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這家快餐店的生意十分興隆,高朋滿座,因此,廚房裏自然也是忙得不可開交。
廚房裏很忙,上菜的速度自然也就沒有那麽快了。
畢竟,顧客不隻是胡咬金他們幾個,而是有三四十個。
這個年代,沒有智能手機可以打發時間,再加上這是小快餐店,不會像酒店裏那樣在上菜之前有免費的花生米和酸菜之類的小點心。
在這種情況下,胡咬金將煙拿了出來。
這是一包軟‘白沙’煙。
這個年代,這種煙的價格是4塊錢一包。
“風大俠,來一支。”胡咬金從煙盒裏麵掏出一支煙,遞向楊風。
“不,大作家,我不抽煙,謝謝。”楊風連連擺手,微笑拒絕。
“咦,風大俠,你不是抽煙的麽?比我老胡抽煙的曆史還長,怎麽,真下定決心戒煙了?”胡咬金有點納悶的看著楊風。
“沒錯,我是真的下定決心戒煙。”楊風忙道。
接著,他又委婉的勸胡咬金;“抽煙不好,有害健康,所以,大作家,你也要少抽,最好是別抽。”
“唉,我其實也想戒煙啊,可是,我是個寫小說的作家,不抽煙不行啊,有時候,思路斷了的時候,就要靠抽煙,來產生靈感。”胡咬金歎道。
然後,他又問三德子;“三德子,你來不來一支?”
“不不不,謝謝。”三德子趕緊拒絕。
“哈哈,你們都不抽,我老胡一個人抽。”
接著,胡咬金將一支煙叼在嘴裏,用打火機點燃,然後‘噓’的一口,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看著胡咬金吞雲吐霧的樣子,楊風心裏五味雜瓶,他想避開,躲避這二手煙的危害,但想了想,又沒有出去了,因為,周圍的顧客們,菜都陸陸續續的上了桌子,而他們點的菜,應該也很快了。
再加上稍微也有點顧忌胡咬金的感受,所以,就依然坐在桌子麵前,不過,盡量的歪著脖子,避開那濃濃的煙霾。
在重生前的這個年紀,楊風其實是抽煙的。
他在輟學之前就學會抽煙了。
當時,由於受到了不良社會風氣和電視裏麵那些港台暴力電影的影響,覺得抽煙的樣子很酷斃,於是,他也跟著有樣學樣,學人家抽煙,然後沒多久,就正式上癮了,成為了煙民大軍中的一員小幹將。
那個時候的他,年紀還小,也還沒有出去打工,因此,是想盡一切辦法搞煙錢,什麽抓泥鰍黃鱔賣,或者是抓田雞賣,要不就是到山上抓野果子賣。
實在搞不到煙錢的話,就在村裏的那些小賣部賒賬。
因此,他身上經常會揣著一包‘旅行家’煙或者‘古湘’煙。
這種煙雖然不貴,但好歹是‘帶了海綿頭子’的,叼在嘴裏,也挺有麵子。
(在這個年代,煙除了牌子之外,還分為‘有海綿頭子的’和‘沒有海綿頭子的’,‘有海綿頭子的煙’價格都稍貴,沒有‘海綿頭子’的煙,價格都稍便宜,因此,一個煙民,嘴裏叼的是好煙還是差煙,人家從‘海綿頭子’上,就可以立馬分辨出來。)
後來,由於村裏的三家小賣部都欠了好幾十塊塊,人家店老板們過年的時候、拿著賬本跑到家裏來要錢,再後來,都不賒給他了,無奈之下,楊風隻好偷父親的毛煙和卷煙紙,然後自己動手卷煙抽。
因此,在重生前,楊風也算得上是老煙蟲了。
不過,幾年後,因為一次體檢,查出了身上攜帶乙肝病毒,在醫生的囑咐下,他就開始戒煙。
戒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楊風前前後後一共戒了四次,才終於在重生之前,成功的將煙戒掉。
重生之前,楊風整整三年沒有抽煙了。
哪怕鞋廠破產了,家裏又發生了變故,心情沮喪到極點,但他也隻是喝酒,而沒有抽煙。
因此,重生後,楊風自然不會再重蹈覆轍,繼續抽煙。
要知道,抽煙對身體的健康,有多大的傷害啊。
而戒這尼古丁,又有多難啊。
作為一個親身經曆者,楊風是深有體會。
……
差不多等了二十多分鍾後,楊風他們點的菜才一盤一盤的被老板娘端上桌。
最先被端上桌子的是楊風的‘豬血粑炒臘肉’。
幾分鍾後,是三德子點的‘清炒萵筍’。
再過幾分鍾之後,是胡咬金幫三德子點的‘青椒回鍋肉’。
最後,才是胡咬金自己親自點的‘辣子雞’。
此時此刻,大家都餓了,再加上炒出來的菜,賣相很具有誘惑性。
因此,大家在上第一盤‘豬血粑炒臘肉’之後,就開始大快朵頤。
胡咬金一邊叼著煙,一邊給大家斟滿啤酒。
楊風就不要勸了。
在幫三德子斟啤酒的時候,胡咬金說;“三德子,你也來一杯吧?”
“我,不……”
“少喝一點嘛,你還真打算當和尚啊,三德子,可不是我老胡說你,你老爸老媽就你一個兒子,要是去當和尚的話,估計他倆會打斷你的腿,而且,三德子,我老胡還有個秘密,沒有告訴你。”
“是什麽秘密?”
“你先跟我們幹一杯,我就告訴你。”
“……好。”
“嗯,這還差不多。”
接著,胡咬金幫三德子也斟啤酒,但他擔心三德子初次喝酒,不勝酒力,於是,隻斟了小半杯。
將啤酒都斟好了之後,胡咬金舉著就被,對楊風和三德子大聲說道;“風大俠,三德子,咱們三個既是多年的同學,又是義結金蘭的袍澤兄弟,所以,今天誰也別客氣,該吃的吃,該喝的喝,就像我的導師古龍叔叔說的那樣,痛快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來,幹杯。”
“好。”
“幹杯。”
“幹杯。”
在胡咬金的豪情感染之下,這三個家夥將手中的酒杯‘當’地碰了一下,然後揚起腦袋,一飲而盡。
楊風重生前,是個小鞋廠的老板,又是個職場十幾年的皮鞋設計師,各種應酬是少不了的。
隻是因為有乙肝,不得不也將酒也戒了。
因此,整整十幾年,滴酒未沾。
即便在各種應酬的場麵上,也是以飲料代酒。
但這並不能代表他不喜歡喝酒。
實際上,楊風很喜歡喝酒。
真的,他很喜歡喝酒。
在查出乙肝之前,他經常跟朋友們一起喝酒。
尤其是在夏天的時候,一瓶涼啤,一碟下酒菜,那真是神仙級別的完美享受啊。
所以,現在,他重生了,雖然不想繼續抽煙,但酒這個東西,他卻一點也不想戒。
要知道,他的乙肝,並不是在這個時候被傳染的。
而是19歲那年,跟師父學做皮鞋的時候,被傳染的。
因為,他的師父和師娘都是乙肝病人。
當時他不知道,後來,師父和師娘都肝硬化住院,他才明白自己身上的這乙肝病毒是怎麽被傳染的。
胡咬金大大咧咧,酒量也並不差,因此,一杯下去,來了個底朝天。
楊風也來了個底朝天。
隻有三德子,雖然隻有小半杯,可因為平時滴酒不沾,因此,這小半杯喝下去之後,那張臉立馬就變得跟苦瓜一樣難看,手背則不停的搓著嘴巴周圍,舌頭時不時的吐出來幾下。
“阿彌陀佛,罪過,罪過。”三德子一手按著胸口,一手豎立。
“哈哈哈,三德子,看來,你這輩子還真是想當和尚啊。”胡咬金笑道。
然後,猛抽一口煙,再將一塊豬血粑夾在嘴裏,慢慢咀嚼。
“啤酒加煙,法力無邊!~”胡咬金大聲道。
“阿彌陀佛,善哉,善哉。”三德子又忙道。
然後他撇了撇嘴,問胡咬金;“胡咬金同學,你剛才說,我把這杯酒幹了,就有一個秘密要告訴我,現在可以告訴我是什麽秘密了嗎?”
“可以,我老胡不是那種言而無信的人。”
“是什麽秘密?”
“是……”胡咬金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周圍,然後輕聲告訴三德子;“你老爸老媽要我幫你介紹一個女朋友~”
“什麽?不會吧?”三德子驚訝的睜大眼睛。
“騙你是小狗。”胡咬金抬起身子。
然後,他道;“我估計啊,你老爸老媽一定是擔心你真的想當和尚,所以,才讓我這個同學兼兄弟,幫你介紹女朋友。”
……
這頓飯吃了半個多小時,才吃完。
吃完之後,胡咬金結賬。
然後,將賬結完之後,胡咬金去門口推他那輛破載重單車。
就在這時,他發現,自己的單車居然不見了。
“我靠,我的桑塔納怎麽不見了?”胡咬金驚道。
然後不停的轉著他那胖乎乎的身軀,搜尋著周圍。
楊風也趕緊幫著逡巡,可哪裏還有那輛破單車的影子啊。
毋寧質疑,絕對是被小偷給偷走了。
這個年代,經濟落後,單車這種交通工具還比較時髦,價格方麵也不便宜,隻有家庭條件好的老百姓家裏,才會買單車。
因此,在這個年代,很多小偷喜歡對單車下手。
楊風重生前,就丟過單車。
“算了,不用找了,找也沒用,找不回來了。”楊風勸胡咬金。
“我不是心疼這錢。”胡咬金一邊蠡測周圍,一邊小傷心的道;“我老胡心疼的是,這輛單車跟了我好幾年了,我和它之間的感情就像是一對親兄弟,它現在不見了,我怎麽能不著急,要是,它被別人虐待了怎麽辦?——再說,我老胡堂堂一個寫小說的武俠作家,將來,這事要被傳出去了,說一個全球華人圈著名的武俠作家,連一輛單車都守不住,多沒麵子啊~”
“呃,好吧,那你繼續找吧!~”楊風無奈的道。
廚房裏很忙,上菜的速度自然也就沒有那麽快了。
畢竟,顧客不隻是胡咬金他們幾個,而是有三四十個。
這個年代,沒有智能手機可以打發時間,再加上這是小快餐店,不會像酒店裏那樣在上菜之前有免費的花生米和酸菜之類的小點心。
在這種情況下,胡咬金將煙拿了出來。
這是一包軟‘白沙’煙。
這個年代,這種煙的價格是4塊錢一包。
“風大俠,來一支。”胡咬金從煙盒裏麵掏出一支煙,遞向楊風。
“不,大作家,我不抽煙,謝謝。”楊風連連擺手,微笑拒絕。
“咦,風大俠,你不是抽煙的麽?比我老胡抽煙的曆史還長,怎麽,真下定決心戒煙了?”胡咬金有點納悶的看著楊風。
“沒錯,我是真的下定決心戒煙。”楊風忙道。
接著,他又委婉的勸胡咬金;“抽煙不好,有害健康,所以,大作家,你也要少抽,最好是別抽。”
“唉,我其實也想戒煙啊,可是,我是個寫小說的作家,不抽煙不行啊,有時候,思路斷了的時候,就要靠抽煙,來產生靈感。”胡咬金歎道。
然後,他又問三德子;“三德子,你來不來一支?”
“不不不,謝謝。”三德子趕緊拒絕。
“哈哈,你們都不抽,我老胡一個人抽。”
接著,胡咬金將一支煙叼在嘴裏,用打火機點燃,然後‘噓’的一口,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看著胡咬金吞雲吐霧的樣子,楊風心裏五味雜瓶,他想避開,躲避這二手煙的危害,但想了想,又沒有出去了,因為,周圍的顧客們,菜都陸陸續續的上了桌子,而他們點的菜,應該也很快了。
再加上稍微也有點顧忌胡咬金的感受,所以,就依然坐在桌子麵前,不過,盡量的歪著脖子,避開那濃濃的煙霾。
在重生前的這個年紀,楊風其實是抽煙的。
他在輟學之前就學會抽煙了。
當時,由於受到了不良社會風氣和電視裏麵那些港台暴力電影的影響,覺得抽煙的樣子很酷斃,於是,他也跟著有樣學樣,學人家抽煙,然後沒多久,就正式上癮了,成為了煙民大軍中的一員小幹將。
那個時候的他,年紀還小,也還沒有出去打工,因此,是想盡一切辦法搞煙錢,什麽抓泥鰍黃鱔賣,或者是抓田雞賣,要不就是到山上抓野果子賣。
實在搞不到煙錢的話,就在村裏的那些小賣部賒賬。
因此,他身上經常會揣著一包‘旅行家’煙或者‘古湘’煙。
這種煙雖然不貴,但好歹是‘帶了海綿頭子’的,叼在嘴裏,也挺有麵子。
(在這個年代,煙除了牌子之外,還分為‘有海綿頭子的’和‘沒有海綿頭子的’,‘有海綿頭子的煙’價格都稍貴,沒有‘海綿頭子’的煙,價格都稍便宜,因此,一個煙民,嘴裏叼的是好煙還是差煙,人家從‘海綿頭子’上,就可以立馬分辨出來。)
後來,由於村裏的三家小賣部都欠了好幾十塊塊,人家店老板們過年的時候、拿著賬本跑到家裏來要錢,再後來,都不賒給他了,無奈之下,楊風隻好偷父親的毛煙和卷煙紙,然後自己動手卷煙抽。
因此,在重生前,楊風也算得上是老煙蟲了。
不過,幾年後,因為一次體檢,查出了身上攜帶乙肝病毒,在醫生的囑咐下,他就開始戒煙。
戒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楊風前前後後一共戒了四次,才終於在重生之前,成功的將煙戒掉。
重生之前,楊風整整三年沒有抽煙了。
哪怕鞋廠破產了,家裏又發生了變故,心情沮喪到極點,但他也隻是喝酒,而沒有抽煙。
因此,重生後,楊風自然不會再重蹈覆轍,繼續抽煙。
要知道,抽煙對身體的健康,有多大的傷害啊。
而戒這尼古丁,又有多難啊。
作為一個親身經曆者,楊風是深有體會。
……
差不多等了二十多分鍾後,楊風他們點的菜才一盤一盤的被老板娘端上桌。
最先被端上桌子的是楊風的‘豬血粑炒臘肉’。
幾分鍾後,是三德子點的‘清炒萵筍’。
再過幾分鍾之後,是胡咬金幫三德子點的‘青椒回鍋肉’。
最後,才是胡咬金自己親自點的‘辣子雞’。
此時此刻,大家都餓了,再加上炒出來的菜,賣相很具有誘惑性。
因此,大家在上第一盤‘豬血粑炒臘肉’之後,就開始大快朵頤。
胡咬金一邊叼著煙,一邊給大家斟滿啤酒。
楊風就不要勸了。
在幫三德子斟啤酒的時候,胡咬金說;“三德子,你也來一杯吧?”
“我,不……”
“少喝一點嘛,你還真打算當和尚啊,三德子,可不是我老胡說你,你老爸老媽就你一個兒子,要是去當和尚的話,估計他倆會打斷你的腿,而且,三德子,我老胡還有個秘密,沒有告訴你。”
“是什麽秘密?”
“你先跟我們幹一杯,我就告訴你。”
“……好。”
“嗯,這還差不多。”
接著,胡咬金幫三德子也斟啤酒,但他擔心三德子初次喝酒,不勝酒力,於是,隻斟了小半杯。
將啤酒都斟好了之後,胡咬金舉著就被,對楊風和三德子大聲說道;“風大俠,三德子,咱們三個既是多年的同學,又是義結金蘭的袍澤兄弟,所以,今天誰也別客氣,該吃的吃,該喝的喝,就像我的導師古龍叔叔說的那樣,痛快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來,幹杯。”
“好。”
“幹杯。”
“幹杯。”
在胡咬金的豪情感染之下,這三個家夥將手中的酒杯‘當’地碰了一下,然後揚起腦袋,一飲而盡。
楊風重生前,是個小鞋廠的老板,又是個職場十幾年的皮鞋設計師,各種應酬是少不了的。
隻是因為有乙肝,不得不也將酒也戒了。
因此,整整十幾年,滴酒未沾。
即便在各種應酬的場麵上,也是以飲料代酒。
但這並不能代表他不喜歡喝酒。
實際上,楊風很喜歡喝酒。
真的,他很喜歡喝酒。
在查出乙肝之前,他經常跟朋友們一起喝酒。
尤其是在夏天的時候,一瓶涼啤,一碟下酒菜,那真是神仙級別的完美享受啊。
所以,現在,他重生了,雖然不想繼續抽煙,但酒這個東西,他卻一點也不想戒。
要知道,他的乙肝,並不是在這個時候被傳染的。
而是19歲那年,跟師父學做皮鞋的時候,被傳染的。
因為,他的師父和師娘都是乙肝病人。
當時他不知道,後來,師父和師娘都肝硬化住院,他才明白自己身上的這乙肝病毒是怎麽被傳染的。
胡咬金大大咧咧,酒量也並不差,因此,一杯下去,來了個底朝天。
楊風也來了個底朝天。
隻有三德子,雖然隻有小半杯,可因為平時滴酒不沾,因此,這小半杯喝下去之後,那張臉立馬就變得跟苦瓜一樣難看,手背則不停的搓著嘴巴周圍,舌頭時不時的吐出來幾下。
“阿彌陀佛,罪過,罪過。”三德子一手按著胸口,一手豎立。
“哈哈哈,三德子,看來,你這輩子還真是想當和尚啊。”胡咬金笑道。
然後,猛抽一口煙,再將一塊豬血粑夾在嘴裏,慢慢咀嚼。
“啤酒加煙,法力無邊!~”胡咬金大聲道。
“阿彌陀佛,善哉,善哉。”三德子又忙道。
然後他撇了撇嘴,問胡咬金;“胡咬金同學,你剛才說,我把這杯酒幹了,就有一個秘密要告訴我,現在可以告訴我是什麽秘密了嗎?”
“可以,我老胡不是那種言而無信的人。”
“是什麽秘密?”
“是……”胡咬金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周圍,然後輕聲告訴三德子;“你老爸老媽要我幫你介紹一個女朋友~”
“什麽?不會吧?”三德子驚訝的睜大眼睛。
“騙你是小狗。”胡咬金抬起身子。
然後,他道;“我估計啊,你老爸老媽一定是擔心你真的想當和尚,所以,才讓我這個同學兼兄弟,幫你介紹女朋友。”
……
這頓飯吃了半個多小時,才吃完。
吃完之後,胡咬金結賬。
然後,將賬結完之後,胡咬金去門口推他那輛破載重單車。
就在這時,他發現,自己的單車居然不見了。
“我靠,我的桑塔納怎麽不見了?”胡咬金驚道。
然後不停的轉著他那胖乎乎的身軀,搜尋著周圍。
楊風也趕緊幫著逡巡,可哪裏還有那輛破單車的影子啊。
毋寧質疑,絕對是被小偷給偷走了。
這個年代,經濟落後,單車這種交通工具還比較時髦,價格方麵也不便宜,隻有家庭條件好的老百姓家裏,才會買單車。
因此,在這個年代,很多小偷喜歡對單車下手。
楊風重生前,就丟過單車。
“算了,不用找了,找也沒用,找不回來了。”楊風勸胡咬金。
“我不是心疼這錢。”胡咬金一邊蠡測周圍,一邊小傷心的道;“我老胡心疼的是,這輛單車跟了我好幾年了,我和它之間的感情就像是一對親兄弟,它現在不見了,我怎麽能不著急,要是,它被別人虐待了怎麽辦?——再說,我老胡堂堂一個寫小說的武俠作家,將來,這事要被傳出去了,說一個全球華人圈著名的武俠作家,連一輛單車都守不住,多沒麵子啊~”
“呃,好吧,那你繼續找吧!~”楊風無奈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