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關鍵句是死亡(出書版) 作者:[英]安東尼·霍洛維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還有什麽?”
“拍攝時間隻有九十分鍾。我們必須在十二點之前離開這裏,而現在有四個場景要完成,我做不到。所以如果你沒問題的話,談話到此為止。我們打算隻拍薩姆下車的鏡頭,接她回家,然後遇見亞當。”
某種程度上,我有些受寵若驚。正如我之前提到的,編劇是片場裏唯一無事可做的人,這也是我平時遠離拍攝場地的原因之一。我有一個壞習慣,總是出現在錯誤的地方。如果一部手機在拍攝過程中爆炸,幾乎可以肯定是我的。而現在這位導演正在尋求我的幫助,我明白他的建議不會對這一集產生任何實質性的影響。
“很好。”我說。
“好吧,希望你不會介意。”他轉身離開了,我知道,在我到這裏之前,他就已經做出了決定。
當然,即使沒有那些對話,這次的拍攝也會很難。斯圖爾特要先進行一次排練,然後才能正式拍攝,但這仍然很複雜。一條二十米長的軌道已經鋪成,當公共汽車瞬間以直角隆隆駛向第一條街道時,攝像機就可以沿著這條軌道滑行。公共汽車會拐過街角,然後停下來。攝像機將繼續向前到達車站,為的是拍到前麵下車的兩三個乘客和後麵的薩姆。與此同時,包括馬車在內的其他車輛要雙向通過這裏;還有孩子們在人行道上玩耍。有各類行人走過:一個推著嬰兒車的女人,幾名警察,騎著自行車的男人,等等。如果要在一次拍攝中捕捉到所有這些場麵,就需要把時間設計得非常精準。
“大家,請各就各位!”
扮演薩姆丈夫的演員被送回了臨時工作室,看起來很不愉快。他應該在破曉就起床了。雙層巴士的司機得到指令,繪景師們各就各位。我走過去,站在攝像機後,確保自己沒有礙事。第一助理導演看了一眼斯圖爾特,後者點點頭。
“開始!”
整個排練糟糕透頂。
公共汽車來得太早,攝像機又來得太晚。薩姆被人群淹沒,一朵雲恰巧就在那一刻遮住了陽光,拉馬車的馬也不肯動。斯圖爾特和他的攝影總監交流了幾句,然後輕快地搖搖頭。他們還沒有準備好正式拍攝,還需要排練第二次。
已經十一點十分了。影視布景就是這樣,有時大家很長一段時間都無所事事,然後在實際拍攝時,會有短時爆炸式的、高強度的活動。但是時間一直在流逝,對我個人而言,這個壓力幾乎無法忍受。斯圖爾特說十二點前必須完成,他指的是十二點整。有兩個真警察在遠處的拐角封鎖了交通,他們很想早點離開。房子的主人限製了我們的拍攝時間,外景經理看上去愁容滿麵。現在我真希望自己沒有來這兒。
助理導演拿起擴音器,大聲喊出新指令。“歸位!”乘客們慢騰騰地回到公交車上,雙層巴士向後倒車。孩子們被領回初始位置。他們給馬喂了一塊方糖。謝天謝地,第二次彩排要好一些。公共汽車和攝像機按計劃在拐角處精準對接。薩姆走下來,離開車站。那匹馬盡管出了點狀況,偏離馬路,走上人行道,但好在完全按照計劃時間出發了。幸運的是,沒有人受傷。斯圖爾特和攝影師咕噥了幾句,一切準備就緒。吉爾看了看手表,現在是十一點三十五分。
因為這是一個大場景,涉及多方麵的製作水準,我們有自己的劇照攝影師,還有幾個記者,計劃要采訪我和漢妮薩科。獨立電視台派出了兩名高級管理人員,他們與衛生健康安全人員及聖約翰救護車的護理人員一起觀察著整個活動。此外,還有一些常見的年輕人,老頭子,一級、二級和三級助理導演,化妝師,道具師……一群人站在那裏,等著看一個鏡頭,而這個鏡頭隻用不到三十分鍾就能拍完。
最後是沒完沒了的檢查、故障,還有似乎永無止境的寂靜。我的手心在出汗。但最終還是聽到了每次拍攝時都會出現的那套熟悉的說辭。
“聲音?”
“聲音開機。”
“攝影機?”
“攝影開機,錄音開始……”
“第二十七場,第一個鏡頭。”
然後是打板的敲擊聲。
“開始!”
攝影機開始朝我們這邊滑來,巴士轟隆隆地向前行駛,孩子們在玩耍。馬兒乖乖地邁著輕快的步伐拉著馬車出發。
這時,一輛二十一世紀的現代出租車突然冒出來。這不是一輛傳統的黑色出租車,可能和巴士一樣,要用電腦特效技術處理。出租車被噴成白色和黃色,上麵有亮紅色的最新應用程序廣告,前門和後門上都印著一句“下一次旅程可節省五英鎊”。司機為增添樂趣,把車窗搖了下來,收音機音量開得大大的,播放著賈斯汀·汀布萊克的歌曲。這輛車正好停在拍攝場地的中央。
“停!”
斯圖爾特·奧姆向來是個和藹可親的人。但是當他從監控器上看到發生的事情時,他滿臉怒氣。這怎麽可能呢?警察應該封鎖了交通,街道的盡頭都有劇組的人阻擋行人,絕不可能有車輛通過。
我心裏早就不好受了,對即將發生的事情有種不祥的預感。
結果證明我是對的。
出租車的門打開,一位男士下了車。他看起來毫不在乎自己被一大群人包圍著,其中許多人還穿著戲服。他的開朗自信實則是冷酷無情,完全隻顧自己的需求而損害他人的利益。他個子不高,身材不算好,給人的印象是,無論做什麽事情他都要贏,不惜任何代價。他的頭發很短,特別是耳朵周圍的頭發,有些地方的顏色介於棕色和灰色之間。他的臉色蒼白,略顯病態,深褐色的眼睛若無其事地四處打量著。他應該是那種不經常曬太陽的人。他穿著一身黑西裝,一件白襯衫,一條細長的領帶,這身衣服可能是精心挑選的,讓人沒法說他的閑話,鞋子還擦得鋥亮。他一邊往前走,一邊找我。我很疑惑,他是怎麽知道我在這兒的?
我還沒來得及躲到監視器後麵,他就找到了我。
“托尼!”他友善地大喊道,聲音大到足以讓現場的每個人都聽到。
斯圖爾特轉向我,非常生氣,問道:“你認識這個人嗎?”
我坦白地說:“認識,他叫丹尼爾·霍桑,是名偵探。”
攝製組緊盯著我,來自英國獨立電視台的那兩位女士滿懷疑問地小聲嘟囔著。吉爾走過去,試圖解釋。街上的每個人都凝固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動不動,好像他們突然變成了明信片“曆史上的倫敦”中的某一張。甚至那匹馬看上去也很生氣。
他們確實在十二點之前趕忙又拍了一次,勉強湊齊了足夠的素材剪成一個場景。如果你看過這場戲,你會看到電話亭、馬車、兩名警察(在遠處)和薩姆離場。遺憾的是,攝影機沒拍到大多數群演,包括推嬰兒車的女士和騎自行車的男士。你也看不到薩姆提著購物袋的畫麵。
最後我們的錢都用光了,在後期製作時,我們對那輛討厭的雙層巴士束手無策。
第二章 漢普斯特德謀殺案
我把霍桑留在我的辦公室裏。實際上,是輛停在街邊的溫尼貝格房車裏,然後去餐飲卡車裏拿了兩杯咖啡。我回來時,他正坐在辦公桌前,翻閱最新版的《永恒之環》劇本,這讓我很不爽,因為我壓根沒讓他看我的作品。好在他沒有抽煙。最近抽煙的人變少了,但霍桑仍要每天抽一包,這就是我們通常在街邊的咖啡店見麵的原因。
我回到車上,說道:“我沒想到是你。”
“你似乎不太高興。”
“嗯……事實上,我很忙……不過,你可能沒注意到。你的車闖進了拍攝現場中央。”
“我想見你。”我在他對麵坐下後,他說道,“書寫得怎麽樣了?”
“寫完了。”
“我還是不喜歡這個書名。”
“我並沒有讓你選。”
“沒錯!沒錯!”他抬頭看著我,好像不知怎麽的,我毫無緣由地冒犯了他。他有一雙棕褐色的眼睛,但令人驚訝的是,這雙眼睛看起來如此清澈幹淨,如此天真無邪。“我看得出你今天心情不好,但是你得知道,是你自己睡過頭的,不能怪我。”
我問道:“誰告訴你我睡過頭了?”我這一問正中他下懷。
“而且你還沒找到手機。”
“霍桑……!”
“你不是在路上丟的,”他繼續說道,“我覺得你會在公寓裏的某個地方找到它。順便給你一句忠告:如果邁克爾·基臣不喜歡你的劇本,或許你應該考慮用其他演員。別把氣撒在我身上!”
我盯著他,回想他剛才說的話,想知道他有什麽證據。邁克爾·基臣是《戰地神探》的明星,雖然我們確實對新一集有過很多爭論,但這件事除了吉爾以外,我跟誰都沒提過。而且我確實沒有提起我的作息時間,也沒有說早上起床時找不到手機。
“霍桑,你來幹什麽?”我質問道。我從沒叫過他的名字(丹尼爾),自我遇見他的第一天起就沒有。我不知道別人有沒有叫過。“你想做什麽?”
“又發生了一起謀殺案。”他說。他用奇怪的口音拖長最後一個詞:另一起謀——殺。仿佛在細細品味。
“然後呢?”
他對我眨了眨眼:難道還不明顯嗎?
“我以為你想寫這類題材。”
如果你讀過《關鍵詞是謀殺》,就會知道,在那時我第一次認識丹尼爾·霍桑,他是我當時正在撰寫的電視連續劇《正義與否》的顧問。他曾在倫敦警察廳工作,但是,有一次,一名涉嫌從事兒童色情活動的犯罪嫌疑人從水泥樓梯摔下,在此事件發生之後,他的職業生涯就結束了。因為霍桑當時正站在嫌疑人身後,結果他就被解雇了,此後他隻能自謀生計。他本可以像許多前警探一樣去安保公司,卻選擇將自己的才華用於幫助影視公司製作有關犯罪的劇集,我們就是這麽認識的。但我很快發現,警方根本就沒有完全辭退他。
當警察碰到所謂的“難題”,也就是說,某個案子從一開始就顯得非常棘手時,他就會被叫去。大多數凶手殘暴,不理智。夫妻倆吵架,也許他們喝多了,其中一個拿起錘子,然後嘣的一聲,凶殺案就這樣發生了。有了指紋,飛濺的血液和其他法醫證據,整個案件會在二十四小時內偵破。而且如今有這麽多監控,即使凶犯逃離現場,也很難不留下一張清晰的快照。
有預謀的凶殺案非常罕見,此類案件的行凶者會真的動點腦筋。而且奇怪的是,也許是因為過於依賴技術,現代警方發現這類案件很難偵破。我記得為獨立電視台撰寫《大偵探波洛》時,在某一集中有提到一條線索。案發現場留下了繡有字母h的女士手套。如今警方可以告訴你手套的生產時間、地點、製作材料、尺寸以及過去幾周曾接觸過的一切。但是他們可能沒有意識到,字母h實際上是俄語中的字母n,並且手套是故意丟在這裏陷害別人的。對於這些深奧的見解,警察需要像霍桑這樣的人。
問題是,他們付給他的錢並不多,在我們拍完《正義與否》之後,他聯係我,問我是否有興趣寫一本關於他的書。這是個非常坦率的商業提議。我的名字會寫在封麵上,但我們要平分收益。我從一開始就知道這不是個好主意。我寫虛構故事,不喜歡被別人的想法左右,更確切地說,我喜歡掌控自己的書,並不想把自己塑造成一個角色,也不想成為這本書裏的次要角色:一個跟班。
但不知怎麽的,他說服了我,盡管毫不誇張地說,這本書幾乎要了我的命,但第一本書現在已經寫完,尚未出版。還有一個問題。我的新出版商——蘭登書屋的塞琳娜·沃克爾——執意要簽訂一份三本書的合同,在我經紀人的敦促下,我同意了。我認為對於每位作家來說,不論他的書賣出多少,都是這樣:一份三本書的合同意味著工作穩定,意味著你可以規劃時間,確切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麽。但同時也意味著你要專注於寫這些書。對於沒有安全感的人而言,也就沒有休息一說。
霍桑當然知道這一點,所以整個夏天我一直都在等電話,同時也希望它不要響。毫無疑問,霍桑很出色,即使我錯過了給我的每一條線索,他也用一種類似兒戲的方式解開了第一個謎團。但從個人角度來說,我發現他非常難對付。他性格陰暗孤僻,即便我是他的傳記作者,他也拒絕告訴我任何關於他個人的事情。至少可以這麽說,我發現有時候他的態度令人感到不快。他總是罵人、抽煙,還叫我“托尼”。如果讓我從現實生活中挑選一名主人公,那肯定不會是他。
此刻他就在這兒,我寫完《關鍵詞是謀殺》幾周後又來纏著我。我還沒有給他看這本書,他也不知道我是怎麽寫他的。我決定維持這種狀態,越久越好。
“那麽,是誰被殺了?”我問。
“他叫理查德·普萊斯。”霍桑停頓一下,好像希望我知道他在說誰,但是我不知道。“他是名律師,”他繼續說道,“一名離婚律師,經常上報紙。他的許多客戶都是響當當的人物,像明星之類的。”
當他說這番話的時候,我意識到我確實聽說過這個名字。我被載去片場時,收音機裏播了關於他的事,當時我半睡半醒,根本沒有聽進去。理查德·普萊斯住在漢普斯特德,我遛狗時常去那裏。報告稱,他在自己的家中被人用酒瓶襲擊。還有件事值得一提,他有個綽號——是叫“鐵娘子”來著嗎?不對,這是菲奧娜·沙克爾頓的綽號,她也是律師,保羅·麥卡特尼爵士與希瑟·米爾斯那場激烈的離婚案就是由她負責的。普萊斯被稱為“鈍剃刀”,我不明白為什麽要這樣叫他。
“誰殺了他?”我問。
霍桑憂愁地看著我:“老兄,如果我知道,就不會在這兒了。”
他有一點是對的,我累過頭了。“警察需要你去調查嗎?”我問。
“沒錯。我今天早上接到了電話,然後就立刻想到了你。”
“真是多謝,這個案子有什麽特別之處?”
霍桑從夾克裏麵的口袋中取出了一遝照片作為回答。我繃緊了神經。雖然我經常看犯罪現場照片,把這作為研究的一部分,但我永遠無法接受犯罪現場那令人咂舌的暴力。這是犯罪現場的原始狀態,一切都直白地展示出來。有的東西沒有色彩,讓深黑色的血液看起來更加可怕。你在電視屏幕上看到的屍體隻是躺在那裏的演員,他們完全不同於真正的屍體。
不過第一張照片還算好,這是理查德·普萊斯生前拍攝的,一張擺著姿勢的肖像照,照片中是一個英俊、溫文爾雅的男人,鷹鉤鼻,高額頭,長長的灰白頭發向後梳起。他穿著一件運動衫,微微地笑著,好像對自己很滿意,自然也沒有絲毫跡象暗示他就要成為謀殺案的調查對象。他雙臂交疊,左手搭在右臂上,我注意到他的無名指上有一枚金戒指。所以說,他結婚了。
在後麵的照片中,他已經死了。這次,他躺在光禿禿的木地板上,手伸過頭頂,身體扭曲的程度隻有一具屍體才能做到。他的周圍滿是玻璃碎片,還有大量的液體,這些液體看起來太過稀薄,不可能是血,原來這是血和葡萄酒的混合物。這些照片是從左側、右側和上方拍攝的,沒有想象的餘地。我繼續看其他照片:脖子和喉嚨上有鋸齒狀的傷口,眼睛瞪得大大的,手指像爪子一樣。這是死亡特寫。我很好奇霍桑怎麽這麽快就拿到了這些照片,可能是以電子方式發送給他,然後在家打印出來的。
霍桑解釋說:“理查德·普萊斯被一個裝滿酒的瓶子擊中了前額和顱骨前部。”他這麽快就說起了官方用語,真是有趣。例如,“擊中”而不是“打”。那個“前部”可能直接來自天氣預報員的詞典。“額骨有嚴重挫傷和蛛網狀骨折,但這不是他的致死原因。瓶子被砸碎了,這意味著用的力被分散了。普萊斯倒在地上,留下來的凶手拿著鋸齒狀的瓶頸,刺在了他的喉嚨上。”他指著其中一張特寫照片說,“這兒,還有這兒。第二次,刺穿了鎖骨下靜脈,刺進了胸膜腔。”
“他因失血過多而死。”我說。
“不。”霍桑搖了搖頭,“他可能連失血過多的機會都沒有,我猜測他並發了心髒氣體栓塞,這才使他喪命。”
他的聲音裏沒有絲毫憐憫之情,隻是在陳述事實。
我拿起咖啡想喝一口,但它的顏色跟照片上的血跡一樣,我又放下了。“他是個有錢人,住在價格不菲的房子裏。任何人都可能闖入,我看不出這案子有什麽特別之處。”我說。
“實際上有不少,”霍桑興奮地回答,“普萊斯在處理一個大案子……一份一千萬英鎊的和解協議。雖然案子裏的那位女士沒賺到什麽好處。你對‘阿基拉·安諾’[1]有印象嗎?”
雖然由於種種顯而易見的原因(我下麵會提到),我不得不換掉她的名字,但我很了解她。她是位小說和詩歌作家,幾乎在所有圖書節都會做演講。她曾兩次入圍布克獎,斬獲科斯塔圖書獎、t . s .艾略特獎、女性小說獎,近期榮獲了納博科夫國際文學成就獎,表彰她在國際文學中的成就,稱她“筆風獨特,散文優美”。她為《星期日泰晤士報》和其他大型報紙撰稿(主要是關於女性問題和性別政治)。她經常出現在廣播中,我曾在《道德迷宮》和《未完之事》中聽到她講話。
“她把一杯酒倒在了普萊斯的頭上。”我說。那件事在社交媒體上傳得到處都是,我記得很清楚。
“老兄,她做的可不止這些。她揚言要用瓶子打他。那可是在一家熙熙攘攘的餐廳裏,很多人都聽見了。”
“然後她殺了他!”
霍桑聳了聳肩,我明白他的意思。在實際生活中,這事可能顯而易見。但在霍桑的世界裏——那個他想與我分享的地方——對犯罪的認定可能恰恰相反。
“她有不在場證明嗎?”我問。
“她目前不在家,沒人知道她在哪裏。”霍桑掏出一支香煙,點燃之前卷了卷。我把咖啡外賣杯滑向他。裏麵還有半杯咖啡,他可以用它當煙灰缸。
“那麽就有一個嫌疑人了。現場還有什麽?”我說。
“我正要告訴你!他的房子正在重裝,大廳裏有很多油漆罐。當然,他對多樂士之類的普通油漆不感興趣。他用的是英國琺柏[2]那些浮誇的顏色,像土綠色、常春藤、阿森尼克這樣的,要八十英鎊一罐。”他很厭惡地說出這些名字。
“阿森尼克是你編的?”我說。
“不是。我編了常春藤。另外兩個在他們的清單上,他選的顏料叫綠色煙霧。事情就是這樣的,托尼。凶手殺害了普萊斯先生,讓他躺在豪華的美國橡木地板上流血,之後,凶手拿起刷子,在牆上寫下了一條信息:一個三位數。”
“哪三位數?”
他把另一張照片往前推了推,讓我自己看。
霍桑說:“182。”
“我想,你應該不知道它是什麽意思,對吧?”我問道。
“這組數字可能表示很多東西。倫敦北部有一輛182路公交車,不過我認為普萊斯不是那種願意花大量時間去乘坐公交車的人。它也是溫布利一家餐廳的名字,還是發短信時用的縮寫,是一種四座飛機——”
“行了,”我打斷他,“你確定是凶手留下的嗎?”
“拍攝時間隻有九十分鍾。我們必須在十二點之前離開這裏,而現在有四個場景要完成,我做不到。所以如果你沒問題的話,談話到此為止。我們打算隻拍薩姆下車的鏡頭,接她回家,然後遇見亞當。”
某種程度上,我有些受寵若驚。正如我之前提到的,編劇是片場裏唯一無事可做的人,這也是我平時遠離拍攝場地的原因之一。我有一個壞習慣,總是出現在錯誤的地方。如果一部手機在拍攝過程中爆炸,幾乎可以肯定是我的。而現在這位導演正在尋求我的幫助,我明白他的建議不會對這一集產生任何實質性的影響。
“很好。”我說。
“好吧,希望你不會介意。”他轉身離開了,我知道,在我到這裏之前,他就已經做出了決定。
當然,即使沒有那些對話,這次的拍攝也會很難。斯圖爾特要先進行一次排練,然後才能正式拍攝,但這仍然很複雜。一條二十米長的軌道已經鋪成,當公共汽車瞬間以直角隆隆駛向第一條街道時,攝像機就可以沿著這條軌道滑行。公共汽車會拐過街角,然後停下來。攝像機將繼續向前到達車站,為的是拍到前麵下車的兩三個乘客和後麵的薩姆。與此同時,包括馬車在內的其他車輛要雙向通過這裏;還有孩子們在人行道上玩耍。有各類行人走過:一個推著嬰兒車的女人,幾名警察,騎著自行車的男人,等等。如果要在一次拍攝中捕捉到所有這些場麵,就需要把時間設計得非常精準。
“大家,請各就各位!”
扮演薩姆丈夫的演員被送回了臨時工作室,看起來很不愉快。他應該在破曉就起床了。雙層巴士的司機得到指令,繪景師們各就各位。我走過去,站在攝像機後,確保自己沒有礙事。第一助理導演看了一眼斯圖爾特,後者點點頭。
“開始!”
整個排練糟糕透頂。
公共汽車來得太早,攝像機又來得太晚。薩姆被人群淹沒,一朵雲恰巧就在那一刻遮住了陽光,拉馬車的馬也不肯動。斯圖爾特和他的攝影總監交流了幾句,然後輕快地搖搖頭。他們還沒有準備好正式拍攝,還需要排練第二次。
已經十一點十分了。影視布景就是這樣,有時大家很長一段時間都無所事事,然後在實際拍攝時,會有短時爆炸式的、高強度的活動。但是時間一直在流逝,對我個人而言,這個壓力幾乎無法忍受。斯圖爾特說十二點前必須完成,他指的是十二點整。有兩個真警察在遠處的拐角封鎖了交通,他們很想早點離開。房子的主人限製了我們的拍攝時間,外景經理看上去愁容滿麵。現在我真希望自己沒有來這兒。
助理導演拿起擴音器,大聲喊出新指令。“歸位!”乘客們慢騰騰地回到公交車上,雙層巴士向後倒車。孩子們被領回初始位置。他們給馬喂了一塊方糖。謝天謝地,第二次彩排要好一些。公共汽車和攝像機按計劃在拐角處精準對接。薩姆走下來,離開車站。那匹馬盡管出了點狀況,偏離馬路,走上人行道,但好在完全按照計劃時間出發了。幸運的是,沒有人受傷。斯圖爾特和攝影師咕噥了幾句,一切準備就緒。吉爾看了看手表,現在是十一點三十五分。
因為這是一個大場景,涉及多方麵的製作水準,我們有自己的劇照攝影師,還有幾個記者,計劃要采訪我和漢妮薩科。獨立電視台派出了兩名高級管理人員,他們與衛生健康安全人員及聖約翰救護車的護理人員一起觀察著整個活動。此外,還有一些常見的年輕人,老頭子,一級、二級和三級助理導演,化妝師,道具師……一群人站在那裏,等著看一個鏡頭,而這個鏡頭隻用不到三十分鍾就能拍完。
最後是沒完沒了的檢查、故障,還有似乎永無止境的寂靜。我的手心在出汗。但最終還是聽到了每次拍攝時都會出現的那套熟悉的說辭。
“聲音?”
“聲音開機。”
“攝影機?”
“攝影開機,錄音開始……”
“第二十七場,第一個鏡頭。”
然後是打板的敲擊聲。
“開始!”
攝影機開始朝我們這邊滑來,巴士轟隆隆地向前行駛,孩子們在玩耍。馬兒乖乖地邁著輕快的步伐拉著馬車出發。
這時,一輛二十一世紀的現代出租車突然冒出來。這不是一輛傳統的黑色出租車,可能和巴士一樣,要用電腦特效技術處理。出租車被噴成白色和黃色,上麵有亮紅色的最新應用程序廣告,前門和後門上都印著一句“下一次旅程可節省五英鎊”。司機為增添樂趣,把車窗搖了下來,收音機音量開得大大的,播放著賈斯汀·汀布萊克的歌曲。這輛車正好停在拍攝場地的中央。
“停!”
斯圖爾特·奧姆向來是個和藹可親的人。但是當他從監控器上看到發生的事情時,他滿臉怒氣。這怎麽可能呢?警察應該封鎖了交通,街道的盡頭都有劇組的人阻擋行人,絕不可能有車輛通過。
我心裏早就不好受了,對即將發生的事情有種不祥的預感。
結果證明我是對的。
出租車的門打開,一位男士下了車。他看起來毫不在乎自己被一大群人包圍著,其中許多人還穿著戲服。他的開朗自信實則是冷酷無情,完全隻顧自己的需求而損害他人的利益。他個子不高,身材不算好,給人的印象是,無論做什麽事情他都要贏,不惜任何代價。他的頭發很短,特別是耳朵周圍的頭發,有些地方的顏色介於棕色和灰色之間。他的臉色蒼白,略顯病態,深褐色的眼睛若無其事地四處打量著。他應該是那種不經常曬太陽的人。他穿著一身黑西裝,一件白襯衫,一條細長的領帶,這身衣服可能是精心挑選的,讓人沒法說他的閑話,鞋子還擦得鋥亮。他一邊往前走,一邊找我。我很疑惑,他是怎麽知道我在這兒的?
我還沒來得及躲到監視器後麵,他就找到了我。
“托尼!”他友善地大喊道,聲音大到足以讓現場的每個人都聽到。
斯圖爾特轉向我,非常生氣,問道:“你認識這個人嗎?”
我坦白地說:“認識,他叫丹尼爾·霍桑,是名偵探。”
攝製組緊盯著我,來自英國獨立電視台的那兩位女士滿懷疑問地小聲嘟囔著。吉爾走過去,試圖解釋。街上的每個人都凝固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動不動,好像他們突然變成了明信片“曆史上的倫敦”中的某一張。甚至那匹馬看上去也很生氣。
他們確實在十二點之前趕忙又拍了一次,勉強湊齊了足夠的素材剪成一個場景。如果你看過這場戲,你會看到電話亭、馬車、兩名警察(在遠處)和薩姆離場。遺憾的是,攝影機沒拍到大多數群演,包括推嬰兒車的女士和騎自行車的男士。你也看不到薩姆提著購物袋的畫麵。
最後我們的錢都用光了,在後期製作時,我們對那輛討厭的雙層巴士束手無策。
第二章 漢普斯特德謀殺案
我把霍桑留在我的辦公室裏。實際上,是輛停在街邊的溫尼貝格房車裏,然後去餐飲卡車裏拿了兩杯咖啡。我回來時,他正坐在辦公桌前,翻閱最新版的《永恒之環》劇本,這讓我很不爽,因為我壓根沒讓他看我的作品。好在他沒有抽煙。最近抽煙的人變少了,但霍桑仍要每天抽一包,這就是我們通常在街邊的咖啡店見麵的原因。
我回到車上,說道:“我沒想到是你。”
“你似乎不太高興。”
“嗯……事實上,我很忙……不過,你可能沒注意到。你的車闖進了拍攝現場中央。”
“我想見你。”我在他對麵坐下後,他說道,“書寫得怎麽樣了?”
“寫完了。”
“我還是不喜歡這個書名。”
“我並沒有讓你選。”
“沒錯!沒錯!”他抬頭看著我,好像不知怎麽的,我毫無緣由地冒犯了他。他有一雙棕褐色的眼睛,但令人驚訝的是,這雙眼睛看起來如此清澈幹淨,如此天真無邪。“我看得出你今天心情不好,但是你得知道,是你自己睡過頭的,不能怪我。”
我問道:“誰告訴你我睡過頭了?”我這一問正中他下懷。
“而且你還沒找到手機。”
“霍桑……!”
“你不是在路上丟的,”他繼續說道,“我覺得你會在公寓裏的某個地方找到它。順便給你一句忠告:如果邁克爾·基臣不喜歡你的劇本,或許你應該考慮用其他演員。別把氣撒在我身上!”
我盯著他,回想他剛才說的話,想知道他有什麽證據。邁克爾·基臣是《戰地神探》的明星,雖然我們確實對新一集有過很多爭論,但這件事除了吉爾以外,我跟誰都沒提過。而且我確實沒有提起我的作息時間,也沒有說早上起床時找不到手機。
“霍桑,你來幹什麽?”我質問道。我從沒叫過他的名字(丹尼爾),自我遇見他的第一天起就沒有。我不知道別人有沒有叫過。“你想做什麽?”
“又發生了一起謀殺案。”他說。他用奇怪的口音拖長最後一個詞:另一起謀——殺。仿佛在細細品味。
“然後呢?”
他對我眨了眨眼:難道還不明顯嗎?
“我以為你想寫這類題材。”
如果你讀過《關鍵詞是謀殺》,就會知道,在那時我第一次認識丹尼爾·霍桑,他是我當時正在撰寫的電視連續劇《正義與否》的顧問。他曾在倫敦警察廳工作,但是,有一次,一名涉嫌從事兒童色情活動的犯罪嫌疑人從水泥樓梯摔下,在此事件發生之後,他的職業生涯就結束了。因為霍桑當時正站在嫌疑人身後,結果他就被解雇了,此後他隻能自謀生計。他本可以像許多前警探一樣去安保公司,卻選擇將自己的才華用於幫助影視公司製作有關犯罪的劇集,我們就是這麽認識的。但我很快發現,警方根本就沒有完全辭退他。
當警察碰到所謂的“難題”,也就是說,某個案子從一開始就顯得非常棘手時,他就會被叫去。大多數凶手殘暴,不理智。夫妻倆吵架,也許他們喝多了,其中一個拿起錘子,然後嘣的一聲,凶殺案就這樣發生了。有了指紋,飛濺的血液和其他法醫證據,整個案件會在二十四小時內偵破。而且如今有這麽多監控,即使凶犯逃離現場,也很難不留下一張清晰的快照。
有預謀的凶殺案非常罕見,此類案件的行凶者會真的動點腦筋。而且奇怪的是,也許是因為過於依賴技術,現代警方發現這類案件很難偵破。我記得為獨立電視台撰寫《大偵探波洛》時,在某一集中有提到一條線索。案發現場留下了繡有字母h的女士手套。如今警方可以告訴你手套的生產時間、地點、製作材料、尺寸以及過去幾周曾接觸過的一切。但是他們可能沒有意識到,字母h實際上是俄語中的字母n,並且手套是故意丟在這裏陷害別人的。對於這些深奧的見解,警察需要像霍桑這樣的人。
問題是,他們付給他的錢並不多,在我們拍完《正義與否》之後,他聯係我,問我是否有興趣寫一本關於他的書。這是個非常坦率的商業提議。我的名字會寫在封麵上,但我們要平分收益。我從一開始就知道這不是個好主意。我寫虛構故事,不喜歡被別人的想法左右,更確切地說,我喜歡掌控自己的書,並不想把自己塑造成一個角色,也不想成為這本書裏的次要角色:一個跟班。
但不知怎麽的,他說服了我,盡管毫不誇張地說,這本書幾乎要了我的命,但第一本書現在已經寫完,尚未出版。還有一個問題。我的新出版商——蘭登書屋的塞琳娜·沃克爾——執意要簽訂一份三本書的合同,在我經紀人的敦促下,我同意了。我認為對於每位作家來說,不論他的書賣出多少,都是這樣:一份三本書的合同意味著工作穩定,意味著你可以規劃時間,確切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麽。但同時也意味著你要專注於寫這些書。對於沒有安全感的人而言,也就沒有休息一說。
霍桑當然知道這一點,所以整個夏天我一直都在等電話,同時也希望它不要響。毫無疑問,霍桑很出色,即使我錯過了給我的每一條線索,他也用一種類似兒戲的方式解開了第一個謎團。但從個人角度來說,我發現他非常難對付。他性格陰暗孤僻,即便我是他的傳記作者,他也拒絕告訴我任何關於他個人的事情。至少可以這麽說,我發現有時候他的態度令人感到不快。他總是罵人、抽煙,還叫我“托尼”。如果讓我從現實生活中挑選一名主人公,那肯定不會是他。
此刻他就在這兒,我寫完《關鍵詞是謀殺》幾周後又來纏著我。我還沒有給他看這本書,他也不知道我是怎麽寫他的。我決定維持這種狀態,越久越好。
“那麽,是誰被殺了?”我問。
“他叫理查德·普萊斯。”霍桑停頓一下,好像希望我知道他在說誰,但是我不知道。“他是名律師,”他繼續說道,“一名離婚律師,經常上報紙。他的許多客戶都是響當當的人物,像明星之類的。”
當他說這番話的時候,我意識到我確實聽說過這個名字。我被載去片場時,收音機裏播了關於他的事,當時我半睡半醒,根本沒有聽進去。理查德·普萊斯住在漢普斯特德,我遛狗時常去那裏。報告稱,他在自己的家中被人用酒瓶襲擊。還有件事值得一提,他有個綽號——是叫“鐵娘子”來著嗎?不對,這是菲奧娜·沙克爾頓的綽號,她也是律師,保羅·麥卡特尼爵士與希瑟·米爾斯那場激烈的離婚案就是由她負責的。普萊斯被稱為“鈍剃刀”,我不明白為什麽要這樣叫他。
“誰殺了他?”我問。
霍桑憂愁地看著我:“老兄,如果我知道,就不會在這兒了。”
他有一點是對的,我累過頭了。“警察需要你去調查嗎?”我問。
“沒錯。我今天早上接到了電話,然後就立刻想到了你。”
“真是多謝,這個案子有什麽特別之處?”
霍桑從夾克裏麵的口袋中取出了一遝照片作為回答。我繃緊了神經。雖然我經常看犯罪現場照片,把這作為研究的一部分,但我永遠無法接受犯罪現場那令人咂舌的暴力。這是犯罪現場的原始狀態,一切都直白地展示出來。有的東西沒有色彩,讓深黑色的血液看起來更加可怕。你在電視屏幕上看到的屍體隻是躺在那裏的演員,他們完全不同於真正的屍體。
不過第一張照片還算好,這是理查德·普萊斯生前拍攝的,一張擺著姿勢的肖像照,照片中是一個英俊、溫文爾雅的男人,鷹鉤鼻,高額頭,長長的灰白頭發向後梳起。他穿著一件運動衫,微微地笑著,好像對自己很滿意,自然也沒有絲毫跡象暗示他就要成為謀殺案的調查對象。他雙臂交疊,左手搭在右臂上,我注意到他的無名指上有一枚金戒指。所以說,他結婚了。
在後麵的照片中,他已經死了。這次,他躺在光禿禿的木地板上,手伸過頭頂,身體扭曲的程度隻有一具屍體才能做到。他的周圍滿是玻璃碎片,還有大量的液體,這些液體看起來太過稀薄,不可能是血,原來這是血和葡萄酒的混合物。這些照片是從左側、右側和上方拍攝的,沒有想象的餘地。我繼續看其他照片:脖子和喉嚨上有鋸齒狀的傷口,眼睛瞪得大大的,手指像爪子一樣。這是死亡特寫。我很好奇霍桑怎麽這麽快就拿到了這些照片,可能是以電子方式發送給他,然後在家打印出來的。
霍桑解釋說:“理查德·普萊斯被一個裝滿酒的瓶子擊中了前額和顱骨前部。”他這麽快就說起了官方用語,真是有趣。例如,“擊中”而不是“打”。那個“前部”可能直接來自天氣預報員的詞典。“額骨有嚴重挫傷和蛛網狀骨折,但這不是他的致死原因。瓶子被砸碎了,這意味著用的力被分散了。普萊斯倒在地上,留下來的凶手拿著鋸齒狀的瓶頸,刺在了他的喉嚨上。”他指著其中一張特寫照片說,“這兒,還有這兒。第二次,刺穿了鎖骨下靜脈,刺進了胸膜腔。”
“他因失血過多而死。”我說。
“不。”霍桑搖了搖頭,“他可能連失血過多的機會都沒有,我猜測他並發了心髒氣體栓塞,這才使他喪命。”
他的聲音裏沒有絲毫憐憫之情,隻是在陳述事實。
我拿起咖啡想喝一口,但它的顏色跟照片上的血跡一樣,我又放下了。“他是個有錢人,住在價格不菲的房子裏。任何人都可能闖入,我看不出這案子有什麽特別之處。”我說。
“實際上有不少,”霍桑興奮地回答,“普萊斯在處理一個大案子……一份一千萬英鎊的和解協議。雖然案子裏的那位女士沒賺到什麽好處。你對‘阿基拉·安諾’[1]有印象嗎?”
雖然由於種種顯而易見的原因(我下麵會提到),我不得不換掉她的名字,但我很了解她。她是位小說和詩歌作家,幾乎在所有圖書節都會做演講。她曾兩次入圍布克獎,斬獲科斯塔圖書獎、t . s .艾略特獎、女性小說獎,近期榮獲了納博科夫國際文學成就獎,表彰她在國際文學中的成就,稱她“筆風獨特,散文優美”。她為《星期日泰晤士報》和其他大型報紙撰稿(主要是關於女性問題和性別政治)。她經常出現在廣播中,我曾在《道德迷宮》和《未完之事》中聽到她講話。
“她把一杯酒倒在了普萊斯的頭上。”我說。那件事在社交媒體上傳得到處都是,我記得很清楚。
“老兄,她做的可不止這些。她揚言要用瓶子打他。那可是在一家熙熙攘攘的餐廳裏,很多人都聽見了。”
“然後她殺了他!”
霍桑聳了聳肩,我明白他的意思。在實際生活中,這事可能顯而易見。但在霍桑的世界裏——那個他想與我分享的地方——對犯罪的認定可能恰恰相反。
“她有不在場證明嗎?”我問。
“她目前不在家,沒人知道她在哪裏。”霍桑掏出一支香煙,點燃之前卷了卷。我把咖啡外賣杯滑向他。裏麵還有半杯咖啡,他可以用它當煙灰缸。
“那麽就有一個嫌疑人了。現場還有什麽?”我說。
“我正要告訴你!他的房子正在重裝,大廳裏有很多油漆罐。當然,他對多樂士之類的普通油漆不感興趣。他用的是英國琺柏[2]那些浮誇的顏色,像土綠色、常春藤、阿森尼克這樣的,要八十英鎊一罐。”他很厭惡地說出這些名字。
“阿森尼克是你編的?”我說。
“不是。我編了常春藤。另外兩個在他們的清單上,他選的顏料叫綠色煙霧。事情就是這樣的,托尼。凶手殺害了普萊斯先生,讓他躺在豪華的美國橡木地板上流血,之後,凶手拿起刷子,在牆上寫下了一條信息:一個三位數。”
“哪三位數?”
他把另一張照片往前推了推,讓我自己看。
霍桑說:“182。”
“我想,你應該不知道它是什麽意思,對吧?”我問道。
“這組數字可能表示很多東西。倫敦北部有一輛182路公交車,不過我認為普萊斯不是那種願意花大量時間去乘坐公交車的人。它也是溫布利一家餐廳的名字,還是發短信時用的縮寫,是一種四座飛機——”
“行了,”我打斷他,“你確定是凶手留下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