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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貪婪?變


    貪婪:貪得無厭,求得更多。希望占有比自己所需要的更多事物。“貪婪?變”,就是為此而去犯罪。


    上一章,我們講到,“貪”是萬惡之源。王妙光的貪欲,致使得她“嗆”死了。雖然,客觀的原因是,她是在不知情地情況下,食用過多的帶有的食物和水。從而,因吸食過量而死。但是,最重要的也是由於她的主觀意識裏的“貪食”演變成“貪婪”的結果。


    貪婪?變,就從王妙光之死而開始了。貪婪?變一旦開始,就永遠都不會去結束。除非是你死了,一了百了。


    我可以負責任的說,王妙光,她是這五個人中,最純潔、最善良、最可愛……也是,最應該可以活下去的人。但是,為什麽她卻是第一個死掉的了呢?所謂“好人不長命,壞人活千年。”由於,王妙光的無知,以及她的“貪食”,讓她失去了一個人,本能的戒抵之心。


    “貪婪”,讓她死去。而貪婪?變,卻是讓致使她死去的人,失去人性的道德。方美玲並不是第一個,知道王妙光的問題。而是,最後一個才知道的。


    從“地獄穴”裏逃出來後,除了王妙光,沒有一個人會去主動的吃“應急的食物和水”。這是為什麽?我可以沒有顧慮,光明正大地告訴大家,劉百遍是第一個知道的存在,而趙支見是第二個知道的,吳日琪和方美玲,則是幾乎同步知道的。


    看見王妙光死去時,吳日琪就知道了,食物和水有問題。因此,王妙光是不可能“嗆”死的。而方美玲在檢查王妙光的屍體時,也確認了的存在。


    那麽,究竟是誰?這麽得“貪婪”?非得至王妙光必死無疑呢?


    下麵,我們來分析一下吧?


    犯罪嫌疑人,第一號-劉百遍。


    理由:1.劉百遍在“神秘遊艇”裏,發現了一包疑似的東西。2.劉百遍沒有通知任何人,私自將,混入應急的食物和水中。並且,留了一些,放在之後的那些打獵而來的食物中。所以,其心可誅。


    犯罪嫌疑人,第二號-趙支見。


    理由:1.趙支見在自己的食物裏發現了。因為,她也吸食過。可是,最後是為了自身的安全和前途,硬是給戒掉了。所以,她要找到這個“下毒者”。2.趙支見懷疑,王妙光如此的愛吃,會不會是因為裏麵含有。那就讓她自己“死掉”吧。所以,你這個惡毒的女人,你才該死。


    犯罪嫌疑人,第三號-吳日琪。


    理由:1.如果說,趙支見是“傲慢”的話。那麽,吳日琪就是一個非常“自負”的人了。自負者,有一點比傲慢者,更為可惡。那就是-占有欲。並且是,極其的貪婪、自私、霸道。2.王妙光是一個吃貨,總有一天會,吃窮所有人的食物。會去拖累其餘的人。.那瓶“致命的”熱礦泉水,是吳日琪親手給的。為什麽她會有如此的“好心”呢?所以,其心可鄙。


    犯罪嫌疑人,第四號-方美玲。


    理由:知情而不告,叛徒的行徑。方美玲並不是一個惡毒的人,那她為什麽不去勸阻王妙光呢?所以,其人品,值得深究。


    我們總結一下,推論是:四個人合力謀殺王妙光。


    當然了,這也不可能是真相了。那真相是什麽呢?需要大家耐心地等待吧!


    你這麽的貪婪,你的家裏人知道麽?


    貪婪?變,會引發出許許多多種的犯罪。因此,我就不舉例說明了。也沒有什麽好的辦法,去勸阻人們的貪婪。因為,“貪”是人的天性。所以,貪婪一些,真的不要緊。需要的是,人的自身控製力、克製力。人性的善良,能夠發光發熱一下。避免使你如入歧途,從而犯罪,陷入萬劫不複的境地。


    懶惰?變


    懶惰:不愛勞動和工作,不勤快、不想改變,擁有厭倦的情緒,毫無責任心。


    這一章裏,除了方美玲一個人。其餘三個人,統統犯了“懶惰”的毛病。不論是因何原因?都不能去犯“懶惰”,這種如此低級的錯誤。在此,應該重點嚴厲地批評劉百遍、吳日琪、趙支見,三人的愚蠢行徑。


    所謂的“懶惰”會使人懈怠。一個沒有上進心的人。不管是如何得,再去多麽的努力?但終究,還會是一無所有、一事無成的。


    懶惰?變。因為懶惰而去犯罪。應該說是,也有不計其數的人吧。


    “懶惰”,最大的毛病,就是-不勞而獲。


    不勞而獲者,偷竊、剽竊、盜竊、搶劫、挪用公款等等。一係列的犯罪,起因是“懶惰”。


    “懶惰”可以。但是,不能因為懶惰,而想去不勞而獲,去占有別人的成果。那就是犯罪,懶惰?變。


    劉百遍,因不想去森林,而以不去打獵、不給吃的,來威脅其餘人,同意他自己的想法。其做法,是非常的可恥、可鄙。並且,他還以食物為交換,想對吳日琪,進行進一步舉動。犯罪之心,已經昭然若揭了。該殺。


    趙支見,想去森林。可是,自己又很懶。自己睡大覺,養好了精神和體力之後,也不去給方美玲幫忙。真是懶惰至極啊。欠打。


    吳日琪,左右搖擺不定。沒有吃的,就去投靠劉百遍,險些自己“聰明反被聰明誤”遇險。實則是可笑之極。欠x。


    雖然,三人都不算,構不成犯罪。但是,保不齊哪一日?會心生歹毒,痛下殺手呢?也是說不好的啊!


    因此,奉勸劉百遍、吳日琪、趙支見。三個人,好自為之。


    偷竊者,一旦嚐到了甜頭。會很快變成盜竊者,並且進行入室盜竊、強奸、殺人、燒房。搶攔路劫,就更不必都說了。


    另外一種人,他們是公司裏的小職員,或者說是小頭頭。懶惰之心,使他們挪用公款。起初,還是小數目。後來,越拿越多。而大老板、公職人員呢?挪用公款,更是無可救藥。


    可是,這兩種人,有一個相同的結果。就是,判刑後,入獄和槍斃。所以說,“懶惰”,這種非常不好滴,壞毛病。還是,盡可能不要,就不要的為好。


    最後,給一些“懶惰者”和已經懶惰?變的人,一句勸告。


    “懶惰、懶惰、懶懶惰惰。懶得自己的男人、女人,以及家庭、事業、金錢,統統的都扔掉了。一時的不勞而獲,會悔恨終身。在監獄裏那冰冷地鋪上,就算再是那麽的清靜?也不如在家裏那溫暖地大炕上,聽著家人的嘮叨聲。”


    我說過,“傲慢”、“貪食”、“貪婪”、“懶惰”,這四者是滋生罪惡的源頭。


    “貪”不僅是萬惡之源,也是人之天性。


    “貪者”,會“貪食”等等,從而變得“貪婪”。達到一定的滿足以後,就會變得“懶惰”。“傲慢”也就隨之而產生了。


    有人會問,既然“貪”是萬惡之源。那你為什麽?要以“傲慢、貪食、貪婪、懶惰”,這四者的順序。而不是以“貪食、貪婪、懶惰、傲慢”,這四者的順序呢?


    這個,我以後會講到,先讓你們自己去思考想一想吧。


    傲慢-趙支見。


    貪食-王妙光。


    貪婪-劉百遍、趙支見、吳日琪、方美玲、王妙光。


    懶惰-劉百遍、趙支見、吳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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