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朗說:“我沒有胸口有口袋的衣服。”


    陳棲不明白。


    於朗解釋:“我媽那張照片,我怕放在褲兜裏會被壓皺。”


    陳棲忽的說不出話。


    好一會兒,她接著問:“為什麽會停在綏秀?”


    於朗說:“車在路上走時,我遠遠看到一片高山。”


    “山?”


    “嗯。”


    “為什麽要去山上?”


    “高考後的暑假,我去蕪城一個工地打了兩個月短工,賺取大學生活費,還打算帶我媽去大醫院檢查身體,再去黃山看日出。工地的工作是我……”他頓了一下:“是我爸幫忙介紹的人。按日結算。第一個月我拿到了錢,第二個月因為去學校了。我爸從中作梗,負責人把錢轉給了他。國慶前我提前回家,想趁小長假拿到錢,有足夠的時間帶我媽旅遊和體檢。他和我說錢沒有了,全輸掉了,因為這件事,我跟他起爭執,我媽幫我說話,才有了那個晚上的一切。”


    於朗垂下眼睫:“自殺之前,我想完成沒有對我媽兌現的諾言。”


    陳棲撐住嘴,良久沒吱聲。


    她輕吸一口氣,往下說:“所以你帶著照片,去了綏秀村,決定上山看完日出後離開這個世界。”


    “嗯。”


    “後來呢,是什麽讓你改變了計劃?”


    於朗沉默了,先前他一直配合她,有問必答,不悲不怨,但此刻,他臉上浮現出陳棲從所未見的波動與遲滯。


    陳棲說:“你得一五一十告訴我所有細節,所有真相,我才能盡我所能幫你。”


    於朗緩慢開口:“我遇到了一個人。”


    陳棲隱約猜到了:“舉報你的那個女孩?”


    於朗幾不可聞地應一聲。


    陳棲登時心緒叢雜,不知是慶幸還是惋歎。


    起碼他活下來了,這比什麽都強。活下來就有希望。


    她說:“她怎麽知道你情況的?”


    於朗說:“我不知道。”


    “她開始沒懷疑過你?”陳棲雙手在桌上交叉:“因為你處境比較特殊少見。”


    於朗還是答:“不知道。”


    又說:“她隻是拉了我一把。”


    陳棲定定看了他一會:“不打算自殺後,為什麽也不投案自首?”


    於朗沒有回答。


    陳棲推斷,他喜歡上了這個女孩。


    他渴盼跟她有更多時間,接受她的背叛,並毫無怨言。


    至少陳棲看到的是這樣。


    正式代理這宗弑父案的第一個月,陳棲意外接到女孩的電話,為詢問案子進展,陳棲婉拒了。之後見麵她跟於朗提過一嘴,於朗說不必搭理,也不要透露更多。她便尊重自己的委托人,拉黑了女孩的號碼。但沒想到對方那麽不依不撓,半年算下來,竟已屏蔽過好幾個來自贛省的手機號。


    陳棲不解。


    既已主動報案,說明當初的她心底有對善惡的判斷,現在再來做這些事,其實沒有任何意義了。


    懷揣著一腔熱忱,以及對當事人的惻隱,陳棲也對此很上心,卯著股勁,起早摸黑地琢磨。與法院就職的大學同學聊起來,對方也戲稱:大案啊,可以拿來當分析題了。


    她從心底裏想幫助於朗,竭盡所學,收集一切有價值起作用的人證物證。


    無奈她的委托人並不積極。


    他好像已經認命,在等候上天的審判,而非法律的裁決。


    一審前的最後一次會麵。


    陳棲問他還有什麽訴求。


    他說,沒有。並微笑道:陳律師,謝謝你。


    陳棲認真地為他辯護,堅稱他屬防衛過當。


    判決很快下來,很客觀,也很殘酷,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但考慮情況特殊,判處於朗十年有期徒刑。


    陳棲沉默地坐在被告席後,內心不可抑製的憤懣和悲涼。


    人生能有幾個十年,即使當中有減刑,如果沒遭逢變故,幾年過後,這個少年本應白衣翩翩地行走在某間公立三甲醫院,施展抱負,救人於苦厄,免人於病痛,而不是自囿牢獄間。


    可人間就是這樣,有光鮮就有瘡痂,有人扶搖直上,就有人跌落高崖。


    勝者即正義。


    之後發展如陳棲所料,於朗選擇不再上訴。


    結案後,她再沒見過這個少年。


    但時常會想到他。


    思來想去,記得最清晰的,也不過是一審前,他的唯一一次笑容和感謝。


    —


    得知季時秋判決後,吳虞連夜趕到皖省。初春和煦,一下午,她都枯坐在法院門口的台階上。


    這個城市車水馬龍,對她來說卻極其陌生。她沒有身份,無人相交,也無去無從。


    之後,她找車去往綏秀。


    載她的當地司機不甚理解,直言綏秀那破地方有什麽好玩的。


    他以為她是獨行的遊客,熱心推薦她其他人煙熙攘的古村落。


    吳虞漫不經心地搭腔,打開車窗吸煙,眺望窗外翻湧的青白麥芒。


    她回到村頭的林姐旅社。才過去半年,綏秀並無大變化,改變的隻有山色與時景。


    林姐的魚死光了,缸底被她淺鋪了一層砂,養上花哨的巴西龜。


    吳虞隔著玻璃逗弄那隻憨頭憨腦的烏龜。


    忙完的女人從後院進來,被憑空出現的吳虞嚇一大跳。


    她以為是做夢,雙眼連眨許多下,隨即浮出淚花來,快跑過來抱她。


    吳虞也擁住林姐。


    林姐叫她坐,從冰箱裏取出罐封的桂花蜜,舀兩勺出來,和著開水衝給吳虞,並坐下笑說:“這裏頭的桂花還是你和——”


    她頓住,避而不提那個名字:“你在的時候打的,快嚐嚐,看看你身上味道洗沒洗幹淨。”


    吳虞淡笑著抿一口,甜絲絲的。她開門見山:“我沒舉報他。”


    林姐雖沒上過什麽學,但腦筋轉得快:“我知道。”


    吳虞問:“你怎麽知道的?”


    林姐說:“朝夕相處那麽多天,你們兩個我還不了解?”


    林姐同樣落不到實處地憂心了半年:“小秋他現在到底怎麽樣啊?”


    吳虞說:“十年。”


    林姐低頭歎息,又難耐地摳手指,喃喃:“怎麽會這樣……”


    吳虞也想問。


    她還想問更多。


    那一夜過得清晰又渾沌,她像被掰分為兩份,有一個自己在或推或拉地教導她走路講話,應付警察,遵循季時秋的所有良苦用心;另一個自己則在叫囂和怒罵。


    吳虞頭痛欲裂。


    細節幾乎遺忘。


    此刻它們抽絲剝繭地漫上來,吳虞問:“他當時跟你借過手機嗎?”


    林姐幾乎沒有回憶:“借過啊,還借過筆。我找了半天,才翻出一根圓珠筆,都不怎麽下油了,他在那搗鼓了半天。”


    林姐指了個牆角,說季時秋當時就坐在那裏,搬張板凳,一有空,就躬身墊在上麵寫字。


    吳虞循著看過去,那裏空無一人,地上隻有一小片脹眼的日光。


    吳虞忽的鼻酸:“他怎麽跟你說的?”


    林姐說:“我說他這麽好學呢,他說不是在學習。他不知道你什麽時候走,想在走之前給你寫封信。”


    “我還問他,是不是要給你寫情書。他笑笑沒答話。”


    吳虞淚眼氤氳。


    在綏秀住了一宿,吳虞返還家鄉。


    這一趟回去,媽媽發瘋般暴跳如雷,說她又出去鬼混惹麻煩,說她怎麽不幹脆死在外麵。


    母女倆發生激烈的爭執和鬥毆,繼父在旁邊添油加醋,吳虞推翻家裏超市的所有貨架,往上淋澆食用油。


    她周身顫動,打開打火機,威脅他們:放她走,不然她燒光這裏,燒死所有人。


    那一刻他們真正畏怕。


    她也如願以償得到自由。


    在此之前,吳虞一直是鎮上惡名昭著的問題少女,不學好,性子強,孤僻乖張,除了不可否認的昳麗麵龐,眾人提及都是搖頭嫌厭。


    念完中專後,她一直留在家裏超市做收銀。


    她談過很多段戀愛,都是短擇,亦不上心,她認定所有男人與她的生父繼父無異,都如蝗蛭般惡心,啃齧她本該健全的人生,吸食走她本應擁有的甜美的熱血。


    她還有個爛透的母親,自願為跗骨之蛆,隻愛弟弟,視她如草芥敝履。


    畢業後,媽媽無意得知繼父對她心懷歹念,對女兒的恨意和妒忌日漸壯大。一邊無時無刻地羞辱她是妖精像小姐,一邊催促她趕緊找個能看得上她的人嫁掉,別再礙她的眼,家裏還要多口人吃穿用度占地方。


    可等吳虞真正想走,他們又會把她抓回去禁足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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