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的存在感,將沉浸在自己世界裏的她拉了出來。


    絕望的羔羊抬起頭,下巴挑得高高的,因為這個姿勢,視線有一部分被帽子和流海遮蓋住,但她還是看清了來人。


    “你怎麽也出來了?”


    隨即她掏出煙盒,又問:“要嗎?”


    黎湘搖頭,問:“為什麽突然想寫《她有罪》,這個故事哪裏吸引你?”


    絕望的羔羊想了想,說:“哪裏都吸引我。”


    黎湘又問:“下一本打算寫什麽,有構思了麽?”


    絕望的羔羊:“沒有。”


    黎湘繼續問:“如果有人跟你約稿,或者主動提供故事,你願意接麽?”


    絕望的羔羊笑了:“命題作文啊,那要看內容了,一般這種目的性太強的都不怎麽樣。”


    “為什麽這麽說?其實也有好的。”


    “自己的孩子自己當然覺得好了。他覺得好的,是他主觀上認為的,帶有濾鏡,可能我完全get不到呢。get不到的東西,我怎麽寫得出來?”


    “但你喜歡的東西,大眾未必會喜歡。”


    “隨便吧。”


    黎湘沒接話,也坐下來,半晌才說:“我記得這部戲剛開始談的時候,你不讚成由我來演王垚,因為我的形象不夠貼切。”


    一支煙將要燃盡,絕望的羔羊將煙頭按在地磚上,側頭看她:“我現在也覺得不貼切,但我說了不算。”


    黎湘:“是氣質的問題麽,因為我不夠冷豔。”


    絕望的羔羊點頭,然後又搖頭:“你跟王垚就是兩類人。不過樣片我看過一點,你演的還算像那麽回事兒。”


    黎湘也看過來,盯著鏡片後麵的那雙眼睛,隔了幾秒忽然說:“假設,我有一個故事想跟你約稿,你有興趣麽。”


    絕望的羔羊:“不是人物傳記吧?”


    黎湘:“可能是,可能不是,隻是隨便聊聊。”


    絕望的羔羊:“哦,那我沒興趣。”


    黎湘問:“你還不知道故事內容,就沒興趣?”


    絕望的羔羊:“命題作文,版權就不是我的,再精彩有什麽用?”


    黎湘:“也許可以是你的。”


    絕望的羔羊疑惑了,而且有一瞬間的猶豫。


    她很想拒絕,因她對黎湘並沒有什麽好感,她有的是理由和借口,比如版權,但黎湘卻表現得這樣“大方”。


    她轉念一想,這或許是某種“忽悠”手法,圈內也屢見不鮮了,談的時候什麽都給保證,說得跟做慈善一樣,等到約定協議,各種苛刻要求就一個個從地裏蹦出來。


    絕望的羔羊忽然說:“我上過一次熟人的當,定金給我了,讓我先寫著,協議說不著急,我慢慢寫,他們慢慢走程序。結果等到我寫得差不多了,拿到協議一看,就是白紙黑字的賣身契,和事先說的驢唇不對馬嘴。我不介意協議苛刻,隻要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行了,但如果說一套做一套,這就是‘詐騙’。”


    黎湘笑問:“那後來你簽了麽?”


    絕望的羔羊:“當然沒有,反正東西是白寫了,對方在圈裏也沒少黑我。我現在說這個,就是希望不要再發生類似的事。”


    黎湘歎了一聲,語氣依然很平淡,卻沒有跟她保證任何事:“我這麽問吧,什麽樣的故事是吸引你的,會被你定義為精彩的?需要大賣嗎?”


    絕望的羔羊思考片刻,說:“吸引我的未必大賣,大賣的未必吸引我,每個人的審美都有小眾的一麵。”


    黎湘:“具體需要哪些元素?”


    絕望的羔羊笑了下,語氣半真半假,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開玩笑:“血腥、暴力、人性博弈,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平凡普通的生活被破壞,在生存麵前,愛情、親情、友情都要先靠邊站——人沒了,就什麽都沒得談了。”


    黎湘也笑了,忽然話鋒一轉:“如果我將來遇到這種故事,你來試試?”


    絕望的羔羊:“為什麽是我?”


    黎湘:“我喜歡你的文字。”


    絕望的羔羊:“要是我聽了故事不感興趣呢?”


    黎湘:“那就不要寫了,反正咱們現在隻是閑聊,不涉及承諾。”


    絕望的羔羊沉默了,現在壓力給到了她,她是既排斥,又好奇。


    但同時她也有點質疑,這個看上去明豔大方的女明星,能有什麽獵奇題材?


    絕望的羔羊:“為了血腥暴力而血腥暴力,就沒必要了。故事越重口越好,我說的是人性方麵。”


    黎湘:“沒問題。如果我將來找你,就說明這個故事一定滿足你的口味。”


    絕望的羔羊歪著頭看她,也不知道為什麽,似乎有一種某個藏著未知的盒子,快要被人打開的錯覺。


    好一會兒,絕望的羔羊才問:“故事是真實的,還是虛構的?”


    黎湘笑道:“不知道啊,現在隻是閑聊。”


    絕望的羔羊沒接話,可她覺得所謂的故事好像已經存在了。


    片刻的沉默,黎湘又換了個話題:“對了,聽說你對心理學有興趣,一直在自學?為什麽會想到學這個?”


    絕望的羔羊“哦”了聲說:“因為我在精神科住過兩年。”


    然而這話落地,她就笑了:“嘻嘻,開玩笑的。”


    ……


    作者有話說:


    下卷,林新見。


    ?? 4 ??


    第49章


    三個人的絆


    時間倒推回十二年又六個月以前。


    ……


    ……


    郗望已經失蹤半年了, 當時她還不到十四歲。


    周圍所有人,不管是關心的,還是八卦的, 對這件事都已經淡了, 而且都有一個心照不宣的認知——怕是凶多吉少。


    死了麽,可能吧。


    如果是遭遇意外,以郗望平日活動的地點和來往學校、家庭的路線, 總該找到屍體。


    然而什麽痕跡都沒有。


    不用警方告知, 郗晨心裏也有數, 大概率是被拐了。


    拐賣什麽都有可能發生,生病了不會有人理會, 有的是打成殘疾弄到街邊乞討, 有的賣到偏遠山區,給素未蒙麵的男人生兒生女,還有的可能會賣到境外, 操持著最不堪的皮肉生意, 用毒打和毒品來控製人的身體和心智。


    其實這些事郗晨過去從未關心過, 盡管新聞裏時不時就蹦出一兩條類似的新聞, 但她就和其他十六歲的女生一樣,覺得這些距離自己很遠,不會太過關注。


    然而就因為郗望,她開始了解這些, 結果越看越焦慮,越看越害怕。


    郗晨開始失眠, 也時常在晚上夢到郗望。


    最後一次見麵, 她們吵了一架, 雖然是姐妹, 嘴上卻都不留情,往往是這樣親近的人會用最惡毒的語言,也知道如何一針見血的切中對方的軟肋。


    郗望叫道:“我死都不想再看見你們!”


    郗晨說:“那你就滾,有本事別再回來。”


    這些話都不是真的,事後郗晨就後悔了,還計劃著怎麽能跟妹妹道歉,自己也能下來台階。


    結果那是她最後一次見到郗望。


    吵架的事她們的母親並不知道,不是郗晨不想說,是母親根本不在意這些事。


    郗望的失蹤對母親來說隻是困擾了幾天,她沒有精力去找人,或是到處貼告示,警局也隻是去了一次。


    ……


    林新地方不大,小地方也有小地方獨特的夜生活。


    這裏生活節奏慢,人們早早下班無所事事,於是夜間節目就變得額外重要。


    在郗家住的巷子附近,就有一家不太入流的夜總會,名叫“夜陽天”,當然和電視劇裏演的那種燈火酒綠、歌舞升平的大歌廳比不了。


    夜陽天裏有ktv有伴舞,也有陪酒且可以帶出場的小姐。


    郗晨和郗望的母親就在這裏上班,因年紀最大,人人都叫她蕎姐。


    聽說,隻是聽說,蕎姐年輕時在日本留學了一年,但有人說那不是留學,就是給一個華人做情人,但最終被拋棄了。


    也有人說,好像是用非法途徑過去的,也不是給誰做情人,就是去那裏做小姐,因為外國籍小姐在那邊比較新鮮,流行過一陣。


    無論是哪種說法,就因為那一年的經曆,蕎姐學會日本文化中“販賣愛情”的商業模式,後來靠著一點口才和手腕,說服夜陽天的老板開了這家夜總會。


    蕎姐到處選人來做小姐,經過一段時間的培訓,再向生活枯燥乏味的男人們兜售“初戀”。


    有時候也需要角色扮演,比如客人希望小姐是已婚身份,或是高中生,或是職場白領,這就需要不同的角色切換和衣服道具。


    那時候夜陽天的老板很欣賞蕎姐,兩人還有過一段情,但後來老板因為牽扯進惡性事件跑路了,這裏就被後來的老板接手,小弟們也不再叫蕎姐“嫂子”。


    至於蕎姐是跟哪個男人生了兩個女兒,這個沒人說得清,蕎姐自己也不提,隻是喝醉之後跟郗晨透露過一句,說郗望的臭脾氣跟她生父一樣,狼心狗肺,屁都不是,還長得醜,她看見郗望就來氣。


    郗晨沒有告訴郗望,卻因此得知她和郗望是同母異父。


    那她的父親是誰呢,郗晨並不關心,這是她人生中第一件覺得無所謂的“大事”。


    這天是周末,郗晨又一次去了家附近的派出所詢問郗望的下落。


    答案一如既往,還在找。


    然而郗晨已經很久沒有看到警察出去找過人了,仿佛就在剛失蹤的那幾天積極走訪過,到現在連個懷疑對象都沒有鎖定。


    郗晨家住在小巷子裏,出來進去要走五分鍾,她離開警局沒有回家,而是往學校走。


    她在學校裏有兩個同級好友,一個叫辛念一個叫戚晚,此時戚晚正在學生會討論校勘文章,辛念就泡在圖書管裏,翻閱那些舊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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