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很寒冷,日照時間也很短暫,比夏天起碼提前兩個小時天黑。
因此,當楊風和胡咬金離開這家出版社的時候,已經是黃昏降臨了。
這個時間點,楊風和胡咬金自然是無法回寶慶。
因此,他們準備先找個快餐店吃晚飯。
然後在省城再找一家小招待所。
住一個晚上之後,在第二天,再準備打道回府。
……
省城這地方,雖然消費比山區裏麵高,可找吃的地方也特容易。
什麽蘭舟拉麵、川菜館、湘菜館之類的,到處都有。
快餐店也是比比皆是。
楊風和胡咬金很快就找到了一家看上去還不錯的快餐店。
走進去之後,楊風問胡咬金想吃什麽菜。
胡咬金皺著眉頭,思索須臾,然後告訴楊風;“幫我來份清炒土豆絲吧。”
“又是清炒土豆絲?”楊風有點意外,然後傻眼看著胡咬金。
要知道,這家夥在中午的時候也是點這道菜。
晚上又點這道菜。
有點不大正常啊。
要知道,胡咬金這吃貨,是無肉不歡啊。
不過,楊風很快想明白了。
這個死胖子是不好意思,過意不去。
因為,在省城的這所有開銷,都是楊風在掏錢包,因此,這死胖子有點不好意思。
別看這死胖子平日裏大大咧咧的,但在哥們義氣方麵,他絕不含糊。
他不想麻煩楊風,因此,也不願意點昂貴的菜。
想到這裏,楊風嗬嗬一笑。
然後他對快餐店的老板娘說;“幫我來份辣子雞——再來份紅燒鯉魚。”
“點這麽多菜幹什麽?”胡咬金訕訕的看著楊風。
“嗨,沒事,不就幾塊錢的事情麽,咱們從小一塊玩到大的兄弟,如果連這個都在乎,就太見外了。”
“……”
“好啦,胡大作家,別覺得不好意思了,咱們之間,還有什麽不好意思的。”楊風笑著拍了拍胡咬金的肩膀。
接著,他找地方坐下。
……
過了一會兒後,楊風和胡咬金點的菜,一一炒好上桌了。
“胡大作家,咱們來不來一瓶?”楊風問胡咬金。
“來一瓶什麽?”
“啤酒,白酒,隨便挑,咱們兄弟倆,今天晚上來個痛快。”
“好。”胡咬金爽快的點頭。
接著,這個死胖子對快餐店的老板娘說;“老板娘,您們店裏有沒有二鍋頭?”
“有呀。”
“幫我們來一瓶二鍋頭。”
“好嘞。”
很快,年輕漂亮的老板娘後麵房間裏拿出一瓶二鍋頭。
胡咬金趕緊接過來,然後擰開瓶蓋,幫楊風斟酒。
“風大俠,我老胡今天在這裏起誓,日後,我老胡出人頭地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你加薪水,到時,我還要再幫你請一個經紀人助理,就像電視裏麵的那些老總的助理一樣,我也幫你安排一個經紀人助理,這樣,你又有空幫我打理出版社,又不用那麽忙著去應付各種電影公司之類的活。”
“……”楊風。
“他娘的,我胡咬金就不相信,我寫的小說,會沒有出頭之日,我胡咬金寫的這麽棒,就沒有人買賬,這些出版社的編輯個個都有眼無珠,發覺不了我老胡這樣的蓋世人才,難道天底下的讀者們也會像他們一樣,會不識貨。”
這天晚上,胡咬金喝了很多酒,把他心裏的怨氣,都發泄在了酒杯上麵。
楊風也喝了好幾杯,但對於楊風來說,還是撐得住。
雖然楊風的酒量不大,但區區這幾杯還是沒什麽大問題。
由於胡咬金喝了不少,酩酊大醉,因此,吃完飯之後,楊風攙扶著他去找招待所。
這死胖子還真是個奇葩,醉到這種程度,居然還不忘密碼箱。
隻見他緊緊握著他的寶貝密碼箱,生怕裏麵的《射鳥英雄傳》的手稿丟了似的。
……
這天晚上,胡咬金在床上說了很多夢話,全都是關於燕子和他的小說這兩個話題。
這死胖子對燕子確實夠癡情的。
作為一個堂哥來說,楊風替燕子這個堂妹感到欣慰。
雖然這個死胖子並不算是什麽出類拔萃的英才。
雖然燕子這個堂妹冰雪聰明。
但在這個純潔的愛情變得越來越少的世道上,一個男人能夠如此的癡情於一個女人,也卻屬難得。
要知道,在這個年代,狼多肉少的現象並不明顯,男女比列還比較均衡,男孩子娶不到老婆的現象還不多,也就是說,男孩子的選擇餘地還有很大。
因此,真正的愛情也就顯得彌足珍貴。
在這種情況下,像胡咬金這麽喜歡燕子,用一輩子來喜歡,就顯得很令楊風這個重生者感動了。
要知道,在這個年代,渣男們騙女孩子通常是打著感情牌的。
一個其貌不揚的渣男,隻要善於偽裝,善於打感情牌,就能夠騙到不少妹子。
而不像後世,騙子們欺騙女人,都是把自己偽裝成有錢人,都打著自己是有錢人的幌子,來欺騙各種女人。
也就是說,在這個年代,女人缺的是真正的愛情。
所以,胡咬金對燕子的這份真情,就足以令楊風這個做堂哥的感到欣慰了。
當然,作為一個重生者。
作為胡咬金的發小。
楊風會想辦法讓這個死胖子放手。
讓他不要像自己重生前那樣,為了燕子,而做一輩子的單身狗。
不是不值得,而是沒必要。
因為,不合適就是不合適。
他和燕子永遠都不是一個頻道上的人。
……
第二天早上,楊風大清早就醒來了。
不過,令他頗感意外的是,胡咬金起得比他還早。
他起來的時候,胡咬金正跑來跑去的在刷牙洗臉。
楊風心裏一陣納悶,琢磨著這死胖子今天該不會是又改變了主意、準備繼續在省城找出版社吧?
所以,他試探性的問胡咬金,起得這麽早幹什麽?
胡咬金眯著眼睛,笑眯眯的回答;“早點回寶慶。”
“你不想找出版社了?”楊風驚道。
“找個毛線。”胡咬金眯著眼睛笑道。
“我老胡昨天晚上想了一整個晚上,想來想去,決定今天不找出版社了,俗話說得好,求人不如求己,所以我老胡下定決心,自己開一家出版社,然後專門出版自己的小說。”
“???”
“好啦,風大俠,既然你也醒來了,那就早點起床刷牙洗臉,然後咱們早點回寶慶,嗬嗬。”
“好。”楊風點頭。
接著,他穿上拖鞋,往廁所裏跑去。
……
洗漱完畢之後,楊風和胡咬金決定先去外麵吃早餐,然後再回招待所退房。
要知道,現在還早,招待所的老板和老板娘都在睡覺,楊風不想這麽早去吵醒人家。
當楊風和胡咬金走出門外的時候,他倆驚訝的發現,外麵白茫茫的一片。
原來,昨天晚上,又下了一場大雪……
因此,當楊風和胡咬金離開這家出版社的時候,已經是黃昏降臨了。
這個時間點,楊風和胡咬金自然是無法回寶慶。
因此,他們準備先找個快餐店吃晚飯。
然後在省城再找一家小招待所。
住一個晚上之後,在第二天,再準備打道回府。
……
省城這地方,雖然消費比山區裏麵高,可找吃的地方也特容易。
什麽蘭舟拉麵、川菜館、湘菜館之類的,到處都有。
快餐店也是比比皆是。
楊風和胡咬金很快就找到了一家看上去還不錯的快餐店。
走進去之後,楊風問胡咬金想吃什麽菜。
胡咬金皺著眉頭,思索須臾,然後告訴楊風;“幫我來份清炒土豆絲吧。”
“又是清炒土豆絲?”楊風有點意外,然後傻眼看著胡咬金。
要知道,這家夥在中午的時候也是點這道菜。
晚上又點這道菜。
有點不大正常啊。
要知道,胡咬金這吃貨,是無肉不歡啊。
不過,楊風很快想明白了。
這個死胖子是不好意思,過意不去。
因為,在省城的這所有開銷,都是楊風在掏錢包,因此,這死胖子有點不好意思。
別看這死胖子平日裏大大咧咧的,但在哥們義氣方麵,他絕不含糊。
他不想麻煩楊風,因此,也不願意點昂貴的菜。
想到這裏,楊風嗬嗬一笑。
然後他對快餐店的老板娘說;“幫我來份辣子雞——再來份紅燒鯉魚。”
“點這麽多菜幹什麽?”胡咬金訕訕的看著楊風。
“嗨,沒事,不就幾塊錢的事情麽,咱們從小一塊玩到大的兄弟,如果連這個都在乎,就太見外了。”
“……”
“好啦,胡大作家,別覺得不好意思了,咱們之間,還有什麽不好意思的。”楊風笑著拍了拍胡咬金的肩膀。
接著,他找地方坐下。
……
過了一會兒後,楊風和胡咬金點的菜,一一炒好上桌了。
“胡大作家,咱們來不來一瓶?”楊風問胡咬金。
“來一瓶什麽?”
“啤酒,白酒,隨便挑,咱們兄弟倆,今天晚上來個痛快。”
“好。”胡咬金爽快的點頭。
接著,這個死胖子對快餐店的老板娘說;“老板娘,您們店裏有沒有二鍋頭?”
“有呀。”
“幫我們來一瓶二鍋頭。”
“好嘞。”
很快,年輕漂亮的老板娘後麵房間裏拿出一瓶二鍋頭。
胡咬金趕緊接過來,然後擰開瓶蓋,幫楊風斟酒。
“風大俠,我老胡今天在這裏起誓,日後,我老胡出人頭地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你加薪水,到時,我還要再幫你請一個經紀人助理,就像電視裏麵的那些老總的助理一樣,我也幫你安排一個經紀人助理,這樣,你又有空幫我打理出版社,又不用那麽忙著去應付各種電影公司之類的活。”
“……”楊風。
“他娘的,我胡咬金就不相信,我寫的小說,會沒有出頭之日,我胡咬金寫的這麽棒,就沒有人買賬,這些出版社的編輯個個都有眼無珠,發覺不了我老胡這樣的蓋世人才,難道天底下的讀者們也會像他們一樣,會不識貨。”
這天晚上,胡咬金喝了很多酒,把他心裏的怨氣,都發泄在了酒杯上麵。
楊風也喝了好幾杯,但對於楊風來說,還是撐得住。
雖然楊風的酒量不大,但區區這幾杯還是沒什麽大問題。
由於胡咬金喝了不少,酩酊大醉,因此,吃完飯之後,楊風攙扶著他去找招待所。
這死胖子還真是個奇葩,醉到這種程度,居然還不忘密碼箱。
隻見他緊緊握著他的寶貝密碼箱,生怕裏麵的《射鳥英雄傳》的手稿丟了似的。
……
這天晚上,胡咬金在床上說了很多夢話,全都是關於燕子和他的小說這兩個話題。
這死胖子對燕子確實夠癡情的。
作為一個堂哥來說,楊風替燕子這個堂妹感到欣慰。
雖然這個死胖子並不算是什麽出類拔萃的英才。
雖然燕子這個堂妹冰雪聰明。
但在這個純潔的愛情變得越來越少的世道上,一個男人能夠如此的癡情於一個女人,也卻屬難得。
要知道,在這個年代,狼多肉少的現象並不明顯,男女比列還比較均衡,男孩子娶不到老婆的現象還不多,也就是說,男孩子的選擇餘地還有很大。
因此,真正的愛情也就顯得彌足珍貴。
在這種情況下,像胡咬金這麽喜歡燕子,用一輩子來喜歡,就顯得很令楊風這個重生者感動了。
要知道,在這個年代,渣男們騙女孩子通常是打著感情牌的。
一個其貌不揚的渣男,隻要善於偽裝,善於打感情牌,就能夠騙到不少妹子。
而不像後世,騙子們欺騙女人,都是把自己偽裝成有錢人,都打著自己是有錢人的幌子,來欺騙各種女人。
也就是說,在這個年代,女人缺的是真正的愛情。
所以,胡咬金對燕子的這份真情,就足以令楊風這個做堂哥的感到欣慰了。
當然,作為一個重生者。
作為胡咬金的發小。
楊風會想辦法讓這個死胖子放手。
讓他不要像自己重生前那樣,為了燕子,而做一輩子的單身狗。
不是不值得,而是沒必要。
因為,不合適就是不合適。
他和燕子永遠都不是一個頻道上的人。
……
第二天早上,楊風大清早就醒來了。
不過,令他頗感意外的是,胡咬金起得比他還早。
他起來的時候,胡咬金正跑來跑去的在刷牙洗臉。
楊風心裏一陣納悶,琢磨著這死胖子今天該不會是又改變了主意、準備繼續在省城找出版社吧?
所以,他試探性的問胡咬金,起得這麽早幹什麽?
胡咬金眯著眼睛,笑眯眯的回答;“早點回寶慶。”
“你不想找出版社了?”楊風驚道。
“找個毛線。”胡咬金眯著眼睛笑道。
“我老胡昨天晚上想了一整個晚上,想來想去,決定今天不找出版社了,俗話說得好,求人不如求己,所以我老胡下定決心,自己開一家出版社,然後專門出版自己的小說。”
“???”
“好啦,風大俠,既然你也醒來了,那就早點起床刷牙洗臉,然後咱們早點回寶慶,嗬嗬。”
“好。”楊風點頭。
接著,他穿上拖鞋,往廁所裏跑去。
……
洗漱完畢之後,楊風和胡咬金決定先去外麵吃早餐,然後再回招待所退房。
要知道,現在還早,招待所的老板和老板娘都在睡覺,楊風不想這麽早去吵醒人家。
當楊風和胡咬金走出門外的時候,他倆驚訝的發現,外麵白茫茫的一片。
原來,昨天晚上,又下了一場大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