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默直接變身狼人,抬手就是一記狼爪。
威勢之猛,爪似金鐵,居然掃出破空之音。
下一刻,狠狠的打在聚合鬼身上。
而聚合鬼,卻是脆弱的像是一個用積木堆積起來的東西,一打就碎。
但狼人漢默還沒有高興多久,就發現那些破碎的碎片,如同流沙匯聚,沾黏在了他的身上。
這些仿佛軟泥一樣的碎片上,一個個長成猙獰的人臉,張開嘴撕咬狼人。
很快,狼人慘叫起來。
它發了瘋一般掙紮翻滾。
但都無濟於事。
那些粘在身上的聚合鬼的碎片,就像是膠水一樣,無論怎樣都甩不下去。
至少有數十張大大小小仿佛人臉一樣的東西粘連在狼人身上撕咬,很快,這個強大到近乎半仙的狼人,就已經是傷痕累累,有些地方,甚至露出了白森森的骨頭。
沒了之前的瘋狂和所向披靡,此刻的狼人,已經陷入到絕境,甚至,奄奄一息。
它身上沒有流出血來,因為所有的血,都被那些仿佛皮癬一樣的聚合體碎片給吸食了。狼人試圖用爪子,將身上沾粘的那些軟泥一樣的東西撤下來,但後果是很慘的,基本上,會同時撕下它自己身上的血肉皮毛。
而那些被撕下的東西,立刻會重新落到狼人身上。
巴洛克這個吸血鬼自然不會幹看著,但是,徐默阻擋了他。
單打獨鬥,他是要比徐默更強,可如果隻是拖著他,不讓他增援,那還是可以做到的。更何況,徐默充分的利用了這個珍寶館中的法器。
那口防禦的佛門銅鍾,還有那一串佛珠法器。
狼人落敗的速度比所有人想的都要快。
哀嚎聲已經微不可聞,這個體型龐大,力大無窮的狼人,這個時候痛苦的倒在地上,隻剩下半口氣了。
巴洛克也是在血族的戰鬥形態,背生雙翅,但無論他怎麽做,都無濟於事。
緊接著,倒在地上的狼人咽下了最後一口氣。
然後,抽動了一下,重新站了起來。
隻不過這一次,狼人雙眼無瞳,身上傷痕累累,如同一個喪屍狼人。
它被那些被死經招魂回來的惡靈給控製了。
也就是常說的鬼上身。
這麽一下,巴洛克這個血族已經沒有絲毫勝算。
“想起來了嗎?”徐默開口問。
巴洛克看了一眼已經‘投敵’的狼人。
“這一把劍很危險,如果觸碰它,會被它攻擊……”巴洛克這時候伸出手臂,撕開了肩膀上的衣服,露出了一個陳年舊傷。
他的手臂,似乎被什麽動靜斬成三段,但之後又將斷肢拚接長好,留下了環形的傷疤。
血族的體質徐默知道,擁有極強的自愈能力。
一般是不會留下傷疤的。
除非當初受到的傷害很不一般。
“當初我雖然已經很小心,但還是被斬掉了這條手臂,那劍氣,就像是一條蛇,纏在了手臂上,我根本沒有反應過來,手臂就斷成三截,光是回複這個,就用了好多年,而這件事,發生在六百年前,所以我很好奇,你是怎麽知道的?”
巴洛克眼睛裏,透著強烈的好奇。
他顯然看出來,徐默似乎也知道這東西不能碰,一碰就倒黴,可問題是,對方怎麽會知道?
這六百年來,石中劍一直在他手裏珍藏,從沒有讓外人知曉過。
所以隻有一種可能。
對方在自己獲得這把劍之前,就見多它。
甚至擁有過它。
如果是這樣,那問題就大了。
但如果仔細想想,巴洛克又覺得這個推測有一個大問題。
如果這把劍是對方的,按理說,靈劍不會傷它的主人。
那為什麽這個人不敢去碰?
這才是問題所在。
徐默自然不會滿足巴洛克這個好奇心。
“你再不說,就沒有機會了。”
被鬼上身的喪屍狼人靠近,那邊,殘留的聚合鬼也是如同一團翻滾的爛泥,堵住了另外一邊。
再加上徐默,可以說巴洛克根本沒有逃走的可能性。
打也打不過,逃也逃不了。
“六百年前,我去了那時候的華國,當時,一個強大的王朝統治著那片土地,而我,是作為一個朝聖者的身份前去的。因為我知道,血族詛咒,包括教廷所謂的上帝,都是來在於那個地方,所以我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到達了那個讓我神往無比的地方……”
第381章 那些隱秘的真相
巴洛克是一個年輕的貴族,不過在別人眼裏,這個明明很有未來的貴族似乎是瘋了,居然跟隨那群來自遙遠東方的商隊,踏上了一條艱難險阻,近乎自虐的道路。
“知道嗎,我們要在路上走一年多。”商隊的領隊試圖說服這個年輕的貴族放棄這瘋狂的想法。
“而且,如果出發的時候有上百人,那麽,差不過隻有一多半的人能達到目的地,最重要的是,我們還要回來,可能,人數會隻剩下不到最開始的一半。”
超過一年的長途跋涉,要穿過一些極為凶險,可能幾百裏都是渺無人煙的無人區,戈壁灘,危險程度可想而知。
野獸的襲擊,自然環境的惡劣,加上人的身體會生病。
這些因素加在一起,帶來的就是半數的減員。
“很多人死在了路上。”
對此,巴洛克並不在意。
這些商人是為了錢,從遙遠的東方帝國帶來的陶瓷、茶葉和絲綢,在鷗洲是最緊俏的上品,那些貴族為此趨之若鶩,隻要能活著將東西帶回來,那麽,就意味著可以大賺一筆,甚至運氣好的話,可以從此躺平,享受人生。
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哪怕這一條幾萬裏的路程如此凶險,要耗費一年多的時間,但他們就願意冒險。
當然巴洛克不是為了錢。
他是為了朝聖。
巴洛克是個血族。
但他不是那種獲得了血族身份後,就收斂財富,到處偷偷摸摸獵捕年輕女人,吸食血液,然後大白天躲到城堡深處睡覺,晚上繼續出來嗨皮的低級吸血鬼。
巴洛克有更高的追求。
血族擁有遠超普通人的壽命。
但巴洛克清楚,這種‘長生’是要付出代價的,例如,對鮮血的那種難以抑製的渴求會無時無刻折磨著他們。
每一個血族。
沒有例外。
隻有在吸食了鮮血的那短短的時間裏,會得到一點滿足。
但是這種滿足之後,會有更大的空虛和對鮮血的欲望。
如果對這種欲望不加控製,那麽,遲早會出事。
例如,在不斷的高亢的欲望被滿足後,血族會做出更多出格的事情,最終,無不是走到了自我毀滅這條路上。
就例如,殺人太多,被教廷滅殺。
又例如,自己陷入到某種癲狂中,妄圖提升實力,破境,然後還是被教廷滅殺,即便偶爾遇到超強的破境血族,教廷有點搞不定。
沒關係,還有‘禁忌’。
禁忌會滅殺一切破境者。
陽光也會殺死對此沒有畏懼的血族,在巴洛克看起來,血族看似強大,但隻是生活在黑暗中的‘老鼠’。
卑微,充滿痛苦。
有的血族甚至會在漫長的生命中,產生比較嚴重的心理問題。
就例如,他們會認為,應該嚐試喝一點死人的血。
這個是不能喝的。
血族喝了死人的血,輕則大病不起,重則當場喪命。
還有的,冒出了再看看太陽,曬曬陽光的衝動,這種衝動就如同一個會生根發芽的種子,一旦誕生,終有長大的一天。
有的人沒有抵擋住這種類似於精神疾病的誘惑,真的去曬太陽了。
結果可想而知。
像極了那種好日子過多了,吃飽了撐的,去做的那種莫名其妙的事情。
巴洛克認為自己和這些低級血族都不一樣。
他所學極為廣泛,甚至他本人花費大量時間,查閱了不知多少古籍,搞清楚了他們這邊各種神秘學的起源。
正因為知道的多,所以才會跑去遙遠的東方古國‘朝聖’。
他想要徹底搞清楚,血族的起源。
在血族內部,血族的起源是和教廷的‘上帝’有關的,而上帝有極大可能來自於東方,那麽按照起源學,找到源頭,就可以探查到更多的源頭。
經過漫長的旅行,靠著血族那強大的體質,巴洛克成功的到達了他的目的地。
“打擾一下!”
徐默這時候敲了敲桌子,他打斷了巴洛克的講述。
威勢之猛,爪似金鐵,居然掃出破空之音。
下一刻,狠狠的打在聚合鬼身上。
而聚合鬼,卻是脆弱的像是一個用積木堆積起來的東西,一打就碎。
但狼人漢默還沒有高興多久,就發現那些破碎的碎片,如同流沙匯聚,沾黏在了他的身上。
這些仿佛軟泥一樣的碎片上,一個個長成猙獰的人臉,張開嘴撕咬狼人。
很快,狼人慘叫起來。
它發了瘋一般掙紮翻滾。
但都無濟於事。
那些粘在身上的聚合鬼的碎片,就像是膠水一樣,無論怎樣都甩不下去。
至少有數十張大大小小仿佛人臉一樣的東西粘連在狼人身上撕咬,很快,這個強大到近乎半仙的狼人,就已經是傷痕累累,有些地方,甚至露出了白森森的骨頭。
沒了之前的瘋狂和所向披靡,此刻的狼人,已經陷入到絕境,甚至,奄奄一息。
它身上沒有流出血來,因為所有的血,都被那些仿佛皮癬一樣的聚合體碎片給吸食了。狼人試圖用爪子,將身上沾粘的那些軟泥一樣的東西撤下來,但後果是很慘的,基本上,會同時撕下它自己身上的血肉皮毛。
而那些被撕下的東西,立刻會重新落到狼人身上。
巴洛克這個吸血鬼自然不會幹看著,但是,徐默阻擋了他。
單打獨鬥,他是要比徐默更強,可如果隻是拖著他,不讓他增援,那還是可以做到的。更何況,徐默充分的利用了這個珍寶館中的法器。
那口防禦的佛門銅鍾,還有那一串佛珠法器。
狼人落敗的速度比所有人想的都要快。
哀嚎聲已經微不可聞,這個體型龐大,力大無窮的狼人,這個時候痛苦的倒在地上,隻剩下半口氣了。
巴洛克也是在血族的戰鬥形態,背生雙翅,但無論他怎麽做,都無濟於事。
緊接著,倒在地上的狼人咽下了最後一口氣。
然後,抽動了一下,重新站了起來。
隻不過這一次,狼人雙眼無瞳,身上傷痕累累,如同一個喪屍狼人。
它被那些被死經招魂回來的惡靈給控製了。
也就是常說的鬼上身。
這麽一下,巴洛克這個血族已經沒有絲毫勝算。
“想起來了嗎?”徐默開口問。
巴洛克看了一眼已經‘投敵’的狼人。
“這一把劍很危險,如果觸碰它,會被它攻擊……”巴洛克這時候伸出手臂,撕開了肩膀上的衣服,露出了一個陳年舊傷。
他的手臂,似乎被什麽動靜斬成三段,但之後又將斷肢拚接長好,留下了環形的傷疤。
血族的體質徐默知道,擁有極強的自愈能力。
一般是不會留下傷疤的。
除非當初受到的傷害很不一般。
“當初我雖然已經很小心,但還是被斬掉了這條手臂,那劍氣,就像是一條蛇,纏在了手臂上,我根本沒有反應過來,手臂就斷成三截,光是回複這個,就用了好多年,而這件事,發生在六百年前,所以我很好奇,你是怎麽知道的?”
巴洛克眼睛裏,透著強烈的好奇。
他顯然看出來,徐默似乎也知道這東西不能碰,一碰就倒黴,可問題是,對方怎麽會知道?
這六百年來,石中劍一直在他手裏珍藏,從沒有讓外人知曉過。
所以隻有一種可能。
對方在自己獲得這把劍之前,就見多它。
甚至擁有過它。
如果是這樣,那問題就大了。
但如果仔細想想,巴洛克又覺得這個推測有一個大問題。
如果這把劍是對方的,按理說,靈劍不會傷它的主人。
那為什麽這個人不敢去碰?
這才是問題所在。
徐默自然不會滿足巴洛克這個好奇心。
“你再不說,就沒有機會了。”
被鬼上身的喪屍狼人靠近,那邊,殘留的聚合鬼也是如同一團翻滾的爛泥,堵住了另外一邊。
再加上徐默,可以說巴洛克根本沒有逃走的可能性。
打也打不過,逃也逃不了。
“六百年前,我去了那時候的華國,當時,一個強大的王朝統治著那片土地,而我,是作為一個朝聖者的身份前去的。因為我知道,血族詛咒,包括教廷所謂的上帝,都是來在於那個地方,所以我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到達了那個讓我神往無比的地方……”
第381章 那些隱秘的真相
巴洛克是一個年輕的貴族,不過在別人眼裏,這個明明很有未來的貴族似乎是瘋了,居然跟隨那群來自遙遠東方的商隊,踏上了一條艱難險阻,近乎自虐的道路。
“知道嗎,我們要在路上走一年多。”商隊的領隊試圖說服這個年輕的貴族放棄這瘋狂的想法。
“而且,如果出發的時候有上百人,那麽,差不過隻有一多半的人能達到目的地,最重要的是,我們還要回來,可能,人數會隻剩下不到最開始的一半。”
超過一年的長途跋涉,要穿過一些極為凶險,可能幾百裏都是渺無人煙的無人區,戈壁灘,危險程度可想而知。
野獸的襲擊,自然環境的惡劣,加上人的身體會生病。
這些因素加在一起,帶來的就是半數的減員。
“很多人死在了路上。”
對此,巴洛克並不在意。
這些商人是為了錢,從遙遠的東方帝國帶來的陶瓷、茶葉和絲綢,在鷗洲是最緊俏的上品,那些貴族為此趨之若鶩,隻要能活著將東西帶回來,那麽,就意味著可以大賺一筆,甚至運氣好的話,可以從此躺平,享受人生。
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哪怕這一條幾萬裏的路程如此凶險,要耗費一年多的時間,但他們就願意冒險。
當然巴洛克不是為了錢。
他是為了朝聖。
巴洛克是個血族。
但他不是那種獲得了血族身份後,就收斂財富,到處偷偷摸摸獵捕年輕女人,吸食血液,然後大白天躲到城堡深處睡覺,晚上繼續出來嗨皮的低級吸血鬼。
巴洛克有更高的追求。
血族擁有遠超普通人的壽命。
但巴洛克清楚,這種‘長生’是要付出代價的,例如,對鮮血的那種難以抑製的渴求會無時無刻折磨著他們。
每一個血族。
沒有例外。
隻有在吸食了鮮血的那短短的時間裏,會得到一點滿足。
但是這種滿足之後,會有更大的空虛和對鮮血的欲望。
如果對這種欲望不加控製,那麽,遲早會出事。
例如,在不斷的高亢的欲望被滿足後,血族會做出更多出格的事情,最終,無不是走到了自我毀滅這條路上。
就例如,殺人太多,被教廷滅殺。
又例如,自己陷入到某種癲狂中,妄圖提升實力,破境,然後還是被教廷滅殺,即便偶爾遇到超強的破境血族,教廷有點搞不定。
沒關係,還有‘禁忌’。
禁忌會滅殺一切破境者。
陽光也會殺死對此沒有畏懼的血族,在巴洛克看起來,血族看似強大,但隻是生活在黑暗中的‘老鼠’。
卑微,充滿痛苦。
有的血族甚至會在漫長的生命中,產生比較嚴重的心理問題。
就例如,他們會認為,應該嚐試喝一點死人的血。
這個是不能喝的。
血族喝了死人的血,輕則大病不起,重則當場喪命。
還有的,冒出了再看看太陽,曬曬陽光的衝動,這種衝動就如同一個會生根發芽的種子,一旦誕生,終有長大的一天。
有的人沒有抵擋住這種類似於精神疾病的誘惑,真的去曬太陽了。
結果可想而知。
像極了那種好日子過多了,吃飽了撐的,去做的那種莫名其妙的事情。
巴洛克認為自己和這些低級血族都不一樣。
他所學極為廣泛,甚至他本人花費大量時間,查閱了不知多少古籍,搞清楚了他們這邊各種神秘學的起源。
正因為知道的多,所以才會跑去遙遠的東方古國‘朝聖’。
他想要徹底搞清楚,血族的起源。
在血族內部,血族的起源是和教廷的‘上帝’有關的,而上帝有極大可能來自於東方,那麽按照起源學,找到源頭,就可以探查到更多的源頭。
經過漫長的旅行,靠著血族那強大的體質,巴洛克成功的到達了他的目的地。
“打擾一下!”
徐默這時候敲了敲桌子,他打斷了巴洛克的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