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舉起槍,馬上又泄氣地放下了——距離太遠。同時,他想起他隻剩下一顆子彈了。這顆子彈應該留給“鱷魚頭”。無論如何,他也要追上那人麵獸心的惡棍,讓子彈穿透他那張臭皮囊。


    冷靜地想一想,他也知道,他是難得再有機會遇見“鱷魚頭”的。


    他讓羅傑躺在沙灘上,開始審度形勢。他沒有船,也沒有工具造船。他的獵刀還在,要是能有一個星期,他也能削成一隻木筏。但他不可能有一個星期,他隻有幾分鍾,或者,項多個把鍾頭。那個印第安探子可能用不著回到他的村莊,就能和自己人聯係上。印第安人一直在追“鱷魚頭”,他們很可能就在附近。


    本來,他和羅傑可以躲在林莽裏,但現在,他們什麽生活必需品都沒有了。因為準備開船,他已經把東西全都堆在“方舟”上,連煮早飯時用過的鍋也放上去了。


    他清點了一下隨身的物品。他和羅傑共有兩件襯衫,兩條褲子,兩雙西班牙式涼鞋,兩張吊床,一把獵刀,還有一支隻剩一顆子彈的槍——這顆子彈還得留著。


    林莽也不是久藏之地。在那兒躲避白人也許還行,躲印第安人卻沒門兒。


    為了抓“鱷魚頭”,義憤填膺的印第安人正在林莽裏四處搜索,哈爾兄弟遲早會被搜出來。


    而且,如果老躲在林莽裏,他們就永遠也別想追上“鱷魚頭”了,這對他們十分不利。哈爾看著“方舟”漸漸變成一個小黑點,最後終於消失在天邊。看來,要想跟“鱷魚頭”算帳,奪回他的動物,沒多大希望了。


    失去那些動物——沒什麽能比這更糟糕的了,就意味著他父親的事業一敗塗地,而騙子桑茲的陰謀卻得逞了。不但如此,這還意味著,哈爾將失去到南海去的機會。他父親答應過,如果這次亞馬孫探險成功,就讓他到南海去探險,作為獎賞。不過,哈爾還不打算放棄。


    他環顧四周,忽然,看見一個浮島漂過河灣口。這使他產生一個大膽的想法。他不能停下來仔細考慮——沒時間去權衡利弊了。他抱起羅傑,朝岬角尖走去。


    河水更黃、更濁,比往常更湍急。波濤翻滾著,洶湧著,擦著岬角奔騰而去。安底斯山巔的源頭那兒肯定暴發了大山洪。漲水的河麵上漂浮著移動的小島。盡管都是洪水泛濫的產物,小島卻種類繁多。


    一個浮島漂過,離岬角很近。但哈爾覺得這個島不可靠,那是一叢從一片沼澤地裏衝下來的鳳眼蘭,隻有葉子和花露出水麵。島下,鳳眼蘭的鱗莖緊密地纏在一起,織成一塊墊子。這墊子肯走很結實,但整個墊子不到一英尺厚,恐怕承受不了兩個強壯的男孩的質量。即使它載得起他倆,河麵上漂著的那些大樹,樹枝轉得像螺旋槳,把河水攪得直翻白沫;樹根像章魚的腕足一樣撐開著,一根樹枝或樹根就足以把這個小浮島撞翻,毀掉整個島以及島上的人。許多船隻,包括大輪船都曾被這種瘋狂地翻滾旋轉著的大樹撞毀。


    又漂來幾個灌木雜樹纏繞成的島。在激流裏,一叢矮灌木卡在礁石上,跟在後頭的灌木叢、樹枝子和原木一堆接一堆地卡在上麵。這些東西結結實實地糾纏在一塊兒,最後,一股強大的水流把它從礁石上衝開,變成一個漂浮的島——一個沒有土壤的島,順流而下。


    那些有土壤,有植物甚至有樹木的島更令人歎為觀止——一個島上該有的東西,上麵全有。但是它漂泊不走,強有力的激流把它從陸地上連根切開,整個兒衝下來。這種島有的大到方圓200英尺。哈爾聽說,這種島的厚度常常達到20英尺。


    可是,哈爾不能坐等理想的浮島漂來——他必須把握時機。他把自己的打算講給羅傑聽,羅傑隻是一知半解。又一個浮島漂過。這一個看起來像個大牧場。當它挨著岬角擦過時,哈爾抱著他的“包袱”,一步跨了上去。他慶幸自己沒有把浮島踩穿,立即沉入水裏。


    轉眼間,岬角已在身後消失。兄弟倆乘著浮島開始了世界上最古怪的航行。


    這個計劃也許是荒唐的。但是,不管怎麽說,這總比坐在岸上,等著印第安人來砍頭強。現在,那沒完沒了的永不疲倦的鼓聲消逝了。他們正在追趕“鱷魚頭”。


    不錯,“鱷魚頭”乘坐的是帆船,而他們乘坐的隻是浮島,“鱷魚頭”


    肯定走得比他們快。但是,如果風勢減弱或者幹脆轉成逆風呢?也許,“鱷魚頭”的船在沙洲上擱淺或者被藏在水下的浮木卡住了呢?一路上會發生許多意外的事,耽擱他的行程。哈爾覺得,隻要努力,他仍然有贏的希望。


    他讓羅傑躺在草叢裏,然後,自己去踏勘了他的水上王國。每走一段,他就使勁兒跺跺腳下的土,看它能否承擔他的體重。他的浮島方圓足有半英畝1,大部分是草地,但也有很多小樹,特別是天蠶樹、橡樹和竹子。竹子長得快,因此特別高大,其它樹木最高的隻有幾英尺。


    愛動腦筋的哈爾開始思索這古怪的現象。他終於找到了答案。他相信,他的答案是正確的。他的“島”顯然隻有一歲。一年前,洪水把半英畝淤泥衝到某個地方,水退以後,淤泥便成了一個新島。樹種在島上發芽,樹木在島上長了一年。現在,一年一度的洪水又暴發了,小島被連根拔起,整個兒衝往下遊。


    隻有一樣東西與他的理論相矛盾:浮島前麵有一棵大樹,樹齡至少是一百歲。他走上前去仔細察看,那是一棵高大的木棉樹,或者叫鳳凰木。粗大的村幹臥在水裏,寬闊的樹冠露出水麵,高約50英尺。樹幹巨大的根部盤根錯節。


    不,他的理論依然站得住腳。這棵樹不是這個島的一部分。樹和島隻不過是在漂流過程中碰巧纏在一塊兒罷了。


    這橫臥著的大家夥對他倒挺有用呢。他在木棉樹的枝椏間掛起吊床,把羅傑抱上去。睡在那兒,羅傑不會遭到蛇、螞蟻群或者這個水上世界裏的任何野物的傷害。


    安頓好弟弟以後,他想起他該給他的病人和自己弄點兒吃的。這可得認真想想。盡管有偌大一個林莽可以利用,許多到亞馬孫流域探險的人卻死於饑餓。哈爾隻有半英畝土地,魯濱孫的領地比他的大得多。


    那天,他製訂了一個又一個實現不了的“宏偉規劃”。他在竹叢裏找竹筍,但竹筍全都老得不能吃。他嚐過一種灌木上的小漿果,難吃得作嘔。他發現一棵小樹,相信那是一種有名的乳樹,用刀在樹皮上劃一道口子,就會流出一種可以代替牛奶的汁液。他在這棵小樹上劃了道口子,樹太嫩——隻滲出了幾滴乳液。


    1一英畝約合中國的六畝。——譯者。


    他沒料到弄點兒吃的也這麽艱難。他讀過一本名叫“活命”的書,是一種關於如何鍛煉鬥誌的手冊。從那本書裏,他得出一種印象,無論在林莽,在北極或者沙漠,要活命實在是再簡單不過的了。現在看來,活命可不像書裏說的那麽簡單啊。


    不過,河裏應該有很多魚。他沒有漁絲——但他可以學印第安人那樣用標槍紮魚。他花了兩個鍾頭,削了一個木鏢,鏢尖上有個倒鉤。然後,他來到河邊,察看那漩渦翻滾的河水。


    他立即明白自己是白費功夫了。河裏盡是淤泥濁水,什麽也看不清。


    劈頭蓋臉的一陣暴雨,把哈爾淋成了落湯雞。淋點兒雨,他倒不在乎,但暴雨之後接著是大風。這兒的河麵寬達八九英裏,狂風掠過無遮無蓋的大河迎麵撲來。哈爾身上的衣服全濕透了,冷得直發抖。他真希望能躲進樹林裏。他所在的地方離赤道還不到四緯度,這真令人難以置信。


    一直到天黑,他還在找吃的,可什麽也沒找著。夜幕降臨了,他盡可能把弟弟安置得舒適點兒。幸好吊床上掛著帆布,羅傑沒挨著風吹雨打。


    哈爾很想點起明亮溫暖的篝火,但他不能,因為,第一,印第安人會發現;第二,火柴在“方舟”上。


    找不到食物,哈爾非常慚愧,隻好又傷心又可憐巴巴地爬上吊床。他漸漸發現,對於那些毫無準備的人,亞馬孫河是多麽無情啊!


    亞馬孫河濁浪滾滾,由著這股強大的水流把浮島衝向黑暗的遠方,實在是可怖。如果他的這個急匆匆地往下遊衝去的方圓半英畝的浮島撞上一個岬角,或者在一個真正的島嶼上擱淺,可怎麽辦呢?他極力安慰自己說,這不大可能。他的浮島是流水載著的,這流水會繞過障礙物,而不會撞在上麵。


    印第安人要是獨自日夜行船,到必須睡覺的時候,常常把獨木舟係到浮島上,等他早上醒來,已經不知不覺走了30英裏水路了。


    哈爾突然醒悟到,夜間行船是他大大優越於“鱷魚頭”的一點。“鱷魚頭”肯定得夜夜停船宿營。他對亞馬孫河太不熟悉,很難摸黑行船。


    哈爾傾聽著林莽的獸聲。這聲音有時從很遠的地方傳來,哈爾知道,他們離河岸有好幾英裏遠。當他們靠近一個岬角或大島時,這聲音就越來越響;他們漂遠了,獸聲也就漸漸消逝。有一次,他們挨著河岸擦過,一頭美洲豹在離他們還不到50英尺遠的地方雷鳴般大吼,哈爾嚇得汗毛倒豎。他熱切地祈禱,希望那野獸千萬別光顧他的浮島。


    半夜裏,浮島有時會從一片沙洲上掠過,這種時候最恐怖了。木棉樹下部的枝條擦著河底,開始像風車似地旋轉起來。啊,要是掛著他們的吊床的那些樹枝也轉進水底……哈爾的腦海裏浮現出兄弟倆被淹死的情景。但是,沒等這情景出現,那棵大樹已經漂進深水,停止了轉動。


    哈爾決心不睡覺了。可這決心堅持不了多久,他又睡著了,直睡到太陽把他照醒。


    他仔細地察看了天邊,沒有“方舟”的蹤影。


    羅傑在輕聲叫他。哈爾鑽過枝葉攀到弟弟的吊床邊。羅傑半睡半醒地喊著要水喝。哈爾摸摸弟弟的額頭,病人似乎好多了。


    羅傑睜開眼,用呆滯的目光望望四周——他看到了湍急的河水和飛速後退的河岸,驚訝地把眼睛瞪得老大。


    “嘿,怎麽回事?我們怎麽會在這個地方?‘方舟’呢?”


    “你會提問題了,我真高興,”哈爾說。接著,他把事情從頭到尾全告訴了弟弟。


    羅傑掙紮著要坐起來,無奈渾身沒勁兒,隻好又躺下去。“我身上軟綿綿的。我說,來份早餐怎麽樣?”


    “你真的好多了,”哈爾滿意地說,“至於早餐嘛——恐怕得稍晚一點兒。我來看看有什麽辦法。”“他又在那半英畝土地上到處搜尋,打定主意非找到食物和水不可。


    哈爾不敢讓弟弟直接喝河裏的水,怕染上痢疾或傷寒。一定得把水燒開。


    但是,既沒鍋又沒茶炊,連火也沒有,怎麽燒開水呢?


    忽然,他發現水壺有了。一截竹子就能燒開水。他到竹叢裏挑了一根用他的獵刀就能砍斷的竹子。選了8英寸長的一截,挨著兩個節疤砍下來。竹筒兩頭是不漏水的竹節。於是,哈爾有了一個直徑3英寸,深8英寸的鍋。


    如果他所讀過的書上說的是真話,那麽,用這個“鍋”盛滿水,放在火上,它不會被火燒著。


    但是,怎麽生火呢?首先要撿點兒能燒的東西。昨夜下了雨,清晨又有露水,東西摸上去全是濕的。


    他想到他們過夜的那棵木棉樹。木棉的……果一個就有兩個核桃大。他摘了幾個,剝開果殼,裏麵有許多絨毛狀的木棉花,人們常用它來做墊子。現在,它成了很好的引火絨。


    準備好火絨,他就把濕樹皮割開。不出所料,內層是幹的。這麽一來,他可有了足夠的柴火了。他削夠了這次要用的柴火,架在木棉火絨上。


    現在,他隻要有打火石和鋼就可以生火了——但他沒有打火石。有塊石頭也行。他在浮島上到處找,一塊石頭也找不到。事實上,在亞馬孫泛區的平原上,石頭幾乎是不存在的。所以,打火石加鋼的辦法行不通。


    那麽,就用拉皮帶取火的辦法吧,原始人曾經用過這種辦法生火——他想必也能。他找來一根可以當皮帶用的幹藤,把一根樹枝斜插在地上,劈開樹枝的一頭,在劈口上塞上點兒引火絨,然後就動手來來回回飛快地拉那根藤條,藤條一直挨著引火絨。


    摩擦應該能使引火絨著火,但火卻沒燃起來。


    在南洋,島上的居民用“火犁”生火,在一塊木頭上挖一條槽,然後用一根木棍在槽裏來回摩擦。木棍磨得很快,直磨到槽裏的木屑著火為止。哈爾用力磨了半個多鍾頭,一點火星也沒燃起來,他自己倒差點兒發火了。


    他把手插在褲袋裏站著,傷透了腦筋。右手在褲袋裏無意識地撥弄著一塊扁平圓滑的東西,心不在焉地掏出來看。那是一塊鏡頭,他換望遠鏡頭時從照相機上取下來放到褲袋裏的。


    “這就行啦!”哈爾欣喜若狂。他拿著鏡頭,讓陽光透過鏡頭集中在引火絨的一點上。兩分鍾後,火生起來了。


    羅傑嗅到火煙味兒,“幸好你有火柴。”


    “我根本沒火柴。”


    “哎喲,你該不是說你不用火柴也能把火生著吧!你越來越能幹了。你怎麽生的火,鑽木取火嗎?”


    “不,”哈爾老實地說,“一塊鮑辛——倫巴·特薩的4.5光圈鏡頭。


    我恐怕還沒本事鑽木取火。“


    哈爾把水燒開,晾涼,和羅傑一塊兒喝。


    但他們倆都餓了。哈爾想用草編釣魚絲,草全斷了。這時,他發現一塊粗糙的浮木絆在島邊,上麵粘著粗頭發似的纖維。這肯定是巴西棕的樹幹。


    這種纖維銷售到北美和歐洲,用來造掃帚、刷子、繩於和纜繩。既然它可以用來造這些東西,那肯定可以用來造漁絲。


    哈爾正埋頭做釣絲,忽然聽見什麽東西在吱吱叫,抬頭一看,一隻猴子正在一根樹枝上朝下望。哈爾的標槍沒能用來捕魚,這回可派上了用場。他抓起標槍,用印第安人行之有效的辦法向猴子擲去。打中了!真走運,猴子正好掉在哈爾手裏。


    他把沒做好的釣絲放在一邊,馬上把猴子皮剝了,留起幾塊適合做魚鉤的骨頭,還留了一些筋腱,以便用來把魚鉤係在釣絲上。猴子在火上烤熟,早飯就好了。不過,這時已經快到中午了,這使他們的早飯顯得格外可口。


    哈爾編好釣絲,用猴筋把猴骨魚鉤係在釣絲上,掛上猴肉做魚餌,吊上幾塊猴關節骨把魚鉤墜下水裏,就開始釣魚了。


    不一會兒,他覺得有東西在使勁兒拽魚絲,腦海裏馬上浮現出美味的魚餐。他連忙起釣,但上鉤的魚隻有幾英寸長,他吃了一驚,等他把魚從鉤上取下來,抓在手裏,他就更吃驚了。魚在他手裏開始長大,長到一隻手抓不住,兩隻手也抓不住,最後,竟變得像足球那麽大。


    他把這條魚拿給羅傑看。羅傑把魚向一根樹枝扔去,它竟像普通的皮球一樣反彈回來。哈爾用獵刀尖把它紮穿,魚就像汽球一樣泄了氣兒。


    “它幹嘛要把自己吹脹呢?”


    “嚇唬它的敵人。鳥兒受驚時會紮煞起全身的羽毛,張開翅膀,豎起頂冠,也是一樣道理。很多動物都有類似的習性。這是動物的天性,也是人類的天性。很多人喜歡裝出一副強大威武的樣子,其實他們並沒有那麽強大。”


    他把魚扔回水裏。他知道,這種魚有毒。


    魚第二次咬鉤時,哈爾費了好大的勁兒才把它弄上來。


    “蛇!”羅傑大驚小怪。釣絲末端,一條6英尺長的滑溜溜的東西在空中拚命扭動。


    “是鰻魚。”哈爾糾正說。


    但是,就連哈爾也是直到伸手抓那條魚時,才知道那是一種電鰻。他立刻把它扔掉,人摔倒在草叢裏,一陣劇烈的疼痛傳往全身關節,眼前的小島模糊了,漸漸地,他什麽也看不見了。等他蘇醒過來時,羅傑跪在他身邊。


    “你可嚇死我了,”羅傑說,“給什麽打著了?”


    哈爾一時說不出來。他看見草叢裏的鰻魚。羅傑離魚太近,危險!哈爾想警告弟弟,可就是喊不出聲來。


    羅傑一蹲下,屁股馬上碰到了電鰻。他隻不過輕輕挨了一下,還隔著褲子,但還是猛地跳起來,痛得大喊。他再也不必問哈爾被什麽東西打著了。


    麻木感逐漸消失,但哈爾全身的關節卻痛了整整一天。哈爾真不愧為熱心的動物收集家,他決意要把這個活蓄電池帶回去。他在地上挖了個坑,裝滿水,用幹樹枝把電鰻撥進坑裏。


    “它可以暫時呆在那兒,”他說。


    他把羅傑送上吊床。他的病人正在康複,電擊對他很沒好處。


    “真可惜啊,它治不好瘧疾,”哈爾說,“印第安人用它來治療風濕症。


    北美有兩家醫院派飛機到這兒來收集電鰻,用它們來做醫學試驗。“


    “那玩意兒打你時,你估計有多大電流?”


    “我不知道。但他們測量過電壓,發現普通電鰻放電時,電壓可達300伏。”


    “電鰻越大,電壓也就越高吧,我猜?”


    “並不總是那樣。據報道,有條電鰻隻有40英寸長,它的電動勢卻高達500伏。”


    “那會把人打死吧?”


    “嗯,也可能不會。不過,如果你在水裏,那就足以使你全身麻木,然後,就被淹死了。許多牛啊馬啊都是這樣死的。人類也有。”


    “那麽,假如我們真能奪回‘方舟’,你打算怎麽樣把它弄上船呢?”


    “我也正為這問題傷腦筋呢,”哈爾若有所思地說,“當然,如果電鰻不願意,它大可不必使出最後一招。放電完全是它自己的意願,是由它大腦中的一個小電鈕發出的指令。如果很輕很輕地抓它,它完全可能不打開它的發電機。”


    “那你就得冒很大的風險了。”


    “說得對,”哈爾皺起眉頭,“要是我想得起來——有一次,我在洛克菲勒試驗室見過他們解剖電鰻。放電那玩意兒是一根從腦部通到尾巴尖的神經。要是在某一點上把這根神經切斷,那麽,整條鰻魚就隻有腦部和這一點之間可以放電,你就可以抓它的尾巴了。”


    “那麽,你做這個小試驗時,”羅傑說,“千萬別忘了給我留個看得清楚的好座位,我很想看個究竟。”


    “何不立刻動手幹?”說著,哈爾就立即開始表演。他手執尖刀,在鰻魚背上離尾巴六英寸的地方敏捷地輕割一刀。幸好刀把是不導電的木頭。割完後,他碰了碰魚尾巴,沒有感覺。他抓住魚尾,把電鰻高高地舉起來,又扔回坑裏。


    “手術成功啦!”


    哈爾又去釣魚。轉眼功夫,他釣起來一條骨舌魚。他把魚嘴撬開,幾十條小魚湧出來——這種魚很特別,常常把魚苗銜在嘴裏。哈爾想,亞馬孫河裏到處是貪嘴殘忍的家夥,這實在是一種很好的防衛措施。角鯊特別愛吃骨舌魚的小魚苗——隻要這種長著一張狗臉的惡霸在附近一露麵,小骨舌魚就馬上向媽媽撲去,而媽媽則張開寬闊的嘴巴迎接它們。這條魚很大,晚飯時,兄弟倆美美地吃了一頓。


    第二天,哈爾遠遠看見一條獨木舟,他揮手,呼喊,甚至想用留給“鱷魚頭”的那顆子彈鳴槍求救,但獨木舟上的人卻沒發現浮島上有人。


    第三天發生的事情更令人沮喪。他們看見了自己的“方舟”,它就靠在岸邊。浮島在離“方舟”一英裏遠的地方悄悄地漂過。哈爾本來可以置河裏的一切危險於不顧,遊水過去,但羅傑肯定不行。哈爾束手無策,隻能眼睜睜地看著“方舟”留在後頭,自己卻繼續乘著浮島向前漂去。


    “鱷魚頭”不見蹤影——可能他正在林子裏給那群動物找吃的。他怎麽知道該給它們喂什麽飼料呢?如果哈爾不及時回到它們身邊,有一半動物都活不了,可是,假設“鱷魚頭”真的知道該怎麽樣料理它們呢?假設他真能把它們平安運到瑪瑙斯並且裝上大輪船運走了呢?假如哈爾真的不得不兩手空空地回家,那又該怎麽辦呢?


    這種假想一旦開了頭,就沒完沒了了。如果他像羅傑一樣,也高燒病倒了呢?要是他也昏迷不醒,說胡話,兄弟倆一齊無依無靠地躺在吊床上,直到雨季常有的一場可怕的颶風把他們的島摧毀,或者把木棉樹刮翻,然後,他們就喂魚了。


    早晨,哈爾醒來發現他的水上島國不走了。至少,它不是在順流向前走,而是被衝進了一個河灣。一股逆流而上的漩流正托著它在河灣裏兜圈。


    這幾乎使哈爾發狂。當他在這個河灣裏打轉轉時,鼓滿風帆的“方舟”隨時都會飛駛過去,然後,就再也找不到了。每當浮島漂過河灣口,他都盡力劃水或用竹篙把它撐回主航道裏。但這條“船”實在太大了,一個水手很難操縱它。這天上午刮的是逆風,風的強大力量壓迫著高大的木棉樹冠,把整個浮島推進河灣轉了一圈。


    哈爾往上遊望去,正好看見“方舟”。“方舟”沒有揚帆。哈爾很奇怪,但他猛然悟到其中的奧妙。就是那股把浮島推進河灣的逆風,使“鱷魚頭”無法揚帆。“方舟”隻能順水漂流。


    哈爾心裏忽然產生一個希望。如果這股風能毫不費勁兒地把順水漂流的浮島從主航道衝進河灣,它為什麽不能對順水漂流的“方舟”起同樣的作用呢?也許,幾分鍾之後,“鱷魚頭”就會跟他“會師”了。


    他準備迎接他。他冷冷地笑著檢查了他的“野人”連發來福槍。然後,他爬上樹去吩咐羅傑。


    “躺著別動,”他說,“別作聲。”


    羅傑馬上爬出吊床。“我躺夠了,”他說著,身體有點兒搖晃,他趕緊抓牢一根樹枝,“不管怎麽說,要打架的話,我也要幫忙。”


    “你能幫什麽忙呢?”


    羅傑眨眨眼,“我不知道,但我總能幹點兒什麽。那家夥的塊頭有你兩個大,你需要我。”


    “好吧,不過,你得在樹上藏好。呃,他會發現這兩鋪吊床的。”哈爾解下吊床。


    在漩流和逆風中,“方舟”直向河灣口漂來。哈爾撫摩著他的“野人”


    來福槍,眼睛在“方舟”的甲板上溜來溜去,搜索“鱷魚頭”。他終於找到他了。“鱷魚頭”躺在甲板上,睡得正香。動物們喊著,叫著要吃早飯,他充耳不聞。哈爾聽到了小貘的嘶鳴,美洲豹的低吼,小狨猴的啁啾,還有那幾隻鳥的啼鳴。


    這一切看起來有多好啊!查理,那木乃伊頭,依舊束著頭發掛在桅杆頂,在風中擺來擺去;巨鸛依然保持金雞獨立的姿勢,顯得那麽睿智;小鹿那麽美;哈爾甚至對那可惡的南美大森蚺也懷著親切的感情。


    “方舟”漂進河灣,跟在正在兜圈的浮島後麵。哈爾真擔心他們會就這樣無休止地轉下去,老隔著幾杆1遠。但浮島沒有“方舟”漂得快。那笨重的半英畝地一會兒擦著河底,一會撞著河岸。“方舟”很快就趕上了它,擠壓著它。


    “咱們動手吧,”哈爾低聲說。羅傑扛著吊床。哈爾悄悄來到水坑邊,抓住電鰻的尾巴,輕輕地提溜起來。兄弟倆踮起腳尖從“托爾多”後麵溜上“方舟”。哈爾把電鰻放在甲板上。它安靜地呆在那兒,魚離了水永遠也活躍不起來。


    雙腳重新踏上自己的“方舟”,哈爾感到眼前的世界顯得格外美好。他望著手裏的槍,感到很奇怪,腦中殺人的念頭早已蕩然無存。他自信地握緊雙拳,隻要有必要,他的拳頭什麽都能幹。他放下了槍。


    1一杆=5.0292米。——譯者。1一杆=5.0292米。——譯者。


    他繞著“托爾多”的一角漫步,望著“黑美人”微笑,“黑美人”卻隻是冷冷地盯著他,對他的友好表示毫不理睬。他又笑著望望南美大森蚺,那巨蛇正忙著消化那頭海牛,連眼睛都懶得睜開。


    隻有寶貝兒絞蟒比較友好。它婉蜒穿過甲板向哈爾爬過去,哈爾彎下身子撫摸它揚起的頭。


    “大鼻子”走上前去嗅他的腿,小狨猴“眼鏡”爬到他身上,鑽進襯衣裏。哈爾把它捉出來,摩挲一陣,然後放到一邊。幾秒鍾以後,他的襯衣裏頭就再也不是小狨猴安全的藏身之所了。


    哈爾居高臨下地望著“鱷魚頭”。這大塊頭仰麵朝天地躺著,他那扭歪的臉即使在睡著的時候也醜陋不堪。他腰間掛著哈爾的一個皮槍套,槍套裏的正是哈爾的左輪手槍。哈爾彎下腰把槍輕輕地抽出來,放在大森蚺的籠上。


    然後,他照著“鱷魚頭”的肋骨狠踢一腳。


    “噢嗚,噢嗚!”“鱷魚頭”像隻被惹惱了的美洲豹似地嗥叫起來。他的臉抽搐著,活像有條蛇在臉皮底下爬,眼睛隻張開一道裂縫——但一看見哈爾,馬上就瞪得溜圓。


    他一翻身跳起來,手啪地一聲按在槍套上。槍沒有了。


    他像頭野牛似地怒衝衝地向哈爾撲過去。就他的年齡來說,哈爾長得夠高大壯實了,但他的體重還是比他的對手輕整整6石。他閃過一邊,讓那大塊頭衝進“托爾多”。黃虎咆哮,黑虎怒吼,鳥兒嘎嘎亂叫。


    “鱷魚頭”轉過身來,可是,沒等他衝哈爾大耍威風,哈爾的拳頭就不偏不倚地落在他的臉上。這孩子把每塊肌肉的力量都集中在這一拳上,滿以為一拳過去,“鱷魚頭”馬上就會倒下。


    看樣子,“鱷魚頭”對這一拳並不在乎,他向哈爾衝去。這一次,他那巨大的拳頭砸在哈爾的額頭上,打得他像陀螺一樣在甲板上直轉。他的身體衝過甲扳撞在金雞獨立的巨鸛的那條支撐腿上,巨鸛尖叫一聲衝上50英尺高空,把綁著它的繩子拉得繃直。


    趁著哈爾還沒站起來,“鱷魚頭”抓起“方舟”上一支又長又重的槳,隻聽哢嚓一聲,槳落下來,不過,沒落在哈爾身上,他已經側身一滾,躲過了這一擊。現在,他正好在“鱷魚頭”的胯下,想用力把這魔鬼推倒。但是,要撼動“鱷魚頭”就像要推倒大象一樣艱難。


    “鱷魚頭”一腳把哈爾踢開。但哈爾又搖搖晃晃地站起來繼續與他搏鬥。


    他對著“鱷魚頭”猛地一撞,逼著他退到森蚺籠那兒。“鱷魚頭”揮起右拳,重重一擊,哈爾整個兒趴在甲板上。


    “鱷魚頭”爆發出一陣猙獰的狂笑。接著,他看見了寵頂上的左輪手槍。


    他一把抓起槍,一步跨過去,想一槍把哈爾給結果了。


    正在這時,他看見一幅恐怖得令他終生難忘的景象,不由得尖叫起來。


    一條盤旋在空中的綠色巨蛇正向他撲來。


    羅傑抓住電鰻的尾巴,甩套馬索似地握著電鰻在頭頂上轉。使用彈弓的大衛1向哥利亞衝去時也不如他那麽勇敢無畏。魂不附體的“鱷魚頭”開了槍,1據“聖經”故事,大衛是猶太部落的一個牧童,非列士入侵時,軍中一名主將名叫哥利亞,身高七英尺,驍勇異常,以色列軍營中無人敢敵。大衛給在軍中當兵的哥哥送飯時,聽到哥利亞在叫罵,便自告奮勇,


    但他不知道該打什麽,往哪兒打。


    現在,那卷成一盤的黑綠色的蛇纏在他的脖子上,纏了一圈又一圈。他被什麽猛地一擊,全身像上了酷刑一樣痛苦。他那笨大的身體毫無和覺地癱倒在甲板上。


    迎戰哥利亞。他手執彈弓和牧羊棍,勇敢地向哥利亞走去。他往彈弓上壓上了鵝卵石,照哥利亞的腦門射去,將他擊斃。後來,牧童大衛成了以色列王國的國王。——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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