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節
今天真假千金推翻豪門了嗎 作者:折紙為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還有,剛剛來的時候,我給你們先點了兩杯拿鐵。”
她看向林歲,猶豫了下,“妹妹,我是不是該給你換成奶茶?”
“不用不用。”
王麗連忙擺手,“這玩意貴得很,我也喝不慣,我不喝。”
荀熙怔了怔,笑道:“沒關係,我請的。”
畢竟開張第一單,她也希望給自己的委托人留下個好印象。
林歲也沒喝過這個,但也搖了搖頭:“不用換了,先談正事吧。”
“好的好的。”
荀熙連忙拉回正題,一邊翻材料一邊道,“昨天我也認真思考過了。現在的情況是勞動者與第三方公司——也就是興業人力資源公司簽訂了合同,實際上卻被派遣到鍾氏商業管理集團有限分公司工作,並且因為長期加班工作最終意外猝死在公司中。”
她看到王麗悲痛的表情,有點無措,“抱歉抱歉……您、您節哀。”
林歲注視荀熙三秒。
她的確是新人律師,對於照顧當事人情緒這一點上還很生疏。
隻不過對麵閃著的綠光讓她略略放下心,雖然莽撞稚嫩了一點,但不是壞人。
“現在的問題是,第三方公司人間蒸發,即便告可能也找不到人。”
荀熙說,“所以我想過了,林歲妹妹說的話有道理。如果找不到的話,我們可以從實際用工單位這裏下手。”
“當然,合同是簽在第三方這裏的,一般正常情況下,用工單位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這也就是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會用外包的原因,一旦有什麽問題,也找不到他們頭上。
“但是!您的丈夫是因為加班猝死在鍾氏集團內的!”
荀熙看向王麗,問,“關於加班這一點,我們有辦法核實嗎?”
見王麗有點懵,她繼續說,“因為按照《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即便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每日也不應該超過三個小時。1如果用工單位本身就超出了規定時間,它就違法了!”
“更重要的是,我還查到了這一條!”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
“用工單位讓勞動者過度加班本身就是錯,這肯定是造成損害了,我們可以拿這條直接打它!它別想逃避責任!”
荀熙越說越激動。
在她看來,受害者之所以會去世,就是因為用工單位的剝削。如果僅靠外包一條就想把鍋全部甩鍋第三方,門都沒有!
“可以核實的!”
王麗聽懂了,拚命點頭道,“他正常下班時間是晚上六點。但是當天加班到了十一點多,而且這半年來幾乎都是這樣!”
她臉上帶著終於看到希望的表情,又想哭,又想笑,“律師,你是說,我們……我們真的可以拿這個告鍾氏集團嗎?!”
荀熙重重一點頭:“可以。”
—
“鍾意,還不走呢?”
夕陽快落下山頭了。
走讀的學生幾乎都走完了,而住校的學生也都去吃晚飯了。
鍾意平時基本到點就走,今天居然還留在班級裏寫作業。
鍾意嗯了一聲,看了一圈,教室裏已經空了。
確實不能再拖下去了。
她收起筆,慢吞吞地整理好書包,再慢吞吞地挪出教室。
門口幾乎都不剩什麽等人的家長了,鍾意走向了熟悉的車,拉開車門,安靜地坐上去。
“今天怎麽這麽晚?”
司機看起來等得都有點不耐煩了,正要發動車時,掃了一眼後視鏡,愣了下,“鍾心小姐呢?”
鍾意說:“她在學校裏還有一點事,說會自己回來。”
“自己回來?”
司機麵色陡然變了下,目光瞬間銳利起來,“這可不行。我的工作是把你們兩位一起送回去。鍾心小姐一個人回家,要是出事了怎麽辦?我可負不起這個責任。”
“……”
鍾意隻堅持,“她會回來的。”
“她去忙什麽了?”
鍾意沉默。
司機見她不說,輕輕笑了一下,說:“那我給太太打一個電話,請示一下她該怎麽辦?”
——不行!
鍾意腦內瞬間跳出念頭。
如果媽媽知道了,她一定會派人去找林歲。到時候就完了。
“不用了。”
鍾意脫口而出道。
她被司機盯得背後生涼,撐著最後一點勇氣說,“姐姐她被老師留堂了。我,我現在就回去找她,很快就和她一起出來。”
第十五章
“現在既然方向確定了,接下來就是走仲裁——”
咖啡館內,林歲一邊聽著荀熙和她們講述仲裁流程時,一邊試探著端起拿鐵,喝了一小口。
嗯……又甜又苦的口感,不喜歡。
她皺了下臉,盡量不讓自己表現得太明顯。
不都說咖啡很好喝嗎?
她第一次喝這個,感覺像加了牛奶的中藥。
林歲剛放下杯子,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她看了一眼,是陌生號碼。
她這個手機號並沒有給過太多人才對。
林歲遲疑一秒,還是接了起來:“你好?”
“林歲!”
對麵的聲音很小,語速卻飛快,“我是鍾意,現在借的是老師的手機打給你。趙叔沒有見到你,拒絕單獨帶我回家,說是一定要等到你出現才行。”
鍾意躲在樓梯間內,捂著手機,壓低聲音道,“我不知道你現在在哪裏,但你需要盡快趕回來,從學校後門那邊走,不要被他發現。”
林歲有點愕然:“你還沒有回家嗎?”
她看了一眼時間,現在距離她從學校出來都快一個小時了。
“嗯。”
鍾意雖然沒有多說什麽,但林歲能感覺到她語氣裏的不安。
她迅速意識到了這恐怕又是鍾家嚴苛條規的一部分,立刻說,“我馬上回來。等著。”
林歲掛斷電話,充滿歉意道:“我得馬上走了。我妹妹那裏有點急事。”
跑出去之前,她又像是想起什麽,迅速地從書包裏掏出一張字條,遞給王麗。
“我說過的,如果輸了,我會負責所有費用。”
她明朗一笑,“所以,麗姐,不要怕,我們一定會贏的。”
林歲留完字據,拎起書包就往外跑。
荀熙看著她的背影,好奇問:“她是你的親戚嗎?”
“不是。”
王麗搖了搖頭,慢慢展開字條,心裏一陣酸楚。
她之前不知道林歲還是學生,以為她是一個剛工作的年輕人。
現在知道了,她怎麽可能再收那姑娘的錢!一個孩子能有多少錢?她再窮也不能這樣!
王麗把字條揉了,說:“就是一個陌生的好心人。”
荀熙一怔:“陌生人?”
“對。”
王麗回想起那一天,還覺得像夢一樣,“她找到我之前,我真的已經在想要不要半夜去吊死在他們公司門口,然後把血書留下,也許這樣事情才能鬧大。”
與其被保安像趕一條流浪狗一樣地趕來趕去,不如讓他們看看,狗也是會咬人的。
她做好了破釜沉舟的決心,然後,林歲出現了,告訴她,不用這樣,我有辦法。
換普通人也許不會相信貿然出現的林歲,可是她沒有辦法,她隻有這一根救命稻草了。
死馬當活馬醫,她也要試試。
“她是很好很好的好人。荀律師,就和你一樣,你們都是很好很好的人。”
王麗捂著臉,又哭起來,“真的謝謝你們。好人一生平安。”
她娘說過,要信佛,要做好事。這樣你有難的時候,才會有貴人來幫你。
她真的遇到了她的貴人。
荀熙又有點無措,想給她遞紙巾,又不知道怎麽安慰人比較合適。
說實話,作為一個初出茅廬,才接到第一個案子的年輕律師要挑戰著名的鍾氏集團法務部,她心裏的確是發虛的。
她看向林歲,猶豫了下,“妹妹,我是不是該給你換成奶茶?”
“不用不用。”
王麗連忙擺手,“這玩意貴得很,我也喝不慣,我不喝。”
荀熙怔了怔,笑道:“沒關係,我請的。”
畢竟開張第一單,她也希望給自己的委托人留下個好印象。
林歲也沒喝過這個,但也搖了搖頭:“不用換了,先談正事吧。”
“好的好的。”
荀熙連忙拉回正題,一邊翻材料一邊道,“昨天我也認真思考過了。現在的情況是勞動者與第三方公司——也就是興業人力資源公司簽訂了合同,實際上卻被派遣到鍾氏商業管理集團有限分公司工作,並且因為長期加班工作最終意外猝死在公司中。”
她看到王麗悲痛的表情,有點無措,“抱歉抱歉……您、您節哀。”
林歲注視荀熙三秒。
她的確是新人律師,對於照顧當事人情緒這一點上還很生疏。
隻不過對麵閃著的綠光讓她略略放下心,雖然莽撞稚嫩了一點,但不是壞人。
“現在的問題是,第三方公司人間蒸發,即便告可能也找不到人。”
荀熙說,“所以我想過了,林歲妹妹說的話有道理。如果找不到的話,我們可以從實際用工單位這裏下手。”
“當然,合同是簽在第三方這裏的,一般正常情況下,用工單位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這也就是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會用外包的原因,一旦有什麽問題,也找不到他們頭上。
“但是!您的丈夫是因為加班猝死在鍾氏集團內的!”
荀熙看向王麗,問,“關於加班這一點,我們有辦法核實嗎?”
見王麗有點懵,她繼續說,“因為按照《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即便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每日也不應該超過三個小時。1如果用工單位本身就超出了規定時間,它就違法了!”
“更重要的是,我還查到了這一條!”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
“用工單位讓勞動者過度加班本身就是錯,這肯定是造成損害了,我們可以拿這條直接打它!它別想逃避責任!”
荀熙越說越激動。
在她看來,受害者之所以會去世,就是因為用工單位的剝削。如果僅靠外包一條就想把鍋全部甩鍋第三方,門都沒有!
“可以核實的!”
王麗聽懂了,拚命點頭道,“他正常下班時間是晚上六點。但是當天加班到了十一點多,而且這半年來幾乎都是這樣!”
她臉上帶著終於看到希望的表情,又想哭,又想笑,“律師,你是說,我們……我們真的可以拿這個告鍾氏集團嗎?!”
荀熙重重一點頭:“可以。”
—
“鍾意,還不走呢?”
夕陽快落下山頭了。
走讀的學生幾乎都走完了,而住校的學生也都去吃晚飯了。
鍾意平時基本到點就走,今天居然還留在班級裏寫作業。
鍾意嗯了一聲,看了一圈,教室裏已經空了。
確實不能再拖下去了。
她收起筆,慢吞吞地整理好書包,再慢吞吞地挪出教室。
門口幾乎都不剩什麽等人的家長了,鍾意走向了熟悉的車,拉開車門,安靜地坐上去。
“今天怎麽這麽晚?”
司機看起來等得都有點不耐煩了,正要發動車時,掃了一眼後視鏡,愣了下,“鍾心小姐呢?”
鍾意說:“她在學校裏還有一點事,說會自己回來。”
“自己回來?”
司機麵色陡然變了下,目光瞬間銳利起來,“這可不行。我的工作是把你們兩位一起送回去。鍾心小姐一個人回家,要是出事了怎麽辦?我可負不起這個責任。”
“……”
鍾意隻堅持,“她會回來的。”
“她去忙什麽了?”
鍾意沉默。
司機見她不說,輕輕笑了一下,說:“那我給太太打一個電話,請示一下她該怎麽辦?”
——不行!
鍾意腦內瞬間跳出念頭。
如果媽媽知道了,她一定會派人去找林歲。到時候就完了。
“不用了。”
鍾意脫口而出道。
她被司機盯得背後生涼,撐著最後一點勇氣說,“姐姐她被老師留堂了。我,我現在就回去找她,很快就和她一起出來。”
第十五章
“現在既然方向確定了,接下來就是走仲裁——”
咖啡館內,林歲一邊聽著荀熙和她們講述仲裁流程時,一邊試探著端起拿鐵,喝了一小口。
嗯……又甜又苦的口感,不喜歡。
她皺了下臉,盡量不讓自己表現得太明顯。
不都說咖啡很好喝嗎?
她第一次喝這個,感覺像加了牛奶的中藥。
林歲剛放下杯子,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她看了一眼,是陌生號碼。
她這個手機號並沒有給過太多人才對。
林歲遲疑一秒,還是接了起來:“你好?”
“林歲!”
對麵的聲音很小,語速卻飛快,“我是鍾意,現在借的是老師的手機打給你。趙叔沒有見到你,拒絕單獨帶我回家,說是一定要等到你出現才行。”
鍾意躲在樓梯間內,捂著手機,壓低聲音道,“我不知道你現在在哪裏,但你需要盡快趕回來,從學校後門那邊走,不要被他發現。”
林歲有點愕然:“你還沒有回家嗎?”
她看了一眼時間,現在距離她從學校出來都快一個小時了。
“嗯。”
鍾意雖然沒有多說什麽,但林歲能感覺到她語氣裏的不安。
她迅速意識到了這恐怕又是鍾家嚴苛條規的一部分,立刻說,“我馬上回來。等著。”
林歲掛斷電話,充滿歉意道:“我得馬上走了。我妹妹那裏有點急事。”
跑出去之前,她又像是想起什麽,迅速地從書包裏掏出一張字條,遞給王麗。
“我說過的,如果輸了,我會負責所有費用。”
她明朗一笑,“所以,麗姐,不要怕,我們一定會贏的。”
林歲留完字據,拎起書包就往外跑。
荀熙看著她的背影,好奇問:“她是你的親戚嗎?”
“不是。”
王麗搖了搖頭,慢慢展開字條,心裏一陣酸楚。
她之前不知道林歲還是學生,以為她是一個剛工作的年輕人。
現在知道了,她怎麽可能再收那姑娘的錢!一個孩子能有多少錢?她再窮也不能這樣!
王麗把字條揉了,說:“就是一個陌生的好心人。”
荀熙一怔:“陌生人?”
“對。”
王麗回想起那一天,還覺得像夢一樣,“她找到我之前,我真的已經在想要不要半夜去吊死在他們公司門口,然後把血書留下,也許這樣事情才能鬧大。”
與其被保安像趕一條流浪狗一樣地趕來趕去,不如讓他們看看,狗也是會咬人的。
她做好了破釜沉舟的決心,然後,林歲出現了,告訴她,不用這樣,我有辦法。
換普通人也許不會相信貿然出現的林歲,可是她沒有辦法,她隻有這一根救命稻草了。
死馬當活馬醫,她也要試試。
“她是很好很好的好人。荀律師,就和你一樣,你們都是很好很好的人。”
王麗捂著臉,又哭起來,“真的謝謝你們。好人一生平安。”
她娘說過,要信佛,要做好事。這樣你有難的時候,才會有貴人來幫你。
她真的遇到了她的貴人。
荀熙又有點無措,想給她遞紙巾,又不知道怎麽安慰人比較合適。
說實話,作為一個初出茅廬,才接到第一個案子的年輕律師要挑戰著名的鍾氏集團法務部,她心裏的確是發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