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後就要去廣州進服裝了,這本金得準備好。


    喝完桂花糊,林麥讓周彩雲把這段日子小吃店的盈利都交給她。


    周彩雲拿出五百多塊給了她。


    林麥在心裏計算了一下,加上自己存折上的,和王強幾個砸了她的拖拉機賠償的一百塊錢,一共不到一千五,這本金有點少。


    明天……要不要向方卓然借一兩千?


    這個念頭剛冒出,就被她無情地給否定了。


    兩人剛交往,她就向他借這麽多錢,好像把他當提款機似的,會讓他心裏有想法吧。


    算了,有多少本金就打多少貨,一步一步慢慢來。


    這個年代的存折不能通存通兌,無法異地取錢,去廣州打貨隻能帶現金。


    這就意味著林麥要將一千多塊錢的現金帶在身上。


    十元一張的鈔票,一千多塊錢的現金還是很厚的。


    路上小偷搶匪那麽多,那麽多錢帶在身上風險很大。


    周彩雲正愁錢怎麽帶,林麥路上才會安全。


    見李明成從外麵進來,朝他招手道:“你跑哪裏去了,快來一起商量麥子去廣州的事。”


    李明成也沒想出好辦法來,支支吾吾道:“還是把我帶上吧,好歹我是個男人,麵對歹徒總能對付兩下。”


    林麥直言不諱道:“有勇無謀,然後被歹徒一刀給捅死,我還得給你料理後事。”


    李明成羞愧地低下了頭。


    周彩雲絞盡腦汁想了半天,道:“你們看這樣行不行,搞個麻袋,往裏頭塞些不值錢的舊衣服,把錢放最裏麵藏起來。”


    李明成眼睛亮了亮:“我覺得行。”


    “行個毛!”林麥一口否定,“別小看了那些扒手搶匪和騙子,個個都是火眼金睛,大熱天的帶著一大麻袋的舊衣服出門,一看就有鬼!”


    周彩雲一臉茫然:“那咋辦?”


    李明成再次自告奮勇:“所以還是要帶上我,我可以和麥子一人藏一部分錢在身上。”


    林麥依舊搖頭:“我敢保證,你會每隔幾分鍾按一下藏錢的地方。”


    李明成沉默不語,他也相信他會這麽做。


    最後還是林麥自己想出了好主意,大家才洗了睡。


    晚上躺在床上,聞著玫瑰花香,林麥輾轉難眠,不知道自己和方卓然在一起,會不會有個美好的人生。


    唉!就算沒有又怎樣,缺了男人自己就不能活了?


    想通了這點,她總算睡安穩了。


    方卓然卻是開心得睡不著,真沒想到,自己告白一次就成功了。


    他已經做好失敗了再來的準備。


    人逢喜事精神爽,第二天,方卓然一臉春風地去林麥的小吃店吃早餐。


    一進門就盯著她看,見她沒戴那條金項鏈,問:“怎麽不戴我送給你的定情之物?”


    林麥白他一眼:“那麽貴重一條金項鏈戴在身上招搖過市,等著別人來搶啊。”


    這倒是實話。


    方卓然接過她端上來的小籠包道:“過兩天我要去廣州開個學術會議,給你買條水晶手鏈好了,戴水晶手鏈不會有人搶。”


    周彩雲正在給客人舀稀飯,聞言,忙道:“好巧,過兩天麥子也要去廣州,不如你們兩個做個伴啊。”


    方卓然問林麥:“你去廣州幹嘛?”


    林麥本來不想告訴他的,可是x周彩雲已經說了,再隱瞞就沒必要了。


    於是附在他的耳邊小聲道:“去廣州進服裝倒賣。”


    方卓然驚訝地看著她:“你隻身前往?”


    “現在不是有你了嗎?”


    方卓然沉默了片刻,問:“非去不可?”


    林麥點頭:“非去不可!”


    方卓然聞言,便沒有再阻止了。


    第172章 我隻要你舒適


    這個年代,跨省去一些重要的大城市是需要介紹信的。


    早上生意結束之後,林麥特意去了一趟三陽村,找村長開介紹信。


    村長笑嗬嗬地拿出介紹信和鋼筆,問:“要去哪裏?”


    “廣州。”


    村長手裏的筆一頓:“你怎麽要去那裏?聽說廣州很亂的,我勸你沒有要緊的事,還是別去了。”


    富貴險中求,不冒險,怎麽發大財?


    林麥無可奈何道:“就是有要緊的事,才不得不去的。”


    村長便沒有苦勸,開好介紹信交給她,千叮萬囑道:“路上一定要小心。”


    林麥感激地點了點頭,又去銀行把存折上的錢全都取了出來,還去齊大爺的村裏收了幾十斤菜幹。


    周彩雲完全看不透,問:“麥子,你不是要去廣州嗎,收這麽多菜幹幹嘛?”


    林麥神秘兮兮道:“我自有妙用。”並不多解釋。


    中午方卓然來吃飯,交給她兩千塊錢。


    林麥不解地問:“為什麽給我錢,還給這麽多?”


    方卓然道:“你不是要去廣州倒騰服裝嗎?你手上沒錢怎麽倒騰服裝?兩千夠不夠?不夠我再拿。”


    林麥沒想到他會這麽細心,主動借錢給她。


    忙不迭地點頭:“夠了夠了,不過話說在前頭,這錢必須得還,不然我不要。”


    方卓然點頭:“可以。”


    他不答應不行,怕小姑娘不要他的錢。


    兩天之後,兩人一起出發去廣州。


    因為買的是早上五點半的火車票,五點不到,方卓然就背著一個帆布雙肩包來到林麥的小吃店。


    林麥早就已經收拾好了:張師傅幫她做的小拉車,加一個裝著換洗衣服等必需品的斜肩包和一網兜的食物,就別無他物。


    夏天出行就這點好,不用帶太多東西。


    但是帶著小拉車去廣州,一看就是前去打貨,很引人注目。


    為了掩人耳目,林麥把收購的那些菜幹全都放在小拉車上,裝作去廣州賣菜幹。


    一般騙子扒手和搶匪是不會搶菜幹的,她這樣做,安全係數上升不少。


    而且這些菜幹拿到廣州賣掉,還能掙幾個小錢補貼一下路費。


    怕豆豆醒來看不見自己會傷心害怕,林麥特意把她叫醒和她告別。


    豆豆沒睡飽就被叫醒,口齒不清地問:“媽媽去哪裏呀,什麽時候回來呀。”


    林麥全都耐心地回答了她,她要一點一滴建立她的安全感。


    在自家店裏吃了早餐,林麥和方卓然一起出發。


    豆豆和周彩雲、李明成目送著他們走遠。


    這個年代沒有高鐵,隻有快慢車。


    方卓然給他倆買的是快車車票。


    雖說是快車,可是跟幾十年後比起來還是很慢,要坐十五個小時的火車才能到達廣州。


    林麥跟著方卓然上了火車,見他把自己帶到一節軟臥車廂跟前,她有些驚愕:“你買的是軟臥?”


    “有問題嗎?”他輕輕把林麥推了進去,指了指一個上鋪,“那是你的。”


    林麥把不多的東西往行李架上放:“沒問題,就是覺得十幾個小時的車程買軟臥太浪費了。”


    “我不覺得浪費,我隻要你舒適。”


    不過軟臥的確舒適又安靜,就是和方卓然同處一室讓林麥有些不自在。


    等林麥好容易適應了,放鬆了,在火車的咣當聲中,十五個小時的車程已經過去了,火車停靠在了廣州站。


    在火車上時,不時有列車員和乘警走動,再加上是白天,還算安全,下了火車才危險。


    火車站本來就魚龍混雜,又是晚上,除了身邊的方卓然,林麥看誰都像壞人。


    心裏這麽想,可是神色卻極其平淡。


    那些扒手搶匪和騙子沒有一個不是火眼金睛,你眼神閃爍戒備,人家就知道你身上有財。


    神色越輕鬆自如,就越不容易被盯上。


    終點站,下車的旅客實在太多了,時不時有人撞林麥一下。


    每當這時,林麥會下意識地按著身上的斜肩包。


    那些撞她的人,十有八九是小偷,她不能不提高警惕。


    突然,有人淒厲地大喊:“有小偷啊,抓小偷啊,他偷了我的包!”


    林麥更加緊緊地攥住自己的斜肩包,一臉凝重地往聲音傳來的方向看去。


    隻見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男子,在川流不息的人群裏奮力追趕著小偷。


    卻從左右兩方闖出五六個男女,似有意又似無意攔住了他。


    小偷很快就消失在茫茫人海裏,被偷的人隻能幹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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