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丹雖然隻上了三天班,卻設計了不少飾品。


    任寶珠拿出不少蒙丹設計的飾品,有項鏈、手鏈,胸針和耳墜耳釘,樣樣都很精美。


    林麥看了都很滿意,讓任寶珠大批生產。


    至於優妮可服裝銷售,因為西曼被自己送偽劣贈品的負麵消息所累,銷售一路下滑。


    這就成全了優妮可服飾,從零售到批發,銷量一路高歌。


    特別是批發,自從高誌遠和西曼解約之後,優妮可在漢正街連個對手都沒有,生意每天都很火。


    任寶珠認為,國慶節期間,優妮可服裝批發不用做促銷。


    林麥道:“批發這塊可以不做促銷,但是零售這塊一定要做促銷。


    零售促銷方麵我已經有安排。”


    她拿出一盒從海關進貨的進口化妝盒道:“國慶節期間,凡是購買優妮可服飾達到一百塊錢以上送一盒進口防水化妝盒。”


    任寶珠拿過那盒化妝盒,懷疑地問:“真的防水嗎?”


    林麥道:“別問我,我還沒試。”


    陶之雲道:“我試過,也不能完全稱為防水。


    化妝盒裏麵,隻有口紅和睫毛膏、眼線、眉筆防水,其他都不防水。”


    林麥笑著道:“粉餅、胭脂、眼影要是也防水,那多嚇人,抹在臉上跟刷油漆似的。”


    眾人轟笑。


    任寶珠道:“連鎖店有化妝盒賣,我都沒敢讓營業員說防水的,隻說是進口貨。


    回頭我讓營業員跟顧客說清楚,口紅、眉筆和睫毛膏是防水的。”


    她把玩了一下那盒化妝盒:“這種化妝盒,在優妮可連鎖店裏賣十五錢一盒,當促銷贈品會不會太虧?”


    第506章 想請明星代言


    “不會虧。”林麥搖了搖頭,“我們的服裝新款也會跟著漲價的,價格上調百分之二十。”


    眾人目瞪口呆。


    陶之雲懷疑地問:“你確保漲價幅度這麽大,銷量不斷崖式下滑嗎?”


    林麥十分自信道:“剛才任廠長不是說了嗎,化妝盒在優妮可連鎖店裏賣十五塊錢一盒。


    咱們價格雖然上漲百x分之二十,可是贈送價值十五塊的進口化妝盒,還是物有所值的。”


    侯新義道:“要是消費者不想要化妝盒,隻想買衣服呢。


    這類消費者就會覺得咱們的服裝賣得太貴的,不買了,還是會影響銷售的。”


    林麥點頭:“你說的情況的確存在。


    所以這次國慶節,不僅有一次性購買優妮可服飾達一百元以上,就贈送高級進口化妝盒的促銷活動,我還打算請明星代言。”


    請明星代言,這個想法並不是她一時心血來潮,而是早就有這個打算。


    想要把優妮可做成品牌,還是需要明星效應的。


    這個年代,港台有明星代言,可大陸還沒有。


    但是時髦的年輕人卻已經熱衷於模仿明星,特別是港台明星的穿搭了。


    如果請明星代言,林麥相信,自己的優妮可服飾一定會火遍大江南北。


    眾人聽得一愣一愣的,他們連明星代言是怎麽一回事都不清楚。


    林麥給他們科普了一番,眾人才理解了。


    任寶珠表示反對:“請明星代言,還得給明星代言費。


    何苦花那筆錢,增加成本?


    不如像以前那樣,你來給優妮可拍海報,親自給優妮可代言。”


    陶之雲等人都紛紛附和:“就是就是,你長得比明星還漂亮,幹嘛要請明星代言?”


    雖然林麥也知道自己漂亮,可是被人集體誇漂亮,還是令她心花怒放。


    她開心地摸了摸自己精致的小臉:“我不行,我沒有明星的號召力。”


    眾人一臉懵,在心裏想,明星不就是演員嗎,又不是國家領導人,哪來的號召力?


    林麥覺得自己和這群家夥簡直就是兩個世界的人,她怎麽解釋,他們都理解不了。


    幹脆動用自己老總的身份,強行拍板決定。


    陶之雲支著下巴問林麥:“那你是打算請港台明星還是請大陸明星?”


    林麥當然想請港台明星,特別想請林青霞,不然米雪也行。


    雖然這兩位女星風格各異、氣質不同,可都很適合優妮可。


    可問題是,這個年代的大陸和港台的經濟差距太大了。


    請港台明星給優妮可代言,沒個一兩百萬的代言費,誰會給你代言?


    這一兩百萬,對於一個稍微有點實力的港台公司輕而易舉就拿得出來。


    可是林麥的總資產也就幾百萬,讓她拿一兩百萬拍廣告,她的資產瞬間縮水三分之一。


    她可不想拿出這麽多錢用在明星代言上,所以她打算請大陸明星張玉給她拍廣告。


    (ps:文中有些情節不符合現實,當平行空間看,千萬別較真。)


    任寶珠錯愕道:“你請她代言?


    她在電影裏全都演的是農村角色,土得都掉渣渣了。


    讓她給優妮可代言會不會起到反作用?


    咱們的優妮可服飾可是走時尚路線的。”


    林麥卻知道,張玉一點都不土,反而很洋氣。


    隻是角色需要,所以在電影裏扮土。


    而且她認為,就是因為張玉在電影裏的形象土氣,讓她給優妮可代言,才會形成巨大的反差。


    讓消費者看過之後,會發出這樣的讚歎,優妮可服飾可真時髦,一個那麽土的演員穿上優妮可,會變得那麽漂亮時尚和優雅。


    林麥還沒來得及發表自己的觀點,陶之雲就開口了:“我覺得她很洋氣,長相也甜美,完全能勝利優妮可的代言人。”


    陶之雲是整個服裝廠,乃至全公司公認的最有品味的人。


    她說可以,那就一定可以。


    大家集體閉嘴。


    不過侯新義質疑張玉名氣不夠大,建議林麥請劉美慶或者潘雨虹。


    這兩位女明星可是大陸影視圈裏的當紅炸子雞,更是大姐級的人物。


    但是林麥怕請不動她們。


    隻有一個星期就到國慶節了,她得趕在國慶節前讓優妮可的廣告在中央電視台播出。


    因此隻能挑有把握搞定的明星,那兩個大腕她覺得很難搞定。


    特別是劉美慶,前世她看過她的專訪,不是個好說話的人。


    林麥解釋道:“我已經聯係張玉的領導了,再換人不太好。”


    她並沒有說謊,這兩天,她除了抓緊時間學習,就是聯係張玉的領導,想請她給自己的優妮可拍廣告。


    這個年代,演員隻是一份職業,和其他職業一樣,是有單位和編製的,因此也是有領導的。


    一個演員,哪怕你名氣再大,做什麽都是要經過領導批示的。


    不像後世的流量明星,大多是經紀人和團隊。


    做什麽,隻要經紀人允許即可。


    這個年代的演員,無戲可拍時拿工資。


    有戲可拍時,既拿工資,又領拍戲津貼。


    那時,一集戲的津貼也就幾十塊,可演員們很知足,也很敬業。


    哪像林麥前世那些流量明星,職業道德沒有,敬業就更談不上,錢卻生怕撈少了。


    所以林麥想請張玉拍廣告,就必須得找她的領導。


    陶之雲問:“張玉的領導答應了沒?”


    林麥笑了笑:“還沒呢,在等消息。”


    真實情況是,張玉的導演黃導已經拒絕了她。


    不過林麥並不死心,她打算親自和黃導麵談,讓他答應張玉給自己拍廣告。


    當然,實在不行,她就自己頂上,隻是效果肯定會打折扣。


    林麥道:“我想趁著請明星代言的機會,擴張一下優妮可的銷售版圖。”


    任寶珠困惑道:“咱們不是在漢正街設立了批發門店嗎,已經麵向全國了,還怎麽擴張?把生意做到外國去?”


    林麥道:“以後咱們的優妮可自然會把生意做到外國,不過現在還為時太早。


    雖然咱們在漢正街設立了批發門店,可是隻有開服裝店的個體戶來拿貨,大城市的商場並沒有咱們的優妮可賣。


    一家大商場的銷售量,頂得上好多家個體服裝店的銷售,這麽大一塊市場咱們不能忽視。”


    眾人聽了紛紛點頭。


    林麥把目光投向任寶珠:“等會議結束了,你就安排九名業務員,三人一組,分往上海、廣東、京城三大城市。


    盡可能地在這三座城市把所有的商場全都拿下,設立咱們優妮可的賣場。


    你們就不用擔心咱們的服裝大漲價,會賣不動了。


    這三座城市消費比江城高多了,江城市民覺得貴的衣服,在這三座城市也就普通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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