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今天真假千金推翻豪門了嗎 作者:折紙為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方如琴瞥她們一眼,道,“如果你們還不信任我的話,可以讓警察陪同,總可以了吧?”
林歲沒說話。
她的手掌是涼的,根本無法去消化和接受這個事實。
直到被林小玲牽起來,她的腦子還是一片空白。而接下來的一切像是被推著走,在采完樣後還是渾渾噩噩的。
八個小時,小半天。
放在平時不算長,對於現在的林歲來說卻極其煎熬。
“等、等等,還有一件事。”
在離開醫院之前,林歲聽見林小玲問方如琴,“既然您說十七年前是抱錯了兩個女孩,那我們能見一下我們的那個孩子嗎?”
哦。
對啊。
在這件事情裏還有一個女孩子呢?
林歲心髒被尖銳地刺了一下,稍稍清醒了一點,就聽見方如琴像是輕聲笑了一聲,說:“小意聽說這個消息後,就一直把自己關在房間裏。我們怕刺激到她,所以就不帶她過來了。”
“小意是一個比較敏感的女孩子,如果見到你們,可能會多想。而我們畢竟也養了小意這麽多年,也是有感情的。所以我們家的想法呢,還是讓小意待在我們家比較好。”
“到時候把林歲接回去後,我們對外會宣布她們是雙胞胎,隻不過林歲是在十幾年前因為意外走失,又被你們偶然收養的孩子。”
“放心,鍾家有足夠的能力養兩個孩子,給予她們最好的生活條件。你們也是做父母的,相信可以體會吧?”
林歲看著這個籠罩著血色紅光的陌生女人,很難把她和母親兩個字聯係在一起。
她的語氣全程都十分溫和,但每一處都流露著自然的、上位者的輕蔑。
對她的父母,甚至對她,都是如此。
為什麽呢?
她不是來尋找自己的親生孩子的嗎?
“我會在第二天把結果帶給你們。如果林歲真的是我們家的孩子,下次我會帶律師一起來談。”
方如琴坐上了車,很快離開。
時值深秋,寒風驟起。
林歲站在風裏,茫然又無措。
真奇怪。
她以前讀到類似的故事,裏麵的主角每個都欣喜若狂。
但她此刻沒有半點被豪門找回的驚喜感,恐慌,不安,要和父母分開的沉重的不舍壓上了心頭,壓得她快喘不過氣來。
“回家吧。”
林小玲拉著她的手說。
她看向林歲,眼神依舊溫柔,宛如什麽都沒發生一樣,露出一個笑來,“媽在呢,沒事的。”
林小玲向來是很樂觀的性格,最愛掛在嘴邊的就是這句“媽在呢,沒事的”。輕飄飄的幾個字,像一劑渡人渡己的萬良藥,仿佛再天大的事情總有一天也會過去,沒什麽是她扛不住的。
她又問,“晚上想吃什麽?”
林歲:“……什麽?”
林小玲又問了一遍:“晚上想吃什麽?”
仿佛是稀鬆平常的一個傍晚,她笑著問自己親愛的女兒想吃什麽。
林歲抬頭,看向林小玲。
林小玲眉目端正,笑起來的時候燦爛溫暖。
她今年四十五歲,雖然艱苦歲月和常年勞作磋磨得她兩鬢漸白,皺紋的紋路也比同齡人更多更深,但依舊能看出來她年輕的時候是個大美人。
家裏有一張林小玲年輕的照片。
林歲小時候翻出來過,對著照片,又照照鏡子,頗為不滿道:“為什麽我和媽媽長得不像呢?”
“誰說不像?”
“媽媽比我漂亮太多了!”
“那是因為你還沒長開呢。”
林小玲點著她的鼻尖,又蹭了蹭她柔軟的額頭和臉蛋,哄她的小女兒,“你現在還小,等我們歲歲長大了肯定是一個比媽媽漂亮好多的大美女哦。”
如今十七歲,初長成的林歲看著林小玲依舊和自己完全不像的臉,想起命運在那麽早的地方給予她的提醒,隻覺得心髒都被隆隆的風紮得生疼。
“想吃肉嗎?”
林小玲晃晃她的手,笑著問,“今晚做紅燒肉好不好?”
林歲握著她的手,艱難地搖頭。
她說:“想吃蔥油拌麵。”
那是媽媽最拿手的。
“嗯。”
林華突然開口,平靜地補充了一句,“再攤一個荷包蛋。”
林歲望過去。
他似乎有些不自在,眼神晃了片刻後,用左手拍了拍林歲的肩。
爸爸總是很沉默。
但在林歲記憶裏,在那遙遠的過去裏並不是的。
林歲還記得,以前爸爸是很愛笑,很愛說話的。
那個時候爸爸還有兩隻手。
林歲看著林華空蕩蕩的袖子右管,隻覺得痛苦從心底無限地漫上來。
爸爸以前是讀過書的,林歲記得在她上幼兒園的時候,爸爸教過她寫自己的名字,那個時候他的字寫得很端正,很漂亮。
十年前的一場工傷事故,帶走了爸爸的右胳膊,和他的笑容。
沒有拿到賠償,也沒有拿到失業金,失去了一個勞動力的他們家,也從一戶普通人家,變成了掙紮在溫飽線的家庭。
即便如此,他們三個人也艱難地把日子過了下來。
媽媽常常摸著她的臉說,歲歲,你是我們的希望。
她一點點長大,眼看著日子也一點點變好。
但現在,她卻要走了。
如果她走了,爸爸媽媽從此以後怎麽辦呢?
……
林小玲的蔥油拌麵做得很好,蔥油味噴香十裏,麵的軟硬程度也適中。
林歲以前最喜歡這一口,但今天卻有點吃不下。
她攪了半天麵,忽然悶悶地說:“我可不可以不和他們走?”
“結果沒出來,還不一定呢。”
林華試圖阻止這個話題,“先吃飯,不聊這些。”
林歲卻偏要說下去:“我就是爸爸媽媽的孩子,我不想去鍾家。”
林小玲想了一下:“可是鍾家會有很漂亮的大房子的,你不是一直很想要住大房子嗎?”
“我現在不想要了。”
林歲說。
她確實曾經幻想過,如果有一天她們住到電視裏播出的那種幾層樓的豪宅裏該有多好,她要兩間屬於自己的房間,一間睡覺,一間放書。
但在所有的幻想裏,她都和爸爸媽媽在一起。
她知道人會長大,她也不會永遠和爸爸媽媽在一起,但至少此刻她無法想象自己離開爸爸媽媽,認一對新的夫妻當父母的場景。
林小玲摸了摸她的臉,帶著無限不舍與愛憐,最終也隻能說:“先吃飯吧。媽在呢,沒事的。”
林歲故意吃得很慢,仿佛這樣就能無限放慢時間。
她吃一口,就要抬頭看看牆上的掛鍾。
還有一個晚上。
對她來說等待死刑宣判一樣煎熬。
“想什麽呢?”
林華說,“麵都快幹了。”
“……”
林歲慢吞吞咀嚼著麵條,說,“想小時候的事情。”
“你還敢提你小時候。”
林小玲笑了起來,比了一個五六歲孩童的高度,“我可記得你才這麽大點的事情,每天都特別吵,和個小祖宗似的。晚上九點多了還鬧著要一個人去外麵玩,也不知道是被什麽迷住了,我們不讓你去你就哭。”
“……”
林歲噎了一下,“不可能吧。”
她小時候哪兒有這麽丟臉。
“我可不會記錯。”
林小玲笑著低頭削蘋果,“那個時候你爸總是騎車帶你,你還記得嗎?”
這個林歲倒是想起來了:“我記得。”
她很小的時候不愛坐後座,就喜歡坐自行車前麵那根杆子上。
等大了一點,前麵坐不下了,就坐到了後座上,結果第一次腳就被卷進了自行車的輪子。
林歲沒說話。
她的手掌是涼的,根本無法去消化和接受這個事實。
直到被林小玲牽起來,她的腦子還是一片空白。而接下來的一切像是被推著走,在采完樣後還是渾渾噩噩的。
八個小時,小半天。
放在平時不算長,對於現在的林歲來說卻極其煎熬。
“等、等等,還有一件事。”
在離開醫院之前,林歲聽見林小玲問方如琴,“既然您說十七年前是抱錯了兩個女孩,那我們能見一下我們的那個孩子嗎?”
哦。
對啊。
在這件事情裏還有一個女孩子呢?
林歲心髒被尖銳地刺了一下,稍稍清醒了一點,就聽見方如琴像是輕聲笑了一聲,說:“小意聽說這個消息後,就一直把自己關在房間裏。我們怕刺激到她,所以就不帶她過來了。”
“小意是一個比較敏感的女孩子,如果見到你們,可能會多想。而我們畢竟也養了小意這麽多年,也是有感情的。所以我們家的想法呢,還是讓小意待在我們家比較好。”
“到時候把林歲接回去後,我們對外會宣布她們是雙胞胎,隻不過林歲是在十幾年前因為意外走失,又被你們偶然收養的孩子。”
“放心,鍾家有足夠的能力養兩個孩子,給予她們最好的生活條件。你們也是做父母的,相信可以體會吧?”
林歲看著這個籠罩著血色紅光的陌生女人,很難把她和母親兩個字聯係在一起。
她的語氣全程都十分溫和,但每一處都流露著自然的、上位者的輕蔑。
對她的父母,甚至對她,都是如此。
為什麽呢?
她不是來尋找自己的親生孩子的嗎?
“我會在第二天把結果帶給你們。如果林歲真的是我們家的孩子,下次我會帶律師一起來談。”
方如琴坐上了車,很快離開。
時值深秋,寒風驟起。
林歲站在風裏,茫然又無措。
真奇怪。
她以前讀到類似的故事,裏麵的主角每個都欣喜若狂。
但她此刻沒有半點被豪門找回的驚喜感,恐慌,不安,要和父母分開的沉重的不舍壓上了心頭,壓得她快喘不過氣來。
“回家吧。”
林小玲拉著她的手說。
她看向林歲,眼神依舊溫柔,宛如什麽都沒發生一樣,露出一個笑來,“媽在呢,沒事的。”
林小玲向來是很樂觀的性格,最愛掛在嘴邊的就是這句“媽在呢,沒事的”。輕飄飄的幾個字,像一劑渡人渡己的萬良藥,仿佛再天大的事情總有一天也會過去,沒什麽是她扛不住的。
她又問,“晚上想吃什麽?”
林歲:“……什麽?”
林小玲又問了一遍:“晚上想吃什麽?”
仿佛是稀鬆平常的一個傍晚,她笑著問自己親愛的女兒想吃什麽。
林歲抬頭,看向林小玲。
林小玲眉目端正,笑起來的時候燦爛溫暖。
她今年四十五歲,雖然艱苦歲月和常年勞作磋磨得她兩鬢漸白,皺紋的紋路也比同齡人更多更深,但依舊能看出來她年輕的時候是個大美人。
家裏有一張林小玲年輕的照片。
林歲小時候翻出來過,對著照片,又照照鏡子,頗為不滿道:“為什麽我和媽媽長得不像呢?”
“誰說不像?”
“媽媽比我漂亮太多了!”
“那是因為你還沒長開呢。”
林小玲點著她的鼻尖,又蹭了蹭她柔軟的額頭和臉蛋,哄她的小女兒,“你現在還小,等我們歲歲長大了肯定是一個比媽媽漂亮好多的大美女哦。”
如今十七歲,初長成的林歲看著林小玲依舊和自己完全不像的臉,想起命運在那麽早的地方給予她的提醒,隻覺得心髒都被隆隆的風紮得生疼。
“想吃肉嗎?”
林小玲晃晃她的手,笑著問,“今晚做紅燒肉好不好?”
林歲握著她的手,艱難地搖頭。
她說:“想吃蔥油拌麵。”
那是媽媽最拿手的。
“嗯。”
林華突然開口,平靜地補充了一句,“再攤一個荷包蛋。”
林歲望過去。
他似乎有些不自在,眼神晃了片刻後,用左手拍了拍林歲的肩。
爸爸總是很沉默。
但在林歲記憶裏,在那遙遠的過去裏並不是的。
林歲還記得,以前爸爸是很愛笑,很愛說話的。
那個時候爸爸還有兩隻手。
林歲看著林華空蕩蕩的袖子右管,隻覺得痛苦從心底無限地漫上來。
爸爸以前是讀過書的,林歲記得在她上幼兒園的時候,爸爸教過她寫自己的名字,那個時候他的字寫得很端正,很漂亮。
十年前的一場工傷事故,帶走了爸爸的右胳膊,和他的笑容。
沒有拿到賠償,也沒有拿到失業金,失去了一個勞動力的他們家,也從一戶普通人家,變成了掙紮在溫飽線的家庭。
即便如此,他們三個人也艱難地把日子過了下來。
媽媽常常摸著她的臉說,歲歲,你是我們的希望。
她一點點長大,眼看著日子也一點點變好。
但現在,她卻要走了。
如果她走了,爸爸媽媽從此以後怎麽辦呢?
……
林小玲的蔥油拌麵做得很好,蔥油味噴香十裏,麵的軟硬程度也適中。
林歲以前最喜歡這一口,但今天卻有點吃不下。
她攪了半天麵,忽然悶悶地說:“我可不可以不和他們走?”
“結果沒出來,還不一定呢。”
林華試圖阻止這個話題,“先吃飯,不聊這些。”
林歲卻偏要說下去:“我就是爸爸媽媽的孩子,我不想去鍾家。”
林小玲想了一下:“可是鍾家會有很漂亮的大房子的,你不是一直很想要住大房子嗎?”
“我現在不想要了。”
林歲說。
她確實曾經幻想過,如果有一天她們住到電視裏播出的那種幾層樓的豪宅裏該有多好,她要兩間屬於自己的房間,一間睡覺,一間放書。
但在所有的幻想裏,她都和爸爸媽媽在一起。
她知道人會長大,她也不會永遠和爸爸媽媽在一起,但至少此刻她無法想象自己離開爸爸媽媽,認一對新的夫妻當父母的場景。
林小玲摸了摸她的臉,帶著無限不舍與愛憐,最終也隻能說:“先吃飯吧。媽在呢,沒事的。”
林歲故意吃得很慢,仿佛這樣就能無限放慢時間。
她吃一口,就要抬頭看看牆上的掛鍾。
還有一個晚上。
對她來說等待死刑宣判一樣煎熬。
“想什麽呢?”
林華說,“麵都快幹了。”
“……”
林歲慢吞吞咀嚼著麵條,說,“想小時候的事情。”
“你還敢提你小時候。”
林小玲笑了起來,比了一個五六歲孩童的高度,“我可記得你才這麽大點的事情,每天都特別吵,和個小祖宗似的。晚上九點多了還鬧著要一個人去外麵玩,也不知道是被什麽迷住了,我們不讓你去你就哭。”
“……”
林歲噎了一下,“不可能吧。”
她小時候哪兒有這麽丟臉。
“我可不會記錯。”
林小玲笑著低頭削蘋果,“那個時候你爸總是騎車帶你,你還記得嗎?”
這個林歲倒是想起來了:“我記得。”
她很小的時候不愛坐後座,就喜歡坐自行車前麵那根杆子上。
等大了一點,前麵坐不下了,就坐到了後座上,結果第一次腳就被卷進了自行車的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