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有幸和一位被我稱為g·7的偵探——下邊您會看到我為什麽稱他為g·7——一起調查過幾起案件。在講述這些調查之前,我要說說我是如何結識這位警探的,而且對我來說,和他相識在很長一段時期也是一個謎。


    一九二……年十月九日。


    偶爾一次,大約是在清晨兩點,我在蒙馬特高地一家小酒館和鄰桌的一位聊了起來。他是一名外國人,我很難確定是哪國人,因為我覺得他說話帶點英國口音,一會兒又覺得有點斯拉夫味,雖然英國口音和斯拉夫味道相差何止萬裏。


    我們一起走出酒館。頭上的天空很美,既清冷又明朗。


    兩個人不約而同地想一起溜達一段路。我們一同走到德洛海特街。可是我感覺太冷了,於是開始等出租車。車從身旁呼嘯而過,無一輛是空的。


    走到聖喬治廣場,一輛紅色轎車,他等到的,在離我們幾米遠的地方停了下來,一個全身裹著裘皮的年輕女士從車內急速跳出來。她遞給司機一張鈔票,不等找錢便匆匆而去。


    “您上這輛車吧!”我說。


    “不!不行,您上吧!”


    “我住得離這兒不遠……”


    “那又怎麽樣!還是您請吧……”我讓步了。我向他伸出手去。雖然我們才剛剛認識。


    他伸給我的是左手。整整一個晚上,他的右手始終插在上衣兜裏。我剛上車又想把他喚祝因為我突然發現遇上了一場悲劇,完全迷惑了。在我墜入的這個汽車深淵裏,我碰到了什麽東西!我用手摸了摸,發現是一個人的身軀。


    司機已經將車門關上,車起動了。


    我沒有想到叫司機立刻停車。待意識到此,為時已晚。


    我們沿著蒙馬特郊區前行。我的酒館夥伴以及年輕女子大概已經消失。


    我當時的感受真是無法形容。


    這一意外事件使我感到燥熱,我臉燒得通紅,同時喉嚨發緊。


    我身邊的這個人已經從座位上滑落下來,他一動不動。


    路旁咖啡館裏的燈光現在照到他的身上,我發現這是一張年輕的麵孔,頭發紅棕色、身著一套灰色西裝。


    他的一隻手上有血。我觸摸了一下這個陌生人的肩頭,我的手沾上了一種紅色的、熱乎乎的液體。


    我的嘴唇在顫抖,我猶豫不決。最後,我突然做出決定:“去我家!”


    如果當初我沒有看到那個年輕的、長得十分漂亮的女人從同一輛出租車裏走出的話,我要司機去的很可能就是另一個地方,可能是一個警察局,也可能是一家醫院。


    但是,我感到這不是一個一般的事件,我也不願意它是一個平常事件。


    此人並沒有死。我甚至懷疑他沒有昏過去,他的呼吸是那麽有力,脈膊跳動節奏是如此清晰。


    “老兄!您恐怕做了件漂亮的蠢事!上帝知道您正在往自己頭上套什麽樣的枷鎖!…”這我也想到了,但是事已至此,卻撂給警察,我不甘心,我也不甘心當個簡單的見證人?


    “毫無疑問,是那個女人想殺害他!…”到了我住的那條街。離我那棟樓大約一百米的一家縳裙蕕拿嘔箍著,“請您去把這張一百穏傻鈉弊踴豢好嗎?”我對司機說,心裏十分篹濾自己身上就有零錢?


    司機去了。我把車中人背到走廊裏。一刻鍾之後這位陌生人已經躺在我的床上。我凝視著他那個小小的傷口,這傷口極有可能是用尖刀劃的。


    “為女人用的武器所傷?……反正他還未蘇醒過來,而且也需要治療……”傷口不深。他卻一直處於昏迷狀態。我想大概是失血過多所致。


    可是他確實流了很多血嗎?他的衣服上可是一滴也沒有埃“甭管它了!應該請醫生……”我出了門,跑到一個朋友家。他家就住在附近,他是醫科大學生,再有一年就畢業了。我一把將他從床上拽起來。


    我們很快回到我的住處。我打開門。我說:“在床上……在左邊……”我的雙眼立刻睜得老大,因為,我的傷員,幾乎可以說我的囚犯——因為我出去前已經把門鎖上了——不見了。我查看房間。房間裏亂成一團。所有的抽屜都大開著。我辦公桌上的證件、材料給翻了個亂七八糟,捆好的一摞信上全是墨水。


    我的朋友哆哆嗦嗦地微笑。


    “你家裏是否放了很多錢?”我的朋友這樣問。


    “你什麽意思?”


    我生氣了。我惱火了!我感到自己很可笑,想想這樣保護一個陌生人,便感到自己更加荒唐,更加滑稽了。


    “他不是小偷,他什麽也沒有拿走。”


    “你肯定嗎?”


    “非常肯定!你總不會說我連自己家裏有什麽東西都不清楚吧?東西全在……”“哼!”


    “哼什麽?”


    “沒什麽!我可以回去再睡我的覺了吧?不過,你是否先給我來杯燒酒喝。外邊實在太冷,我是讓你從床上拽起來……”我像一頭被關在籠子裏的狗熊,怒氣衝衝地回到房間。


    那麽,我既然講述這個故事,就一定要把它全部交待清楚。我的朋友剛剛離開,我後腳就出門了,我又回到聖喬治廣常為什麽?我也不知道!或許是懷著一線渺茫的希望,在那裏找到那個女人的蹤跡。


    這太愚蠢了。我明明看到她匆匆地走了。她並沒有進入附近的任何一所房子,而是朝聖拉紮爾街去了。


    盡管如此,我還是在這兒轉悠了近一個小時,我煩躁不安,竟大聲自言自語起來。


    直到清晨五時,我才回家睡到我那張我曾那麽小心翼翼地將我的那位受傷人安頓躺下的床上,上午九點,我被看門人喚醒,她給我送來一封信。


    我隻瞥了一眼信封,決定再回床睡覺。但是,我發現信封上未貼郵票。


    信封內掉出的是一份正式公文,要我十點到位於索賽街的安全部。


    召見公文上注明我應去的辦公室的門牌號碼。


    我至少改變了十次主意,一會兒決定想去說明事實真相,馬上又想編造一個神話故事,一會兒又決定改變某些細節。


    毫無疑問,我的表現幼稚得像個小孩。可是我又不願承認這一點,哪怕是對自己都不肯承認。


    警察局這個地方死氣沉沉,讓我感到很不舒服,在走廊裏一刻鍾的等候最終驅走了我準備編造的各種理由。


    “管它呢!反正我沒有做任何壞事!”


    門終於開了。我走進一間小小的辦公室,一道強烈的陽光從窗戶射進來。


    光線中站著一個男人,兩手插在褲兜裏。這個人的形象將永遠銘刻在我的腦海裏,他體形健美,又高又寬,但恰到好處,一套得體的西裝使他失去些威嚴。


    一張坦率開誠的臉上布滿雀斑。眼睛清徹,嘴唇微厚。


    他高興地微笑著,沒有一點譏諷之意。


    “我請您來是為了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原來他就是那個出租車裏的受傷者,那個從我家逃跑的人!


    我被驚得目瞪口呆。我開始從頭到腳打量他。我不知道為什麽將他看得如此仔細,從他腳上的黑色高幫皮鞋一直看到他脖子上的那條打得恰到好處的單色領帶。


    可以看出,這是一個自信心強、辦事認真嚴肅,但對衣著追求並不過分的人。


    “自我介紹一下,我是偵探……”


    (此名眾所周知,故不宜說出真名實姓)。


    在他身上看不出絲毫曾經受傷並被包紮過的痕跡。隻是左臂比右臂略顯僵直。


    “來,往前一點,請拿把椅子坐下……您吸煙嗎?”


    他向我遞過一個鎳質煙盒。


    “我讓您度過了十分糟糕的一夜,差點讓您睡到中午。不過我實在急於見您,求您原諒。”


    我還沒有注意到室內有一個靠牆的地方。我有一種感覺,那邊有個人在注視著我,警探正對著她微笑。


    我把頭轉過去。與此同時,警探又開口了:“你可以往前一點,伊威特……我給你介紹一下……”下邊的話沒聽見!在夜裏我沒有看清那個女人,但是我絕不可能認不出她。更何況她身上穿的還是那件裘皮衣。


    她也在微微笑著。我局促不安,不知把目光投向哪裏。


    “這是我妹妹……”終於,這位今後與我再也不分開,為紀念我們的第一次相遇被我命名為綽號“g·7”,而永遠被人如此稱呼的偵探開口說道。


    “那個昨天和您一起喝香檳的家夥在歐洲各國首都都幹盡壞事,已曆時數年,從未受到懲處。


    “您知道,追捕一位隻需動一下小手指頭就能叫周圍的一切完蛋的先生,難度有多大!在聖喬治廣場,我妹妹下了車,那個家夥幾乎肯定會上這輛車,至少從表麵上分析會是如此……“一個受了傷的、失去知覺的人不會引起任何懷疑……我們的強盜和您創造著同樣的故事,我隻須五分鍾便可找到機會奪下他放在上衣兜裏的引爆裝置……可是您的出現讓我這一切泡了湯。我當時甚至把您看成他的同謀。我搜圝查了您的抽屜……您能原諒我嗎?”他看出我已解除了戒心,便作結論似地說,“如果說我放跑了一個敵人,我希望我至少得到了一個夥伴,甚至是一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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