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麽乖,那麽懂事,那麽聰明,還為爸爸和媽媽做了那麽多事情,爸爸媽媽肯定是愛我的。


    我不僅懂事乖巧,上初中後,我一直在外麵給爸爸媽媽他們賺錢,一個月可以拿回兩千多塊。


    因為我可以賺錢養家了,爸爸媽媽越來越滿意我,每個月對我微笑的次數都超過了個位數。


    我相信,隻要我再接再厲,總有一天,爸爸媽媽也會像疼愛弟弟一樣疼愛我。


    說到弟弟,弟弟長大後,他也經常和我的爸爸媽媽一樣對我拳打腳踢。


    我不想說弟弟壞話,但是弟弟打姐姐是不對的。


    可是,我能怎樣,弟弟是我們家的寶貝,弟弟打我罵我,我也隻能受著。


    而且隻要我對弟弟好,爸爸媽媽就會對我更好。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我是在利用弟弟博取爸爸媽媽的喜愛。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我這樣做很卑鄙很無恥,我想要獨占爸爸媽媽的喜愛。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應該這樣做,但是我真的想成為爸爸媽媽他們唯一的寶貝。


    我太想,太想爸爸媽媽他們隻看著我了。


    我不喜歡弟弟,我不喜歡弟弟搶走爸爸媽媽他們的注意力和關愛。


    我隻想爸爸媽媽隻看著,隻看著我,隻看關心,他們的人生裏隻有我一個人。


    又過了很多年,我成年了,爸爸媽媽立即給我找了一個門當戶對的丈夫。


    對方雖然離過婚,雖然有打罵戚姿的愛好,雖然年紀很大,但是他可以給爸爸媽媽二十萬的彩禮。


    二十萬的彩禮啊,我們家當時非常需要這筆錢。


    弟弟上大學需要錢嘛!


    爸爸媽媽為了弟弟,把我嫁給了那個男人。


    我沒有怨言,因為這是爸爸媽媽他們的期望。


    嫁過去的前天,爸爸媽媽找到我,語重心長地叮囑我,讓我找到機會就幫襯娘家。


    我堅定地告訴爸爸媽媽,我一定會幫襯娘家,因為爸爸媽媽他們愛我啊!


    爸爸媽媽他們愛我,所以我也愛爸爸媽媽他們。


    隻要是爸爸媽媽他們的期望,我一定會不遺餘力達成。


    我們是一家人,一家人就應該互幫互助。


    婚禮當天,我帶著幾件舊衣服,嫁給了我的丈夫。


    新婚夜裏,因為我不是黃花大閨女,丈夫用鞭子狠狠打了我一個晚上。


    我不是黃花大閨女我驕傲,丈夫永遠不會知道我為此而得到了多少的疼愛。


    雖然丈夫用鞭子打我很疼,但是丈夫的鞭子比不過我爸爸的皮帶,我爸爸的皮帶打人才是真的疼!


    半年後,我懷孕了,丈夫不再打我,天天求神拜佛,讓我生下一個兒子。


    這時候,我已經明白兒子是寶貝蛋的原因。


    我也希望自己可以生下一個兒子,沒準我生下一個兒子,爸爸媽媽他們會更加愛我。


    在我養胎的時候,爸爸媽媽忽然來找我。


    爸爸媽媽向我宣布一個好消息,我的弟弟在大學期間談了一個女朋友。


    年輕人嘛,幹脆烈火,這不就有了。


    所以說,我的弟弟有對象了,要結婚了,結婚就得有婚房。


    我知道爸爸媽媽的意思,所以我找了個機會,把丈夫殺死,偽裝成意外而亡,拿到了對方所有的財產。


    我把所有的錢都送給了爸爸媽媽,爸爸媽媽對居然對我淚眼汪汪。


    爸爸媽媽實在是太感動了。


    爸爸媽媽肯定更加愛我了。


    隻要我再努力一點,我雖然是不值錢的賠錢貨,但一定會超過弟弟,成為爸爸媽媽他們心裏最疼愛的孩子。


    那些錢不夠,我親手打掉我肚子裏的孩子,央求爸爸媽媽再給我找個有錢男人嫁掉。


    爸爸媽媽喜極而泣,很快把我嫁給了第二任丈夫。


    我沒有反對,我為什麽要反對?


    這本就是我自己的想法。


    隻要嫁給第二任丈夫,我就可以為爸爸媽媽再拿到一筆彩禮。


    隻要我不停付出,不停努力,不停給爸爸媽媽賺錢,爸爸媽媽以後最喜歡的人肯定是我。


    我看到了,我已經看到美好的未來,未來的我會成為爸爸媽媽的寶貝蛋。


    十年後,我拖著重病的身體殺死了第五任丈夫。


    我又把所有的錢送給了爸爸媽媽。


    爸爸媽媽很高興,讓我在家裏的客廳地板上休息了半個月。


    半個月下來,我重病的身體不僅沒好,反而越來越嚴重。


    我自己的身體,我自己清楚,所以我向爸爸媽媽提議,我想留在家裏度過最後的時光。


    我想爸爸媽媽疼我愛我關心我照顧我,我病了,我累了,爸爸媽媽肯定會這樣對我的吧?


    結果很不美好。


    爸爸媽媽沒有疼我愛我關心我照顧我,還不同意我留在家裏。


    他們費盡千辛萬苦才買下來的新房子,哪能讓一個快死的垃圾住進來。


    當時我都驚呆了。


    爸爸媽媽說我是垃圾?


    他們為什麽要說我是垃圾?


    我不是他們的寶貝女兒嗎?


    以前他們明明都誇我是他們的寶貝女兒。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爸爸媽媽把我當成是垃圾,我哭求爸爸媽媽讓我留下來。


    爸爸媽媽他們沒有聽,堅持把我趕走了,他們讓我滾,他們讓我不要再出現在他們的麵前。


    為什麽?


    為什麽爸爸媽媽要拋棄我?


    他們不是愛我了嗎?


    爸爸媽媽告訴我,他們從來沒有愛過我。


    在他們的心裏,我隻是一個可以利用的工具而已。


    我……我好像被氣暈了。


    我昏倒在小區門口,醒來後發現自己在醫院病房裏。


    一名年輕的護士對我說,我患上了癌症,如果及時接受手術,我有百分之八十的幾率活下來。


    好死不如賴活,我也不想死,可是我身無分文啊!


    年輕的護士也許是看過我身上的傷疤,所以她非常同情我,為我忙前忙後。


    我利用年輕護士對我的同情,在醫院裏吃好喝好。


    手術費不是一根雪糕錢,年輕的護士忙前忙後一個月,她都沒能為我湊齊錢。


    沒用的廢物!


    我多次在心裏咒罵那個沒用的年輕護士。


    她自己湊不到錢,她不能去找她的爸爸媽媽,讓她的爸爸媽媽賣掉他們家的房子來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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