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節
重生九零之向著包租婆的人生狂奔 作者:燕三月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知道!”周偉一拍手,“他們就是典型的欺軟怕硬!”
沈曉君一笑,“可以這麽說。”
心想,要是你林哥知道他在你嘴裏成了‘軟’的,不知道該作何感想。
就在這時,老板終於把他們的飯端上來了。
“不好意思啦,店裏太忙啦!”
“沒關係,我們不急。”
張律師拿起筷子吃了一塊肉,眼睛一亮,“這味道真不錯!”
老板忙過一陣,這會兒正坐下歇息,聽到他的話就笑:“那當然啦!我這可是百年老店!從我爺爺那輩就開始做這個生意……”
張律師就算,老板看著四十來歲,他爺爺的年紀……有一百歲了?
“那的確是百年老店了。”
老板又問:“我剛才好像聽他們叫你律師,你是律師呀?”
張律師點頭,“沒錯,我是律師。”
以為生意來了,放下筷子連忙從包裏掏出一張名片遞給他,“要是有關於法律方麵的問題都可以谘詢我,打官司也行,什麽官司我都能打,我打官司還從來沒有輸過。”
老板接過來看了看,搬著凳子湊近了點,壓低聲音道:“是這樣的,我是有點問題想要谘詢你哦。”
說的時候還左右看了看生怕別人聽見,“我老婆要和我離婚,這離婚嘛,就要分隔財產呐,其他的倒好說,房屋一人兩套,店鋪一人一間,我們兩個對半分嘛,可八幾年我們在南區靠海的地方買了一塊地,本來想拿來搞養殖的,後來我接了這個店,就沒搞了,再說那裏搞什麽死什麽,也搞不好啦。”
“我們現在都不想要這塊地,她讓我給她十萬,這塊兒地歸我,我又不傻啦,要塊兒破地幹啥?還十萬塊錢!那麽偏,連個人影都沒有,我說把地給她,讓她給我十萬,她也不幹啦。我就想問問你呀,有咩辦法可以把地分給我老婆,我拿錢的呀?”
張律師便道:“按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如果你們都不想要這塊地,也不想給與對方經濟補償,我建議你們把它賣掉,然後均分財產。”
老板就歎氣,“我也想呀,可它太偏了!荒無人煙,附近連個村子都沒有,我問了好多人根本就沒人買呀!我也不知道我那個時候腦子是不是裝了豆腐,聽說人家買地,自己也去買了一畝,要搞什麽養殖,花了我兩萬多,現在放在那屁用都沒有,就算是以後羊城要擴建新區,也擴不到那裏去的,開車就要兩小時。想想我就心痛喲!”
張律師:“或者你們把地均分一人一半。”
老板擺手:“不好搞,分了家以後更不好賣。”
沈曉君在一旁聽得心裏咚咚直跳!
她鎮定的放下筷子檫了檫嘴,“老板,冒昧問一下你的那塊兒的具體位置在哪兒?”
店裏就有一張羊城地圖,篇幅很廣,能看到香江的海岸線。
老板在地圖上看了看,指著一塊地方道:“喏,就這兒,具體的,地圖上不會標出來啦。”
沈曉君站起來湊近去看……就是這裏!
南區以後是變成什麽樣?
沈曉君比誰都清楚。
她壓下心裏的激動,拿出錢結了賬,重新坐了回去。
老板沒有谘詢到好的結果,心裏不是很得勁,轉身就要去忙,離開時他又看了一眼小周。
“你們是不是在打打架捅人的那個官司呀?”
第47章 無罪
沈曉君和周偉對視一眼,“你怎麽知道?”
“我看到你們打架啦!你第一次來我就認出你了。”他指了指周偉,“就在後麵兩條街的小巷子裏,我在樓上有套房,偶爾會過去住,那天我看得清清楚楚的,都動刀子啦……你們等我一下。”
說著就往店後麵的樓梯口走,上了樓,沒一會兒就下來了。
“看吧,我還拍了照片,本來我是不想管這事的,看在你們喜歡我家豬腳飯,律師朋友又幫我解答的份上,這照片給你們吧。”
見沈曉君接過照片他又道:“給你們了,你們以後別為這個來煩我,我不管的喔!”
做生意的,最怕惹麻煩,耽誤賺錢的呀!
沈曉君頭也不抬,“你放心,我們以後絕對不會麻煩你。”
照片一共有五張,是從上到下俯拍的視角。
第一張是王小軍一群人和林哲、周偉打成一片。
其中有兩張清晰的拍出,王小軍手裏拿著沒沾血跡的刀刺向林哲,林哲伸手擋刀。
另一張,拍出了林哲震驚的表情,王小軍手裏拿著刀柄,另一端刺入他的腹部,林哲的手碰到了刀柄。
但下一張,林哲俯身拿著刀,而王小軍正往地上倒。
老板就道:“這個男人有點傻呀!這個人往下倒的時候,他反手就把刀握住了,刀上有他的指紋,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老板懂得很。
張律師道:“這下子物證也有了。”
沈曉君捏緊了手裏的照片,是啊,這照片上的內容比李世他們說的還要清楚,幾乎是連續不間斷。
一切都發生在電石火光之間!要是沒有這組照片,估計當事人都記不清那一刻到底發生了什麽。
再加上李世等人的供詞,林哲沒問題了。
……
第二天一早,沈曉君和周偉來到了公安局門口。
周偉不時的看向路口,來回踱步坐立難安,“他們不會不來了吧?嫂子,萬一他們後悔了咋辦?”
沈曉君雙手環胸站在台階下,一臉淡定,“咱們有他們簽了字的證詞,有豬腳店老板給的照片,有人證有物證,還有那麽多人可以作證他們昨過的話,咱們已經拿到了證據,如果他們翻供,才是自討苦吃。我現在在這兒等他們,是因為昨天約好,就算是他們不來,林哲也照樣會沒事。”
聽沈曉君這麽一說,周偉放下心來,笑嗬嗬的撓了撓頭,“還是嫂子懂得多,不像我,隻知道瞎擔心。”
沈曉君笑笑,“你林哥交了那麽多朋友,也隻有你才是真正為他擔心的,謝謝你,小周。”
沈曉君真心感謝,她想著,等以後能幫也要幫幫他,也讓他免於媳婦跑路,兒子不孝的悲慘命運,安安生生的把日子過好。
要說誰是老實人,小周才是真正的老實人,他這樣的人不該一直在苦日子的掙紮。
正說著話,張山李世幾人來了。
周偉朝著前麵努了努嘴,“嫂子,你看,他們來了。”
沈曉君抬頭望去,之前對麵幾人正拉拉扯扯的往這邊過來。
看樣子有人是後悔了,心不甘情不願。
他們也看到了沈曉君兩人,腳步加快了些許。
等幾人走近,沈曉君扯了扯嘴角,“來啦,走吧,咱們早點進去,也早點把案子消了。”
說完後,也不看他們臉色,提步上了台階,沒幾步就進了公安局大門。
李世跟著走了進去,周偉見後麵幾人慢悠悠的,就催促,“趕緊的吧,早點完事兒對你們也好,現在後悔可沒用了。”
進了公安局,人家公安同誌對他們這群人還有印象,特別是周偉,前幾天差點就沒給他們跪下。
沈曉君拿出證詞和照片遞給了公安同誌,張律師在一旁訴說情況。
看著公安同誌手裏的照片,張山等人嚇了一跳!
這一刻他們無比的慶幸,幸好他們啥都交代了,要是今天沒來,怕是真像那個律師說的那樣,犯了好幾宗罪了。
林哲這媳婦肯定要告他們!
所以,當公安同誌再問他們話時,幾人交代得清清楚楚的,就連王小軍一直找林哲麻煩,圍堵林哲的事都說了,生怕說少了、漏了,公安同誌要判他們的刑。
案情清楚明了,不再追究林哲的刑事責任,但因為林哲傷了人,屬於防衛過當,民事責任還是有的,所以得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費用。
又因為是王小軍先動的手,他是激化矛盾的主要責任人,負有過錯,林哲有權利要求減輕賠償。
周偉聽完公安同誌的解說後,氣憤不已,“憑啥呀?是他王小軍先動的手,咱們難道就站在那兒讓他打嗎?憑啥還要陪他醫藥費?咱們有證據呀!是他自己捅了自己,照片上拍清楚了的,不該陪他錢!”
公安同誌便道:“不論誰先動手,隻要有毆打別人的行為並造成一定危害,就得陪人家的醫藥費。這張照片並不能絕對的證明王小軍受傷和林哲一點兒關係都沒有。他還是有一定責任的。至於醫療費等,你們可以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了,或者對此還有異議,你們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打官司,讓法院來判到底該不該給?該給多少。”
還要打官司?
“那王小軍呢?就因為他受了傷,啥事兒都沒有了嗎?就這樣放過他了?”
“你們放心,等他傷好了,咱們還是會按法律規定對他進行拘役,持戒鬥毆是犯法,他也跑不掉。”
聽說王小軍跑不了,周偉這才稍稍的寬了心。
他看向沈曉君,“嫂子……”
沈曉君對這個結果並不感到氣憤,最開始她就知道醫藥費這些是跑不了的。
至於打官司,她沒這個時間個經曆在這兒耗著,耗到最後還不一定躲得掉。
有多少做了好事還被訛錢,鬧到法院都沒用的案件,又有多少在法律上都沒有賠償責任和義務的案件,卻因為對方是弱者,要給予人家人道主義賠償的。
這樣的新聞,她上輩子不知看了多少。
第48章 出來
人家要打你,你反抗了,傷了人,算你的過錯,你沒反抗,受了傷,死了殘了,才是人家的過錯。
有幾人能從防衛過當裏全身而退的?
林哲有此一遭,和他識人不清有關,是他該受的教訓。
沈曉君隻希望經此一事,他能醒悟,改掉自身的臭毛病,把心全部放到自己的家庭裏來。
這樣,才算對得起他這一次差點兒經受的牢獄之災。
至於張山李世幾人,因為主動坦白,如實供述自己與他人的犯罪行為,被批評教育了一番,輕拿輕放了。
張山李世幾人長舒了一口氣,到頭來還要感謝沈曉君去勸了他們。
在公安局門口,兩人便把以前借林哲的錢還了。
等他們一走,周偉就問沈曉君為什麽不讓豬腳店老板來作證,那樣說不定就不用賠醫藥費了。
沈曉君搖了搖頭,她是可以讓豬腳店老板親自過來說明情況,或許結果會好些,但她答應了老板,不去麻煩他,這一點她說到做到。
王小軍要是知道是豬腳店老板做了證人,誰知道他到時候又會做出什麽事來?
“走吧,咱們去拘留所接林哲。”
沈曉君一笑,“可以這麽說。”
心想,要是你林哥知道他在你嘴裏成了‘軟’的,不知道該作何感想。
就在這時,老板終於把他們的飯端上來了。
“不好意思啦,店裏太忙啦!”
“沒關係,我們不急。”
張律師拿起筷子吃了一塊肉,眼睛一亮,“這味道真不錯!”
老板忙過一陣,這會兒正坐下歇息,聽到他的話就笑:“那當然啦!我這可是百年老店!從我爺爺那輩就開始做這個生意……”
張律師就算,老板看著四十來歲,他爺爺的年紀……有一百歲了?
“那的確是百年老店了。”
老板又問:“我剛才好像聽他們叫你律師,你是律師呀?”
張律師點頭,“沒錯,我是律師。”
以為生意來了,放下筷子連忙從包裏掏出一張名片遞給他,“要是有關於法律方麵的問題都可以谘詢我,打官司也行,什麽官司我都能打,我打官司還從來沒有輸過。”
老板接過來看了看,搬著凳子湊近了點,壓低聲音道:“是這樣的,我是有點問題想要谘詢你哦。”
說的時候還左右看了看生怕別人聽見,“我老婆要和我離婚,這離婚嘛,就要分隔財產呐,其他的倒好說,房屋一人兩套,店鋪一人一間,我們兩個對半分嘛,可八幾年我們在南區靠海的地方買了一塊地,本來想拿來搞養殖的,後來我接了這個店,就沒搞了,再說那裏搞什麽死什麽,也搞不好啦。”
“我們現在都不想要這塊地,她讓我給她十萬,這塊兒地歸我,我又不傻啦,要塊兒破地幹啥?還十萬塊錢!那麽偏,連個人影都沒有,我說把地給她,讓她給我十萬,她也不幹啦。我就想問問你呀,有咩辦法可以把地分給我老婆,我拿錢的呀?”
張律師便道:“按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如果你們都不想要這塊地,也不想給與對方經濟補償,我建議你們把它賣掉,然後均分財產。”
老板就歎氣,“我也想呀,可它太偏了!荒無人煙,附近連個村子都沒有,我問了好多人根本就沒人買呀!我也不知道我那個時候腦子是不是裝了豆腐,聽說人家買地,自己也去買了一畝,要搞什麽養殖,花了我兩萬多,現在放在那屁用都沒有,就算是以後羊城要擴建新區,也擴不到那裏去的,開車就要兩小時。想想我就心痛喲!”
張律師:“或者你們把地均分一人一半。”
老板擺手:“不好搞,分了家以後更不好賣。”
沈曉君在一旁聽得心裏咚咚直跳!
她鎮定的放下筷子檫了檫嘴,“老板,冒昧問一下你的那塊兒的具體位置在哪兒?”
店裏就有一張羊城地圖,篇幅很廣,能看到香江的海岸線。
老板在地圖上看了看,指著一塊地方道:“喏,就這兒,具體的,地圖上不會標出來啦。”
沈曉君站起來湊近去看……就是這裏!
南區以後是變成什麽樣?
沈曉君比誰都清楚。
她壓下心裏的激動,拿出錢結了賬,重新坐了回去。
老板沒有谘詢到好的結果,心裏不是很得勁,轉身就要去忙,離開時他又看了一眼小周。
“你們是不是在打打架捅人的那個官司呀?”
第47章 無罪
沈曉君和周偉對視一眼,“你怎麽知道?”
“我看到你們打架啦!你第一次來我就認出你了。”他指了指周偉,“就在後麵兩條街的小巷子裏,我在樓上有套房,偶爾會過去住,那天我看得清清楚楚的,都動刀子啦……你們等我一下。”
說著就往店後麵的樓梯口走,上了樓,沒一會兒就下來了。
“看吧,我還拍了照片,本來我是不想管這事的,看在你們喜歡我家豬腳飯,律師朋友又幫我解答的份上,這照片給你們吧。”
見沈曉君接過照片他又道:“給你們了,你們以後別為這個來煩我,我不管的喔!”
做生意的,最怕惹麻煩,耽誤賺錢的呀!
沈曉君頭也不抬,“你放心,我們以後絕對不會麻煩你。”
照片一共有五張,是從上到下俯拍的視角。
第一張是王小軍一群人和林哲、周偉打成一片。
其中有兩張清晰的拍出,王小軍手裏拿著沒沾血跡的刀刺向林哲,林哲伸手擋刀。
另一張,拍出了林哲震驚的表情,王小軍手裏拿著刀柄,另一端刺入他的腹部,林哲的手碰到了刀柄。
但下一張,林哲俯身拿著刀,而王小軍正往地上倒。
老板就道:“這個男人有點傻呀!這個人往下倒的時候,他反手就把刀握住了,刀上有他的指紋,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老板懂得很。
張律師道:“這下子物證也有了。”
沈曉君捏緊了手裏的照片,是啊,這照片上的內容比李世他們說的還要清楚,幾乎是連續不間斷。
一切都發生在電石火光之間!要是沒有這組照片,估計當事人都記不清那一刻到底發生了什麽。
再加上李世等人的供詞,林哲沒問題了。
……
第二天一早,沈曉君和周偉來到了公安局門口。
周偉不時的看向路口,來回踱步坐立難安,“他們不會不來了吧?嫂子,萬一他們後悔了咋辦?”
沈曉君雙手環胸站在台階下,一臉淡定,“咱們有他們簽了字的證詞,有豬腳店老板給的照片,有人證有物證,還有那麽多人可以作證他們昨過的話,咱們已經拿到了證據,如果他們翻供,才是自討苦吃。我現在在這兒等他們,是因為昨天約好,就算是他們不來,林哲也照樣會沒事。”
聽沈曉君這麽一說,周偉放下心來,笑嗬嗬的撓了撓頭,“還是嫂子懂得多,不像我,隻知道瞎擔心。”
沈曉君笑笑,“你林哥交了那麽多朋友,也隻有你才是真正為他擔心的,謝謝你,小周。”
沈曉君真心感謝,她想著,等以後能幫也要幫幫他,也讓他免於媳婦跑路,兒子不孝的悲慘命運,安安生生的把日子過好。
要說誰是老實人,小周才是真正的老實人,他這樣的人不該一直在苦日子的掙紮。
正說著話,張山李世幾人來了。
周偉朝著前麵努了努嘴,“嫂子,你看,他們來了。”
沈曉君抬頭望去,之前對麵幾人正拉拉扯扯的往這邊過來。
看樣子有人是後悔了,心不甘情不願。
他們也看到了沈曉君兩人,腳步加快了些許。
等幾人走近,沈曉君扯了扯嘴角,“來啦,走吧,咱們早點進去,也早點把案子消了。”
說完後,也不看他們臉色,提步上了台階,沒幾步就進了公安局大門。
李世跟著走了進去,周偉見後麵幾人慢悠悠的,就催促,“趕緊的吧,早點完事兒對你們也好,現在後悔可沒用了。”
進了公安局,人家公安同誌對他們這群人還有印象,特別是周偉,前幾天差點就沒給他們跪下。
沈曉君拿出證詞和照片遞給了公安同誌,張律師在一旁訴說情況。
看著公安同誌手裏的照片,張山等人嚇了一跳!
這一刻他們無比的慶幸,幸好他們啥都交代了,要是今天沒來,怕是真像那個律師說的那樣,犯了好幾宗罪了。
林哲這媳婦肯定要告他們!
所以,當公安同誌再問他們話時,幾人交代得清清楚楚的,就連王小軍一直找林哲麻煩,圍堵林哲的事都說了,生怕說少了、漏了,公安同誌要判他們的刑。
案情清楚明了,不再追究林哲的刑事責任,但因為林哲傷了人,屬於防衛過當,民事責任還是有的,所以得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費用。
又因為是王小軍先動的手,他是激化矛盾的主要責任人,負有過錯,林哲有權利要求減輕賠償。
周偉聽完公安同誌的解說後,氣憤不已,“憑啥呀?是他王小軍先動的手,咱們難道就站在那兒讓他打嗎?憑啥還要陪他醫藥費?咱們有證據呀!是他自己捅了自己,照片上拍清楚了的,不該陪他錢!”
公安同誌便道:“不論誰先動手,隻要有毆打別人的行為並造成一定危害,就得陪人家的醫藥費。這張照片並不能絕對的證明王小軍受傷和林哲一點兒關係都沒有。他還是有一定責任的。至於醫療費等,你們可以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了,或者對此還有異議,你們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打官司,讓法院來判到底該不該給?該給多少。”
還要打官司?
“那王小軍呢?就因為他受了傷,啥事兒都沒有了嗎?就這樣放過他了?”
“你們放心,等他傷好了,咱們還是會按法律規定對他進行拘役,持戒鬥毆是犯法,他也跑不掉。”
聽說王小軍跑不了,周偉這才稍稍的寬了心。
他看向沈曉君,“嫂子……”
沈曉君對這個結果並不感到氣憤,最開始她就知道醫藥費這些是跑不了的。
至於打官司,她沒這個時間個經曆在這兒耗著,耗到最後還不一定躲得掉。
有多少做了好事還被訛錢,鬧到法院都沒用的案件,又有多少在法律上都沒有賠償責任和義務的案件,卻因為對方是弱者,要給予人家人道主義賠償的。
這樣的新聞,她上輩子不知看了多少。
第48章 出來
人家要打你,你反抗了,傷了人,算你的過錯,你沒反抗,受了傷,死了殘了,才是人家的過錯。
有幾人能從防衛過當裏全身而退的?
林哲有此一遭,和他識人不清有關,是他該受的教訓。
沈曉君隻希望經此一事,他能醒悟,改掉自身的臭毛病,把心全部放到自己的家庭裏來。
這樣,才算對得起他這一次差點兒經受的牢獄之災。
至於張山李世幾人,因為主動坦白,如實供述自己與他人的犯罪行為,被批評教育了一番,輕拿輕放了。
張山李世幾人長舒了一口氣,到頭來還要感謝沈曉君去勸了他們。
在公安局門口,兩人便把以前借林哲的錢還了。
等他們一走,周偉就問沈曉君為什麽不讓豬腳店老板來作證,那樣說不定就不用賠醫藥費了。
沈曉君搖了搖頭,她是可以讓豬腳店老板親自過來說明情況,或許結果會好些,但她答應了老板,不去麻煩他,這一點她說到做到。
王小軍要是知道是豬腳店老板做了證人,誰知道他到時候又會做出什麽事來?
“走吧,咱們去拘留所接林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