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以歌離開這座城後,繼續他的旅程。青豆從主編那裏索要了他的名片,遞給我說,喏,你這個傻瓜,說不定會有那麽一天,會為這個男子按圖索驥的。


    駱以歌。


    2005年,我的手心裏,關於你的所有,隻有那麽一張單薄的名片,可以讓我以愛情的名義,去追尋我喜歡的男子。而這張名片上,隻有你的名字,和一個模糊的地址:北京,通州區,梨園小鎮。


    其他,全無。


    可是,所幸,我有決心。就像聶小鬆從小立誌要娶我那樣的決心,勢在必得,勢不可擋!


    所以,聶小鬆對青豆給我索要了駱以歌的名片甚是不屑,他說,青豆,你這就是攛掇我們家的妞,讓她紅杏出牆!


    青豆撇嘴,說,出就出唄,反正總比爛在你的牆裏麵來得好!


    當時,聶小鬆就氣得鼻子眼睛橫飛。他說,黃青豆,我怎麽這麽交友不慎呢!交了你這麽一個禍害!


    我悶著頭吃東西,青豆和聶小鬆隻要湊到一起,就沒有不爭吵的時候。哪怕聶小鬆考入了軍校,在那樣的嚴肅軍紀調教下,都改不了他的痞痞的習性。


    他不止一次地蠱惑我,說,你看,好歹我也是一個帥哥,寬肩、細腰、窄臀、長腿的;好歹我也是高鼻、細眼的;好歹我也唇紅、齒白的;好歹你這個姑娘就多看我一眼吧!那個整天寫風啊月啊的男子有什麽可取的?也沒關係,你就繼續你小孩子的偶像崇拜吧!反正,他永遠也不會知道,這麽大的鳥世界,有你這麽一個傻妞,在喜歡他。


    而今天,聶小鬆不再繼續讓我繼續我的偶像崇拜情結,因為駱以歌居然出現在了我的生活中。雖然,他可能已經忘記了我的樣子,忘記了曾經給我改過錯字這件事情。但是,他千真萬確地在我眼前出現了。而且,他的笑容,他沉默的表情,他掌心的溫度,是這樣明媚鮮豔地存在過。


    這是我和聶小鬆都沒有想到的。


    駱以歌,你可曾想過,你的這次出現,將會改變一個女孩子生活的軌跡麽?


    於是,2005年,在你走後的那個下午,我在吃下第三杯草莓聖代後,對青豆和聶小鬆很鄭重地說,我說,從今天起,我要寫字。


    青豆和聶小鬆當時正為"如果乘飛機遇到氣流,空中小姐要你寫遺言,你會寫什麽"這個命題在爭吵,我的話音剛落,他們的嘴巴張得仿佛是吞了兩隻雞蛋一樣。最後,聶小鬆對青豆說,青豆,你一定要在合適的時候,給她和駱以歌的狗屁愛情中做第三者!否則,公子我還真被這個傻妞氣出毛病來!


    青豆隻是笑。


    是的。駱以歌。我用我自認為最聰明的方式,而實際上卻是最愚笨的方式來接近你。


    因為2005年,我們曾遇見。


    所以2005年,我開始寫字。


    我以為我寫字了,我就可以離他的生活更近一些,更近一些,再近一些,就是"在一起"了。這就好像現在年輕的你們一樣,為了更接近那個自己喜歡的籃球隊的帥帥的小隊長,穿著肥大的t恤衫到籃球場上,揮著汗水練習籃球,隻希望他能注意到自己。


    哪怕隻有一個眼神的交會。


    也不辜負我們最初的情生意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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