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安閑的死已經證實了無可疑。”
“那是因為當時還沒有人知道戚晚參與過命案,她自己也有精神分裂,根據當時趕過去醫護人員說,她受了刺激,瘋瘋癲癲的,誰會跟她過不去啊?”
“等等,你們的意思是她對親生母親下手?”
“張大豐還是親生父親呢。”
“那怎麽一樣,她和張大豐沒有親情。”
“你別忘了,是她自己說的,因為張大豐她和安閑多次爭吵。安閑認定張大豐是被人害死的,還去警局鬧了好幾次。但安閑不知道這件事和戚晚有關,戚晚為了遮掩,為了讓安閑息事寧人,她可能會采取一些非常手段。而且她自己也有病,手段過激沒掌握好火候兒也是有可能的吧。”
“還有,在《來自黑夜的自贖》裏她寫得很清楚,張大豐的存在令她痛苦,她負荷不了這種精神壓力,她不知道該怎麽辦,她隻能選擇簡單粗暴的方式——讓張大豐消失。那麽麵對令她同樣痛苦,行為過激的安閑,她會不會也采用同樣的處理方式?咱們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維去判斷,拿親情來套用,她就不是個正常人,她的思維模式就是這樣簡單,先是逃避,逃避不了就去解決,解決方式就是消除痛苦本身,消除令她痛苦的根源。”
一番討論下來,江進在紙上快速記錄幾個要素。
三個現場,四位死者。
共通點:藥物中毒,戚晚在場。
不管是禁經驗還是概率,人為的嫌疑都在不斷放大。
這時,有組員說:“就算這幾個案子都是戚晚做的,她是下藥了,可是話說回來,咱們最後還是要拿出證據,證明她在案發時邏輯條理清晰,她是清醒的狀態,定罪之後她才需要負相應的刑事責任。否則最終結果就是強製醫療。咱們何必刨根問底,安閑這件事對湖底沉屍案根本沒有影響。”
很快,組內又開始新一輪討論。
有人認為,有沒有影響都得刨根問底,留個問號在這裏多難受?
也有人說,這問號可能永遠都解不開,咱們想破頭也沒用,鑰匙根本不掌握在咱們手裏。
江進依然沒有加入,隻是一邊聽一邊拿出手機,點開和餘鉞的對話框。
就在半個小時以前,他發了這樣一句:“有時間嗎,晚上一起吃個飯?”
餘鉞沒有回。
江進掃過對話框,正要放下手機,沒想到裏麵突然出現一句:“好,我有空。哪裏見,幾點?”
江進飛快打字:“市局餐廳,八點。”
餘鉞:“到時候見。”
撂下手機,程爽湊過來問:“你也說兩句?”
江進看了看仍在討論的組員,小聲回複程爽:“我說什麽,我覺得都對。按照程序辦事,這是第一原則。但拋開程序,隻說事實,說真相,這也很重要。”
程爽吐槽:“說了等於沒說。”
江進笑笑沒接茬兒,也沒有道出真正的想法——戚晚心裏的鑰匙,在餘鉞那裏。
而且餘鉞一直站在明處,積極配合,積極提供線索,以至於沒有人注意到他一直將鑰匙拿在手裏,從未藏起來過。
作者有話說:
紅包繼續~
本章提到的撬不開嘴的犯罪嫌疑人,因為突然有人理解他,最終讓他說真話的部分,是真實發生過的。(原型實在想不起來了)
拋開案件不說,生活裏任何人都需要被理解。最孤獨的不是一個人生活,而是沒有人理解你,你也拒絕去理解他人,讓“我理解不了,我不想理解”這樣的心理暗示橫亙在中間。有些人雖然有家有業有朋友有親人,但因為溝通隔膜,還是活成孤島。
是朋友、親人還是戀人理解你,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這樣一個存在,反過來也是一樣,你對另一個人的理解,對那個人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獨特的。就算那個人不是親朋或戀人,都沒有關係。
身份反而不是最重要的事,就算身邊都是親密身份的人,心裏隔著距離,身份就隻是擺設而已。
舉個小例子,有的人說自己很孤獨,身邊一群朋友,有另一半有孩子,但是還是覺得孤獨。說沒有人明白“我”,溝通都是無效溝通。他的另一半就說,不是我不跟你溝通啊,是你要讓我明白啊,我明白不了,不是我不想明白啊。如果發生一些衝突,就會出現這樣的對話“我真的不懂你,你到底在想什麽,你好陌生,我不認識你”。
但是怎麽說呢,有時候還不是雙方關閉連接,拒絕連接,就是因為頻道對不上,都開啟連接了也連接不起來。而有的“理解”就是發生在一瞬間,不需要去努力使勁兒,哪怕是和一個陌生人,也能瞬間同頻。這東西和認識多久沒關係,有人生活一輩子都沒有“看清楚”對方,當然也無法用科學來解釋。
這裏要說一下,這裏不是在撒糖,餘鉞不是戀愛腦,這種東西不知道用什麽詞來形容,說是理解太寬泛,說是真愛又太片麵。
這就隻能意會了,世俗定義容易跑偏。我為你做這些隻是因為愛,我不為你做這些就說明我不愛——這樣的定義太自我太扭曲。隻不過人們對於一些無法用語言概括的行為,硬要找一些詞匯去總結。
總之每個人看法都不一樣,雖然可以粗暴地用兩個字概括,但每個人代入的解釋差得遠了,這就一定會出現誤解偏差。ps,世俗定義的愛情,我個人認為不適合套用到這裏。
感謝在2023-06-23 12:00:00~2023-06-30 12:00:00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感謝投出手榴彈的小天使:21170877 1個;
感謝投出地雷的小天使:cecilia 1個;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llsjsdbb 40瓶;肉寶想吃肉、羅闌森 35瓶;無聊的人、葉絡 30瓶;50262042 27瓶;次了mua 21瓶;呱呱呱 20瓶;墨蟲 16瓶;妧 15瓶;白羊 13瓶;酌飲清歡、夏洛、冀高一籌 10瓶;小米愛吃方便麵、奶藍色哥哥哥減五 8瓶;寧願笨笨、0同學呐、楊煬 6瓶;鹹味草莓糖、曲玲瓏後援會會長、小白引起你的注意了、21752631、簡單最好61、22391084 5瓶;也許是魚blueblue、饅饅饅 4瓶;貓在打呼嚕、梧棠、chloe、喵嗷喵、echo醬醬醬 2瓶;陳白、月朗天明、皮皮橙、克爾、七月既望、流水人家、21170877 1瓶;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第209章
◎尾聲◎
尾聲
不到晚上八點, 餘鉞便見到江進,隨口問起戚晚的情況。
餘鉞的表現和過去沒什麽兩樣,對於女朋友的身體關心很自然, 提的問題也沒有違規。
江進卻說:“我今天去過看守所, 還給她看了你的筆錄。”
餘鉞的目光有一瞬間地停頓,遂盯住江進。
江進任由他審視,直到餘鉞問:“你約我見麵, 是為了什麽事?”
江進回答:“隻是有一些懷疑想要證實。我希望是我想多了。”
餘鉞又錯開眼神, 心裏已經明白江進的指向, 他沒有選擇裝傻,也不打算表態。
江進見狀, 自顧自道:“你可以不回答我, 我先說我的,你聽聽看。”
“要給有精神障礙的犯罪嫌疑人定罪,至今都是司法判定上的難點, 關鍵就在於如何判斷在犯罪的時候無刑事責任能力。如果精神病人在犯罪時沒有發病, 最終還是要負刑事責任, 但會輕判。問題是怎麽證明呢?發病是主觀的, 判定卻是客觀的。以前也有判例,犯罪嫌疑人是急性突發短暫精神病,之前沒有精神病史,偏偏就在案發那幾秒鍾之內, 犯罪嫌疑人發病了,經過司法鑒定隻能免除刑事責任。”
精神病人殺人不負刑責, 並非外界以為的那樣, 隻要醫院給診斷, 或者犯人裝瘋賣傻就能蒙混過關。這裏麵有三個要素, 缺一不可。
首先,必須是精神病患者犯罪,戚晚符合。第二,必須經過司法鑒定程序,戚晚也符合。她的發病曆史和住院材料早已遞交,確認無誤。第三,是目前比較有爭議的一點,那就是在犯罪時要確定戚晚不能控製自己的行為,或者無法辨認自己正在犯罪的行為。也就是說,要麽就是戚晚搞不清楚自己在犯罪,要麽就是戚晚控製不了自己,因此導致悲劇。
照目前的證據來看,戚晚在案發當晚做事說話是有條理和邏輯的,在張大豐和周長生相繼倒下之後,她還給兩人和現場拍了照片,還知道刪除監控視頻中自己的部分。案發之後,戚晚和郗晨、辛念還在雨中商量下一步對策。
如果她當時正在發病,這些步驟不可能完成。不過最終判定還要看法庭審訊結果。
站在江進的角度,他認為這件事已經沒有辯解的餘地,但就在這個時候餘鉞提供了一份筆錄。
餘鉞作為戚晚最親密的人,也是唯一一個有機會記錄下戚晚日常的人,他提供了一份詳細的筆記。
筆記中記錄了戚晚每次發病時的表現,她在精神混亂的情況下還能像是正常人一樣做事說話,當然那種狀態是瘋狂的,可是在過程中卻依然有自己的一套規律,且具備條理性。
清醒之後,戚晚對自己做過什麽一無所知,她的記憶會出現斷片,有時候會記得一些,卻以為那些都是自己做的噩夢。
事實上在戚晚住院期間也曾多次發生過類似情況,出院後改善許多,隻偶爾發生。
做筆錄的時候,江進就問過餘鉞,既然出院後病情反複,為什麽不告訴戚晚,為什麽不送她回醫院繼續治療。
餘鉞的解釋是,戚晚不想再回去,而且就那麽兩三次,情況不算嚴重,他不希望給她造成太大精神壓力,私底下也問過醫生,這種情況是否要回醫院治療。而醫生的答複是,先觀察看看,如果有進一步激進行為,就要住院。
餘鉞的筆錄等於側麵證實了戚晚的病一直沒有痊愈,而且他還提到在十三年前案發當晚,他見到的戚晚也處於同樣恍惚,像是“靈魂出竅”的狀態。
餘鉞雖然沒有直說,但等到這些內容送到辯護律師手裏,必然會將次作為疑點,指出戚晚在作案時的精神狀態不穩定,很可能是在發病。
要佐證這一點也不難,戚晚在寫小說之後也曾有過“角色扮演”過於入戲的表現,她還會將自己代入殺人犯。
目前看來,劉鋒鳴這個案子追究真凶的意義已經不大,因為是劉鋒鳴先拘禁小心和戚晚在先,而且在拘禁過程中有過威脅、恐嚇,甚至威脅到小心和戚晚的生命,所以即便是戚晚和小心聯手殺死劉鋒鳴,在法律上也屬於正當防衛。
事實上,餘鉞的筆錄影響最大的也不是劉鋒鳴這個案子,而是十三年前那個雨夜。
這個案子對郗晨、辛念和戚晚最為不利的點就在於,她們最初是有殺人動機的,否則就不會聯手騙張大豐,並給他下藥。
在控製住張大豐之後那數個小時中,按照她們自己的說法,她們曾有過動搖,設想過不殺人的處理方式,但最終還是搭進去兩條人命。更有甚者,事後她們還聯係上靳尋,請靳尋代為處理現場。
在一連串的犯罪事實麵前,那些所謂的主觀上的“曾有過動搖”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許多犯罪嫌疑人在審訊中和法庭上都有過類似的說辭,比如“我不想殺他的”,“是他逼我的”,“我想過收手”,“我也不想這樣”等等,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律要看證據,看事實。
不過在這個案子裏,郗晨、辛念的情況又和戚晚不同。
郗晨的自首情節更為主動,還提供大量證據協助警方破案,那次直播內容也因此成了最重要的視聽證據。雖然直播裏提到的內容並不是每一件都能找到直接證據,卻給警方後麵的調查提供線索指明方向。
加上她們三人當初都是未成年,郗晨獲得量刑的機會非常大。
現在外界對這個案子的爭議也比較大,尤其是在郗晨以“黎湘”的麵貌出現在直播中,自編自導自演了一出好戲之後。
姚家那邊再度采用輿論攻勢,試圖利用法外之地對執法者造成壓力。也因如此,原本不明真相的網友們,通過各種匿名賬號的爆料逐漸了解十三年前案件發生的始末。
有些人認為,雖然郗晨三人是被迫走上絕路才犯案,但綁架本來就是重罪,何況在綁架中人質意外身亡,就算不是綁匪動手,也是因為綁架而導致的,這就屬於故意殺人罪。
也有些人提出質疑,要讓綁架罪的性質變成故意殺人罪,就要先證明受害者是被綁匪故意殺害。可現在張大豐和周長生的案子不滿足這個條件,故意殺人罪實在牽強。
至於綁架罪的定論,雖然郗晨三人和周長生有過使用暴力、麻醉藥物的方式來作案,但他們沒有勒索財物,隻是想拿回被人勒索的照片和視頻,這最多隻能算非法拘禁吧?
至於拘禁期間不慎導致張大豐死亡,也不是她們希望發生的,是不是定性為故意傷害或是過失傷害比較妥當?
類似這樣的爭議還有很多,網友們吵得不可開交,並且樂此不疲地尋找對方“辯友”的漏洞,利用法條各種反駁。
當然,這些討論不隻專案小組在關注,和這個案子有關的其他人,比如姚珹、周淮、餘鉞,以及郗晨三人背後的律師也都在討論研究。
從量刑角度上看,郗晨和辛念占據的優勢是自首情節,且兩人一直在默默收集靳尋的犯罪證據,而戚晚則有精神分裂症“護體”。
但從社會影響上看,“黎湘”作為公眾人物,年少時犯下命案,而後又一直以健康的熒幕形象示人,這個案子也因為她的公眾身份而引起轟動,確實造成不良影響。
再者,這個案子是由郗晨而起,提出對張大豐下手的人也是她,除非在案件當中發生逆轉,否則她的主犯身份很難撼動。
而所謂的逆轉,江進沒想到,他會在餘鉞的筆錄中發現端倪。
江進一條條細數著餘鉞的筆錄內容,包括餘鉞做的筆記,餘鉞提供的其他線索。
直到江進話鋒一轉,說:“從你拿著安閑的出版物和戚晚的稿件去找戚渢的時候,你就已經在鋪墊了。你要有機會接觸這個案子的人,都接收到一個信號——戚晚的精神分裂是間歇性的,發病沒有規律,她一直都不正常。”
餘鉞歎了口氣,回道:“我說的是事實。”
江進點頭:“你說的是事實,但這些事實有相當一部分是來自你個人的判斷,而你的判斷是摻雜個人情感的。你知道無法判斷她什麽時候發病,什麽時候正常,所以你就提出‘疑點’,讓所有人都以為她的發病是不確定的,隨時都有可能,這樣就不能否定她在案發當晚發病的可能性。”
也就是說,那個晚上或許戚晚大部分時間都是正常的,卻在張大豐和周長生發生衝突的幾分鍾內受到強刺激而病發。
等到事發之後,戚晚逐漸恢複意識,發現現場混亂,張大豐倒在血泊之中,她不知道該怎麽辦,就隻好根據有限的認知和常識將現場拍下來,並刪掉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還有一種解釋是,從這時候開始戚晚就已經有了“代入角色”的表現,這和她後來發病的表現吻合——她有精神分裂,她有表演欲,她用代入角色來逃避自己在現實生活中的身份、性格。
江進問:“你有沒有考慮過自己?你的前途,你的工作,你的家人。戚晚就算能過這關,也會被政府安排強行治療,你們以後不可能再在一起,除非你連警察都不做。你不覺得可惜嗎?”
“那是因為當時還沒有人知道戚晚參與過命案,她自己也有精神分裂,根據當時趕過去醫護人員說,她受了刺激,瘋瘋癲癲的,誰會跟她過不去啊?”
“等等,你們的意思是她對親生母親下手?”
“張大豐還是親生父親呢。”
“那怎麽一樣,她和張大豐沒有親情。”
“你別忘了,是她自己說的,因為張大豐她和安閑多次爭吵。安閑認定張大豐是被人害死的,還去警局鬧了好幾次。但安閑不知道這件事和戚晚有關,戚晚為了遮掩,為了讓安閑息事寧人,她可能會采取一些非常手段。而且她自己也有病,手段過激沒掌握好火候兒也是有可能的吧。”
“還有,在《來自黑夜的自贖》裏她寫得很清楚,張大豐的存在令她痛苦,她負荷不了這種精神壓力,她不知道該怎麽辦,她隻能選擇簡單粗暴的方式——讓張大豐消失。那麽麵對令她同樣痛苦,行為過激的安閑,她會不會也采用同樣的處理方式?咱們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維去判斷,拿親情來套用,她就不是個正常人,她的思維模式就是這樣簡單,先是逃避,逃避不了就去解決,解決方式就是消除痛苦本身,消除令她痛苦的根源。”
一番討論下來,江進在紙上快速記錄幾個要素。
三個現場,四位死者。
共通點:藥物中毒,戚晚在場。
不管是禁經驗還是概率,人為的嫌疑都在不斷放大。
這時,有組員說:“就算這幾個案子都是戚晚做的,她是下藥了,可是話說回來,咱們最後還是要拿出證據,證明她在案發時邏輯條理清晰,她是清醒的狀態,定罪之後她才需要負相應的刑事責任。否則最終結果就是強製醫療。咱們何必刨根問底,安閑這件事對湖底沉屍案根本沒有影響。”
很快,組內又開始新一輪討論。
有人認為,有沒有影響都得刨根問底,留個問號在這裏多難受?
也有人說,這問號可能永遠都解不開,咱們想破頭也沒用,鑰匙根本不掌握在咱們手裏。
江進依然沒有加入,隻是一邊聽一邊拿出手機,點開和餘鉞的對話框。
就在半個小時以前,他發了這樣一句:“有時間嗎,晚上一起吃個飯?”
餘鉞沒有回。
江進掃過對話框,正要放下手機,沒想到裏麵突然出現一句:“好,我有空。哪裏見,幾點?”
江進飛快打字:“市局餐廳,八點。”
餘鉞:“到時候見。”
撂下手機,程爽湊過來問:“你也說兩句?”
江進看了看仍在討論的組員,小聲回複程爽:“我說什麽,我覺得都對。按照程序辦事,這是第一原則。但拋開程序,隻說事實,說真相,這也很重要。”
程爽吐槽:“說了等於沒說。”
江進笑笑沒接茬兒,也沒有道出真正的想法——戚晚心裏的鑰匙,在餘鉞那裏。
而且餘鉞一直站在明處,積極配合,積極提供線索,以至於沒有人注意到他一直將鑰匙拿在手裏,從未藏起來過。
作者有話說:
紅包繼續~
本章提到的撬不開嘴的犯罪嫌疑人,因為突然有人理解他,最終讓他說真話的部分,是真實發生過的。(原型實在想不起來了)
拋開案件不說,生活裏任何人都需要被理解。最孤獨的不是一個人生活,而是沒有人理解你,你也拒絕去理解他人,讓“我理解不了,我不想理解”這樣的心理暗示橫亙在中間。有些人雖然有家有業有朋友有親人,但因為溝通隔膜,還是活成孤島。
是朋友、親人還是戀人理解你,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這樣一個存在,反過來也是一樣,你對另一個人的理解,對那個人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獨特的。就算那個人不是親朋或戀人,都沒有關係。
身份反而不是最重要的事,就算身邊都是親密身份的人,心裏隔著距離,身份就隻是擺設而已。
舉個小例子,有的人說自己很孤獨,身邊一群朋友,有另一半有孩子,但是還是覺得孤獨。說沒有人明白“我”,溝通都是無效溝通。他的另一半就說,不是我不跟你溝通啊,是你要讓我明白啊,我明白不了,不是我不想明白啊。如果發生一些衝突,就會出現這樣的對話“我真的不懂你,你到底在想什麽,你好陌生,我不認識你”。
但是怎麽說呢,有時候還不是雙方關閉連接,拒絕連接,就是因為頻道對不上,都開啟連接了也連接不起來。而有的“理解”就是發生在一瞬間,不需要去努力使勁兒,哪怕是和一個陌生人,也能瞬間同頻。這東西和認識多久沒關係,有人生活一輩子都沒有“看清楚”對方,當然也無法用科學來解釋。
這裏要說一下,這裏不是在撒糖,餘鉞不是戀愛腦,這種東西不知道用什麽詞來形容,說是理解太寬泛,說是真愛又太片麵。
這就隻能意會了,世俗定義容易跑偏。我為你做這些隻是因為愛,我不為你做這些就說明我不愛——這樣的定義太自我太扭曲。隻不過人們對於一些無法用語言概括的行為,硬要找一些詞匯去總結。
總之每個人看法都不一樣,雖然可以粗暴地用兩個字概括,但每個人代入的解釋差得遠了,這就一定會出現誤解偏差。ps,世俗定義的愛情,我個人認為不適合套用到這裏。
感謝在2023-06-23 12:00:00~2023-06-30 12:00:00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感謝投出手榴彈的小天使:21170877 1個;
感謝投出地雷的小天使:cecilia 1個;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llsjsdbb 40瓶;肉寶想吃肉、羅闌森 35瓶;無聊的人、葉絡 30瓶;50262042 27瓶;次了mua 21瓶;呱呱呱 20瓶;墨蟲 16瓶;妧 15瓶;白羊 13瓶;酌飲清歡、夏洛、冀高一籌 10瓶;小米愛吃方便麵、奶藍色哥哥哥減五 8瓶;寧願笨笨、0同學呐、楊煬 6瓶;鹹味草莓糖、曲玲瓏後援會會長、小白引起你的注意了、21752631、簡單最好61、22391084 5瓶;也許是魚blueblue、饅饅饅 4瓶;貓在打呼嚕、梧棠、chloe、喵嗷喵、echo醬醬醬 2瓶;陳白、月朗天明、皮皮橙、克爾、七月既望、流水人家、21170877 1瓶;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第209章
◎尾聲◎
尾聲
不到晚上八點, 餘鉞便見到江進,隨口問起戚晚的情況。
餘鉞的表現和過去沒什麽兩樣,對於女朋友的身體關心很自然, 提的問題也沒有違規。
江進卻說:“我今天去過看守所, 還給她看了你的筆錄。”
餘鉞的目光有一瞬間地停頓,遂盯住江進。
江進任由他審視,直到餘鉞問:“你約我見麵, 是為了什麽事?”
江進回答:“隻是有一些懷疑想要證實。我希望是我想多了。”
餘鉞又錯開眼神, 心裏已經明白江進的指向, 他沒有選擇裝傻,也不打算表態。
江進見狀, 自顧自道:“你可以不回答我, 我先說我的,你聽聽看。”
“要給有精神障礙的犯罪嫌疑人定罪,至今都是司法判定上的難點, 關鍵就在於如何判斷在犯罪的時候無刑事責任能力。如果精神病人在犯罪時沒有發病, 最終還是要負刑事責任, 但會輕判。問題是怎麽證明呢?發病是主觀的, 判定卻是客觀的。以前也有判例,犯罪嫌疑人是急性突發短暫精神病,之前沒有精神病史,偏偏就在案發那幾秒鍾之內, 犯罪嫌疑人發病了,經過司法鑒定隻能免除刑事責任。”
精神病人殺人不負刑責, 並非外界以為的那樣, 隻要醫院給診斷, 或者犯人裝瘋賣傻就能蒙混過關。這裏麵有三個要素, 缺一不可。
首先,必須是精神病患者犯罪,戚晚符合。第二,必須經過司法鑒定程序,戚晚也符合。她的發病曆史和住院材料早已遞交,確認無誤。第三,是目前比較有爭議的一點,那就是在犯罪時要確定戚晚不能控製自己的行為,或者無法辨認自己正在犯罪的行為。也就是說,要麽就是戚晚搞不清楚自己在犯罪,要麽就是戚晚控製不了自己,因此導致悲劇。
照目前的證據來看,戚晚在案發當晚做事說話是有條理和邏輯的,在張大豐和周長生相繼倒下之後,她還給兩人和現場拍了照片,還知道刪除監控視頻中自己的部分。案發之後,戚晚和郗晨、辛念還在雨中商量下一步對策。
如果她當時正在發病,這些步驟不可能完成。不過最終判定還要看法庭審訊結果。
站在江進的角度,他認為這件事已經沒有辯解的餘地,但就在這個時候餘鉞提供了一份筆錄。
餘鉞作為戚晚最親密的人,也是唯一一個有機會記錄下戚晚日常的人,他提供了一份詳細的筆記。
筆記中記錄了戚晚每次發病時的表現,她在精神混亂的情況下還能像是正常人一樣做事說話,當然那種狀態是瘋狂的,可是在過程中卻依然有自己的一套規律,且具備條理性。
清醒之後,戚晚對自己做過什麽一無所知,她的記憶會出現斷片,有時候會記得一些,卻以為那些都是自己做的噩夢。
事實上在戚晚住院期間也曾多次發生過類似情況,出院後改善許多,隻偶爾發生。
做筆錄的時候,江進就問過餘鉞,既然出院後病情反複,為什麽不告訴戚晚,為什麽不送她回醫院繼續治療。
餘鉞的解釋是,戚晚不想再回去,而且就那麽兩三次,情況不算嚴重,他不希望給她造成太大精神壓力,私底下也問過醫生,這種情況是否要回醫院治療。而醫生的答複是,先觀察看看,如果有進一步激進行為,就要住院。
餘鉞的筆錄等於側麵證實了戚晚的病一直沒有痊愈,而且他還提到在十三年前案發當晚,他見到的戚晚也處於同樣恍惚,像是“靈魂出竅”的狀態。
餘鉞雖然沒有直說,但等到這些內容送到辯護律師手裏,必然會將次作為疑點,指出戚晚在作案時的精神狀態不穩定,很可能是在發病。
要佐證這一點也不難,戚晚在寫小說之後也曾有過“角色扮演”過於入戲的表現,她還會將自己代入殺人犯。
目前看來,劉鋒鳴這個案子追究真凶的意義已經不大,因為是劉鋒鳴先拘禁小心和戚晚在先,而且在拘禁過程中有過威脅、恐嚇,甚至威脅到小心和戚晚的生命,所以即便是戚晚和小心聯手殺死劉鋒鳴,在法律上也屬於正當防衛。
事實上,餘鉞的筆錄影響最大的也不是劉鋒鳴這個案子,而是十三年前那個雨夜。
這個案子對郗晨、辛念和戚晚最為不利的點就在於,她們最初是有殺人動機的,否則就不會聯手騙張大豐,並給他下藥。
在控製住張大豐之後那數個小時中,按照她們自己的說法,她們曾有過動搖,設想過不殺人的處理方式,但最終還是搭進去兩條人命。更有甚者,事後她們還聯係上靳尋,請靳尋代為處理現場。
在一連串的犯罪事實麵前,那些所謂的主觀上的“曾有過動搖”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許多犯罪嫌疑人在審訊中和法庭上都有過類似的說辭,比如“我不想殺他的”,“是他逼我的”,“我想過收手”,“我也不想這樣”等等,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律要看證據,看事實。
不過在這個案子裏,郗晨、辛念的情況又和戚晚不同。
郗晨的自首情節更為主動,還提供大量證據協助警方破案,那次直播內容也因此成了最重要的視聽證據。雖然直播裏提到的內容並不是每一件都能找到直接證據,卻給警方後麵的調查提供線索指明方向。
加上她們三人當初都是未成年,郗晨獲得量刑的機會非常大。
現在外界對這個案子的爭議也比較大,尤其是在郗晨以“黎湘”的麵貌出現在直播中,自編自導自演了一出好戲之後。
姚家那邊再度采用輿論攻勢,試圖利用法外之地對執法者造成壓力。也因如此,原本不明真相的網友們,通過各種匿名賬號的爆料逐漸了解十三年前案件發生的始末。
有些人認為,雖然郗晨三人是被迫走上絕路才犯案,但綁架本來就是重罪,何況在綁架中人質意外身亡,就算不是綁匪動手,也是因為綁架而導致的,這就屬於故意殺人罪。
也有些人提出質疑,要讓綁架罪的性質變成故意殺人罪,就要先證明受害者是被綁匪故意殺害。可現在張大豐和周長生的案子不滿足這個條件,故意殺人罪實在牽強。
至於綁架罪的定論,雖然郗晨三人和周長生有過使用暴力、麻醉藥物的方式來作案,但他們沒有勒索財物,隻是想拿回被人勒索的照片和視頻,這最多隻能算非法拘禁吧?
至於拘禁期間不慎導致張大豐死亡,也不是她們希望發生的,是不是定性為故意傷害或是過失傷害比較妥當?
類似這樣的爭議還有很多,網友們吵得不可開交,並且樂此不疲地尋找對方“辯友”的漏洞,利用法條各種反駁。
當然,這些討論不隻專案小組在關注,和這個案子有關的其他人,比如姚珹、周淮、餘鉞,以及郗晨三人背後的律師也都在討論研究。
從量刑角度上看,郗晨和辛念占據的優勢是自首情節,且兩人一直在默默收集靳尋的犯罪證據,而戚晚則有精神分裂症“護體”。
但從社會影響上看,“黎湘”作為公眾人物,年少時犯下命案,而後又一直以健康的熒幕形象示人,這個案子也因為她的公眾身份而引起轟動,確實造成不良影響。
再者,這個案子是由郗晨而起,提出對張大豐下手的人也是她,除非在案件當中發生逆轉,否則她的主犯身份很難撼動。
而所謂的逆轉,江進沒想到,他會在餘鉞的筆錄中發現端倪。
江進一條條細數著餘鉞的筆錄內容,包括餘鉞做的筆記,餘鉞提供的其他線索。
直到江進話鋒一轉,說:“從你拿著安閑的出版物和戚晚的稿件去找戚渢的時候,你就已經在鋪墊了。你要有機會接觸這個案子的人,都接收到一個信號——戚晚的精神分裂是間歇性的,發病沒有規律,她一直都不正常。”
餘鉞歎了口氣,回道:“我說的是事實。”
江進點頭:“你說的是事實,但這些事實有相當一部分是來自你個人的判斷,而你的判斷是摻雜個人情感的。你知道無法判斷她什麽時候發病,什麽時候正常,所以你就提出‘疑點’,讓所有人都以為她的發病是不確定的,隨時都有可能,這樣就不能否定她在案發當晚發病的可能性。”
也就是說,那個晚上或許戚晚大部分時間都是正常的,卻在張大豐和周長生發生衝突的幾分鍾內受到強刺激而病發。
等到事發之後,戚晚逐漸恢複意識,發現現場混亂,張大豐倒在血泊之中,她不知道該怎麽辦,就隻好根據有限的認知和常識將現場拍下來,並刪掉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還有一種解釋是,從這時候開始戚晚就已經有了“代入角色”的表現,這和她後來發病的表現吻合——她有精神分裂,她有表演欲,她用代入角色來逃避自己在現實生活中的身份、性格。
江進問:“你有沒有考慮過自己?你的前途,你的工作,你的家人。戚晚就算能過這關,也會被政府安排強行治療,你們以後不可能再在一起,除非你連警察都不做。你不覺得可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