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視你如珍寶,想把你藏起來,不希望你被任何人看到,甚至為了一己私欲,清空了整個購物中心。
假如沈澹月不是反公司聯盟的領導人,不是一個冷靜、理智的人,不是報道中願意為底層人民犧牲的彌撒亞,而是一個瘋狂、衝動、不按常理出牌的偏執狂,她不會覺得這是一件多麽古怪的事情。
問題是,沈澹月是一個正常人,並不是瘋子、精神病和偏執狂。
甚至昨天晚上,她還在電視台上,看到了他對抗公司軍隊的轉播——直升機門大開著,他半蹲著,手持狙擊-槍,神色沉冷地打穿了一個公司高管的腦袋。
這一畫麵,給了不少飽受公司壓迫的平民極大的鼓舞。
他為了對抗公司,為了手無寸鐵、無力保護自己的平民,是如此舍生忘死,怎麽可能為了滿足一己私欲做到這種地步?
他還要給她挑選衣服。
明琅不喜歡把時間花在挑衣服這種瑣事上,他想挑就去挑好了。
——問題是,他哪兒來的時間?
他每天那麽多事情,開會、處理公務、安置難民、對抗公司軍隊……還要空出時間,給她穿衣打扮,給她挑選衣服。
明琅想,他真的沒有瘋嗎?
第131章 chapter 22
出來一趟, 沒能散心,也沒能改變現狀。
明琅比出來前更加鬱悶了。
她本想說服沈澹月給她一份工作,看到空蕩蕩的街道後, 又把這句話咽了下去。
很明顯, 沈澹月不會允許她跟其他人一起工作, 也不會允許她跟其他人說話,更不允許她跟其他人產生肢體接觸。
所以, 他們的關係到底是妻子和丈夫, 還是奴隸和奴隸主?
明琅轉頭望向沈澹月, 很想問出那個心頭盤旋已久的問題。
——我真的被你囚-禁了嗎?
但她知道,沈澹月不會告訴她答案。
就像他不會告訴她, 為什麽出來吃個飯, 就要將購物中心清空一樣。
在他的麵前,她似乎隻有兩種選擇, 要麽妥協,要麽離開。
其實,離開並不失為一個選擇。
明琅沒什麽野心。
記憶裏, 她似乎是一個朝氣蓬勃、容易激動、憎惡有錢人的女孩。
但不知為什麽,她回想起從前的自己, 內心沒有半點波動。
相較於打倒公司, 她更想離開這座城市,去一個遠離公司紛爭的小鎮,收養幾隻流浪貓,慢悠悠地過日子。
到那時,她想見誰就見誰, 想跟誰說話就跟誰說話。
無聊了可以去黑市閑逛,去地下擂台切磋, 逢年過節還可以邀請朋友到家裏來做客——雖然她沒有朋友,但離開沈澹月不就有了。
明琅很喜歡沈澹月。
他是她見過的最好看的男人。
直到現在,她想起他在那方麵極具攻擊性的模樣,仍會感到渾身發麻。
她也很喜歡他身上那種微妙的反差感。
——起初,他非常嫌惡她身上的汗液,很少跟她發生肢體接觸,甚至不願戴著手套碰她。
她問他是否喜歡她,也是問了很多遍才得到答案。
現在卻變成了,她無意識看他一眼,他都會低頭吻上來。
他不再嫌惡她的汗液,有時候甚至會撥開她汗津津的發絲,俯身過去輕嗅一下。
反倒是她不適極了,問他在幹什麽。
他卻一臉平靜地說,想知道你去了哪裏。
——他像狗一樣,以嗅聞的方式,判斷她去過什麽地方。
如果不是真實發生的事情,明琅完全不敢相信,這是一個重度潔癖患者的所作所為。
他似乎忘了自己還有潔癖。
至於肢體接觸……明琅瞥了一眼自己的左手。
沈澹月左手戴著黑手套,在正常辦公,右手則按在她手腕的脈搏上,有一下沒一下地摩-挲著。
——他的右手沒有戴手套,指腹冰冷而赤-裸地貼在她的肌膚上。
他的種種行徑,讓明琅感到既古怪又滿足。
感到古怪,是因為他前後態度變化太大了,幾乎到了令人不安的程度。
最可怕的是,他自己並沒有意識到,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感到滿足,則是因為她隻是一個普通人。
人都有劣根性。
像沈澹月這樣的人,似乎永遠理智,永遠冷靜,永遠不會失控。
然而,他卻不止一次因她而變得興奮、激動、衝動,平靜鎮定的眼睛染上欲的顏色。
她怎能不感到滿足?
假如沈澹月的控製欲沒有那麽變態的話,她可以跟他在一起一輩子。
誰不想跟自己喜歡的人膩在一起。
但現在,她對自由的渴望,已經超出了對沈澹月的喜歡。
跟他在一起的感覺很好。
他的吻,他的眼神,他銀白色的頭發,他長長的眼睫毛,他結實而優美的胸肌,他戴著黑手套的手指……他投入時繃緊的下頜,脖頸、手臂和腰腹處暴起的青-筋。
她都喜歡極了。
他冷冰冰的體溫,雖然讓她有種在深冬遊泳的恐慌感,但大多數時候,都會激發她的腎上腺素。
明琅不會回避自己的感情和欲望。
她很喜歡他,但到此為止了。
她更渴望自由。
也許有人會覺得,自由是一個陳詞濫調的命題……在這個世界,到處都是壓迫與苦痛,沒人擁有真正的自由,也不可能有人擁有真正的自由。
待在沈澹月的身邊,她可以過得非常安全、舒適,完全沒必要離開他,去窮鄉僻壤自討苦吃。
但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她討厭受製於人的感覺。盡管她忘了自己曾受製於誰,但並不妨礙她記得那種感覺。
很不舒服。
她不想再重溫那種感覺了。
想到這裏,明琅很想直接告訴沈澹月,她不想跟他在一起了。
她想換一座城市生活。
話湧到嘴邊,理智及時堵了回去。
沈澹月不會允許她離開他。
——是的,甚至不是“同意”而是“允許”。
她現在處於他的管轄範圍內,如果她想要離開他,他隻會一口否決這個想法。
如果他看重她的想法的話,就不會禁止任何人見她了。
她得……逃走。
明琅突然很緊張。
她要怎麽才能逃走?
基地戒備森嚴,監控幾乎沒有死角。
她平時無論怎麽閑逛,都碰不到基地的員工,說明沈澹月要麽也清空了基地,要麽在她的身上植入了一個追蹤裝置,凡是她經過的地方,基地的員工都會自動回避。
明琅更傾向於後者。
這種情況下,就算她的身手再好,也不可能逃出生天。
就在這時,她手腕一緊。
沈澹月目不斜視,扣住她的手腕,放在唇邊親了一下。
明琅心髒怦怦狂跳,幾乎以為他發現了什麽。
他卻隻是隨口問道:“在想什麽,心跳得這麽快。”
明琅太緊張了,腦中一片空白,完全想不出該怎麽敷衍他。
轉眼間半分鍾過去,沈澹月似乎意識到她沉默太久,正要抬眼看她,明琅急中生智,湊過去覆上他的唇,伸出舌-尖,與他的唇-舌一觸即離。
沈澹月一頓。
明琅已經撤退,鎮定地說:“在想你。”
沈澹月看了她一眼,抬起手,若有所思地用指關節碰了碰自己的唇:“不生氣了?”
“……我那麽喜歡你,”明琅自己都覺得自己的語氣有些虛假,“你又是為了我好,我怎麽可能真的生你的氣。”
沈澹月卻信了。
明琅不敢相信他真的信了。
他將視線移到屏幕上,耳際有些發紅,聲音卻平靜無波:
“你知道就好。”
假如沈澹月不是反公司聯盟的領導人,不是一個冷靜、理智的人,不是報道中願意為底層人民犧牲的彌撒亞,而是一個瘋狂、衝動、不按常理出牌的偏執狂,她不會覺得這是一件多麽古怪的事情。
問題是,沈澹月是一個正常人,並不是瘋子、精神病和偏執狂。
甚至昨天晚上,她還在電視台上,看到了他對抗公司軍隊的轉播——直升機門大開著,他半蹲著,手持狙擊-槍,神色沉冷地打穿了一個公司高管的腦袋。
這一畫麵,給了不少飽受公司壓迫的平民極大的鼓舞。
他為了對抗公司,為了手無寸鐵、無力保護自己的平民,是如此舍生忘死,怎麽可能為了滿足一己私欲做到這種地步?
他還要給她挑選衣服。
明琅不喜歡把時間花在挑衣服這種瑣事上,他想挑就去挑好了。
——問題是,他哪兒來的時間?
他每天那麽多事情,開會、處理公務、安置難民、對抗公司軍隊……還要空出時間,給她穿衣打扮,給她挑選衣服。
明琅想,他真的沒有瘋嗎?
第131章 chapter 22
出來一趟, 沒能散心,也沒能改變現狀。
明琅比出來前更加鬱悶了。
她本想說服沈澹月給她一份工作,看到空蕩蕩的街道後, 又把這句話咽了下去。
很明顯, 沈澹月不會允許她跟其他人一起工作, 也不會允許她跟其他人說話,更不允許她跟其他人產生肢體接觸。
所以, 他們的關係到底是妻子和丈夫, 還是奴隸和奴隸主?
明琅轉頭望向沈澹月, 很想問出那個心頭盤旋已久的問題。
——我真的被你囚-禁了嗎?
但她知道,沈澹月不會告訴她答案。
就像他不會告訴她, 為什麽出來吃個飯, 就要將購物中心清空一樣。
在他的麵前,她似乎隻有兩種選擇, 要麽妥協,要麽離開。
其實,離開並不失為一個選擇。
明琅沒什麽野心。
記憶裏, 她似乎是一個朝氣蓬勃、容易激動、憎惡有錢人的女孩。
但不知為什麽,她回想起從前的自己, 內心沒有半點波動。
相較於打倒公司, 她更想離開這座城市,去一個遠離公司紛爭的小鎮,收養幾隻流浪貓,慢悠悠地過日子。
到那時,她想見誰就見誰, 想跟誰說話就跟誰說話。
無聊了可以去黑市閑逛,去地下擂台切磋, 逢年過節還可以邀請朋友到家裏來做客——雖然她沒有朋友,但離開沈澹月不就有了。
明琅很喜歡沈澹月。
他是她見過的最好看的男人。
直到現在,她想起他在那方麵極具攻擊性的模樣,仍會感到渾身發麻。
她也很喜歡他身上那種微妙的反差感。
——起初,他非常嫌惡她身上的汗液,很少跟她發生肢體接觸,甚至不願戴著手套碰她。
她問他是否喜歡她,也是問了很多遍才得到答案。
現在卻變成了,她無意識看他一眼,他都會低頭吻上來。
他不再嫌惡她的汗液,有時候甚至會撥開她汗津津的發絲,俯身過去輕嗅一下。
反倒是她不適極了,問他在幹什麽。
他卻一臉平靜地說,想知道你去了哪裏。
——他像狗一樣,以嗅聞的方式,判斷她去過什麽地方。
如果不是真實發生的事情,明琅完全不敢相信,這是一個重度潔癖患者的所作所為。
他似乎忘了自己還有潔癖。
至於肢體接觸……明琅瞥了一眼自己的左手。
沈澹月左手戴著黑手套,在正常辦公,右手則按在她手腕的脈搏上,有一下沒一下地摩-挲著。
——他的右手沒有戴手套,指腹冰冷而赤-裸地貼在她的肌膚上。
他的種種行徑,讓明琅感到既古怪又滿足。
感到古怪,是因為他前後態度變化太大了,幾乎到了令人不安的程度。
最可怕的是,他自己並沒有意識到,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感到滿足,則是因為她隻是一個普通人。
人都有劣根性。
像沈澹月這樣的人,似乎永遠理智,永遠冷靜,永遠不會失控。
然而,他卻不止一次因她而變得興奮、激動、衝動,平靜鎮定的眼睛染上欲的顏色。
她怎能不感到滿足?
假如沈澹月的控製欲沒有那麽變態的話,她可以跟他在一起一輩子。
誰不想跟自己喜歡的人膩在一起。
但現在,她對自由的渴望,已經超出了對沈澹月的喜歡。
跟他在一起的感覺很好。
他的吻,他的眼神,他銀白色的頭發,他長長的眼睫毛,他結實而優美的胸肌,他戴著黑手套的手指……他投入時繃緊的下頜,脖頸、手臂和腰腹處暴起的青-筋。
她都喜歡極了。
他冷冰冰的體溫,雖然讓她有種在深冬遊泳的恐慌感,但大多數時候,都會激發她的腎上腺素。
明琅不會回避自己的感情和欲望。
她很喜歡他,但到此為止了。
她更渴望自由。
也許有人會覺得,自由是一個陳詞濫調的命題……在這個世界,到處都是壓迫與苦痛,沒人擁有真正的自由,也不可能有人擁有真正的自由。
待在沈澹月的身邊,她可以過得非常安全、舒適,完全沒必要離開他,去窮鄉僻壤自討苦吃。
但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她討厭受製於人的感覺。盡管她忘了自己曾受製於誰,但並不妨礙她記得那種感覺。
很不舒服。
她不想再重溫那種感覺了。
想到這裏,明琅很想直接告訴沈澹月,她不想跟他在一起了。
她想換一座城市生活。
話湧到嘴邊,理智及時堵了回去。
沈澹月不會允許她離開他。
——是的,甚至不是“同意”而是“允許”。
她現在處於他的管轄範圍內,如果她想要離開他,他隻會一口否決這個想法。
如果他看重她的想法的話,就不會禁止任何人見她了。
她得……逃走。
明琅突然很緊張。
她要怎麽才能逃走?
基地戒備森嚴,監控幾乎沒有死角。
她平時無論怎麽閑逛,都碰不到基地的員工,說明沈澹月要麽也清空了基地,要麽在她的身上植入了一個追蹤裝置,凡是她經過的地方,基地的員工都會自動回避。
明琅更傾向於後者。
這種情況下,就算她的身手再好,也不可能逃出生天。
就在這時,她手腕一緊。
沈澹月目不斜視,扣住她的手腕,放在唇邊親了一下。
明琅心髒怦怦狂跳,幾乎以為他發現了什麽。
他卻隻是隨口問道:“在想什麽,心跳得這麽快。”
明琅太緊張了,腦中一片空白,完全想不出該怎麽敷衍他。
轉眼間半分鍾過去,沈澹月似乎意識到她沉默太久,正要抬眼看她,明琅急中生智,湊過去覆上他的唇,伸出舌-尖,與他的唇-舌一觸即離。
沈澹月一頓。
明琅已經撤退,鎮定地說:“在想你。”
沈澹月看了她一眼,抬起手,若有所思地用指關節碰了碰自己的唇:“不生氣了?”
“……我那麽喜歡你,”明琅自己都覺得自己的語氣有些虛假,“你又是為了我好,我怎麽可能真的生你的氣。”
沈澹月卻信了。
明琅不敢相信他真的信了。
他將視線移到屏幕上,耳際有些發紅,聲音卻平靜無波:
“你知道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