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
今天真假千金推翻豪門了嗎 作者:折紙為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你不是騙子吧?】
林歲笑了下:【放心,我不會要你打錢,也不會要你輸驗證碼。】
對方沉默了很久,回了一條。
【那加微信詳聊。】
林歲添加上她的微信。
她的頭像是一男一女的合照。
林歲看了幾秒,認出其中的女人就是今天見到的。
這是她和她丈夫。
那女人加好微信後,就連發了好幾條語音過來。
林歲帶上耳機播放。
“我和我老公都是外地來的。我老公是在那個公司上班的電工,平時就負責維修一下電路。按理來說每天上班八個小時就行。但因為他們公司加班的人多,萬一出個什麽事情他也需要負責。所以每天下班都越來越晚。”
“我一直想勸他換個離家近的地方幹。電工在哪兒不能幹活?他說這是大公司,有保障,給錢也不少。”
她說話時還帶著哭腔,“結果,就兩周前晚上十一點,人不明不白地就死在公司裏了!我半夜睡得熟,沒接電話,醒過來的時候,人拉到醫院都僵了。”
她哭了好一會,才繼續說:“我那個時候真不知道怎麽回事,人還是懵的。等後來才反應過來,人死在公司裏了,那得賠錢啊。我要看監控,我要證明人是在這死的。”
“但是他們說,說我老公的合同沒有簽在這裏,不歸他們管。他是什麽,什麽外包的員工,要我去找我老公真正的公司。”
“他就在這上班啊,他怎麽可能不是這裏的員工!”
外包。
林歲歎了口氣。
爸媽後來找工作的時候她有了解過,這是一些企業規避責任,降低成本,加劇剝削的常見手段。不僅同工不同酬,而且就算出事了也找不上他們。
難怪鍾家人的態度這麽無所謂。合著是有恃無恐。
“我也去找他們說的那個公司。但人家那公司根本沒人。門都不開,像是跑了。”
“我感覺我老公是被騙了,要不然我為什麽找不到那個和他簽合同的公司?但我真的沒辦法,隻能來這裏討個說法。他就在這裏上班了這麽久了,連門口保安都認得他。就沒有一個人能幫我證明一下,我老公就是這裏的員工嗎?”
“我朋友讓我找律師,打官司。我問過了,律師費我根本出不起。而且我怎麽打官司打贏他們?”
林歲大概弄清楚了情況。
外包的第三方公司人間蒸發,她在這裏人生地不熟,沒有親人,法律意識也淡薄,所以根本不知道該怎麽辦。
林歲問:【社保呢?】
“他沒交啊。他說是自願放棄,每個月到手多一千,交那玩意不合算。”
“……”
林歲沉思了很久,接著慢慢打字。
【情況我大致了解了。現在首先我得告訴你,在他們公司門口試圖討要說法是沒有用的。負責人不會理你,其他員工也不會管。而且如果他們真的報警,你是有可能被拘留的。】
【接著,先把和外包公司的合同給我看一眼。它就算逃了,但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我們還是可以試圖找到它,然後起訴它。】
【如果我們找不到外包公司,那就讓鍾氏集團找。】
對方回了條語音:“他們怎麽可能幫我們找。他們都不想管我!”
【我剛剛搜了一下,這件事情都沒有被報道。我們可以把你的事情整理一下發到網上。就算網友無法為你聲張正義,至少對他們來說是個壓力。】
林歲想了一下,又補充了一條。
【鍾氏集團最近大規模在炒作另一件事情建立自己的企業形象,所以這個關頭他們肯定很害怕有什麽負麵傳聞。】
【如果你方便的話,可以把事情經過細節從頭到尾寫給我,我再看看怎麽潤色。】
對麵這次沉默了很久,顯然在慢慢消化大量信息。
最後她問:“妹妹,我知道你是好心人了。可是你為啥要幫我?”
為什麽呢?
林歲想了很久,最終慢吞吞打字道:【因為我和你經曆過相似的事情。】
十年前。
她也跪過別人的公司門口,哭得比誰都要絕望。
第十一章
十年前。
林歲還在城裏上小學二年級。
那時他們家境還不錯,爸爸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媽媽則在街道辦當接線員。兩個人都是勤勤懇懇工作,踏踏實實生活的人,日子眼看著一天天變得好起來。
直到她在那天下午的數學課上,被老師緊急通知去醫院:“林歲,你爸爸出事了!”
林歲搭了老師的車去醫院,才知道爸爸工作的樓房突然倒塌,埋進去好多人。
救援人員還在陸陸續續往外挖人。有些幸運的隻是受了輕傷,有些命不好的,被挖出來的時候就沒有生命體征了。
醫院內到處都是哭聲,林歲跟著老師一路跌跌撞撞地跑,最終找到了媽媽,以及躺在床上,渾身是血還在昏迷中的爸爸。
爸爸被埋得位置深,挖出來的時候情況已經很不好。
據旁邊人說,樓塌的一瞬間,他為了保護身邊的同事,右手被牆直接砸中,擠壓時間過久,創口感染嚴重,需要盡快做截肢手術,才能勉強保住命。
七歲的林歲,對生死沒有深刻的概念。
她隻知道爸爸可能要永遠離開她了,被嚇得直哭。
林小玲渾身都在抖,還是捂住了她的眼睛,用最後一點溫柔的力氣,啞著嗓子安慰她,“歲歲不怕。還有媽媽,媽媽在呢,沒事的。”
林華傷得重,後續治療費也是一大筆開銷。就算工傷保險和醫保全部搭上也不夠。
他們家,以及其他因為房屋受傷甚至過世的家屬,想要找老板討個說法。
“我這是租的房子,他塌了和我有什麽關係!我也是受害者!”
老板說,“你們該去找房東!”
一行人找到房東,房東也很憤恨道:“這是我買的房子,又不是自建房。我最多就是負責裝修了一下租出去,和我有什麽關係?我還虧了一套房子呢!你們該去找開發商!!”
一行人再次找到開發商。
開發商說,我們這片房子都是外包給其他建築單位和施工單位的,你們該去找其他人。
皮球踢來踢去,他們都不知道該找誰了。
最終所有人先找到施工單位。房屋倒塌肯定是他們在建設中出了嚴重的問題,它們該負起首要責任。
一行人在門口又哭又鬧,還拉橫幅,鬧得動靜太大,惹得對方報了警,把所有受害者家屬抓走,說是尋釁滋事,罰了每人五百塊錢,並說他們這種行為嚴重違法,下次再來恐怕就要拘留了。
林小玲平時從來都很講道理,說話也溫溫柔柔,那一天終於在警察局變成了歇斯底裏的瘋女人:“我們隻是想要個說法而已,怎麽就這麽難啊!!”
出了這麽大的事情,林歲沒有心情上學了。
爺爺奶奶走得早,外公外婆住得又遠。
在這座城市裏,就隻有他們一家三口相依為命。
現在爸爸受傷,媽媽又被罰了。她要保護爸爸媽媽。
林歲向學校請了假,按照從家裏便利簽上偷看到的地址,一個人出門到了那家建築公司門口。
她知道媽媽鬧事被罰款了,可是她才剛上小學二年級,她是未成年人,不用害怕負法律責任!
一腔孤勇的林歲去了。
那一天下著大雨。
林歲連門口都沒能進,就被保安扔了出來。
“小孩子搗什麽亂,快走。”
在此之前,林歲看故事書,看動畫片,每次都會幻想,危急關頭自己會爆發出巨大的能量,打跑壞人。
但是那天被提著扔出去的時候,她才意識到,她隻是個什麽都做不了的小孩子。
她不會變成超人,不會變成奧特曼,不會變成魔法少女。
林歲跪在雨裏,哭得撕心裂肺。
用鍾堯的話來說,她也夠不體麵的。
可人生都這樣了,誰還在乎體麵不體麵?體麵夠賣多少錢一斤,夠給爸爸治病嗎?
“沒有用的。”
忽然有人停在她麵前,說。
林歲滿臉水痕,仰頭看向來人。
那是個看起來不過十幾歲的少年,撐著一把黑色的傘,罩住了被淋得透濕的她。
隻是對於七歲的小孩子來說,無論十幾歲還是二十幾歲,都是很大的大人了。
林歲胡亂抹了幾下眼睛。
綠光。
這是好人。
她心裏莫名湧上信任,問:“為什麽沒用?”
“這件事被壓下來了。不會有人管的。”
他蹲下來,輕聲說,“就算你在這裏喊破喉嚨,跪到天亮,除了被警察找來你的父母帶你回去,不會有任何其他效果。”
“被壓了?”
林歲聽不懂,“誰壓的?”
“樓房倒塌,死傷人數過多,各個方麵都要負責任。包括上麵。”
林歲笑了下:【放心,我不會要你打錢,也不會要你輸驗證碼。】
對方沉默了很久,回了一條。
【那加微信詳聊。】
林歲添加上她的微信。
她的頭像是一男一女的合照。
林歲看了幾秒,認出其中的女人就是今天見到的。
這是她和她丈夫。
那女人加好微信後,就連發了好幾條語音過來。
林歲帶上耳機播放。
“我和我老公都是外地來的。我老公是在那個公司上班的電工,平時就負責維修一下電路。按理來說每天上班八個小時就行。但因為他們公司加班的人多,萬一出個什麽事情他也需要負責。所以每天下班都越來越晚。”
“我一直想勸他換個離家近的地方幹。電工在哪兒不能幹活?他說這是大公司,有保障,給錢也不少。”
她說話時還帶著哭腔,“結果,就兩周前晚上十一點,人不明不白地就死在公司裏了!我半夜睡得熟,沒接電話,醒過來的時候,人拉到醫院都僵了。”
她哭了好一會,才繼續說:“我那個時候真不知道怎麽回事,人還是懵的。等後來才反應過來,人死在公司裏了,那得賠錢啊。我要看監控,我要證明人是在這死的。”
“但是他們說,說我老公的合同沒有簽在這裏,不歸他們管。他是什麽,什麽外包的員工,要我去找我老公真正的公司。”
“他就在這上班啊,他怎麽可能不是這裏的員工!”
外包。
林歲歎了口氣。
爸媽後來找工作的時候她有了解過,這是一些企業規避責任,降低成本,加劇剝削的常見手段。不僅同工不同酬,而且就算出事了也找不上他們。
難怪鍾家人的態度這麽無所謂。合著是有恃無恐。
“我也去找他們說的那個公司。但人家那公司根本沒人。門都不開,像是跑了。”
“我感覺我老公是被騙了,要不然我為什麽找不到那個和他簽合同的公司?但我真的沒辦法,隻能來這裏討個說法。他就在這裏上班了這麽久了,連門口保安都認得他。就沒有一個人能幫我證明一下,我老公就是這裏的員工嗎?”
“我朋友讓我找律師,打官司。我問過了,律師費我根本出不起。而且我怎麽打官司打贏他們?”
林歲大概弄清楚了情況。
外包的第三方公司人間蒸發,她在這裏人生地不熟,沒有親人,法律意識也淡薄,所以根本不知道該怎麽辦。
林歲問:【社保呢?】
“他沒交啊。他說是自願放棄,每個月到手多一千,交那玩意不合算。”
“……”
林歲沉思了很久,接著慢慢打字。
【情況我大致了解了。現在首先我得告訴你,在他們公司門口試圖討要說法是沒有用的。負責人不會理你,其他員工也不會管。而且如果他們真的報警,你是有可能被拘留的。】
【接著,先把和外包公司的合同給我看一眼。它就算逃了,但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我們還是可以試圖找到它,然後起訴它。】
【如果我們找不到外包公司,那就讓鍾氏集團找。】
對方回了條語音:“他們怎麽可能幫我們找。他們都不想管我!”
【我剛剛搜了一下,這件事情都沒有被報道。我們可以把你的事情整理一下發到網上。就算網友無法為你聲張正義,至少對他們來說是個壓力。】
林歲想了一下,又補充了一條。
【鍾氏集團最近大規模在炒作另一件事情建立自己的企業形象,所以這個關頭他們肯定很害怕有什麽負麵傳聞。】
【如果你方便的話,可以把事情經過細節從頭到尾寫給我,我再看看怎麽潤色。】
對麵這次沉默了很久,顯然在慢慢消化大量信息。
最後她問:“妹妹,我知道你是好心人了。可是你為啥要幫我?”
為什麽呢?
林歲想了很久,最終慢吞吞打字道:【因為我和你經曆過相似的事情。】
十年前。
她也跪過別人的公司門口,哭得比誰都要絕望。
第十一章
十年前。
林歲還在城裏上小學二年級。
那時他們家境還不錯,爸爸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媽媽則在街道辦當接線員。兩個人都是勤勤懇懇工作,踏踏實實生活的人,日子眼看著一天天變得好起來。
直到她在那天下午的數學課上,被老師緊急通知去醫院:“林歲,你爸爸出事了!”
林歲搭了老師的車去醫院,才知道爸爸工作的樓房突然倒塌,埋進去好多人。
救援人員還在陸陸續續往外挖人。有些幸運的隻是受了輕傷,有些命不好的,被挖出來的時候就沒有生命體征了。
醫院內到處都是哭聲,林歲跟著老師一路跌跌撞撞地跑,最終找到了媽媽,以及躺在床上,渾身是血還在昏迷中的爸爸。
爸爸被埋得位置深,挖出來的時候情況已經很不好。
據旁邊人說,樓塌的一瞬間,他為了保護身邊的同事,右手被牆直接砸中,擠壓時間過久,創口感染嚴重,需要盡快做截肢手術,才能勉強保住命。
七歲的林歲,對生死沒有深刻的概念。
她隻知道爸爸可能要永遠離開她了,被嚇得直哭。
林小玲渾身都在抖,還是捂住了她的眼睛,用最後一點溫柔的力氣,啞著嗓子安慰她,“歲歲不怕。還有媽媽,媽媽在呢,沒事的。”
林華傷得重,後續治療費也是一大筆開銷。就算工傷保險和醫保全部搭上也不夠。
他們家,以及其他因為房屋受傷甚至過世的家屬,想要找老板討個說法。
“我這是租的房子,他塌了和我有什麽關係!我也是受害者!”
老板說,“你們該去找房東!”
一行人找到房東,房東也很憤恨道:“這是我買的房子,又不是自建房。我最多就是負責裝修了一下租出去,和我有什麽關係?我還虧了一套房子呢!你們該去找開發商!!”
一行人再次找到開發商。
開發商說,我們這片房子都是外包給其他建築單位和施工單位的,你們該去找其他人。
皮球踢來踢去,他們都不知道該找誰了。
最終所有人先找到施工單位。房屋倒塌肯定是他們在建設中出了嚴重的問題,它們該負起首要責任。
一行人在門口又哭又鬧,還拉橫幅,鬧得動靜太大,惹得對方報了警,把所有受害者家屬抓走,說是尋釁滋事,罰了每人五百塊錢,並說他們這種行為嚴重違法,下次再來恐怕就要拘留了。
林小玲平時從來都很講道理,說話也溫溫柔柔,那一天終於在警察局變成了歇斯底裏的瘋女人:“我們隻是想要個說法而已,怎麽就這麽難啊!!”
出了這麽大的事情,林歲沒有心情上學了。
爺爺奶奶走得早,外公外婆住得又遠。
在這座城市裏,就隻有他們一家三口相依為命。
現在爸爸受傷,媽媽又被罰了。她要保護爸爸媽媽。
林歲向學校請了假,按照從家裏便利簽上偷看到的地址,一個人出門到了那家建築公司門口。
她知道媽媽鬧事被罰款了,可是她才剛上小學二年級,她是未成年人,不用害怕負法律責任!
一腔孤勇的林歲去了。
那一天下著大雨。
林歲連門口都沒能進,就被保安扔了出來。
“小孩子搗什麽亂,快走。”
在此之前,林歲看故事書,看動畫片,每次都會幻想,危急關頭自己會爆發出巨大的能量,打跑壞人。
但是那天被提著扔出去的時候,她才意識到,她隻是個什麽都做不了的小孩子。
她不會變成超人,不會變成奧特曼,不會變成魔法少女。
林歲跪在雨裏,哭得撕心裂肺。
用鍾堯的話來說,她也夠不體麵的。
可人生都這樣了,誰還在乎體麵不體麵?體麵夠賣多少錢一斤,夠給爸爸治病嗎?
“沒有用的。”
忽然有人停在她麵前,說。
林歲滿臉水痕,仰頭看向來人。
那是個看起來不過十幾歲的少年,撐著一把黑色的傘,罩住了被淋得透濕的她。
隻是對於七歲的小孩子來說,無論十幾歲還是二十幾歲,都是很大的大人了。
林歲胡亂抹了幾下眼睛。
綠光。
這是好人。
她心裏莫名湧上信任,問:“為什麽沒用?”
“這件事被壓下來了。不會有人管的。”
他蹲下來,輕聲說,“就算你在這裏喊破喉嚨,跪到天亮,除了被警察找來你的父母帶你回去,不會有任何其他效果。”
“被壓了?”
林歲聽不懂,“誰壓的?”
“樓房倒塌,死傷人數過多,各個方麵都要負責任。包括上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