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一邊,辛念也回到家。


    進門第一件事,就是給靈堂上的父親上一炷香,對著照片鞠躬三次。


    母親的咳嗽聲從房間裏傳來,是肺部的老毛病,不嚴重,但每次發作都病懨懨的,需要臥床休息。


    辛念將屋子收拾了一遍,從冰箱裏拿出前一天剩下的飯菜,熱過之後端進屋裏給母親吃。


    辛念手藝不好,做出來的東西算不上好吃,但她們母女對吃都沒什麽講究,更沒有條件養出挑剔的味覺。


    辛念母親的口頭禪就是:湊合活著吧。


    趁著母親吃飯的時候,辛念來到外間,從書包裏拿出一本書,小心翼翼地打開,露出合頁中那些報紙碎片,都是她今天剪下來的。


    然後她又拿出另外一個a4紙一樣大的畫本,將碎片一個個放上去,並依據構圖改換位置,直到她覺得滿意了,這才用膠棒將它們貼好。


    辛念是有理想和職業目標的,她想成為記者,但這需要一定的學曆,起碼要是中文係畢業。


    可她的文字功底比不上戚晚,成績也隻比郗晨好一丟丟,不太可能考上大學。


    或許她隻能上個大專,或是去上夜校,或是參加成人自考?


    還有學費。


    家裏的積蓄剩下不多,都是父親辛苦工作多年留下的,還有工亡補助金。


    她得想辦法再弄些錢才行。


    辛念想了想,從書包裏拿出那四張一百塊紙鈔,將它們展平,又對折兩次,隨即塞進靈堂前的儲存罐裏。


    這四百塊對那個男生來說隻是一個禮拜的零花錢,卻剛好是辛念一個月的飯錢。


    受損的是郗晨,但郗晨怎麽都不願意拿。


    戚晚不缺錢,自然不會要。


    辛念又不甘心把錢送回去,就帶了回來。


    她真是搞不懂,這可是錢啊,既不燙手,又不是偷來搶來的——好吧,她們是有“搶”的嫌疑。


    但這可是四百塊錢啊!


    她沒有郗晨的“骨氣”,雖然她不知道那算不算是骨氣,還是所謂的堅持。


    她認為這筆錢是她們應得的。


    或者她先收起來,等到有用時再拿出來?


    ……


    作者有話說:


    紅包繼續麽麽噠


    第51章


    三個人的絆


    再說戚晚。


    戚晚的母親安閑是那種氣質型女人, 還透出一點知性。


    她有些學曆,將要四十歲了還在進修自學。


    一開始戚晚想不通以母親的能力,為什麽要區就在林新這樣的地方, 難道是因為所謂的“寧做雞頭不做鳳尾”?


    很快, 她就找到答案——因為懶。


    母親太懶了,懶得早起,懶得朝九晚五, 懶得努力、奮鬥, 懶得拚搏事業。


    她對施展才華毫不心動, 最多也就是在林新本地的雜誌報紙上刊登文章,博得一個林新才女之名。


    後來戚晚才知道, 母親安閑就跟趙瑄的母親一樣, 年輕時給人做情婦,但不知處於什麽原因,金主不要她們母女了, 她就帶著戚晚回來林新。


    照這樣說, 她的生父應該姓戚?


    但這樣的認知在幾年前被徹底顛覆。


    那時戚晚又發現了一件事, 一個令她徹夜難眠, 時不時就像作嘔,打從心裏往外犯惡心的事實。


    她的生父不姓戚,而姓張,張大豐的張。


    張大豐時常來家裏看她們母女, 他剛來林新時還沒有落腳地,就給夜陽天當時的老板做假賬。


    聽說張大豐在外麵認識很多人, 知道怎麽把錢洗幹淨, 而且回款快, 夜陽天的老板很器重他。


    但張大豐來了還不到一年, 那老板就因為洗錢的事被警方挖出來而跑路。


    張大豐沒花多少功夫,也就一個月的時間,就把夜陽天收歸成自己的營生。


    這件事本來和戚晚沒有關係,但就因為張大豐總來家裏,又喜歡跟她聊天,根據他言談中的暗示、透露,加上戚晚自己喜歡琢磨,慢慢地就整理出大概故事。


    張大豐來林新,就是為了在這裏紮根,謀奪夜陽天。


    他有些手段,又會動腦子,手裏掌握著前任老板的把柄,又不似前任老板那樣仗義,隨時都做好了出賣的準備,而且一擊即中。


    戚晚跟母親提過幾次,先是委婉地提,而後直接地說,她不喜歡在家裏看到陌生男人,特指張大豐。


    但安閑不為所動,還用一種慢條斯理地語氣告訴她:“這個房子是我的,什麽時候這裏你做主了,你才能向我提要求。”


    在戚晚眼裏,安閑是個極度私自的女人,不願為工作付出,從不關心他人,她就隻考慮自己是否舒適,利益是否被侵害。


    這裏的人對她的評價基本都是,十指不沾陽春水,不食人間煙火,聽上去都是用來形容大家閨秀的。


    安閑也確實如此,她從不做家務,每天都有家政阿姨來打掃,但她也不貪圖奢靡享樂,起碼不會買過於昂貴的衣服、首飾,隻要手裏的錢足夠提供安逸的生活,讓她專心在自己的消遣上就夠了——畫畫、練字、寫稿。


    戚晚的功課都是自己搞定,安閑始終表現得很隨緣,隻跟她說:“你能念到哪兒,我就供你到哪兒,你要有本事考上大學,我決不虧待你。”


    這樣的相處模式戚晚習以為常,幾乎每一件事,都是安閑提要求,戚晚努力去達成,失敗了也不要緊,安閑什麽都不會說,更不會懲罰或責罵,最多就隻是笑笑。


    但那種笑,比懲罰還讓人難受。


    安閑很會笑,優雅的笑,開心的笑,從容的笑,嘲諷的笑,冷笑,假笑,譏笑,皮笑肉不笑,她似乎很會用一個笑容就將潛台詞表達清楚了,不必浪費唇舌。


    直到某一天,戚晚在家裏見到了安閑的另一種笑——嫵媚的笑。


    對象是張大豐,那個長相稱不上好看,甚至有些猥瑣、奸詐的男人。


    戚晚的認知被驚碎了。


    她開始還以為母親對張大豐額外小鳥依人,是因為家裏缺錢了。


    畢竟缺錢,是每一個家庭都會麵臨的問題。


    後來戚晚才知道自己錯了,安閑根本不缺錢,她就是單純地喜歡張大豐,喜歡張大豐像舔狗一樣巴著她。


    自那以後,戚晚就換上“嘔吐症”。


    她震驚於安閑奇葩、扭曲的審美,有一次甚至將這種疑惑和惡心表現在臉上。


    安閑當時正在畫畫,眉眼都不抬,便不緊不慢地說:“難怪老話說,有些孩子上輩子就是父母的仇人,這輩子是來討債的。我不強求你喜歡他,也不要求你一定要孝順、體諒,隻希望你管理好表情,尤其是對自己的父親。”


    “父親?”


    盡管戚晚已經猜到,卻還是因為這句話而天崩地裂。


    安閑落筆,直起腰,雙手撐著畫案,冷漠道:“對,生物學上的父親。一家三口終於團聚了,開心麽。”


    那是第一次戚晚覺得母親恐怖,在這之前她隻是有點陰陽怪氣。


    戚晚是愛安閑的,雖然她們的母女之情本就涼薄,但她依然覺得自己是愛她的,或許還有羨慕和崇拜。


    衡量標準就是,沒有母親,她會失去生活的依據,她還要繼續升學,需要吃穿和爭風擋雨的屋子。


    還有,她將來也想成為作家或是撰稿人,這樣既不必受到朝九晚五的限製,也不必討好上司和老板,她會自由很多,不掙錢也沒關係,生活所需家裏並不缺,她可以慢慢醞釀靈感,像母親一樣凡事都從容不迫。


    但張大豐的出現,令這美好的展望出現了裂痕。


    戚晚仔細觀察過張大豐的長相,他並不像夜陽天前任老板那樣高壯,身材不過中等,偏瘦,麵無三兩肉,仿佛在骨骼之外隻包著一層皮,笑起來時生動一些,不笑時透著一股陰險。


    詭異的是,當閨秀一樣的母親和張大豐站在一起時,戚晚竟然覺得出奇的般配。


    是的,就是般配,就像是豺狼和虎豹。


    尤其當戚晚偶然得知,安閑做情婦時就與張大豐暗通款曲,還不慎有了她,所以那個金主才將她掃地出門。


    多年後,張大豐來林新謀奪夜陽天,這裏麵也有安閑的功勞。


    這些事都令戚晚震驚,但更令她震驚的是,她的“嘔吐症”竟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漸漸好轉。


    難道是因為她不再厭惡張大豐?


    不,她還是厭惡的,隻是不再因此為難自己的身體。


    她選擇將那些症狀沉澱到心裏,讓精神世界去負責消化、淨化,而不再交給腸胃。


    但精神世界沒有排泄通道,垃圾堆積的多了,會出現更嚴重的後遺症。


    比如妄想。


    她妄想著有一天,夜陽天前任老板會殺回來,親自宰了張大豐。


    或是夜陽天裏再出現一個什麽反叛者,將張大豐踢出林新。


    或是林新的其他勢力和張大豐杠上。


    或是張大豐出門遇到瘋狗被咬死,過馬路被車撞死……


    但這些事都沒有發生。


    張大豐很聰明,他在這裏混得很好,不僅本地各個環節都打通了,還結交許多春城過來投資的生意人。


    ……


    這天,戚晚和郗晨、辛念在學校裏“收拾”了一個猥瑣的男同學。


    戚晚心情原本很好,有一種心裏堆積許久的惡氣,終於有地方發泄的快感。


    誰知當她回到家裏,卻見到門口多了一雙男士皮鞋。


    那是張大豐的鞋。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夜陽鳥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餘姍姍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餘姍姍並收藏夜陽鳥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