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她自己都說不清為什麽,隻是忽然冒出這種念頭。
黎湘:“那好,現在咱們來商量一下下一步。”
黎湘邊說邊走過來坐下,辛念的思路又被拉回到裸|照和明天上午的行程上。
如今想來,她一個成年女性,遇到裸|照被曝光的事都這樣無所適從,當年的郗晨隻有十六歲,她的裸|照和視頻就在那些男人中間傳來傳去,明碼標價。郗晨是怎麽熬過來的?
不關心,不在意,將榮辱、自尊與身體剝離開,拿自己當做商品,而不是一個人,是這樣嗎?
辛念很快打起精神,在經過一番發泄之後已經舒服多了,順著思路開口:“照片我是被迫拍的,我會照實把當時的情形告訴警方。然後我會問他們,照片是怎麽拿到的。在這件事情上我是受害者,我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我不用怕。”
黎湘按照辛念說的,將幾個關鍵點寫在草稿紙上,分別是借貸公司、夜陽天、度假村工程,以及靳尋。
辛念看著這些點,繼續道:“照片是十三年前拍的,當時落在借貸公司手上。我有一個朋友叫郗晨,她被張大豐作為禮物送給靳尋。郗晨知道我的遭遇的之後,願意替我出麵將照片要回。於是照片就從借貸公司那兒,落到了靳尋手裏。我還會告訴警方,張大豐和借貸公司一直有關,他手裏有很多女生的裸|照,這是他控製她們工具。但我沒想到過了這麽多年,張大豐早就死了,照片居然還被翻了出來,還送到警方手裏。”
整個故事完全符合當時的真實情況,隻是隱藏了張大豐的死因。這樣的故事經得起調查,興許還會因為專案小組介入,因此找到更多的受害者。
除非警方腦子進水,否則一定會想到照片是靳尋的人送過去的,再結合辛念與黎湘的關係,很容易就推斷出靳尋是借辛念來敲打黎湘。
事實上從今天江進的態度來看,他們已經鎖定了靳尋,靳尋也知道這件事,但他完全不怕,還仗著自己的勢力,與警方沒有掌握到實際證據這一點,在與警方玩花樣。
黎湘接道:“我認為沒問題。事到如今就算你不提郗晨,警方也會提。這件事瞞不住,你先提起來反而會更有利。如果一直避而不答反而令人生疑。”
辛念:“還有度假村的事,警方一定會問戚晚。還有十三年,戚晚還記得多少,裸貸這件事她有沒有印象……”
黎湘輕歎著:“明天我會去見靳疏。戚晚那裏咱們一定要試探一次。但我出麵太顯眼,我會幫你製造一次機會,由你來問她。”
辛念:“沒問題。戚晚那裏就交給我。”
作者有話說:
我今天忙翻了,好多瑣碎的事,不知不覺時間就沒了。
隻來得及寫一小章,明天再恢複大章,比心!
第168章
狐狼的棋局
和戚晚溝通的事宜早不宜遲, 黎湘盡快促成了一次工作行程,突然到連楊雋都感到意外,因為《她有罪》的第二季還在洽談階段, 和華勝的合同都沒有簽, 現在就找編劇聊實在有點早。
《她有罪》的第一季收視率一路走高,這是一個很好的借口,但還不夠充分, 黎湘便親自在微信上和戚晚溝通, 還提到新的定製項目。
當然項目隻是借口, 但為了這次溝通,黎湘也不介意花些錢和戚晚多簽一份協議。
可喜的是, 戚晚那邊很痛快就答應了。
同一天上午, 辛念去了春城市局。
因辛念並不是嫌疑人,而是配合調查的受害者,詢問環節相對隨意些, 屋子也不算隔音, 稍微大聲點說話樓道和隔壁就能聽到。
負責筆錄的民警是女性, 在開啟錄音按鈕之後, 便問起事情經過。
辛念一上來便說:“都過去十幾年了,很多細節我不太記得了,我隻能大概回憶起一些事。”
這樣的說辭是相對合乎常理的,如果太細致, 細致到和演電影一樣,連對話內容都一清二楚反而太假。
人的記憶都是模糊的, 那些清晰無比的記憶點, 大多是後來大腦重新剪輯之後生成的。所以往往越是那種當事人非常肯定的記憶, 越需要質疑。
辛念說, 一開始借貸就知道對方是要借貸者脫光衣服,露出上半身兩點,並手持身份證對著鏡頭拍照,還要求照片足夠清晰,身體重要部位不要有遮擋。
但她玩了個心眼,就用了一張網上找的照片p上自己的臉發給對方。
沒想到對方經驗豐富,一下子就看出來不對。
不過借貸公司那些人什麽都沒說,而是在打款之後突然找到她家裏,用暴力手段逼她拍了照片。
一個不到十七歲的小女生,麵對幾個五大三粗的男人根本不知道怎麽辦,而在掙紮的過程中,她還遭到幾人性侵。
這裏說的性侵,並不單指非自願的插入行為,性騷擾以及非自願的性接觸也算在內。
按照辛念的說法,沒有插入式行為對她來說已經是“萬幸”,被迫脫掉衣服後根本不敢再掙紮,就怕引起更不堪的後果。
就在那最難熬的幾分鍾裏,辛念完成拍照之後就立刻遮擋住自己,在那幾個男人打量的目光中,抖著手將衣服穿上。
而且她當時還有一種很荒謬的想法,覺得隻是拍照而已,起碼不是最壞的結果,還好拍完了就“沒事”了。
這之後,民警又問了一些問題,比如為什麽當時不報警,後續有沒有發生其他被迫行為,等等。
其實為什麽不報警,不用辛念解釋,大家也都明白,隻是照例還是要問。
辛念的理由和其他女性受害者一樣,一來覺得丟不起這個人,二來怕對方會報複,她前腳報警,後腳照片就會散播得到處都是,包括家裏和學校裏。
這種事一旦攤上,不管是不是受害者,輕則休學,重則退學。
更不要說那四個字對女性有著致命的殺傷力:人言可畏。
接著辛念就按照事先商量的說辭,將郗晨出麵擺平的過程告知民警。
民警跟著問:“為什麽你會想到找郗晨?”
辛念回答道:“一開始我也沒有把握,但我實在沒有辦法了,我認識的人裏隻有她還有些門路關係。而且這件事我不想讓我媽媽知道,郗晨是我當時最信任的朋友,就算不成她也不會出賣我。另外就是……”
辛念想了想,語氣不確定道:“我記不太清了,但在我印象裏,當時我好像是聽人說過,夜陽天的老板和那些地下借貸公司、賭場,包括一些美容機構都是一夥的。郗晨的母親就在夜陽天上班,她被包養也是通過張大豐的資源——當然,她也是被迫的。”
這邊,民警正在電腦上記錄著,另一邊,江進也正看著監控。
這種案件,通常是女警來詢問女性受害者,同為女性更容易放鬆,減少尷尬。但更重要的是,江進發覺辛念對他的防備有些重,所以特意沒有出麵。
關於辛念這個人,江進也問過餘鉞。
餘鉞的說法與江進的感觀有些出入,他認為辛念是一個中層管理者或者是“女強人”的形象,在某些時候比較尖銳強悍,很會回避問題,玩語言遊戲。這也是為什麽趙正翀的案子已經排除辛念的嫌疑,餘鉞仍認定辛念隱瞞了一些關鍵信息。
至於那些信息是什麽,現在已經完全肯定是和黎湘有關的部分。
江進針對辛念和黎湘的互動,包括他和餘鉞認知的出入,前後做了比對分析。結論就是,和黎湘有關時,辛念展現出一些攻擊性,表麵上看是她在針對黎湘,可是當有外人要挖掘黎湘的秘密時,辛念又開啟了“保護者”姿態。也就是說,她的攻擊是對外的。
但話說回來,辛念這個表麵剛強的形象,也並非無堅不摧,在昨天的問話中,她前麵的回答都很有技巧,出現形而外的慌亂是因為他出其不意地提起借貸。
如果再結合黎湘的表現,她們二人采取的完全是不一樣的應對方式。
辛念以攻為主,黎湘主要是在守。但辛念的攻不是主動發起攻擊,而是當遇到外界刺激時,開啟的某種應激反應,更尖銳。黎湘的守也不是縮成一團,是精準地鎖住外界的攻擊,靈活防守。
再看今天辛念的表現相比昨天已經穩了許多,雖然那對她來說仍是痛苦的記憶,卻已經不再躲避,反而有一種強迫自己去麵對、戰勝的姿態。
江進忽然意識到,這件事對辛念的刺激已經過去了,起碼就警方來說,再用這件事作為辛念的突破口已經無效。
想到這裏,江進對著話筒說道:“多問一些關於郗晨的問題。既然是最信任的朋友,那麽郗晨後來發生什麽事,怎麽死的,她應該知道。”
民警從藍牙耳機中聽到指示,開始向辛念提問。
辛念沒有絲毫異常反應,甚至可以說是對答如流。
江進觀察著辛念的肢體動作,同時聽她說起郗晨的故事,不止順暢,而且帶了一些對過去的情感。並在言談之中,還表示出對郗晨的感激,雖然照片並沒有完全銷毀,但起碼這十幾年她沒有因此受到不法分子的勒索。
因為辛念的線索,江進還想到另一點。
如果是借貸公司,他們一邊收款,另一邊還會將照片賣去暗網,並不會為當事人保守隱私。如果當事人還不清貸款,超出規定時間,這幫人又會采取非常手段威脅當事人以賣身拆賬的方式償還。這在過去的裸貸案件中都是常見的手段。
辛念兩者都沒有經曆,說明郗晨當年的幫助是奏效的,郗晨尋求的關係已經將傷害降到最低。
於是問題又回到現在,為什麽十幾年都相安無事,最近又突然舊事重提?
如果靳尋要借辛念來敲打黎湘,就說明他認為這一手能起到作用,並非無用功,而且靳尋知道黎湘知道借貸的事。
也就是說,在靳尋看來,黎湘和辛念的關係非常牢固,撬動辛念,會對黎湘造成一定傷害。
就在江進琢磨黎湘和辛念的關係時,另一邊辛念也正講到郗晨被包養之後的事。
按照辛年的說法,當時的郗晨很痛苦,她被包養並非是自己愛財,而且消息還傳了出去,因此受到很大壓力。
郗晨想過輕生,也與辛念提過,她隻是金主的工具,他會利用她去網絡那些政商人士,就是變相的高級□□,和她生母一樣。
辛念還說,郗晨最反感的就是生母郗蕎的職業,沒想到有一天會成為這種人,而且還是被郗蕎明碼標價賣掉的,隻是為了歸還那二十萬的賭債。
江進的思路再次轉動起來。
郗晨有過輕生念頭,那麽兩年後她的死亡是否是自殺?
辛念說不知道郗晨是怎麽死的,也是聽同學們說的,因為在那之前郗晨就和她斷了聯係。加上郗晨搬家了,電話也換了,她根本找不到人。
等一整套筆錄做完,簽字蓋手印,已經是三個小時之後。
辛念一直沒有見到江進,就這樣一路走出市局。
出門之後,辛念看了眼黎湘發來的信息,稱下午就可以見到戚晚。
辛念鬆了口氣,按照時間來說,戚晚應該還沒有見到江進,否則不會敲定下午時間,那麽她還來得及做戚晚工作。
……
此時的市局刑偵支隊,江進正在看電腦裏的筆錄資料。
辛念說的故事基本是閉環,邏輯也算自洽,其中也沒有需要大做文章的地方,犯不上撒謊。
他認為唯一的疑點就在於郗晨的死因。
意外還是人為,他殺還是自殺?
不管是哪一種,人死了一定需要處理屍體,那麽是合法途徑還是非法途徑?
比較徹底的方式就是海葬,再說郗晨沒有別的親人,靳尋對她也沒有感情,下葬立碑不僅麻煩還需要花一大筆錢,沒必要。
當然也有可能是非法處理屍體,就像湖底沉屍那些受害者。
但有意思的是,無論是郗晨還是江秋,都不在那些打撈出來的骸骨中,而她們都是女性。
這是巧合麽?還是說男女處理的手法本來就是分開的?
哦,這裏麵可能還要多算一個人——於莉。
雖然目前還沒有任何證據指明於莉已經死了。
就在江進沉思的時候,負責做筆錄的民警過來問起借貸案的事,下一步該怎麽處理,要不要立案跟進。
江進醒過神:“案子當然要立,不過調查方麵要讓林新配合,有點難度。這樣,你先跟進,稍後我會讓專案小組跟你對接。如果破案了,功勞還是你的。”
說到這裏,江進又提出問題:“如果你是不法分子,出於什麽原因你會將男人和女人分開處理?”
其實江進心裏已經有了集中猜測,但還需要更多思路。
民警想了想說:“如果是男人,更不容易控製,抵抗欲望更強烈,再進一步利用比較難,滅口之後隻需要考慮如何毀屍滅跡。但如果是女人,考慮的角度就活分一些。”
黎湘:“那好,現在咱們來商量一下下一步。”
黎湘邊說邊走過來坐下,辛念的思路又被拉回到裸|照和明天上午的行程上。
如今想來,她一個成年女性,遇到裸|照被曝光的事都這樣無所適從,當年的郗晨隻有十六歲,她的裸|照和視頻就在那些男人中間傳來傳去,明碼標價。郗晨是怎麽熬過來的?
不關心,不在意,將榮辱、自尊與身體剝離開,拿自己當做商品,而不是一個人,是這樣嗎?
辛念很快打起精神,在經過一番發泄之後已經舒服多了,順著思路開口:“照片我是被迫拍的,我會照實把當時的情形告訴警方。然後我會問他們,照片是怎麽拿到的。在這件事情上我是受害者,我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我不用怕。”
黎湘按照辛念說的,將幾個關鍵點寫在草稿紙上,分別是借貸公司、夜陽天、度假村工程,以及靳尋。
辛念看著這些點,繼續道:“照片是十三年前拍的,當時落在借貸公司手上。我有一個朋友叫郗晨,她被張大豐作為禮物送給靳尋。郗晨知道我的遭遇的之後,願意替我出麵將照片要回。於是照片就從借貸公司那兒,落到了靳尋手裏。我還會告訴警方,張大豐和借貸公司一直有關,他手裏有很多女生的裸|照,這是他控製她們工具。但我沒想到過了這麽多年,張大豐早就死了,照片居然還被翻了出來,還送到警方手裏。”
整個故事完全符合當時的真實情況,隻是隱藏了張大豐的死因。這樣的故事經得起調查,興許還會因為專案小組介入,因此找到更多的受害者。
除非警方腦子進水,否則一定會想到照片是靳尋的人送過去的,再結合辛念與黎湘的關係,很容易就推斷出靳尋是借辛念來敲打黎湘。
事實上從今天江進的態度來看,他們已經鎖定了靳尋,靳尋也知道這件事,但他完全不怕,還仗著自己的勢力,與警方沒有掌握到實際證據這一點,在與警方玩花樣。
黎湘接道:“我認為沒問題。事到如今就算你不提郗晨,警方也會提。這件事瞞不住,你先提起來反而會更有利。如果一直避而不答反而令人生疑。”
辛念:“還有度假村的事,警方一定會問戚晚。還有十三年,戚晚還記得多少,裸貸這件事她有沒有印象……”
黎湘輕歎著:“明天我會去見靳疏。戚晚那裏咱們一定要試探一次。但我出麵太顯眼,我會幫你製造一次機會,由你來問她。”
辛念:“沒問題。戚晚那裏就交給我。”
作者有話說:
我今天忙翻了,好多瑣碎的事,不知不覺時間就沒了。
隻來得及寫一小章,明天再恢複大章,比心!
第168章
狐狼的棋局
和戚晚溝通的事宜早不宜遲, 黎湘盡快促成了一次工作行程,突然到連楊雋都感到意外,因為《她有罪》的第二季還在洽談階段, 和華勝的合同都沒有簽, 現在就找編劇聊實在有點早。
《她有罪》的第一季收視率一路走高,這是一個很好的借口,但還不夠充分, 黎湘便親自在微信上和戚晚溝通, 還提到新的定製項目。
當然項目隻是借口, 但為了這次溝通,黎湘也不介意花些錢和戚晚多簽一份協議。
可喜的是, 戚晚那邊很痛快就答應了。
同一天上午, 辛念去了春城市局。
因辛念並不是嫌疑人,而是配合調查的受害者,詢問環節相對隨意些, 屋子也不算隔音, 稍微大聲點說話樓道和隔壁就能聽到。
負責筆錄的民警是女性, 在開啟錄音按鈕之後, 便問起事情經過。
辛念一上來便說:“都過去十幾年了,很多細節我不太記得了,我隻能大概回憶起一些事。”
這樣的說辭是相對合乎常理的,如果太細致, 細致到和演電影一樣,連對話內容都一清二楚反而太假。
人的記憶都是模糊的, 那些清晰無比的記憶點, 大多是後來大腦重新剪輯之後生成的。所以往往越是那種當事人非常肯定的記憶, 越需要質疑。
辛念說, 一開始借貸就知道對方是要借貸者脫光衣服,露出上半身兩點,並手持身份證對著鏡頭拍照,還要求照片足夠清晰,身體重要部位不要有遮擋。
但她玩了個心眼,就用了一張網上找的照片p上自己的臉發給對方。
沒想到對方經驗豐富,一下子就看出來不對。
不過借貸公司那些人什麽都沒說,而是在打款之後突然找到她家裏,用暴力手段逼她拍了照片。
一個不到十七歲的小女生,麵對幾個五大三粗的男人根本不知道怎麽辦,而在掙紮的過程中,她還遭到幾人性侵。
這裏說的性侵,並不單指非自願的插入行為,性騷擾以及非自願的性接觸也算在內。
按照辛念的說法,沒有插入式行為對她來說已經是“萬幸”,被迫脫掉衣服後根本不敢再掙紮,就怕引起更不堪的後果。
就在那最難熬的幾分鍾裏,辛念完成拍照之後就立刻遮擋住自己,在那幾個男人打量的目光中,抖著手將衣服穿上。
而且她當時還有一種很荒謬的想法,覺得隻是拍照而已,起碼不是最壞的結果,還好拍完了就“沒事”了。
這之後,民警又問了一些問題,比如為什麽當時不報警,後續有沒有發生其他被迫行為,等等。
其實為什麽不報警,不用辛念解釋,大家也都明白,隻是照例還是要問。
辛念的理由和其他女性受害者一樣,一來覺得丟不起這個人,二來怕對方會報複,她前腳報警,後腳照片就會散播得到處都是,包括家裏和學校裏。
這種事一旦攤上,不管是不是受害者,輕則休學,重則退學。
更不要說那四個字對女性有著致命的殺傷力:人言可畏。
接著辛念就按照事先商量的說辭,將郗晨出麵擺平的過程告知民警。
民警跟著問:“為什麽你會想到找郗晨?”
辛念回答道:“一開始我也沒有把握,但我實在沒有辦法了,我認識的人裏隻有她還有些門路關係。而且這件事我不想讓我媽媽知道,郗晨是我當時最信任的朋友,就算不成她也不會出賣我。另外就是……”
辛念想了想,語氣不確定道:“我記不太清了,但在我印象裏,當時我好像是聽人說過,夜陽天的老板和那些地下借貸公司、賭場,包括一些美容機構都是一夥的。郗晨的母親就在夜陽天上班,她被包養也是通過張大豐的資源——當然,她也是被迫的。”
這邊,民警正在電腦上記錄著,另一邊,江進也正看著監控。
這種案件,通常是女警來詢問女性受害者,同為女性更容易放鬆,減少尷尬。但更重要的是,江進發覺辛念對他的防備有些重,所以特意沒有出麵。
關於辛念這個人,江進也問過餘鉞。
餘鉞的說法與江進的感觀有些出入,他認為辛念是一個中層管理者或者是“女強人”的形象,在某些時候比較尖銳強悍,很會回避問題,玩語言遊戲。這也是為什麽趙正翀的案子已經排除辛念的嫌疑,餘鉞仍認定辛念隱瞞了一些關鍵信息。
至於那些信息是什麽,現在已經完全肯定是和黎湘有關的部分。
江進針對辛念和黎湘的互動,包括他和餘鉞認知的出入,前後做了比對分析。結論就是,和黎湘有關時,辛念展現出一些攻擊性,表麵上看是她在針對黎湘,可是當有外人要挖掘黎湘的秘密時,辛念又開啟了“保護者”姿態。也就是說,她的攻擊是對外的。
但話說回來,辛念這個表麵剛強的形象,也並非無堅不摧,在昨天的問話中,她前麵的回答都很有技巧,出現形而外的慌亂是因為他出其不意地提起借貸。
如果再結合黎湘的表現,她們二人采取的完全是不一樣的應對方式。
辛念以攻為主,黎湘主要是在守。但辛念的攻不是主動發起攻擊,而是當遇到外界刺激時,開啟的某種應激反應,更尖銳。黎湘的守也不是縮成一團,是精準地鎖住外界的攻擊,靈活防守。
再看今天辛念的表現相比昨天已經穩了許多,雖然那對她來說仍是痛苦的記憶,卻已經不再躲避,反而有一種強迫自己去麵對、戰勝的姿態。
江進忽然意識到,這件事對辛念的刺激已經過去了,起碼就警方來說,再用這件事作為辛念的突破口已經無效。
想到這裏,江進對著話筒說道:“多問一些關於郗晨的問題。既然是最信任的朋友,那麽郗晨後來發生什麽事,怎麽死的,她應該知道。”
民警從藍牙耳機中聽到指示,開始向辛念提問。
辛念沒有絲毫異常反應,甚至可以說是對答如流。
江進觀察著辛念的肢體動作,同時聽她說起郗晨的故事,不止順暢,而且帶了一些對過去的情感。並在言談之中,還表示出對郗晨的感激,雖然照片並沒有完全銷毀,但起碼這十幾年她沒有因此受到不法分子的勒索。
因為辛念的線索,江進還想到另一點。
如果是借貸公司,他們一邊收款,另一邊還會將照片賣去暗網,並不會為當事人保守隱私。如果當事人還不清貸款,超出規定時間,這幫人又會采取非常手段威脅當事人以賣身拆賬的方式償還。這在過去的裸貸案件中都是常見的手段。
辛念兩者都沒有經曆,說明郗晨當年的幫助是奏效的,郗晨尋求的關係已經將傷害降到最低。
於是問題又回到現在,為什麽十幾年都相安無事,最近又突然舊事重提?
如果靳尋要借辛念來敲打黎湘,就說明他認為這一手能起到作用,並非無用功,而且靳尋知道黎湘知道借貸的事。
也就是說,在靳尋看來,黎湘和辛念的關係非常牢固,撬動辛念,會對黎湘造成一定傷害。
就在江進琢磨黎湘和辛念的關係時,另一邊辛念也正講到郗晨被包養之後的事。
按照辛年的說法,當時的郗晨很痛苦,她被包養並非是自己愛財,而且消息還傳了出去,因此受到很大壓力。
郗晨想過輕生,也與辛念提過,她隻是金主的工具,他會利用她去網絡那些政商人士,就是變相的高級□□,和她生母一樣。
辛念還說,郗晨最反感的就是生母郗蕎的職業,沒想到有一天會成為這種人,而且還是被郗蕎明碼標價賣掉的,隻是為了歸還那二十萬的賭債。
江進的思路再次轉動起來。
郗晨有過輕生念頭,那麽兩年後她的死亡是否是自殺?
辛念說不知道郗晨是怎麽死的,也是聽同學們說的,因為在那之前郗晨就和她斷了聯係。加上郗晨搬家了,電話也換了,她根本找不到人。
等一整套筆錄做完,簽字蓋手印,已經是三個小時之後。
辛念一直沒有見到江進,就這樣一路走出市局。
出門之後,辛念看了眼黎湘發來的信息,稱下午就可以見到戚晚。
辛念鬆了口氣,按照時間來說,戚晚應該還沒有見到江進,否則不會敲定下午時間,那麽她還來得及做戚晚工作。
……
此時的市局刑偵支隊,江進正在看電腦裏的筆錄資料。
辛念說的故事基本是閉環,邏輯也算自洽,其中也沒有需要大做文章的地方,犯不上撒謊。
他認為唯一的疑點就在於郗晨的死因。
意外還是人為,他殺還是自殺?
不管是哪一種,人死了一定需要處理屍體,那麽是合法途徑還是非法途徑?
比較徹底的方式就是海葬,再說郗晨沒有別的親人,靳尋對她也沒有感情,下葬立碑不僅麻煩還需要花一大筆錢,沒必要。
當然也有可能是非法處理屍體,就像湖底沉屍那些受害者。
但有意思的是,無論是郗晨還是江秋,都不在那些打撈出來的骸骨中,而她們都是女性。
這是巧合麽?還是說男女處理的手法本來就是分開的?
哦,這裏麵可能還要多算一個人——於莉。
雖然目前還沒有任何證據指明於莉已經死了。
就在江進沉思的時候,負責做筆錄的民警過來問起借貸案的事,下一步該怎麽處理,要不要立案跟進。
江進醒過神:“案子當然要立,不過調查方麵要讓林新配合,有點難度。這樣,你先跟進,稍後我會讓專案小組跟你對接。如果破案了,功勞還是你的。”
說到這裏,江進又提出問題:“如果你是不法分子,出於什麽原因你會將男人和女人分開處理?”
其實江進心裏已經有了集中猜測,但還需要更多思路。
民警想了想說:“如果是男人,更不容易控製,抵抗欲望更強烈,再進一步利用比較難,滅口之後隻需要考慮如何毀屍滅跡。但如果是女人,考慮的角度就活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