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臣的手掌撫摸著她汗濕的背,沒有說話。


    “其實那天晚上第一次見到你,我就覺得自己完蛋了,因為我竟然不太敢看你。”


    邵臣低聲揶揄:“我記得你明明很大膽,直接問我借打火機。”


    明微想起這個“哼”了聲:“可是你都不理我,態度好冷漠。”


    “我有冷漠嗎?”他以為隻是正常的陌生人的距離。


    “嗯,有。”明微點頭:“這麽漂亮的姑娘主動搭訕,你竟然正眼都不瞧一瞧,到底怎麽想的?”


    邵臣的手往上,若有似無纏繞她的頭發:“我習慣獨來獨往,對很多事情置身事外,當時應該沒什麽想法。”


    可惡,居然真的沒有想法。


    明微的腳尖蹭著他的小腿:“那些討厭鬼說得沒錯,本來你的生活安安穩穩,要沒有我,你也不用遇到討厭的事情,不用和人起衝突,還跟親戚鬧得不愉快。”


    邵臣緘默許久,胸膛深深起伏:“明微,要沒有你,我隻是個麻木等死的行屍走肉。”


    她動作僵住,呼吸海潮般跌宕,心下一陣酸澀。


    你不是行屍走肉,是活生生、熱滾滾的人。


    明微不讓他傷感,開啟自己的無賴技能,慢悠悠笑道:“剛才明明就很生龍活虎,哪裏麻木了?”她口無遮攔不顧人死活:“把人家頂得直哆嗦,新換的床單弄得這麽髒,你是榨汁機麽?眼看人家受不了了還一個勁兒地戳,不害臊。”


    “……”邵臣倒吸一口氣,又想捂她嘴了。


    小小的臥房隻有他們兩個,說些私密話也無可厚非,但他仍然被她的辛辣言辭驚到,這個小魔女不按常理出牌,打得人措手不及。


    “你先前說的話還算數嗎?”


    “哪句?”


    “再來一次。”明微纏著他:“邵臣,我要你,立刻就要……”


    撒嬌求歡,渾然天成的欲,誰能抵擋得了呢?邵臣是個正常男人,他對她的欲望可能更濃更烈,隻是不會表達得這麽裸露直接。


    而明微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脾氣,不懂節製,隻知盡情盡興。邵臣時常覺得她像一隻野生動物。


    偶然闖入了他的荒原。


    第28章


    ====================


    明微心血來潮的烹飪熱情被熱油炸沒了之後, 原本從此打消進廚房的念頭,奈何隻要邵臣做飯,她就忍不住黏過去, 跟他一起摘菜,洗菜,切肉。等到點火熱鍋準備下油的時候她就溜得遠遠的了。


    邵臣的作息對明微來說堪稱魔鬼。


    他每天早上六點半起床, 出門慢跑半小時再回來衝澡。


    有幾次夜裏,明微下決心要和他一起鍛煉, 並豎起三根手指信誓旦旦, 可到了第二天清晨卻死活離不開床。


    邵臣就笑話她:“你說你有出息嗎?”


    出息是個什麽東西,不懂。


    明微懶散慣了,起床氣不小, 清早或者午睡醒來第一件事就要找邵臣,別的什麽都不管,要他抱一會兒, 安撫幾分鍾才會舒坦。


    如果睡醒找不到人,她就坐在床邊自個兒生悶氣,氣個兩分鍾也就沒事了。


    某天邵臣跑完步回家, 意外發現明微已經做好早餐,笑盈盈地催促他趕緊去洗手。


    原來她煮了一鍋紫米粥,還蒸了豆沙包。


    邵臣平時不怎麽吃這些甜甜膩膩的東西, 但抵不住她殷切的目光,隻能乖乖做小白鼠。


    不偏袒地講,並不算難吃。


    邵臣捧場,想起她以前吃東西亂七八糟, 什麽時候醒了什麽時候開飯,毫無規律, 胡亂折騰,於是忍不住督促了一兩句。


    “紫米補血益氣,對脾胃有調養作用,你胃虛,早上喝這個比牛奶要好。”


    他說著自然而然記起讓她做胃鏡的事,正欲開口,明微仿佛知道他的意圖,立馬舀了一小勺粥喂到他嘴邊:“乖,先吃飯,不說話了啊。”


    邵臣目光淡淡地看著她。


    明微吐吐舌頭。


    接連煮了三天紫米粥,邵臣幫她改良做法和步驟,賣相與口感都可以拿出去見人了。


    他們同居住在一起,每天無非就是柴米油鹽,相互作伴。


    明微喜歡玩拚圖,邵臣陪她坐在地毯上摸索拚湊,不用開電視也不用聽音樂,兩人安安靜靜地,專注著,一個下午恍然過去了。


    某天邵臣出門辦事,明微想著中午隨便應付一頓,於是燒開水泡方便麵,從電視櫃下麵找到一本書,拿來蓋泡麵。


    很厚很厚的小說,分上中下三冊,估計超過百萬字。


    明微不是閱讀的料,很久沒有翻過實體書,更別提這種能當凶器的大部頭。


    她隨意打開上冊,瞥兩眼,沒想到被開篇吸引,竟然看了進去。


    開頭講祖父埋怨初生的孫子長得醜,母親忙把孩子抱過去,說,我的小乖乖,你多難看,你多難看,我多疼你。接著祖父又說,醜也沒關係,隻希望他將來做個好人。


    明微不知道為什麽被這個吸引,慢慢鑽進故事。邵臣回來見她躺在沙發裏抱著書,烏黑長發襯得巴掌臉白皙,薄被搭在腰下,文文靜靜地,神情投入,認真的樣子很美。


    邵臣沒有打擾她,自顧回臥室換衣裳。


    那天明微興致濃烈,立下豪言壯語,要用一周時間把三冊全部啃完,邵臣覺得佩服,話雖如此,事實上她放下書以後就再也沒拿起來了。


    邵臣哭笑不得,三分鍾熱度,這才是她。


    ——


    明崇暉的息肉手術很成功,人雖然在醫院,但由於許芳儀的告狀,他什麽事情都沒落下,出院之後找時間給明微打了通電話


    “前幾天是不是和你媽吵架了?”


    明微以為他又要教訓自己,眉頭一擰,沉悶地不吭聲。


    但明崇暉這次倒沒有責備她,又問:“你和傅哲雲相處得怎麽樣?”


    “我對他沒什麽感覺。”


    “哲雲是個好孩子,感情可以慢慢培養,別這麽早下結論。”


    明微默了會兒,問:“這麽好的青年,你怎麽不介紹給嘉寶呢?”


    明崇暉倒笑起來:“很明顯他喜歡你。”


    “那你覺得他喜歡我什麽?”明微冷靜地開口,語氣是真的好奇:“在你們眼裏我就是個不學無術到處闖禍的惹事精,渾身上下找不出一個可稱讚的地方。傅哲雲隻和我見過兩三麵,他喜歡什麽?”


    明崇暉說:“不可否認,外貌是一個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性格上的吸引和互補,哲雲是可以包容你的。”


    明微屏息數秒:“爸,其實我有男朋友了。”


    聽完這話那邊靜了許久:“什麽時候的事?”


    “最近。”


    “怎麽沒聽你提過?”


    她不語。


    明崇暉說:“明微,你要真不喜歡傅哲雲,我和你媽也不會勉強,但不要為了叛逆而叛逆,這樣很不負責。你不是小孩子了。”


    “不是這樣的……”明微想告訴父親,她對邵臣很認真,不是為了跟父母作對,也不是一時激情,她想和他長長久久地在一起,做什麽都好,隻要跟他在一起。


    如果他們認識邵臣就會知道他有多好,也一定會喜歡他的。


    明微心潮翻湧,想鄭重地跟父親談一談她和邵臣的事,耳邊卻隻聽見明崇暉疲憊的歎息。於是她沉默下來,將珍愛的東西放在心底收著,不再輕易示人。


    明崇暉也沉默了很久,方才開口:“月底我要辦酒席,你把他帶過來吧,如果真有這個人的話。”


    明微愣了愣,沒想到他會忽然鬆口,一時不知怎麽接話,茫然詢問:“辦什麽酒席?”


    明崇暉似笑非笑:“你爸五十歲生日你都不記得了?”


    明微吐吐舌:“總覺得你才四十出頭。”


    “拍馬屁沒用。”


    她笑:“往年也沒辦過呀。”


    “你薛阿姨說整壽熱鬧一下。”


    明微淡淡應了聲。


    明崇暉又說:“過兩天嘉寶回來,你們要不要約著吃個飯?”


    明微沒有猶豫:“不用了,不熟。”


    明崇暉說:“嘉寶特意問我,你喜歡什麽,她想給你帶一份禮物。”


    明微對禮物和嘉寶沒有興趣,卻問:“所以你怎麽回答的?”


    “嗯?”


    “我喜歡什麽,你知道嗎?”她輕笑。


    明崇暉略微歎氣:“你小時候喜歡五顏六色的拚圖,花花綠綠的指甲油,還有蓬起來的那種裙子,現在長大了,總不會還跟小時候一樣。”


    明微嘀咕:“你還記得呀。”


    明崇暉沒有繼續多聊,他並不是喜歡沉浸在過去裏感歎歲月的人,現在和未來更值得經營,於是跟明微囑托兩句就掛了。


    她第一時間把這件事情告訴邵臣,蹦蹦跳跳,興奮不已。


    “我爸讓我帶你一起參加他的生日宴。”


    邵臣有點詫異:“我也要去嗎?”


    “不然呢,你不想見我父母?”


    他低眉思索,輕輕笑說:“見你父母做什麽呢?他們知道你和我在一起,不會高興的。”


    明微認真看著他,表情變得非常嚴肅:“邵臣,你不是我的地下情人,我們光明正大在一起,有什麽見不得人的?他們高不高興有什麽要緊,就算全世界不高興,我都不在乎,我就要帶著你招搖過市。”


    邵臣見她宣誓一般的堅定,仿佛要上戰場,忍不住笑了。心裏再多顧慮都踢開,遠遠的,沒什麽比得上讓她開心重要。


    他絕不讓她掃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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