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儒乃是刑部尚書,但是自從李儒前往涼州之後,刑部的事情基本上是由田豫來負責的。


    李儒隕落之後,田豫成為刑部尚書亦是有著很大的可能的,但是田豫肯定不會在這件事情上有著過多的議論作為聰明之人,他明白君主在有些時候忌憚的是什麽,若是讓君主感到不滿的話,想要在官場上更進一步就難了。


    是故在處理長安府和刑部的事情的時候,田豫極為用心,在晉國能夠取得而今這般的成就,田豫已經很滿足了,當初他不過是公孫瓚麾下的官吏,投靠呂布之後卻是得到了這般的重用,可以說沒有呂布就沒有他的今日。


    知遇之恩,當以死報之,田豫乃是知恩圖報之人,在呂布治下多年,不敢有懈怠,在呂布領兵征戰其他諸侯之際,更是對田豫有著不小的考驗的。


    須知長安城內有著諸多的權貴,而這些權貴有些時候即便是官員處置起來還是有著頗多的問題的,晉國是有著法紀存在,若是因為執法過於嚴格而讓長安動蕩的話,這樣的官員就是不合格的。


    尤其是在晉軍對戰其他諸侯的關鍵之際,肯定會有一些家族會跳起來的,這些家族的用意值得商榷,而田豫表麵上以安撫為主,暗中則是調查這些家族,找到這些世家的證據之後,田豫不會急於動手,等到戰事確定下來之後,將會是這些家族的末日。


    不管是這種事情牽扯到多少的權貴,在晉國的法紀麵前都不算什麽的。


    長安城內有著多少的權貴,但是提及田豫的時候,都是暗中提高警惕的,而李儒在刑部的時候就不用說了,就沒有他怕的事情,莫說是城內的世家牽扯到了一些事情之中,就算是三省六部的重要官員牽扯到了其中,李儒也不會有絲毫的手軟。


    說白了,李儒就沒有畏懼的事情,投靠呂布之後能夠走到這般的位置,李儒已經對死亡沒有絲毫的畏懼,執掌刑部,對晉國的穩定更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李儒調到長安之後,刑部卻是有著田豫坐鎮,或許是跟隨李儒在刑部的原因,田豫在執法的時候,頗有李儒的風格,為此讓城內不少家族遭難。


    晉軍這些年來東征西戰,攻破了多少諸侯,而這些諸侯治下強大的世家,卻是為呂布一道命令轉移到了長安,讓各地實力強大的家族到了長安,由長安的官員進行治理。


    這樣的招式對於那些實力龐大的家族來說,就是噩夢,離開了他們發展的地方,到了陌生的長安之後,想要有著更大的作為,絕對是困難的事情,他們在原本的城池之中或許有著很高的地位,但是到了長安之後情況就不同了,長安城內最不缺少的便是權貴,若是一不小心得罪了這些權貴的話,對於他們所在的家族會造成什麽樣的衝擊呢。


    所幸的是晉國的製度給這些家族提供了一定的保護,前提是他們要按照晉國的製度行事,多少家族就是因為來到長安之後不能適應,而吃了不小的虧,這也讓各大家族之人總結出了規律,在長安城內,不管你有著多麽顯赫的地位,不能按照製度辦事的話,必然會受到懲罰的。


    正是因為如此,前往長安各大家族對於長安的製度並沒有著更多的排斥,反正來到長安城內之後,大家的待遇都是一樣的,沒有更多的特殊,享受著相同的待遇之後,就不會有更多的人有意見的。


    而晉國的發展,需要的是讓這些世家更加的安分下來,晉國在逐步發展的過程中,若是這些世家不能尋找到讓家族壯大的辦法的話,最有可能出現的局麵便是他們所在的家族要經受更多的危難。


    明麵上其他的家族不會有著什麽樣的動作,但是正規的經商過程中可以給其他的家族製造麻煩,甚至能夠做到侵吞其他的家族,這樣的話,對於世家的發展就有著莫大的幫助了。


    不管怎麽說,當前晉國的世家,已經從朝堂上的爭鬥,更多轉到了商場上的爭鬥,這對於晉國的發展來說才是有著重要的意義的,更多的世家選擇經商,這等情況也是呂布想要看到的,商人數量的增加,對於國家的發展是有著重要的意義的,尤其是當商人的數量增加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後,想要讓國家更加的強盛,就有了更多的可能。


    執掌長安府,對於賦稅的情況,田豫是有著一定的了解的,僅僅是長安城收取的賦稅就是天文數字,按照這般數量,支撐城外的十萬大軍是綽綽有餘的,主要是前往長安經商之人實在是太多了。


    收取賦稅方麵,晉國的製度是比較嚴格的,若是有商人逃避的話,直接沒收貨物,情節嚴重的,甚至他們要受到更多的懲處。


    商人的賦稅,乃是晉國收入之中的重要一項,依靠商人能夠讓晉國更加的富有,這方麵是毋庸置疑的,而商人為國家的發展貢獻出來的力量,正是君主所需要的,這些年來,呂布對於商人的發展亦是重視的。


    前往西域諸國經商的商人之中,亦是有著呂布暗中命令之人。


    商人數量的增多,必然會促使商業的繁榮,但是在商業繁榮之際,也不能讓百姓放棄對田地的耕種,百姓若是因為看到經商的利潤而放棄耕種田地,對於國家的發展是沒有絲毫的好處的。


    不管怎麽說,人總是要吃飯的,軍中將士征戰他方,更是需要有著米糧作為支撐,不能保證糧草的話,軍隊的穩定都不能確定。


    耕種田地之人,沒有特殊的原因,是不能放棄耕種的,而百姓經商亦是可以的,不過家中一定要保證有人耕種田地,若是這方麵的條件不能滿足的話,是不允許的。


    經商可以是多方麵的,蜀地的布匹到了其他地方之後,價格上就會昂貴更多,而出入的商人多了之後,對於布匹肯定有著很大的需求,如此的話,就有更多的百姓有了事情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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