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節
重生九零,鹹魚女主寫小說出圈了 作者:油豆沙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男女雙方持結婚證和戶口去到民政局打離婚證就行。
這天的天氣不好,烏雲黑壓壓的,時不時有雷電閃過。
林美鳳在門口罵咧咧的,林衛平看了一眼手裏的離婚證,大紅色的,跟結婚證一樣。
隻是上麵的字變了。
他垂眸沒說什麽,收起證看向前妻。
趙翠萍接過離婚證後,鬆了口氣。
覺得李姐說的沒錯……這種沒用的男人趁早離婚了好。
她還年輕,她完全可以找到更好的!
李姐全名叫李月紅,當初撿到自己,並且收留她的一個善心好大姐。
趙翠萍現在很聽對方的話。
李月紅也是個離婚了的女人,同樣也有一個小孩。
不過是男孩。
她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所以一個人在外打拚,把小孩從小拉扯大。
趙翠萍現在學的就是這樣的。
她希望閨女也能跟著自己。
不說大富大貴吧,提供吃飽穿好的生活,還是可以努力努力的。
在有人問孩子選擇跟誰時,林佳抬眼道:“爸爸。”
“我選擇跟著我爸林衛平。”
趙翠萍蹲下身子,盡量克製自己的語氣,“佳佳,你真的決定好了嗎?”
“跟著爸爸了後,媽媽……就很少能來看你了。”
林衛平在旁哼哧了一下,告訴自家閨女,他不限製她的自由。
她媽想她了,她可以自己去。
趙翠萍抬起頭,不滿前夫插嘴自己跟閨女的談話。
“媽,”林佳喊了聲,坦誠的說,“就算你們兩個離婚了,我也是你女兒啊。”
“我希望你挺起腰板,努力生活。”
趙翠萍一愣,這不是一個小學六年級學生會說出來的話。
這一刻,她突然覺得閨女長大了。
眼淚擠在眼眶中,忍著不流出來,“嗯……好。”
這天晚上,林佳接到了伊靜的電話。
[伊靜:佳佳,我媽給我跟我妹都報了少年宮裏的項目,你要不要一起來啊。]
[林佳:少年宮?]
[伊靜:是呢,都怪我媽,非說我在家什麽也不幹,還不如去學點什麽。]
[你要不要來,我一個人還得帶著我妹,可無聊可煩了。]
林佳思索片刻,突然起了興趣回複道,[行,明天嗎?到時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翌日清晨。
林佳拉著她爸林衛平坐車到市中心的少年宮附近。
伊靜揮手叫喊,她身後還跟著個紮雙馬尾的小女孩,兩人手牽著手過來。
“這是我爸。”
“叔叔好,”她又示意小女孩跟人問好。
林佳電話裏已經知道對方會帶著妹妹一起了,所以倒是不稀奇。
伊寧一雙眼睛四處看,一隻手被牽著,另一隻手上下搖擺。
聽到姐姐的提示,她把頭抬起來,用稚嫩的聲音道:“叔叔,姐姐好。”
林衛平象征意義的摸了摸她頭發。
少年宮很大,裏麵有各種各樣的興趣班,隻收初中以下的青少年。
伊靜頭疼的跟林佳抱怨,“我媽真是的,說補習班可以不去,但必須得挑一個興趣班上。”
這不都一樣嘛……
她歎了口氣,牽著的手舉起來,“還讓我帶著我妹一起。”
林佳目光跟伊寧對上,對方突然露齒一笑,她道:“那你選了什麽?”
“我打算去學跆拳道。”
捏起小拳頭就來了個左勾拳右勾拳,加上“吼吼哈嘿,”一句話。
“怎麽樣,有沒有那種感覺。”
“……嗯,有,”林佳失笑。
進門處有教學目錄,四人圍了上去。
伊靜和伊寧都打算學跆拳道,林衛平問閨女要不要也跟著學。
林佳點頭,她還想選美術。
上輩子有一項遺憾就是沒學畫畫,看到畫師那些美輪美奐的畫作,羨慕的口水都要流出來了。
要選技能的話,美術也不錯。
錢是林衛平付的,報完名他們又去了市中心的夜市。
雖說是夜市,但白天也會有很多食攤在那裏擺著。
林佳買一碗狼牙土豆,上麵放了香菜和辣椒,土豆脆脆的,很好吃。
快走到尾部時,看到一家店鋪門口貼上了轉租的告示。
“爸,你說我們要不要把這個店鋪租下來啊。”
因為是轉租,所以租金不是很貴。
但跟無本的攤子比,還是貴的。
“還是攤子要好。”
“租店鋪還要錢呢,”林衛平跟著咬了一口閨女遞過來的土豆道。
“這不一樣,”攤子還是不能跟店鋪比的。
要不然為什麽人人都想著開店而不是擺攤呢。
林衛平覺得閨女年紀輕輕,怎麽想法這麽多,他搖頭還是猶豫。
直到林佳詳細說明兩者的差別,優點和缺點。
林衛平突然醒悟,“可以試試。”
轉租的店鋪原本是賣小飾品的,周圍一圈同類型的店鋪就有四家。
老板又不太會選品,自然而然就被淘汰了。
剛好店鋪主人就在裏頭,林衛平出麵進門問了轉租事情。
她爸在問,林佳三個小孩便在四周閑逛。
都是些發夾,頭飾等雜品。
挑了一圈,也沒找到一樣自己喜歡的,怪不得會倒閉……
第16章 店鋪
“我租了一年,現在還剩六個月的時間,六千塊轉租給你們。”
店老板擺出一副你們賺大了的表情。
父女倆低頭思考,老板看情況覺得有戲,馬上加話道:“你們租的話,外邊那些東西也通通給你們。”
反正他不開了,留著也沒用,還不如轉手出去。
林佳和林衛平都沒開過店,不太清楚裏麵的門道。
飾品給她們也沒用,她們是為了更好的賣花甲麵才開店的。
“老板,那些東西我們不要,你給我們便宜一點吧。”
買賣都是要討價還價的,林衛平受閨女的指使跟對方講道。
“不行不行,很便宜了,”一年租金是一萬一千塊,他看男人就是個不懂的。
能賺就賺點回來吧。
林佳漫不經心道:“爸,咱也不一定要租啊,爺他們還沒同意呢。”
看不出老板內心想法,卻知道對方說不定挺著急轉租的。
這裏地理位置不算好,店鋪在夜市的尾部端,人流又不多。
這也是飾品店競爭不過其他店的原因之一。
林衛平不解。
林佳抬頭衝她爸眨了眨眼睛,“還不如繼續擺攤,擺攤不要租金。”
夜市裏除了店鋪要錢,其他攤位是不收錢的。
這裏原本是前麵購物中心的後門通道。
因為人流多,便漸漸組建了有規模的夜市。
這天的天氣不好,烏雲黑壓壓的,時不時有雷電閃過。
林美鳳在門口罵咧咧的,林衛平看了一眼手裏的離婚證,大紅色的,跟結婚證一樣。
隻是上麵的字變了。
他垂眸沒說什麽,收起證看向前妻。
趙翠萍接過離婚證後,鬆了口氣。
覺得李姐說的沒錯……這種沒用的男人趁早離婚了好。
她還年輕,她完全可以找到更好的!
李姐全名叫李月紅,當初撿到自己,並且收留她的一個善心好大姐。
趙翠萍現在很聽對方的話。
李月紅也是個離婚了的女人,同樣也有一個小孩。
不過是男孩。
她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所以一個人在外打拚,把小孩從小拉扯大。
趙翠萍現在學的就是這樣的。
她希望閨女也能跟著自己。
不說大富大貴吧,提供吃飽穿好的生活,還是可以努力努力的。
在有人問孩子選擇跟誰時,林佳抬眼道:“爸爸。”
“我選擇跟著我爸林衛平。”
趙翠萍蹲下身子,盡量克製自己的語氣,“佳佳,你真的決定好了嗎?”
“跟著爸爸了後,媽媽……就很少能來看你了。”
林衛平在旁哼哧了一下,告訴自家閨女,他不限製她的自由。
她媽想她了,她可以自己去。
趙翠萍抬起頭,不滿前夫插嘴自己跟閨女的談話。
“媽,”林佳喊了聲,坦誠的說,“就算你們兩個離婚了,我也是你女兒啊。”
“我希望你挺起腰板,努力生活。”
趙翠萍一愣,這不是一個小學六年級學生會說出來的話。
這一刻,她突然覺得閨女長大了。
眼淚擠在眼眶中,忍著不流出來,“嗯……好。”
這天晚上,林佳接到了伊靜的電話。
[伊靜:佳佳,我媽給我跟我妹都報了少年宮裏的項目,你要不要一起來啊。]
[林佳:少年宮?]
[伊靜:是呢,都怪我媽,非說我在家什麽也不幹,還不如去學點什麽。]
[你要不要來,我一個人還得帶著我妹,可無聊可煩了。]
林佳思索片刻,突然起了興趣回複道,[行,明天嗎?到時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翌日清晨。
林佳拉著她爸林衛平坐車到市中心的少年宮附近。
伊靜揮手叫喊,她身後還跟著個紮雙馬尾的小女孩,兩人手牽著手過來。
“這是我爸。”
“叔叔好,”她又示意小女孩跟人問好。
林佳電話裏已經知道對方會帶著妹妹一起了,所以倒是不稀奇。
伊寧一雙眼睛四處看,一隻手被牽著,另一隻手上下搖擺。
聽到姐姐的提示,她把頭抬起來,用稚嫩的聲音道:“叔叔,姐姐好。”
林衛平象征意義的摸了摸她頭發。
少年宮很大,裏麵有各種各樣的興趣班,隻收初中以下的青少年。
伊靜頭疼的跟林佳抱怨,“我媽真是的,說補習班可以不去,但必須得挑一個興趣班上。”
這不都一樣嘛……
她歎了口氣,牽著的手舉起來,“還讓我帶著我妹一起。”
林佳目光跟伊寧對上,對方突然露齒一笑,她道:“那你選了什麽?”
“我打算去學跆拳道。”
捏起小拳頭就來了個左勾拳右勾拳,加上“吼吼哈嘿,”一句話。
“怎麽樣,有沒有那種感覺。”
“……嗯,有,”林佳失笑。
進門處有教學目錄,四人圍了上去。
伊靜和伊寧都打算學跆拳道,林衛平問閨女要不要也跟著學。
林佳點頭,她還想選美術。
上輩子有一項遺憾就是沒學畫畫,看到畫師那些美輪美奐的畫作,羨慕的口水都要流出來了。
要選技能的話,美術也不錯。
錢是林衛平付的,報完名他們又去了市中心的夜市。
雖說是夜市,但白天也會有很多食攤在那裏擺著。
林佳買一碗狼牙土豆,上麵放了香菜和辣椒,土豆脆脆的,很好吃。
快走到尾部時,看到一家店鋪門口貼上了轉租的告示。
“爸,你說我們要不要把這個店鋪租下來啊。”
因為是轉租,所以租金不是很貴。
但跟無本的攤子比,還是貴的。
“還是攤子要好。”
“租店鋪還要錢呢,”林衛平跟著咬了一口閨女遞過來的土豆道。
“這不一樣,”攤子還是不能跟店鋪比的。
要不然為什麽人人都想著開店而不是擺攤呢。
林衛平覺得閨女年紀輕輕,怎麽想法這麽多,他搖頭還是猶豫。
直到林佳詳細說明兩者的差別,優點和缺點。
林衛平突然醒悟,“可以試試。”
轉租的店鋪原本是賣小飾品的,周圍一圈同類型的店鋪就有四家。
老板又不太會選品,自然而然就被淘汰了。
剛好店鋪主人就在裏頭,林衛平出麵進門問了轉租事情。
她爸在問,林佳三個小孩便在四周閑逛。
都是些發夾,頭飾等雜品。
挑了一圈,也沒找到一樣自己喜歡的,怪不得會倒閉……
第16章 店鋪
“我租了一年,現在還剩六個月的時間,六千塊轉租給你們。”
店老板擺出一副你們賺大了的表情。
父女倆低頭思考,老板看情況覺得有戲,馬上加話道:“你們租的話,外邊那些東西也通通給你們。”
反正他不開了,留著也沒用,還不如轉手出去。
林佳和林衛平都沒開過店,不太清楚裏麵的門道。
飾品給她們也沒用,她們是為了更好的賣花甲麵才開店的。
“老板,那些東西我們不要,你給我們便宜一點吧。”
買賣都是要討價還價的,林衛平受閨女的指使跟對方講道。
“不行不行,很便宜了,”一年租金是一萬一千塊,他看男人就是個不懂的。
能賺就賺點回來吧。
林佳漫不經心道:“爸,咱也不一定要租啊,爺他們還沒同意呢。”
看不出老板內心想法,卻知道對方說不定挺著急轉租的。
這裏地理位置不算好,店鋪在夜市的尾部端,人流又不多。
這也是飾品店競爭不過其他店的原因之一。
林衛平不解。
林佳抬頭衝她爸眨了眨眼睛,“還不如繼續擺攤,擺攤不要租金。”
夜市裏除了店鋪要錢,其他攤位是不收錢的。
這裏原本是前麵購物中心的後門通道。
因為人流多,便漸漸組建了有規模的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