我心裏不免有著小小的得意——嘿,到底還是看出網絡的好處來了吧!


    二話沒說,發了一個帖到樂趣——


    [公告]大家快來投稿啊!!


    嗬嗬,我有一朋友是東南晨報一編輯。最近想弄一專欄關於網絡方麵的。聽說樂趣高手雲集便托我來向大家約稿,歡迎大家踴躍投稿。


    主題:我和網絡


    投稿請至:shirleybhm@yahoo


    要求:隻要與網絡有關即可。稿費從優


    另:別以為我是開玩笑的,我的擔保人就是兔子


    又另:兔子你若不相信自己去問那編輯好了


    沒想到,第二天上去看,沒人翻它!啊啊,一定是把我當騙子了。趕快再發一帖——


    再次強調,我是認真的……


    數小時後終於有一個人開始回應——


    mm把稿酬都寫出來吧……不說清楚大家都不知道改怎麽寫……有沒有什麽例文?


    我看了很失望——好象都沒什麽熱情啊。


    可惡的是,兔子居然跟了一張這樣的帖公然拆我的台——


    我什麽時候成你的擔保人了?我證明,這個叫大頭馬的人坑蒙拐騙無惡不作油鹽不進百毒不侵,大家千萬不要上她的當,不然必蒙受原本可以避免的損失。


    有個叫做“花七七”的更是添油加醋地來毀我——


    看來妹妹真是名聲在外!坑蒙拐騙無惡不作油鹽不進百毒不侵……真是非滾刀肉可比!小小年紀有此道行,可見頗有邪緣!不知在何處修行?


    我急著臉跟帖問他——


    怎麽是小小年紀?暈……


    馬上有人跳起來笑我——


    嗬嗬,不打自招,果然……


    汗顏!


    不僅約稿失敗,而且,恐怕連我的真實身份也快要暴露了!


    樂趣論母


    上網後不久,已不滿足於在網上瞎灌水了,看到兔子把自己寫的小資文章貼上去後,人氣很旺的樣子,自己也忍不住躍躍欲試起來。


    然而那時信心還是不太夠。


    怎麽說呢?因為從小到現在,我寫的作文沒一篇被老師欣賞過,作文分數也總是在六、七十分之間遊走,所以就養成了自己有點自卑的心理。


    不過轉念一想,管它娘的,反正寫得再爛別人也不知道大頭馬是何方神聖!


    於是就戰戰兢兢地敲出了一篇——《我的母親》。


    現在看起來,這題目也太老套了。


    內容如下——


    坦白的說,我的母親是農民出身,據她所說,她小時侯幹的也是放羊喂豬之類的活,因此童年的鄉村生活便成了她對我孩提時代說教的極好例子。母親小時侯家裏很窮,兄弟姐妹有五個,她排最小,也是父母最疼愛的一個,不知道這是不是她日後勤奮好學的一個關鍵因素。母親確實很勤奮,也很聰明,這種聰明在她初中以前完全看不見,後來中考她卻是全縣理科第一!著實讓人大跌眼睛。


    母親大學畢業後當了醫生,其實母親才華橫溢,當醫生隻能將一個人才活埋在腫瘤之下。幸而母親後來又棄醫從文,這份工作才是真正適合她的。


    我總抱怨母親的服裝能不能稍微跟時尚搭點邊,走在時尚的最前頭我是不指望了,但最起碼也別拖後腿。母親對我的那一套理論也總是不置可否,直到身邊同我站在統一戰線的朋友多了起來她才幡然悔悟。


    於是衣服變的怪異起來,眼鏡也換了副帶色的,我暗想,她這身打扮不知被多少重案組盯過呢。最苦不堪言的是我,我兩走在大街上,整一黑社會老大身後再跟一小混混。


    雖然外表有了明顯的進步,但對於我的“給個理由先”,她完全不欣賞(我懷疑她是聽不懂)。她也從不涉足無厘頭搞笑之類的東西,因此,光從文章上來看就知道她和我完全是兩個時代的人。


    母親也不擅長寫小資文章,因為她本身就不是一個小資,不過她的文章總有她的風格。最近她又搗鼓起了小說,在此,我衷心的祝她:%¥#?—*(導演:哢!你在說什麽呢?!對不起,導演,我忘詞了,再來一便行嗎?)


    我故意把語氣搞得老氣橫秋的,意在混淆視聽,讓人感覺這是個成年人在議論母親。


    發到樂趣上之後,我就上床去睡覺了。


    中午放學到了我媽辦公室,習慣性地進入樂趣,一眼就看到自己的帖子在那裏,這才想起來還有這回事。


    估計沒人翻吧?


    我多少有點慌亂地點擊開,嗬嗬,居然有34人翻了,小小地激動了一下。


    還有給評論的——


    “殺手!”[千層雪]


    “這個‘大馬頭’筆鋒不錯啊!”[小瓦工]


    “大頭馬,這篇文章是寫得不錯,隻是還差一點火候啊。”[小空兒]


    “給你個小星星,讓馬頭大虛榮一下……”[匪君子]


    匪君子讓我有些緊張,他似乎知道我的身份,但我不知道他是誰。我不露聲色,回了一張帖給各位——


    注意注意:是大頭馬,不是大馬頭,也不是馬頭大。


    下網的時候,我心裏不免有些躊躇滿誌的感覺——這是我的文章第一次受人追捧。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鬼馬小女生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伍美珍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伍美珍並收藏鬼馬小女生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