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節
穿成對照組後,我進大院躺贏[五零] 作者:東邊小耳朵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先是窸窸窣窣的微小動靜,後麵傳來一個嗓音還迷迷糊糊,可語氣卻驚恐異常的尖叫聲,再之後,就是眾人紛紛起身查看鬧出的喧鬧動靜。
因為女知青這邊也沒人睡著,所以都從床上坐起來,彼此對望幾眼,看到了一樣的決定。
她們起身穿好衣服,打開房門,站在男知青的門前輕輕敲了敲。
先開口問的是俞曉燕,她膽子大,和男知青們也比其他幾個女孩子熟,“你們怎麽了,是發生什麽事了嗎?”
她語氣裏有點焦急,裏頭一個敦厚沉穩些的聲音給出回答,“沒事,不是什麽大事,你們稍等我們一會兒。”
到底是半夜,又是大夏天,估計大家睡覺的時候都隻穿個褲衩,事情不是大事,可是就這麽冒冒失失的出去,給女知青看到,不成耍流氓的嗎。
所以他們讓稍等的時候,其實是穿衣服去了。
過了一會兒,門被打開,就看見一個瘦高個的男知青,穿得嚴嚴實實,還用手推了推眼睛,他叫圖遠,就是剛剛那個說話的人。
圖遠看了眼被製住的麻煩,眼裏流露出些為難的神色,然後說道,“真不是什麽大事,就是估摸著得有些麻煩。”
他也沒攔著,讓幾個女知青看清了屋內的樣子。
然後才適時道:“這孩子也不知道哪來的,剛剛宇剛起夜,不小心撞見著孩子,嚇得一口氣差點喘不上來。”
眾人順著他的目光望去,果然,方宇剛身上的衣服穿得最不整齊,隻是隨意的套了件衣服,但是看看他的神情,就生不了氣,因為他額頭上都沁著冷汗,很明顯是剛剛嚇得,這時候人都有些恍恍惚惚,回不過神。
而一個特別壯的男知青維持著製住孩子的姿勢,他看起來五大三粗的,力氣很大。
這裏麵李明宛唯一且勉強能算認識的就是譚康平,他很理智的在套孩子的話。
說是孩子,其實看起來也十一二歲了,在鄉下已經能算半大小子,可以幫家裏幹活了。但是這孩子,可能是家裏溺愛,一點也沒有其他的鄉下孩子來得穩重,看起來就很蠻橫。一直到現在,他還在怒氣衝衝的叫喊,“你們憑什麽抓我,我告訴你們,小心我家裏人來教訓你們。”
說這,他還朝製住他的魯有亮啐了一口。
即便在這麽貧窮的時候,他依然被家裏人養的很好,臉頰兩邊有點肉,眼睛炯炯有神,說話時嗓門大的很。結合晚上發生的事情,李明宛幾乎可以猜出來,這個人就是何雲娘找了一天的兒子李天賜,也就是原主的親生弟弟。
她心裏麵閃過酸澀,大抵是為了原主,當初原主也是這個年紀,卻被親生母親頂替繼姐賣了,而且瘦弱矮小到看起來隻有七八歲。
世上的事情大多不公,僅僅隻是男女不同,憑什麽一個父母,差不多的年紀,會相差這麽多。李明宛是真的不理解,並且不平。
所以她看著這張和自己有三分相似的臉,反生出厭惡感,她微微蹙眉,不著痕跡的躲在俞曉燕身後,昏暗的夜色讓人看不清她的樣子。
那邊李天賜還在吵鬧,譚康平已經站出來,他對其他人說,“剛剛我問過這孩子了,估計他就是晚上村口來找人的那戶人家的孩子。如若是真的,我們不能把他一直留在這裏,免得到時候他又跑了。
要我說,我們先把這個孩子送到大隊長家,深夜打擾確有不便,但事關別人家的孩子,我相信大隊長不會生氣。”
他說的也有道理,大家一看這個孩子掙紮的樣子,就知道他肯定不會老實待到天亮,總不能陪在這裏一起耗著,明天都是要幹活的人。
大家商量了一會兒,還是決定去找大隊長。
因為夜深了,加上就是送個孩子,也不用太興師動眾,就讓力氣最大的魯有亮壓著孩子,口齒最為伶俐,也最能說清楚道理的譚康平陪著,其他人都回去好好的睡覺。
李明宛始終沒有露麵,大家怎麽說,她就跟著應,一點也不突出。
事情有了決定,大家就各回窩,趕著睡覺。在床鋪上的時候,俞曉燕還忍不住感歎,“也不知道他家裏怎麽養的,小小年紀跋扈不懂事到這個樣子。”
孫采蘋冷笑了一聲,“家人溺愛,不知天高地厚,任性妄為而已。”
周君也小聲的跟著吐槽了一句,“太不懂事了。”
李明宛咬了咬牙,克製住自己的厭惡,也和周君一樣,不痛不癢的說了句,“太調皮了。”
星月高懸,到底是晚了,她們說了幾句話,就各自入睡了。送回去後的事情,就是第二天起來聽說的,譚康平說孩子一送到大隊長家,大隊長很重視,連夜敲了村裏陳老三的門,借了驢車,把人家孩子給送回去了。
後麵這事就算過去了,倒不是他們沒有好奇心,最主要的是幹活太累了,不管是男知青,還是女知青,從小到大都沒做過農活。
知青也不是每個人家境都很好,但基本上都在城裏長大,城裏哪來的那麽多田可以種,要說洗洗衣服做個家務可能不難,但地裏的活就真的要有一把子力氣。
回到知青點以後,每個人都腰酸背痛,剛開始還會嫌棄大鍋飯不夠好吃,到了後麵,就算是最挑剔的孫采蘋都能把打到的飯快速的吃得幹幹淨淨。
李明宛記工分還算好一點,可每天也是頭暈眼花。
一番折騰,所有的知青都瘦了一大圈。
江平之是隔三差五來看李明宛,在他眼裏,李明宛的迅速消瘦就更明顯了。
又是一天傍晚,江平之照常來看李明宛。因為李明宛要記工分,所以她是下工最晚的一個,江平之到的時候,她才剛剛合上記工分的本子,疲憊的揉著眼睛。
江平之戰在遠處看著李明宛,等到李明宛望過去的時候,就看到他含笑望著自己。李明宛原本麻木的神情一下就鮮活起來,對著江平之招手,臉上綻著笑,“平之哥哥!”
然後李明宛快速的收拾完剩下的東西,向江平之的方向小跑,她嘴上還念叨著,“你怎麽又來啦,平時還要訓練,不用這麽經常來看我,我就在大隊裏也不會有什麽事情,要不然你這一來一回未免也太麻煩了。”
江平之輕笑,“還好,不算太遠。倒是你,大隊裏的活還能適應嗎,我怕你瘦的這麽快,要是李伯母看見了,肯定要心疼。”
胡若弗遠在北平,看不見李明宛的樣子,可盡管看不見,也毫不妨礙她心疼李明宛,才短短不到一個月的功夫,足足寄了三四次東西,就這還是李明宛每封信都報平安,說自己很好很適應的結果。
江平之拿出他帶來的飯盒,遞給李明宛,“隊裏雖然有大鍋飯,但是不見得好吃,現在大家都苦難,估計也吃不到肉,這是我朋友在山上打到的野豬,肉質瘦,做了紅燒肉和排骨湯,我剛好來看你,就順帶一起帶了,你多吃一些,也好補補身體。”
“我不算很辛苦,瘦的快可能隻是還不適應這裏,等適應了就好。”李明宛用了和之前相同的說辭,一再解釋。
說話間,他倆慢慢走到吉普車裏麵,江平之把飯盒打開,紅燒肉和排骨湯,還有滿滿一大碗的米飯就擺在李明宛眼前。
江平之讓李明宛快點吃,李明宛看著滿滿當當的肉,免不了疑問,“平之哥哥,你朋友送來的,你吃了嗎?”
她怕江平之一點沒留,全帶給自己了。
江平之彎了彎眼睛,用滿含笑意的眼睛望著她,“你放心吧,我吃過了,他打了一頭野豬,給我送來了不少肉,我是勻了一些出來帶給你的。”
李明宛半信半疑,卻也知道不管是不是留了一些,江平之既然這麽說了,就一定不會帶走,或者和她一起吃。正巧她從中午開始就沒吃過東西的肚子已經餓得開始抗議了,李明宛隻好先動筷子,她唱了口紅燒肉,隻覺得這是天選紅燒肉,是她最喜歡的肥而不膩的口感,入口又香,而且著紅瘦肉熒光不是用醬油上色的,而是炒糖色炒出來,味道非常好。
她在心裏感慨,江平之的朋友廚藝也太好了!
其實李明宛不知道的事,打到野豬肉是真的,但卻不是朋友送的,而是部隊裏的福利,江平之也就分到了那麽一小條,自己下廚做了紅燒肉,還去買了排骨,燉了很久才裝起來。這些都是因為今天要來看李明宛,所以特意做了帶上的。
他平時在部隊有訓練,也不能跑到村子裏幫李明宛把事情都幹了,更不能讓她直接適應這裏的水土,隻好想辦法給她補營養。江平之是看著李明宛在胡若弗的照顧下,從瘦骨嶙峋的小可憐一點一點的變圓潤,最後長成今天這樣亭亭玉立的嬌俏模樣。李伯伯李伯母放心他,所以將李明宛交給他照顧,總不能把她重新照顧成原先消瘦可憐的樣子。
不知道是因為東西太好吃,還是下鄉這段時間吃的好東西太少了,又或許是餓了一整個下午,總之李明宛難得吃的那麽快,而且把這麽大的份量都吃完。
吃完飯,江平之不知從哪弄來的西瓜,甚至還妥帖的切好放在盒子裏,讓李明宛用叉子直接插著吃。
李明宛是真的震驚了,但她下鄉除了水果罐頭,真的沒吃過什麽新鮮水果。水果罐頭還是胡若弗千辛萬苦給她寄過來的。
可她也不是吃獨食的人,小心問道:“這也是朋友送的?”
“嗯。”江平之坦然點頭,“戰友送的。”
他指著後備箱,“你放心吃,我那還有很多,車裏也有兩個,等會兒你吃完帶回知青點,可以分給其他知青一起吃。”
看他神色坦然,不像是假的,李明宛才放心吃起來。這次江平之真的沒有騙李明宛,他從前的一個戰友來看他,帶了兩麻袋西瓜,江平之挑了兩個留給李明宛,其他的送去了食堂。
能被戰友千裏迢迢送來的西瓜,不得不說,確實好吃,西瓜清脆多汁,也不用像以後一樣,擔心太甜了是不是打了甜蜜素。總之,李明宛吃的很快樂。
好不容易吃完了,天色漸黑,她也該回去。
江平之沒有把車開進村子裏,他提著西瓜,陪李明宛慢慢走回村子。
這麽大個的西瓜,換成常人哪怕是一個,提上這麽久,恐怕都要覺得累,但是江平之提著兩個,也仍舊麵無異色,仿佛是喝口水一樣輕鬆簡單。
李明宛自然也注意到了,她在心裏淺淺感歎了一下江平之的身體素質,再想想自己的小胳膊小腿,隻能說幸好不是在現代,否則她得擔心自己三十歲的時候,會不會因為喝多了飲料痛風,提兩個十幾二十斤的西瓜,簡直是癡人說夢話了。
就算是現在,她的身體也很差。
以前小時候想不開,總覺得這是書裏的世界,加上創傷後遺症,讓她很不想和人交流,更不想像小朋友一樣出去瘋玩。後來想開了,胡若弗她們卻對她小時候病弱的樣子印象深刻,多吹一會兒風都擔心的不行,再大一點,李明宛又開始努力學習,到了現在,作為十八歲的大好青年,身體素質最好的時候,她幹的活還不算特別累的,就因為水土不服,不斷消瘦。
這還不是最可怕的,到底穿書了許多年,她還是有些了解自己的身體。盡管胡若弗這幾年把她養的很好,身上也漸漸有肉了,看起來和普通人沒有差別,但實際上,她的身體底子仍舊偏差。李明宛有預感,繼續水土不服下去,她可能不僅是掉肉,還會醞釀成一場大病,隻是差個契機。
不過,她應該沒有那麽倒黴的時候,或許養一養,慢慢就能正常。
李明宛放下這些不想,和江平之一左一右,慢慢走回家。
白天的時候,烈日酷暑,熱的人一身汗,可是到了傍晚,雖然空氣中仍有一絲熱氣,卻吹的人很舒服。天邊還有翻滾的火燒雲,被風吹的搖晃的農作物,鄉間的田野也顯得寧靜淡遠。也許到了很多年以後,這樣的一幕,會在記憶裏加工,成為難以忘懷的麵畫,令人留戀。
到知青點的時候,先迎麵撞上的是孫采蘋,她大約是天生的白,下鄉這麽多天,其他人都或多或少的曬黑,隻有她和李明宛,皮膚還是一樣白皙。
孫采蘋是和性子一樣的冷白,李明宛因為病弱,透白的膚色總有股病氣,但要說誰更好看,按世俗的審美來看,李明宛要漂亮許多,可孫采蘋有一種難以形容的氣質,讓人忍不住多看兩眼,兩相結合,大抵是難分勝負。
孫采蘋隻對李明宛點了點頭,臉上的表情都沒有變過,更遑論朝江平之的方向瞅上一眼。
第二個撞見的是俞曉燕,她就會說話很多,一見著人就滿臉燦爛的笑容,“是明宛哥哥呀,你可真疼明宛,總來看她。”
對這些和李明宛壓力朝夕相處的知青,他態度客氣,微笑點頭。
其實他本不算脾氣差的人,但是這些年曆練出來了,哪怕微笑著,也讓人覺得很不好惹,不敢在他麵前無的放矢。
江平之把李明宛送到門口就離開了,李明宛自己提著兩個西瓜進房間,從臥室門口到房間裏麵的一點距離,她就已經咬牙用力,搬的手掌泛紅,也不知道從那麽遠,一路散著步走回來的江平之是怎麽做到的。這力氣,感覺知青裏麵,隻有身材魁梧的魯有亮才能比一比。
剛好房間裏有人,李明宛也沒有藏著掖著,“我哥剛剛給我送了兩個西瓜,晚上切了,大家一起吃吧。”
“西瓜!”聽到有新鮮西瓜可以吃,連靦腆的周君,眼睛都亮了。
於是,晚上知青們破開了一個西瓜,連皮一起切成一塊一塊的,又把桌子搬了出來,大家坐在門口納涼,一邊吐西瓜籽,一邊說笑,有將上學時候的糗事,也有說天南地北不同風俗的。
在所有人都言笑晏晏的時候,隻有譚康平的目光不自覺的落可愛班到李明宛的身上,是他自己都意識不到的溫柔繾綣。
年少的心動總是這樣容易,也許恰好是一陣風,也許藏於草叢中的一聲蟬鳴,也許是恰好的一個抬眼,輕而易舉就揭穿了隱藏在心底的那份喜歡。
在下鄉的第一個月,仲夏的夜裏,譚康平認清自己的心意,他喜歡李明宛。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不知道吃西瓜算不算壞事,但是這件事不知道被哪個人瞧見了,然後多嘴多舌的大加渲染,說是知青們日子過得很滋潤,私底下偷偷吃西瓜。還說他們家裏經常寄東西,什麽桃酥啊,麥乳精啊,都像不要錢的一樣。
說的村子裏不少人都眼紅,可是再怎麽眼紅,也不能跑到人家家裏搶,隻能風言風語的說點酸話。
可也有些人拎不清的動了念頭,要不然給自己家兒子,或者姑娘找個對象,畢竟不是任何時候都有機會碰上條件這麽好的人。
於是,每次上工下工路上,都少不了人來探聽情況,閑話家常,偶爾提到自家孩子多麽好,還有送東西偶遇的,弄得知青們苦不堪言。
李明宛長得好,用的東西也好,自然也少不了這種情況。
甚至有一次,有一個村子裏的大娘,抓著她非要閑聊。說是聊,其實就是在打探李明宛的家庭情況。李明宛當然不會實話實說,都是含糊其辭,可是那大娘突然皺著眉,咕噥了一句,“怎麽瞧你這女娃怪眼熟的。”
第47章
李明宛警鈴大作,她心跳都加快了,按照原書裏的描述,單論五官,她和何雲娘是有幾分相似的,隻不過何雲娘這幾年操勞太過,人老的很快,沒有年輕時候的嬌嫩,普通人不會把兩個相差這麽多的人聯係到一起。
按照書裏的描述,快結局的時候,大家回到陳家村,原主蒼老麻木,一如當年的何雲娘,大家才發覺兩人是多麽的相像。
她現在待的紅嶺村和陳家村說遠離得也不遠,分別在兩個公社,說到底就是兩個相鄰的鎮子。盡管現在的走動不像後世頻繁,可也會有些扯不清的姻親關係,指不定就認識。
李明宛不覺得無緣無故會有人和自己長得像,何雲娘離得近,這個大娘口中的像多半就是她。
李明宛麵上瞧不出異色,卻極盡心思的謹慎回答,“大娘您說笑了,物有相同人有相似,世上的人千千萬,指不定剛好就長得像,沒什麽好奇怪的。您剛剛說以後有機會想讓您兒子去北平玩,我父母和我一直都在北平,呆的時間久了,覺得哪處都一樣,真要說哪好玩,也說不出個一二三。真是對不住啊。”
她盡量扯明白關係,生怕這個大娘想到其他地方,然後客氣的結束話題,不等大娘再多說什麽,她就借口前麵的知青在對她招手,估計是有什麽事情。
等到她和俞曉燕走到一塊的時候,才如蒙大赦的鬆了口氣。
因為女知青這邊也沒人睡著,所以都從床上坐起來,彼此對望幾眼,看到了一樣的決定。
她們起身穿好衣服,打開房門,站在男知青的門前輕輕敲了敲。
先開口問的是俞曉燕,她膽子大,和男知青們也比其他幾個女孩子熟,“你們怎麽了,是發生什麽事了嗎?”
她語氣裏有點焦急,裏頭一個敦厚沉穩些的聲音給出回答,“沒事,不是什麽大事,你們稍等我們一會兒。”
到底是半夜,又是大夏天,估計大家睡覺的時候都隻穿個褲衩,事情不是大事,可是就這麽冒冒失失的出去,給女知青看到,不成耍流氓的嗎。
所以他們讓稍等的時候,其實是穿衣服去了。
過了一會兒,門被打開,就看見一個瘦高個的男知青,穿得嚴嚴實實,還用手推了推眼睛,他叫圖遠,就是剛剛那個說話的人。
圖遠看了眼被製住的麻煩,眼裏流露出些為難的神色,然後說道,“真不是什麽大事,就是估摸著得有些麻煩。”
他也沒攔著,讓幾個女知青看清了屋內的樣子。
然後才適時道:“這孩子也不知道哪來的,剛剛宇剛起夜,不小心撞見著孩子,嚇得一口氣差點喘不上來。”
眾人順著他的目光望去,果然,方宇剛身上的衣服穿得最不整齊,隻是隨意的套了件衣服,但是看看他的神情,就生不了氣,因為他額頭上都沁著冷汗,很明顯是剛剛嚇得,這時候人都有些恍恍惚惚,回不過神。
而一個特別壯的男知青維持著製住孩子的姿勢,他看起來五大三粗的,力氣很大。
這裏麵李明宛唯一且勉強能算認識的就是譚康平,他很理智的在套孩子的話。
說是孩子,其實看起來也十一二歲了,在鄉下已經能算半大小子,可以幫家裏幹活了。但是這孩子,可能是家裏溺愛,一點也沒有其他的鄉下孩子來得穩重,看起來就很蠻橫。一直到現在,他還在怒氣衝衝的叫喊,“你們憑什麽抓我,我告訴你們,小心我家裏人來教訓你們。”
說這,他還朝製住他的魯有亮啐了一口。
即便在這麽貧窮的時候,他依然被家裏人養的很好,臉頰兩邊有點肉,眼睛炯炯有神,說話時嗓門大的很。結合晚上發生的事情,李明宛幾乎可以猜出來,這個人就是何雲娘找了一天的兒子李天賜,也就是原主的親生弟弟。
她心裏麵閃過酸澀,大抵是為了原主,當初原主也是這個年紀,卻被親生母親頂替繼姐賣了,而且瘦弱矮小到看起來隻有七八歲。
世上的事情大多不公,僅僅隻是男女不同,憑什麽一個父母,差不多的年紀,會相差這麽多。李明宛是真的不理解,並且不平。
所以她看著這張和自己有三分相似的臉,反生出厭惡感,她微微蹙眉,不著痕跡的躲在俞曉燕身後,昏暗的夜色讓人看不清她的樣子。
那邊李天賜還在吵鬧,譚康平已經站出來,他對其他人說,“剛剛我問過這孩子了,估計他就是晚上村口來找人的那戶人家的孩子。如若是真的,我們不能把他一直留在這裏,免得到時候他又跑了。
要我說,我們先把這個孩子送到大隊長家,深夜打擾確有不便,但事關別人家的孩子,我相信大隊長不會生氣。”
他說的也有道理,大家一看這個孩子掙紮的樣子,就知道他肯定不會老實待到天亮,總不能陪在這裏一起耗著,明天都是要幹活的人。
大家商量了一會兒,還是決定去找大隊長。
因為夜深了,加上就是送個孩子,也不用太興師動眾,就讓力氣最大的魯有亮壓著孩子,口齒最為伶俐,也最能說清楚道理的譚康平陪著,其他人都回去好好的睡覺。
李明宛始終沒有露麵,大家怎麽說,她就跟著應,一點也不突出。
事情有了決定,大家就各回窩,趕著睡覺。在床鋪上的時候,俞曉燕還忍不住感歎,“也不知道他家裏怎麽養的,小小年紀跋扈不懂事到這個樣子。”
孫采蘋冷笑了一聲,“家人溺愛,不知天高地厚,任性妄為而已。”
周君也小聲的跟著吐槽了一句,“太不懂事了。”
李明宛咬了咬牙,克製住自己的厭惡,也和周君一樣,不痛不癢的說了句,“太調皮了。”
星月高懸,到底是晚了,她們說了幾句話,就各自入睡了。送回去後的事情,就是第二天起來聽說的,譚康平說孩子一送到大隊長家,大隊長很重視,連夜敲了村裏陳老三的門,借了驢車,把人家孩子給送回去了。
後麵這事就算過去了,倒不是他們沒有好奇心,最主要的是幹活太累了,不管是男知青,還是女知青,從小到大都沒做過農活。
知青也不是每個人家境都很好,但基本上都在城裏長大,城裏哪來的那麽多田可以種,要說洗洗衣服做個家務可能不難,但地裏的活就真的要有一把子力氣。
回到知青點以後,每個人都腰酸背痛,剛開始還會嫌棄大鍋飯不夠好吃,到了後麵,就算是最挑剔的孫采蘋都能把打到的飯快速的吃得幹幹淨淨。
李明宛記工分還算好一點,可每天也是頭暈眼花。
一番折騰,所有的知青都瘦了一大圈。
江平之是隔三差五來看李明宛,在他眼裏,李明宛的迅速消瘦就更明顯了。
又是一天傍晚,江平之照常來看李明宛。因為李明宛要記工分,所以她是下工最晚的一個,江平之到的時候,她才剛剛合上記工分的本子,疲憊的揉著眼睛。
江平之戰在遠處看著李明宛,等到李明宛望過去的時候,就看到他含笑望著自己。李明宛原本麻木的神情一下就鮮活起來,對著江平之招手,臉上綻著笑,“平之哥哥!”
然後李明宛快速的收拾完剩下的東西,向江平之的方向小跑,她嘴上還念叨著,“你怎麽又來啦,平時還要訓練,不用這麽經常來看我,我就在大隊裏也不會有什麽事情,要不然你這一來一回未免也太麻煩了。”
江平之輕笑,“還好,不算太遠。倒是你,大隊裏的活還能適應嗎,我怕你瘦的這麽快,要是李伯母看見了,肯定要心疼。”
胡若弗遠在北平,看不見李明宛的樣子,可盡管看不見,也毫不妨礙她心疼李明宛,才短短不到一個月的功夫,足足寄了三四次東西,就這還是李明宛每封信都報平安,說自己很好很適應的結果。
江平之拿出他帶來的飯盒,遞給李明宛,“隊裏雖然有大鍋飯,但是不見得好吃,現在大家都苦難,估計也吃不到肉,這是我朋友在山上打到的野豬,肉質瘦,做了紅燒肉和排骨湯,我剛好來看你,就順帶一起帶了,你多吃一些,也好補補身體。”
“我不算很辛苦,瘦的快可能隻是還不適應這裏,等適應了就好。”李明宛用了和之前相同的說辭,一再解釋。
說話間,他倆慢慢走到吉普車裏麵,江平之把飯盒打開,紅燒肉和排骨湯,還有滿滿一大碗的米飯就擺在李明宛眼前。
江平之讓李明宛快點吃,李明宛看著滿滿當當的肉,免不了疑問,“平之哥哥,你朋友送來的,你吃了嗎?”
她怕江平之一點沒留,全帶給自己了。
江平之彎了彎眼睛,用滿含笑意的眼睛望著她,“你放心吧,我吃過了,他打了一頭野豬,給我送來了不少肉,我是勻了一些出來帶給你的。”
李明宛半信半疑,卻也知道不管是不是留了一些,江平之既然這麽說了,就一定不會帶走,或者和她一起吃。正巧她從中午開始就沒吃過東西的肚子已經餓得開始抗議了,李明宛隻好先動筷子,她唱了口紅燒肉,隻覺得這是天選紅燒肉,是她最喜歡的肥而不膩的口感,入口又香,而且著紅瘦肉熒光不是用醬油上色的,而是炒糖色炒出來,味道非常好。
她在心裏感慨,江平之的朋友廚藝也太好了!
其實李明宛不知道的事,打到野豬肉是真的,但卻不是朋友送的,而是部隊裏的福利,江平之也就分到了那麽一小條,自己下廚做了紅燒肉,還去買了排骨,燉了很久才裝起來。這些都是因為今天要來看李明宛,所以特意做了帶上的。
他平時在部隊有訓練,也不能跑到村子裏幫李明宛把事情都幹了,更不能讓她直接適應這裏的水土,隻好想辦法給她補營養。江平之是看著李明宛在胡若弗的照顧下,從瘦骨嶙峋的小可憐一點一點的變圓潤,最後長成今天這樣亭亭玉立的嬌俏模樣。李伯伯李伯母放心他,所以將李明宛交給他照顧,總不能把她重新照顧成原先消瘦可憐的樣子。
不知道是因為東西太好吃,還是下鄉這段時間吃的好東西太少了,又或許是餓了一整個下午,總之李明宛難得吃的那麽快,而且把這麽大的份量都吃完。
吃完飯,江平之不知從哪弄來的西瓜,甚至還妥帖的切好放在盒子裏,讓李明宛用叉子直接插著吃。
李明宛是真的震驚了,但她下鄉除了水果罐頭,真的沒吃過什麽新鮮水果。水果罐頭還是胡若弗千辛萬苦給她寄過來的。
可她也不是吃獨食的人,小心問道:“這也是朋友送的?”
“嗯。”江平之坦然點頭,“戰友送的。”
他指著後備箱,“你放心吃,我那還有很多,車裏也有兩個,等會兒你吃完帶回知青點,可以分給其他知青一起吃。”
看他神色坦然,不像是假的,李明宛才放心吃起來。這次江平之真的沒有騙李明宛,他從前的一個戰友來看他,帶了兩麻袋西瓜,江平之挑了兩個留給李明宛,其他的送去了食堂。
能被戰友千裏迢迢送來的西瓜,不得不說,確實好吃,西瓜清脆多汁,也不用像以後一樣,擔心太甜了是不是打了甜蜜素。總之,李明宛吃的很快樂。
好不容易吃完了,天色漸黑,她也該回去。
江平之沒有把車開進村子裏,他提著西瓜,陪李明宛慢慢走回村子。
這麽大個的西瓜,換成常人哪怕是一個,提上這麽久,恐怕都要覺得累,但是江平之提著兩個,也仍舊麵無異色,仿佛是喝口水一樣輕鬆簡單。
李明宛自然也注意到了,她在心裏淺淺感歎了一下江平之的身體素質,再想想自己的小胳膊小腿,隻能說幸好不是在現代,否則她得擔心自己三十歲的時候,會不會因為喝多了飲料痛風,提兩個十幾二十斤的西瓜,簡直是癡人說夢話了。
就算是現在,她的身體也很差。
以前小時候想不開,總覺得這是書裏的世界,加上創傷後遺症,讓她很不想和人交流,更不想像小朋友一樣出去瘋玩。後來想開了,胡若弗她們卻對她小時候病弱的樣子印象深刻,多吹一會兒風都擔心的不行,再大一點,李明宛又開始努力學習,到了現在,作為十八歲的大好青年,身體素質最好的時候,她幹的活還不算特別累的,就因為水土不服,不斷消瘦。
這還不是最可怕的,到底穿書了許多年,她還是有些了解自己的身體。盡管胡若弗這幾年把她養的很好,身上也漸漸有肉了,看起來和普通人沒有差別,但實際上,她的身體底子仍舊偏差。李明宛有預感,繼續水土不服下去,她可能不僅是掉肉,還會醞釀成一場大病,隻是差個契機。
不過,她應該沒有那麽倒黴的時候,或許養一養,慢慢就能正常。
李明宛放下這些不想,和江平之一左一右,慢慢走回家。
白天的時候,烈日酷暑,熱的人一身汗,可是到了傍晚,雖然空氣中仍有一絲熱氣,卻吹的人很舒服。天邊還有翻滾的火燒雲,被風吹的搖晃的農作物,鄉間的田野也顯得寧靜淡遠。也許到了很多年以後,這樣的一幕,會在記憶裏加工,成為難以忘懷的麵畫,令人留戀。
到知青點的時候,先迎麵撞上的是孫采蘋,她大約是天生的白,下鄉這麽多天,其他人都或多或少的曬黑,隻有她和李明宛,皮膚還是一樣白皙。
孫采蘋是和性子一樣的冷白,李明宛因為病弱,透白的膚色總有股病氣,但要說誰更好看,按世俗的審美來看,李明宛要漂亮許多,可孫采蘋有一種難以形容的氣質,讓人忍不住多看兩眼,兩相結合,大抵是難分勝負。
孫采蘋隻對李明宛點了點頭,臉上的表情都沒有變過,更遑論朝江平之的方向瞅上一眼。
第二個撞見的是俞曉燕,她就會說話很多,一見著人就滿臉燦爛的笑容,“是明宛哥哥呀,你可真疼明宛,總來看她。”
對這些和李明宛壓力朝夕相處的知青,他態度客氣,微笑點頭。
其實他本不算脾氣差的人,但是這些年曆練出來了,哪怕微笑著,也讓人覺得很不好惹,不敢在他麵前無的放矢。
江平之把李明宛送到門口就離開了,李明宛自己提著兩個西瓜進房間,從臥室門口到房間裏麵的一點距離,她就已經咬牙用力,搬的手掌泛紅,也不知道從那麽遠,一路散著步走回來的江平之是怎麽做到的。這力氣,感覺知青裏麵,隻有身材魁梧的魯有亮才能比一比。
剛好房間裏有人,李明宛也沒有藏著掖著,“我哥剛剛給我送了兩個西瓜,晚上切了,大家一起吃吧。”
“西瓜!”聽到有新鮮西瓜可以吃,連靦腆的周君,眼睛都亮了。
於是,晚上知青們破開了一個西瓜,連皮一起切成一塊一塊的,又把桌子搬了出來,大家坐在門口納涼,一邊吐西瓜籽,一邊說笑,有將上學時候的糗事,也有說天南地北不同風俗的。
在所有人都言笑晏晏的時候,隻有譚康平的目光不自覺的落可愛班到李明宛的身上,是他自己都意識不到的溫柔繾綣。
年少的心動總是這樣容易,也許恰好是一陣風,也許藏於草叢中的一聲蟬鳴,也許是恰好的一個抬眼,輕而易舉就揭穿了隱藏在心底的那份喜歡。
在下鄉的第一個月,仲夏的夜裏,譚康平認清自己的心意,他喜歡李明宛。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不知道吃西瓜算不算壞事,但是這件事不知道被哪個人瞧見了,然後多嘴多舌的大加渲染,說是知青們日子過得很滋潤,私底下偷偷吃西瓜。還說他們家裏經常寄東西,什麽桃酥啊,麥乳精啊,都像不要錢的一樣。
說的村子裏不少人都眼紅,可是再怎麽眼紅,也不能跑到人家家裏搶,隻能風言風語的說點酸話。
可也有些人拎不清的動了念頭,要不然給自己家兒子,或者姑娘找個對象,畢竟不是任何時候都有機會碰上條件這麽好的人。
於是,每次上工下工路上,都少不了人來探聽情況,閑話家常,偶爾提到自家孩子多麽好,還有送東西偶遇的,弄得知青們苦不堪言。
李明宛長得好,用的東西也好,自然也少不了這種情況。
甚至有一次,有一個村子裏的大娘,抓著她非要閑聊。說是聊,其實就是在打探李明宛的家庭情況。李明宛當然不會實話實說,都是含糊其辭,可是那大娘突然皺著眉,咕噥了一句,“怎麽瞧你這女娃怪眼熟的。”
第47章
李明宛警鈴大作,她心跳都加快了,按照原書裏的描述,單論五官,她和何雲娘是有幾分相似的,隻不過何雲娘這幾年操勞太過,人老的很快,沒有年輕時候的嬌嫩,普通人不會把兩個相差這麽多的人聯係到一起。
按照書裏的描述,快結局的時候,大家回到陳家村,原主蒼老麻木,一如當年的何雲娘,大家才發覺兩人是多麽的相像。
她現在待的紅嶺村和陳家村說遠離得也不遠,分別在兩個公社,說到底就是兩個相鄰的鎮子。盡管現在的走動不像後世頻繁,可也會有些扯不清的姻親關係,指不定就認識。
李明宛不覺得無緣無故會有人和自己長得像,何雲娘離得近,這個大娘口中的像多半就是她。
李明宛麵上瞧不出異色,卻極盡心思的謹慎回答,“大娘您說笑了,物有相同人有相似,世上的人千千萬,指不定剛好就長得像,沒什麽好奇怪的。您剛剛說以後有機會想讓您兒子去北平玩,我父母和我一直都在北平,呆的時間久了,覺得哪處都一樣,真要說哪好玩,也說不出個一二三。真是對不住啊。”
她盡量扯明白關係,生怕這個大娘想到其他地方,然後客氣的結束話題,不等大娘再多說什麽,她就借口前麵的知青在對她招手,估計是有什麽事情。
等到她和俞曉燕走到一塊的時候,才如蒙大赦的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