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鬆子巷是以杜鬆子酒為名的,這裏到處都是釀酒廠,其中最多的正是‘杜鬆子酒’這種窮人烈酒。衛斯理先生就有幾家釀酒廠在這裏,這樣一場大火,他也是要焦頭爛額的,這也是奧斯汀先生聽到衛斯理先生不斷詛咒那些紡織廠勞工、市政府和消防公司的原因。


    奧斯汀先生帶著薇薇安來杜鬆子巷的時候,火還在燒著,映紅了天邊一片!消防公司的人隻能圍繞著最初的起火點周圍一片,清理出一圈,移走所有的可燃物,形成防火帶。這樣做的壞處是,等於是直接放棄了燒起來的一片,好處是及時止損。


    但就是這樣,被防火帶隔離開的火場,連消防公司的救火隊員都不願意進入的地方,有很多人卻不顧危險在進進出出!


    他們戴著浸濕的口罩,往身上澆了一桶水,就拎著桶子鑽進了火場——釀酒廠區域處處起火,酒窖和倉庫裏的酒就成了沒人管的財富了!


    有一些人,找到了沒開封的酒桶,將它們滾了出來。然後在火場之外,立刻打開了酒桶,痛飲一番——這座城市裏的酒精成癮從沒有這樣直白地展露出來過!為了酒精,很多人連生命都不在乎了!


    還有人不見得有那麽大膽,敢於鑽進還在燒著的火場。他們就匍匐在路邊的溝渠旁,去喝排汙渠裏的水…今天這場大火,引爆了蒸餾罐,掀翻了大酒桶,不知道多少酒,甚至是未勾兌過的原漿,就這樣流淌而出。沒有被燒幹的,就匯聚到了排汙渠裏。


    杜鬆子巷的衛生情況一般,排汙渠還是明渠。


    不知道是誰第一個發現,排汙渠裏流淌出來的已經不是汙水,而是各種酒混合而成的酒液了。總之,發現了這個秘密後,立刻有人去喝,抓緊這難得的敞開肚子喝的‘機會’!


    要知道,即使是此時最便宜的幾種酒,如杜鬆子酒,如朗姆酒,也不是窮人們想喝就能喝的,想要喝的盡興則更難。而他們本來又是最需要酒精的人——生活實在是太苦了!拿命去工作,收入也很微薄,自己一個人還能活,若是有家庭,那真不知道要怎麽才夠吃穿。


    而在工作之外,回到家裏,住的地方也不舒適。或許需要和很多不相關的人分享一個房間,房間還肮髒潮濕,也談不到有什麽吃的…這種情況下,能讓人稍微遠離這樣痛苦現實的東西,可能就是最後一點兒慰藉了。


    酒精就是這樣的東西。


    薇薇安他們來的時候,其實排汙渠旁已經喝倒了一片了,薇薇安懷疑有些人不隻是醉了,而是酒精中毒——他們中大多數臉色發青、伴隨抽搐,嘴巴還張著,露出腫起來的舌頭。


    還有一些人,拿來了錫製的馬克杯,將排汙渠裏流出來的混合酒液灌入到帶來的各種容器中。顯然打的主意是喝不完帶著走…這排汙渠中流出的酒液,其實還是混入了‘上遊’的汙水,他們是不在乎的。


    亂成一團的場麵裏,有小偷摸索著醉倒者的口袋,有警察和民兵過來控製場麵,有火場中時不時發出的一聲慘叫——火場當然不是那麽好進的,酒窖和倉庫隨時可能燒塌,更不要說盛著酒的酒桶、酒瓶很容易因為熱浪爆炸。還有火場的第一殺手‘煙霧’…這些都是會要人命的。


    如果火場沒什麽危險,消防公司的救火隊員也不會在外麵等著了。他們願意,消防公司的老板也不願意啊!


    此時消防公司都是私有的,市場競爭激烈。消防公司也想在客戶麵前表現得好一些,好讓更多人買自家公司的服務。


    此時此刻,似乎不隻是喝酒的人醉了,沒有喝酒的人也醉了。一切都在醉生夢死,荒誕的仿佛是一出諷刺劇。


    直到離開這‘人間煉獄’,薇薇安都沒有再說什麽。


    第二天一早,她坐在餐桌旁吃早餐,談不上多有胃口,但她讓自己一定要吃一點兒。仆人送上了剛剛熨燙過的報紙,薇薇安因為習慣的原因也拿了一份——看報是這輩子才有的喜好,這年頭娛樂消遣、獲知信息的方式都太少了。


    一張報紙,就算是奧斯汀家精挑細選的報紙,是那種信息量比較大的,也免不了有很多廣告、訃告、尋人啟事、失物招領等等。這些在薇薇安上輩子可以當‘垃圾信息’處理的內容,在此時也是挺不錯的信息了。還是那句話,這個時代獲取信息太難了。


    這其實也方便了現在的薇薇安,至少她心不在焉地讀報,也基本不會錯過什麽有效內容了。


    報紙第二麵的顯眼位置,標題取的很聳動,薇薇安下意識看了下去——記者似乎針對如今相當猖獗的殺人賣屍做了一個跟蹤調查。


    起始事件是半個月前成為美林堡頭條的‘西瑪純男孩兒’事件。‘西瑪純男孩兒’是美林堡一個傳統集市上的賣藝少年,他平常在街頭進行小醜、雜技表演,逗樂觀眾,獲取一些收入。之所以叫他‘西瑪純男孩兒’,是因為他有一個西瑪純名字,長相也偏西瑪純式,大家都說他是西瑪純裔。


    因為‘表演者’的身份,‘西瑪純男孩兒’相比起一般街頭討生活的孤兒,要認識更多的人,被更多人記住。


    而就在半個月前,傳統集市上的人再也沒見過他了,而且也沒聽誰說他離開了集市,又去了哪兒。而就在此時,有一夥兒惡棍被抓,被抓的原因是醫學院的學生報警,舉報他們銷售來曆不明的屍體。


    此時為了醫學的進步,醫生和醫學院的學生需要解剖大量屍體,這就導致了市麵上新鮮的屍體不夠用,一具屍體能賣出高價的情況。


    為了能有屍體用,催生出了一批盜墓賊,當然,他們盜墓的目的並不是為了陪葬品,而是為了屍體本身。為了屍體的新鮮程度,他們不能等,基本上是看到有人下葬,立刻就要去挖出來。


    對於這種盜墓而來的屍體,醫生和醫學生未必不知道來曆古怪,隻要盤問幾句,就能知道個大概了。不過,一般情況下,急需要用屍體的醫生和醫學上都會假裝不知情,順勢買下屍體。


    如果說,盜墓挖屍還隻是個道德問題,以及不算太嚴重的犯罪(此時盜墓挖屍確實是犯罪,刑期還不算短)。那麽,有一種可怕的多的屍體來源,就讓人不寒而栗了——買賣活人很麻煩,因為要控製住對方,而且這條路子還得有可靠的渠道,這對不少人來說算是個門檻。


    但買賣死人就相對簡單了,殺死一個人,大多數情況下真的比控製一個人不被發現要來的簡單!特別是在這個混亂的時代,城市的陰影地帶!


    而且賣死人可比賣活人簡單,這屬於是一個新興市場。不比奴隸販賣,實在是一個古老的生意,這樣的‘紅海市場’,可太卷了!加入進去門檻多多。基本上,一個愣頭青也能帶著一具屍體隨便找一個外科醫生,或者醫學院,問他們要不要屍體。


    要的話就買走,不要的話就拉走找下一個潛在買家。


    因為是賣屍體,買賣雙方都不會聲張,也不太容易走漏暴露。真的引起了什麽人注意,大不了承認自己是偷了不知名的屍體就好了。


    屍體買賣,讓原本大多無利可圖的殺人行為變成了一樁無本買賣——又不是每個人都能讓人花大價錢□□的,在沒有屍體買賣前,殺人行為本身確實大多數時候都無利可圖。


    對於真正滅絕人性且缺錢的惡魔來說,大街上來來去去的人,根本不是人,而是行走的金錢!隻要殺掉一個,就等於一小筆財富!要知道,哪怕是一具普通的新鮮屍體,此時賣十幾鎊也不是問題。


    當然,如果來曆不清不楚,可能會被壓價,但一般來說,10鎊就是底價了!


    10鎊絕不是一筆小錢,底層中產階級的年收入也就是一百鎊出頭了。對於每周薪水隻有10先令的勞工,這甚至是小半年的收入呢!


    這樣一筆錢,不需要辛辛苦苦工作小半年,隻要殺一個人就能做到…對於沒什麽人性的家夥,還真是不難做選擇。


    事實上,如果‘運氣好’,遇到一具特殊一些的屍體。屍體活著的時候有一些特別的病什麽的,對醫生特別有研究價值,那還不止10鎊,一具屍體可能就是幾十鎊了!


    更不要說,在將屍體賣掉之前,牙齒、頭發還能分開賣,也是一筆收入——女性的話,一般有長發,可以賣給人做假發。牙齒則可以賣給牙醫,一副健康的牙齒,賣到十幾先令總是不難的。


    ‘西瑪純男孩兒’就是先被賣掉了牙齒,根據調查,他那副牙齒被拔下來後,被賣給了一位‘金斯萊醫生’,共售得12先令。


    殺人賣屍的事兒,過去算是個‘秘密’,很少有人知道,也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直到兩年前,有報紙報導了一位房東,接連在自己的出租房內殺死租客,就為了賣掉他們的屍體賺錢,引起轟動,這才揭露出了屍體買賣這樁灰色生意牽連出的謀殺事件。


    之後陸陸續續有類似的殺人賣屍事件被報道,有的沒什麽水花,有的引起轟動,這次的‘西瑪純男孩兒’事件算是後者。不知道是因為小男孩兒的人生令人同情,還是因為報道這件事的記者格外會調動讀者的情緒,還是就是輿論的不可捉摸,總之大眾都很關注這件事,一直盯著後續報道。


    現在報紙上的相關報導,算是後續報道之一。不過不隻是報導了‘西瑪純男孩兒’事件,而是跳出單一事件,對過去幾年類似的案件做了一個整理。然後又以記者混進‘屍體黑市’的經曆,做現身說法,解說這類殺人賣屍的個人或團夥是怎麽運轉的。


    薇薇安看完了整篇報道,不知不覺間,她已經不再是最開始那種心不在焉的狀態了。直到奧斯汀先生早餐吃到一半,向她宣布今天的行程時,薇薇安才回過神來。


    她放下報紙,發了幾秒鍾的呆,對奧斯汀先生點頭說:“不必了,爸爸…已經沒必要了。嗯,我是說,我完全知道您為什麽這些日子要帶我做那些…我隻是、嗯,我們可以到此為止了。”


    奧斯汀先生以探究的目光看著自己的獨生女,看了一會兒,沒有問更多,隻是爽快地點點頭:“好吧,那就這樣吧!”


    吃完早餐後,奧斯汀先生忽然問薇薇安:“甜心,你覺得我們今年這個時候去度假,還來得及嗎?我沒有別的意思,隻是克林平頓的莊園我們還從沒親自去過,總是得去一趟的。而且那兒的房子已經修繕完畢,管家也準備好了一切……”


    薇薇安點點頭:“您說得不錯,那就讓我們去度假吧。”


    停了一下,薇薇安又補充道:“我覺得,度假就是度假,隻要想去度假,又拿得出時間來,就沒有來得及、來不及的說法…我們一家當然能去度假。”


    因為盧克的葬禮,以及後續一些事,原本已經不存在的奧斯汀家夏日度假計劃,又被重新提上了日程。這一次一切都很快,就在薇薇安點頭說好的第二天,家裏的仆人就準備好了一切,奧斯汀一家人直接就出發了。


    一路上,薇薇安沒什麽不開心的,也談不到開心。這倒沒什麽好說的,她一向不滿意此時的交通工具,即使是‘火車’,她也隻能勉強適應,所以出門乘坐長途交通工具時,她總是開心不起來。


    這個時候她要是表現出開心,反而太刻意了。


    直到一行人抵達‘公爵之門’克林平頓,薇薇安才放鬆下來。到了自家莊園,還沒看清房子什麽樣,先到自己的房間歇下了。


    睡了一夜後,清晨,她懷著一種好奇在房子內外轉悠——房子的風格在和禮蘭挺少見的,很像西瑪純式,但又不完全是,非要說的話,更接近熱帶殖民地的風格。早期殖民地基本上集中在熱帶,因為那些地方可以開辟熱帶種植園,更有經濟效益。而為了適應熱帶殖民地的氣候,殖民者在當地修建了西瑪純風格的房子。


    之所以普遍選擇西瑪純風格,一方麵當時建築方麵還有文藝複興遺風,西瑪純風格影響很大。另一方麵,則是因為西瑪純南部終年陽光燦爛,在舊大陸是比較熱的,他們的傳統建築大多都有隔熱通風之類的優點,這也很適合熱帶地區。


    克林平頓這邊的莊園,原本被命名為‘珍珠湖莊園’的地方(奧斯汀先生依舊沿用了這個名字)。在一個小湖泊旁,就是奧斯汀一家入住的莊園住宅。房子並不是城堡式的,甚至不是多層的,而是一座挑高很高、十分寬大的平房。


    室外有古典式的柱廊,還有平整的涼台,纏著葡萄藤的涼亭…室外的涼台上鋪著黑白的棋盤式瓷磚,由房前延申到湖邊的碼頭上。湖中在碼頭旁修了一個小小‘船房’,船房裏有一隻小巧精致的木船,主人想要劃船玩耍,又或者船釣時,就能派上用場了。


    說實話,即使是和禮蘭比較溫暖的南風郡,這樣的房子也隻適合夏天來住。其他季節,特別是冬天來,這四麵透風的‘通風’設計,那可太冷了!


    而這話反過來說,夏天來這裏住一段時間,實在是再合適不過了。畢竟這是個沒有電風扇,沒有空調的時代,即使和禮蘭的夏天並沒有特別熱,那也是相對的。對於一直生活在和禮蘭的人來說,夏天還是熱,還是需要‘消暑’。


    而要消暑,要麽夏天的時候搬到更涼快的地方去住,要麽就隻能在房子上想辦法了。


    這座珍珠湖莊園的房子就是典型,大多數房間都有很多大窗戶(至少主人房是這樣),能夠有穿堂風吹過,同時朝向還避開了太陽最毒辣的時候。房子高高的天花板,和空曠的空間安排,也是關鍵,空氣流通更加順暢。


    而且這裏還靠著一片小湖,當風穿過湖麵,吹拂而來就更涼爽了——至於說臨水居住的蚊蟲問題,至少薇薇安並不覺得這邊比斯蒂文頓那邊的鄉間大宅有更嚴重的蚊蟲問題。


    這邊的小湖,也就是‘珍珠湖’,是一叢活水,而且也沒什麽水生植物。加上說是臨水而居,實際算上涼台,房子本身距離珍珠湖還有20來米呢…說來說去,影響也就不大了。


    不隻是建築風格,應該說房內的裝飾也完全是殖民地式的,這大概是因為房子的前主人原本是一位殖民地總督?


    奧斯汀先生接手這座莊園後,也沒有改變這座宅子。考慮到來這兒住估計也隻有夏天,改變是沒必要改變的。最後隻是修繕了一番,換上新東西,使其更符合如今的潮流,具體風格還是原樣。


    因此,薇薇安穿過柱廊,又回到房子裏,就能見到很多藤製的家具,包括搖椅、扶手椅、沙發都是藤製的,這都是熱帶殖民地常見的。


    不少熱帶的植物盆栽都從莊園另一頭的一個暖房裏搬了過來,高大的株型,濃鬱的綠色,是富有異域風情的陌生樣子。再配合房間裏色彩格外濃鬱的地板、鮮豔且附帶流蘇的簾子、隨地扔著,以供取用的軟墊…很容易讓人以為自己到了熱帶。


    薇薇安對這樣的風格沒什麽不滿意的,她甚至以貼合風格為由,做了幾套熱帶殖民地風格的服裝,在家就穿那些——為了適應殖民地氣候,即使是本土過去的人,也得在服裝上做一些改變,使其更加清涼。


    夏天就是要穿的涼快一些啊!


    輕薄的衣裙、吃不完的冰淇淋、午後藤編躺椅上的午睡、暴風雨前的穿堂風、傍晚去劃船看日落、晚上的篝火晚會…似乎不期然間,一個普通又完滿的夏日假期就這樣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一切安然、安好。


    直到這個假期結束時,返回美林堡,薇薇安都覺得自己做了一個熱氣從腳底、指尖湧入身體,匯入四肢百骸的夢。渾身被熱得軟綿綿的,就像一塊半化的軟糖,黏糊糊的,沒有力氣。而夢醒來,好像聞到了水生花的味道,身上汗津津的。


    第119章 紅粉世界119


    薇薇安穿著一件黑色的絲綢日裝裙,戴了一頂深色的樸素藥盒帽,垂下來的短麵紗才蓋到鼻尖,也是黑色的。


    她其實已經過了盧克的服喪期了——作為未婚妻,理論上她是可服喪,可不服喪的。隻不過此時對女性要求嚴格,所以她還是穿了一個月完全黑色的衣服,也就是整套的喪服。離開美林堡去克林平頓之後,她就換下喪服了。


    在克林平頓,她甚至做了熱帶殖民地風格的新衣服,也沒有太在意顏色。畢竟作為一個現代人,哀思可以放在心裏,沒有一定要限製服裝顏色來表達的需求。而沒有這個需求之後,她也不會非要做這個社會期待的那種‘癡情女子’,會為未婚夫守喪一年什麽的。


    不過回到美林堡之後,算是為了少聽一些閑話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日常出門還是穿半喪服。半喪服就是服裝除了黑色,還可以有其他深色和白色,另外簡單的條紋等圖案也可以出現在衣服上了。


    在家日常的話,薇薇安倒是會穿的隨意一些,不說多鮮豔,反正就是過去日常怎麽穿,現在依舊怎麽穿。她本來對此時那種裝飾過度、頗為誇張的服裝風格,就不算迷戀,日常服裝隨便穿,說起來也沒有‘出格’的地方了。


    不少人因此誤會她,還沉浸在未婚夫去世的悲傷中不能自拔…大概隻有最親近的人才知道,傷感是傷感的,但薇薇安早已恢複了。不說奧斯汀先生那段時間強行讓她看一些事,讓她迅速成長,就說時間過了幾個月,她也該恢複過來了。


    在此時,癡情的人似乎很多(當然,多數還是女子),經常有為愛人服喪幾十年,然後幾十年如一日穿著全黑喪服的人。但在現代,這樣的人比例已經很低了。生活的節奏越來越快,人們的眼裏、心裏都裝了太多東西,而且很多時候人們都不相信真摯的感情了。


    世事就是這樣吊詭,當人們大多無法自由戀愛、無暇追求真愛的時候,人們會神聖化真愛,將一切好的東西寄托於其上。而真的可以自由戀愛,追尋真愛的時候,又不在乎了,好像‘差不多’‘對付著過’就行了。


    還說什麽真愛,要麽是太過奢求,要麽就是太過天真——真愛會消退,生活則是永恒。談戀愛的時候,不顧一切、什麽都不論,隻說‘我愛你’,是真愛。但當一切收場的時候,要結婚過日子了,就要討論物質上的東西了。


    甚至有人連談戀愛都不追求真愛了,他們說,日常要工作,談戀愛的時間是很有限的,談戀愛如果不朝著結婚去,不是浪費彼此的青春時光嗎?所以既然最後都是要算計的,還不如一開始就算的清清楚楚…沒有人在乎真愛了。


    薇薇安上輩子其實也不太在乎真愛,倒不是因為她偏向‘理性計算’,是個‘日子人’。更多還是因為她對自己的事業更上心吧——她不知道從古至今,男性的心理有什麽變化,但現代女性一個很重要的心理變化就源於她們也工作了。


    工作自然就會有事業心,很多心思放在工作上了。除了一小部分本來就很期待愛情、喜歡談戀愛的,大部分人都會將‘愛情’的重要程度下調吧?也不是刻意排了一個排名,隻是這樣的事實是存在的。


    如果愛情和事業起了衝突,比如是去男方所在的城市結婚生活,還是留在現在的城市繼續深耕,不放手馬上就要入手的升職機會…不是說所有人,但確實越來越多的女孩兒會選自己的工作了。


    不想將來婚姻波折、事業不順時,回憶最初,後悔當初的選擇。


    薇薇安這輩子的生活當然也是慢節奏的,但她的心還是上輩子的心,她有上學讀書,有不停地學新東西,還給自己規劃了未來職業。她的人生,才不是十幾歲結婚,將自己托付另一個人——她是自己的,為什麽要托付給別人?


    但這個時代默認,嫁人就是將一個女孩兒托付給一個男人。


    選擇和盧克訂婚,不是她違反了自己的信條,相反,那是對這個信條的極端化…她是為了確保自己未來不會陷入被托付給另一個人的窘境,所以做了一個對自己更好的選擇。


    盧克說的沒錯,答應他求婚時的她並不愛他,隻是想要一個不那麽壞的選擇,一個保險。


    這樣的薇薇安,她的悲傷也和現代人一樣,是很少有持久的…想到盧克她還是會傷感,會遺憾,那個天才少年如果活著,一定會改變這個世界,改變她的生活。但因為他的人生早早戛然而止,一切就都隻是‘可能’了。


    然而也就是這樣了,就像是看到日落黃昏,看到雪泥鴻爪,看到古道西風,看到大江東去,人會自然而然地傷懷悵惘。而傷懷悵惘之後,一切繼續——指尖上有一個小小傷口,傷口已經愈合了,不疼了。但捏起指頭,看到愈合傷口留下的淺淡疤痕,還是會記起曾經十指連心的疼痛,然後真的微微地疼起來。


    薇薇安這次穿上全套的喪服,是因為她要來墓園掃墓。


    她將鮮花放在墓前,摸了摸白色的十字架墓碑,下葬時也是這樣的。


    “…我遇見了奧德麗小姐,她一直很後悔,後悔應當堅持讓庫倫先生帶回你的‘身體’的,而不是坐視庫倫先生發信過去,讓人為你燒骨灰,他覺得你會因此不得安寧。但庫倫先生不在意這個,嗯,他是現代科學家嘛……”薇薇安絮絮叨叨,說著沒什麽意義的瑣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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