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


    “迷路了怎麽辦?”


    “不怎麽辦。”


    “這車沒有gps, 到時候沒人能找到我們, 我們會餓死。”


    他笑。


    “臨死前我會在筆記本上寫:這裏是約翰和阿妮婭,因為約翰太笨,所以我們在草原上迷了路, 餓死在此地。”


    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


    他大笑。


    吉普車停下。


    “怎麽停下了?你不會真的迷路了吧?哎呀!早知道叫布魯克她們一起來好啦。”張文雅輕呼。


    “要是迷路了,我們就永遠也不用回美國了。”肯尼思伸手捏了捏她耳朵。


    “那糟啦!美國人會說我殺了你。”


    他又笑,“你看太多好萊塢電影。”


    他打開車門下了車,繞過來給她開了副駕座的車門。


    “為什麽半夜到草原上來?你聽說過這兒還有草原狼嗎?”


    “沒有。狼不會到人類聚居的地方來。”


    嘖, 沒有騙到他。


    他打開車後座的車門,拿下一卷地毯, 放在一旁。


    又拿下一件厚袍子,披在她身上, “有點冷。”


    “你不冷嗎?”她套上長袍的袖子。蒙古人的長袍都屬於家產, 夏季的長袍要賣到上百元一件,冬季的皮袍價值幾千。


    長袍幾乎及地,衣襟滾鑲出鋒的皮毛, 應該是男式長袍, 寬寬大大。


    肯尼思拿出一隻狼眼手電筒,擰亮。


    已經看不到城市的燈光,草原上沒有照明設備,隻有遠處公路上的燈光依稀。


    四周幽靜得嚇人。


    張文雅害怕的趕緊抓住他手臂。


    他很得意, “別怕。你不是買了很多蒙古刀嗎?如果有狼的話, 就用蒙古刀殺了它們!”


    盡瞎說!


    拉著她往一處小山丘上去, 小山丘不高, 走不了十步便到了頂上。


    用手電筒照來照去,確定這兒還比較幹淨,將地毯鋪在草地上。


    這人什麽毛病,半夜非要到荒郊野嶺來。


    “會有蚊子。”她小聲嘀咕。


    “有嗎?”他將手電筒遞給她,“幫我照著路。”


    跑回吉普車,拿了一堆東西來:一條蓋著的羊毛毯,一盞營帳燈,一隻相機,一盒巧克力,一包濕巾,一包紙巾,兩瓶礦泉水。


    按著她讓她躺在地毯上,給她蓋上羊毛毯。


    仰望星空。


    肯尼思隨後也躺下,躺在她身邊,手枕在腦後。


    周圍真安靜呀,連蛐蛐的叫聲都沒有。


    安靜得有點嚇人。


    他摸到盒裝巧克力,打開,摸出一顆軟心巧克力,塞進她口中。


    甜蜜蜜的巧克力,神的食物,愛情的食物。


    巧克力在口中尚未融化,男人堅定的唇吻在她臉頰上。


    吻了幾下,輕柔的扳過她的臉,吻她的唇。


    *


    親吻總是美好的,帶著愛意的親吻,細細密密,落在她的臉頰、唇上。


    男人的氣息。


    荷爾蒙的氣息。


    蜜月很美妙,一個悠長的假期,吃喝玩樂,隻是享受。


    最棒的是,壓根沒有狗仔隊,就連央視的記者也沒認出他——不穿西裝的他有那麽大的差別嗎?嘻嘻,好好笑,也好好玩。


    這麽說,戴上眼鏡就沒人認出來的super man原來是有現實基礎的。


    吻得難分難舍,吻得她頭暈目眩,這才停下來。


    營帳燈的冷白光,淡淡的照在他臉上。


    是個好看的男人,也是個各方麵都很好的男人。


    她微笑。


    他也微笑,手指在她臉上摩挲。


    又輕歎一聲,臉埋在她肩窩,含糊的說:“我愛你,文文。”


    “我也愛你,john-john。”


    他倆都傻乎乎的笑起來。


    他非常滿足:她現在可以幾乎沒有什麽障礙的說出對他的愛,結婚真好!


    老嶽父婚禮之前找他懇談了一次,請他好好照顧張文雅,這是父權到夫權的交接;他也同樣誠懇的做出承諾,不管發生什麽,他對文文的愛永不磨滅、永不變化。


    深愛著一個人是多麽幸福呀!你知道她是你心靈的港灣,她從不譏笑你、從不埋怨你、從不跟你爭吵,還有很可愛的幽默感,你跟她說任何事情她都能聽懂,並且還能跟你一起討論,這是多麽難得!他是有過一些女友,但她們總是有各種缺點,沒人能完全聽懂他在說什麽。


    他這麽多年的尋尋覓覓,就是為了尋找到她,一定是上帝的旨意,祂聽到了他的祈禱,帶給他一份真愛,一份美好的愛情。


    我是多麽幸運呀!他想。他萬分憐愛的輕撫她的臉,再次親吻她的唇。


    *


    黏黏糊糊親個沒完。


    但親吻是好的,她喜歡。


    星子在深邃的夜幕上閃爍,郊外的空氣很好,能見度很高。


    羊毛毯很柔軟,摩挲著肌膚,暖暖的。


    他的大手溫暖幹燥。


    夜風吹拂,四下寂靜。


    星子在天幕上轉著圈,星之軌跡似乎閃爍在她眼前,觸手可及。


    真亮呀。


    *


    後來,她累得睡著了,都不知道什麽時候回了酒店。


    直到他把她放到酒店床上,她才半夢半醒,“約翰。”


    “醒了?還睡嗎?”他低聲問。


    “好困。”


    “繼續睡吧,還早。”


    她翻身抱住他,“我喜歡你的腹肌,還有胸肌,好看。”


    他很得意,一心想要再多聽幾句讚美的話,誰知她又睡著了。


    哎呀。他不無遺憾的想,她應該經常讚美他才好。


    小心的親吻她臉頰,“好夢,我的愛。”


    *


    張文雅打著嗬欠:唉,好困!真不知道男人為什麽如此精力充沛,明明昨晚他也半夜沒睡,怎麽一大早又精神抖擻的?還又按著她來了一發,搞得她更困了。


    這就叫“男女有別”嗎?真是不服氣!


    不過昨晚……還是非常愉快的,男人嘛,腦子裏大多數時候隻有一件事情,生命的大和諧真是又無聊又快樂,在戶外又是在荒郊野嶺,是不是會讓他格外興奮?總之昨晚的質還是很高的,也……很刺激,雖然知道方圓五公裏一個活人也沒有,但萬一呢?緊張刺激,就很敏感,很爽。


    也很累就是了。


    今天是那達慕大會的重頭戲:耐力賽馬,分為兩個組別,以賽馬的身高來區分,一米三八以下的蒙古馬組,一米三八以傷的改良馬組。改良馬的意思是混血馬,大分類也是蒙古馬,混了阿拉伯馬的血統,因此比較高大,體重也要重的多。


    兩個組一起出發,分別計算成績。


    兩百多人參加耐力賽馬,兩百多匹馬在起跑線的一端聚集,看著是烏泱烏泱的。仍然不分性別不分年齡,最小的有十三歲的孩子,有男孩有女孩,騎著較矮的蒙古馬,都是一臉英氣勃勃,英雄出少年呀。


    肯尼思參加的是改良馬組別的比賽,而其其格和薩仁高娃姐妹倆參加的都是蒙古馬組別。


    姐妹倆特地來跟張文雅打招呼,一邊星星眼的看著英俊的外國友人。嘻嘻嘻,不知道等下比賽結束後能不能跟肯尼思先生合影呢?當然可以了,現在就可以拍照。


    張文雅拿出自己帶的相機,為姐妹倆和可愛的約翰一起拍了照。


    今天肯尼思又換了一身蒙古長袍,個兒高穿長袍很好看,能撐的起來,他也很喜歡穿蒙古長袍,覺得很有異域情調,也很有範兒。


    很多人看他,也許是認出他了,也許是覺得一個外國佬怎麽也來玩那達慕,居然還會玩賽馬?蒙古群眾很熱情,特木爾說,你騎馬騎的好,還敢騎借來的馬參加比賽,真勇士!


    重在參與,重在參與嘛!


    其其格的父親邀請張文雅待會兒跟他們一起開車跟著走,他家買了一輛二手車,不用在會場這邊幹等,可以開車跟著去,萬一有什麽事能及時處理。


    跟著賽馬選手開車一起跑的車頗有幾輛,大會也會派車跟著,以防萬一出事,馬失前蹄把騎手摔出去等等。


    特木爾今天也參加比賽,他仔細為肯尼思檢查了馬鞍、馬勒肚等等,確保一切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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