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不信邪,又問肯尼思,這是你們一致決定的嗎?


    肯尼思微笑,“關於什麽時候結婚、在哪裏結婚,都由阿妮婭決定。我隻有建議權,沒有決定權。”


    今天的采訪主旨是正在甄選陪審團的“阿妮婭事件”庭審進程,美媒用她這個當事人的名字命名此次事件,影響麵極廣。


    國會聽證會之後,國會的情報委員會強製要求nsa整改,nsa的局長被迫辭職,原因是對下屬的工作嚴重缺乏監督,局長居然不知道下屬都在幹什麽,這根本說不過去!而如果局長根本知道下屬在監|聽張文雅和小肯尼思,又恰好說明nsa就是要暗中使壞!


    nsa上下大洗牌,幾乎所有的部門主管都動了,要麽是平級部門平調,要麽辭職,要麽從其他機構空降。


    分管監|聽的部門從負責監|聽的技術員到小主管、部門主管幾乎全換了,要麽調去別的部門,要麽暫時停工等待內部審查,停工期間無薪,約等於失業,沒有真正失業的原因是擔心他們跑去原告處做證人,用“審查完畢後即可複工”釣著他們。


    一時間人人自危,整個監聽部門人心惶惶。


    *


    甄選陪審團的工作很有意思,今天肯尼思帶張文雅去法庭圍觀了一個下午。


    陪審員資格是你要在政府部門登記為選民和陪審員,要求無犯罪記錄、美國公民、居住在本地;陪審團要求十二個名額,通常會給一百人左右發出參加陪審團的傳票,這是公民義務,如果因此需要請假,用人單位和雇主不得攔阻。


    按照傳票要求的時間到達法庭後,原告被告用這些陪審員的資料來甄選對自己有利的陪審員。會根據不同的案件選擇不同傾向的陪審員,而且原告被告都要盡量否決對對方有利的陪審員,選擇對自己有利的陪審員。


    在本次“阿妮婭事件”中,張文雅是原告,nsa是被告,伊利亞和愛德華是追加被告。


    考慮陪審員就要看他她是否讚同nsa的行為,即“隱私權”與“國家權力”的側重點。而美國群眾有一點好處就是,絕大部分群眾都很重視“自由”,所以陪審員的選擇對她是大大有利的,nsa的代理律師想挑幾個讚同他們的也屬實不太容易。


    nsa的代理律師據說是紐約最大的律師事務所,冠名合夥人就有五人之多,聽說動用了一支二十人的律師團隊專門處理此案。


    張文雅的律師事務所是一個小所,全所不超過三十人,幾乎全所也都在為此案忙活。


    還有一名耶魯法學院的客座教授達芙妮,當時法學院有好幾名教授都想代理她,她挑了達芙妮,達芙妮有一個五人的團隊處理此案。


    打官司就是打錢,剛好,張文雅不差錢。


    挑選陪審團有個灰色地帶,即陪審員傳票發出到預備陪審員來到法庭參加甄選,期間至少要有大概一周的時間,此時原告被告雙方都動用關係,提前拿到陪審員名單,然後會開始針對陪審員的調查,有什麽黑曆史、政|治|傾|向、對此案的偏好等等,留下誰、否決誰,都要提前決定,甚至會有庭審專家幫助選擇。


    當然,花費也是十分巨大的,短短一周至少要數萬美元。


    在地區檢察官來看,所謂的“庭審專家”等於犯罪分子,事先調查陪審員是犯罪行為。但地區檢察官不是國家強製機構,他們無權打擊原告被告這種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行為。


    紐約太大,你也不能知道他們到底在哪裏搞個辦公室開展業務。


    *


    法學院一年級是不會教你怎麽選擇陪審團的,張文雅很虛心好學,不懂就問。前地區檢察官小肯尼思同誌耐心講解,律師們為什麽選這個人,否決那個人。


    地檢署是中文習慣稱呼,實際是“地區檢察官”,包括州、縣、市,最高長官州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但沒有“州檢察院”,檢察官們在“州檢察長辦公室office of attorney general”上班;其他縣、市級叫“prosecutor’s office”;


    “聯邦檢察官united states attorney”(縮寫usa)顧名思義屬於聯邦公務員,最高長官是司法部長兼任聯邦總檢察長。鮑比叔叔曾經是司法部長兼聯邦總檢察長,可以說是聯邦司法機構和檢察官的總主管。


    聯邦檢察官隻有九十四人,分屬全美九十四個聯邦司法管轄區。具體案件審理主要由“助理聯邦檢察官assistant united states attorney”(縮寫ausa)負責,有將近兩千名。


    肯尼思是曼哈頓地區檢察官,剛進去是“助理地區檢察官assistant district attorney”,縮寫ada;後來升職了,成了“地區檢察官district attorney”,縮寫da。


    地區檢察官任期三年,他幹了四年,主要大概是第一年都在考律師資格考試,沒有律師執照隻能幹點文件工作,不能上庭。紐約州律師資格考試一年兩次,分別在二月和七月的最後一周,也就是說他法學院畢業之後七月的考試沒過,次年二月又沒過,直到次年七月第三次考試才過。


    想想有點好笑,三進宮才合格也是沒誰了。


    作者有話說:


    *小肯現實中上的紐約大學法學院,屬於美國排名前五的法學院(耶魯哈佛哥倫比亞紐約還有個哪家我忘了)。法學院是難進難出,能順利畢業肯定沒啥智商問題,就是不知道為什麽考了三次才過。他每次參加律師執照考試,狗仔隊和媒體都堵在考場外,狗仔隊甚至趴在窗戶上拍他在考場裏的照片。第三次考場做了相應的調整以便考生能更專心的考試。


    第262章


    ◎張文雅感受到了特權階級的“特權”◎


    當時的新聞報道圖片都是在考場外麵拍的, 各州的律師資格考試都是兩天,周二第一天考聯邦法律,周三第二天考本州法律。紐約州和加州報考人數最多, 尤其七月的考試, 因為是夏季畢業後的第一次考試,紐約州可能有多達一萬人報考,通過率比起其他州不算高, 曆年來在百分之六十左右,首次考試通過率稍高,在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八十之間。


    美國王子首次參加律師資格考試有多誇張呢?誇張到狗仔隊扒著窗戶拍他,搞得靠窗的考生全都心煩意亂, 可想而知的這一次的通過率要比前一年稍低。之後有人抱怨說被扒窗戶的狗仔隊影響到思路,以至於沒有寫完。


    行吧, 這次美國群眾原諒了小肯尼思沒有通過,畢竟上萬考生裏有兩三千人沒通過呢。


    等到次年二月底的考試, 狗仔隊和記者們又來堵門報道了。春季報考人數大概是三四千人, 大多數都是七月考試沒過的那一批,小肯尼思非常不幸的又沒有通過。這次的通過率在百分之五十,仍然有一千多人沒有通過。


    據卡羅琳私下告訴她, 約翰第二次沒有通過非常沮喪, 覺得辜負了母親和整個家族的厚望,精神壓力巨大。成績出來後記者當街堵他,問他有什麽感想,他隻能(有點自暴自棄的)說, 就算要考到九十歲也得繼續考。


    第三次考試又是炎熱的七月, 這次紐約律師協會和紐約律師考試委員會都坐不住了:狗仔隊扒窗戶也太影響考生通過率了, 別說小肯尼思抱怨(肯尼思太太也抱怨), 其他考生也要抱怨,並且通過率偏低也確實說不過去,有些報考人數少的州每次考生隻有九十多人,但卻有八十多人能通過,大蘋果的通過率太低會導致執業律師人數過低,不利於社會發展。


    於是他們終於采取了措施,在考試當天要求警察提前入駐,攔阻狗仔隊不允許再出現扒窗戶的情況。總算這次杜絕了狗仔隊,九千多名考生可以安安穩穩的考試了。


    張文雅馬上想到兩年半後她的律師資格考試,不出意外的話應該也會有狗仔隊扒窗戶。


    這些人要不要這麽敬業啊!


    *


    達芙妮想要女陪審員,女性總是更有同情心一點,而且學曆越高共情能力就越強,也會越關注隱私問題;不過亞裔參與社會活動的概率太低,一百名預備陪審員裏隻有兩名亞裔,還都不是華裔,達芙妮也不太想要亞裔。


    原告被告律師都可以對預備陪審員提問,法官限定隻許提三個問題,隻給五分鍾時間。否決權若幹次,按著順序喊陪審員上前,實際上用不著一百人,但因為會有人在注冊選民和陪審員資格後違法失去資格、有人會幹脆不露麵、有人請病假、有人搬家,還會有人故意說出會讓法官否決的回答,所以通常要多征召二十人左右。


    挑選完成十二人的陪審團後,需要多挑選四到六人作為候補陪審團,以備陪審員中有人會失去資格,中途退出。這樣最多需要選出十八人。人數滿額之後,沒被叫到的預備陪審員便可以解散回家了。


    肯尼思上午陪張文雅去律所開會。


    她的律師叫珂琳達,是個年輕律師,剛畢業進律所就接了張文雅這個普通客戶,沒想到現在成了最大客戶。


    達芙妮四十三歲,富有經驗,在律師界來說,是黃金年齡,不是太年長又不是太年輕。


    達芙妮說:“阿妮婭,我想肯尼思先生已經對你說過了,你要做好準備。”


    “什麽準備?”張文雅懵懂。


    肯尼思湊近她,在她耳邊說:“對方律師會盡量挖掘你的黑曆史,別忘了,我們的對手是nsa,他們已經監|聽了你四年多,會有你的無數監|聽錄音。”


    “可我以為監|聽錄音是非法的,不能在法庭使用。”


    “他們是不能用,但他們會想辦法用到錄音裏的信息,他們會去調查你到美國之後的每一天、每一個認識你的人、每一個見過你的人、每一個跟你在中央公園晨跑的時候擦身而過的人。”


    她驚愕的看著他,“他們有這麽多錢嗎?我以為nsa現在正在重組,他們——”


    肯尼思笑了笑,“噢,honey,你是真的不知道一個情報機構的年預算是多少億!”


    ——好吧,她閉嘴了。


    她感到了不安:她經得起細到每一天的調查嗎?她有沒有說過什麽對猶太人、非裔、亞裔的負麵的話嗎?或者有爭議的話?墮胎權方麵她倒不擔心,對方律師在墮胎權上應該沒有什麽文章好做。


    她跟大使館的人說過什麽不合時宜的話嗎?會誤導陪審團的那種?nsa現在應該很想錘死她就是個spy。紐約地區檢察官對nsa提起了公訴,她肯定會作為證人上法庭。公訴案件開庭要晚一點,地區檢察官需要時間準備。


    一件公訴案件的排期平均是半年到一年才能第一次開庭,不過因為“阿妮婭案件”全美聞名,影響巨大,民庭法官和刑庭法官都希望早一點開庭。


    民庭本周開庭,刑庭最早要到明年三月開庭。


    “我們能贏嗎?”


    “不知道,我現在不能給你過高的期望。”他實事求是的說。


    達芙妮則說:“我們能贏。”她似乎有點太自信了。


    *


    律師們花了四個多小時挑選好了陪審團和候補陪審員。


    結束之後,張文雅和肯尼思請兩位律師共進晚餐。


    達芙妮說:“明天會第一次開庭,法官定開庭日期是不會考慮你要考試的,不過傑弗遜法官應該不會要求你第一次開庭就出庭。”


    珂琳達說:“明天周五,下次開庭會是下周四或者下周五。”


    唉,忙!好忙!


    *


    吃過晚餐,回了翠貝卡公寓,膩歪了半小時,看著時間不早了,還是依依不舍的走了。


    布魯克開車,帶著娜塔莎,送張文雅返回紐黑文。


    到了公寓樓下,發現有一輛警車停在樓下,看到她的車停在樓下,兩名警察下車走過來。


    “張小姐,我們是紐黑文警察局的,我叫凱文·約翰遜,這是阿爾文·湯森,我們奉命在考試周保護你的安全。”凱文瞥了一眼兩名女保鏢。


    上次他倆送小肯尼思先生返回紐約,回來後同事們都很羨慕他倆,打趣他倆這是馬上要走上升職的快速通道啦。不過實際上並沒有,他倆於是跟上司申請,主動請求在考試周守護在張文雅的公寓樓下,這樣也好顯得紐黑文警察局有關心到重大案件的當事人。


    上司在經費緊缺的情況下慷慨批準了。


    “阿妮婭事件”搞得很大,紐黑文警察局上下都很關注,耶魯大學也很關注,大學也派了兩名校警守在張文雅公寓樓下。紐黑文本身治安就不太好,還是小心為妙。


    布魯克先進了公寓,讓娜塔莎陪著張文雅待在走廊裏。仔細檢查一番,才讓她倆進公寓。


    張文雅稀罕的問:“需要這麽謹慎嗎?”


    兩名保鏢都點頭,異口同聲,“需要!”


    她倆讓她先洗洗睡了,在客廳裏低聲商量了一會兒,決定給公寓的安保措施升級一下,安裝警報係統;門窗都要換,換成更安全的款式;走廊要安裝攝像頭,公寓門廳外至少也要安裝一個攝像頭。


    搞得像什麽動作大片似的。


    手機也要一周一換,相對於她的安全,換手機的費用那就不值一提了。


    另外也已經準備給張文雅和肯尼思的幾處公寓全都更新一下安保措施,他們常住的有上東區公寓、翠貝卡公寓、華爾街公寓,這四處公寓都要更新安保措施,預算大概是二十萬美元,小肯尼思說這筆費用他來出。


    這真是有錢人的煩惱呀!沒錢的時候她壓根想不到會被人“綁架”。


    *


    周五考憲法,上午考完,出了法學院大樓便立即返回紐約。


    這次換娜塔莎開車,紐黑文警車一直護送她們到達紐約。


    對這種貼身服務張文雅不是很懂,見到未婚夫便問:“紐黑文警察局難道不差錢?為什麽紐黑文的警車可以一直護送我回紐約?”


    據她所知,全美國的警察局整天都喊著沒錢。


    小約翰·肯尼思笑了笑,“可能他們擔心你的安全。”


    她很懷疑,“是嗎?紐黑文每天那麽多報案,警察夠用嗎?是因為你嗎?”


    “應該是。”


    所以這就是有錢人的特權?不對,是美國王子的特權。


    好像……也沒毛病。


    她和查理結婚之後對於階級地位的提升沒有這麽大的感受,隻感到了有錢,買東西從此可以不用看價格標簽了,但在這些方麵——被人、且是被強製機關的工作人員如此服務到家——完全沒有什麽改變。


    真是不一樣呢。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九零億萬美元保姆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米迦樂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米迦樂並收藏九零億萬美元保姆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