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節
重生九零之向著包租婆的人生狂奔 作者:燕三月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說完後又道:“刑法規定,非法侵占他們房屋,拒不歸還的,構成侵占罪,可以追究對方刑事責任,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怕禿頭經理不懂,還解釋道:“數額一詞不止包括現金,也包括其他資產,比如房子,就屬於數額巨大的資產。”
禿頭經理的腿都軟了,他哪裏知道這些,要不是靠著他侄子,他一個小學沒畢業的,哪裏當得了經理。
在此之前,他就是個在工地看大門的。
“我沒占,沒占!馬上就騰出來!”
趕緊打電話叫了人去騰房。
又打電話聯係他侄子,也就是物業公司的老板。
物業公司的老板這會兒並不在京城,在電話裏又是道歉又是賠不是。
“我是真不知道這事兒!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讓他幹,林先生夫妻倆的損失,我們公司一定賠!”
林哲還是那句話,把房子從他手裏買了,“好好的新房搞得亂七八糟,住進去都堵心。”
“林先生,就算是你告到法院,法院也不會依你的想法來判。”
林哲就笑:“沒關係,法院該怎麽判怎麽判,我們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像有的人知法犯法。”
“林先生,實在沒必要爭一時之氣,法院判的可能還沒我們私下和解賠付給的多,你……”
他還沒說完,林哲就道:“我還真不缺你這點兒錢。”
電話那頭一下子沒了聲音,就在林哲想要把電話放下的時候,“……林先生,我們公司也不是無名無姓的……”
林哲趕緊對警察同誌道:“警察同誌你們聽聽,威脅我!”
電話那頭:“……”
警察同誌輕咳一聲,“請遵守法律法紀!語言威脅他人也屬於違法行為。”
“誤會了,誤會了……”
話不投機半句多,林哲的條件物業公司不可能同意,那就沒有繼續聊下去的必要了。
從辦公室出來,一行人又去了單元樓。
這會兒,樓下的空地上堆了很多從樓上搬下來的東西,占了好大一塊兒地方,東西還沒搬完,還有人在陸陸續續的往下搬。
有圍觀的鄰居道:“房子就那麽點兒大,塞了這麽多東西進去,這得擠成什麽樣喲!”
“你剛才沒上去看呀?擠得滿滿當當的!都快沒處下腳了,髒兮兮的,要是我的房子被搞成那樣,我得和物業的人拚命!”
“就是!買一套房子多不容易啊!”
“哎!你們猜,咱們小區還有沒有其他人的房子被物業給占了?我記得當初好些人買這邊的房子是為了落戶口,並不住這裏。”
“保不齊!有一就有二。”
“那咱們得好好的查一查……”
路過時林哲聽了一耳朵。
上了樓,屋裏已經全部搬完,剩餘的東西堆在樓道裏,房子就算是騰空了,隻待恢複原樣。
警察同誌:“房子已經騰出來了,不接受調解,剩下的是歸法院管……有什麽事再給我們打電話。”
又口頭訓誡了禿頭經理,這才離開。
林哲直接叫人過來重新換了鎖。
他也沒急著走,反而下了樓和鄰居們說話。
“要告他們!別輕拿輕放!”
“肯定要告的。”
“對!趁著這個時機,說不定還能把物業公司也趕走……”
“這個物業公司在附近管了幾個小區?”
“也沒幾個,我知道的就兩個。”
“對,我聽我閨女說的,咱們這個小區和對麵的紫荊園都是。”
“咱們小區管成這樣,咋就換不了他們?”
“哎呀!年輕人你們剛來不知道,這個物業公司老板的老婆在社區上班呢!還當了個小領導,有後台呀!”
林哲挑眉,和沈曉君對視一眼,就這個後台?
剛才電話裏聽他那話,還以為多了不起呢!
兩人和大家又聊了一會兒,知道該知道的信息,說了該說的話後,離開了小區。
出了小區,沈曉君便問他:“你想讓物業公司上新聞?”
第420章 新聞
剛才和大家聊天兒時,林哲就說了一句:“發生這樣的事,都能上新聞了。”
林哲道:“其實不用我提,他們回家後把話和自家人一說,說不定就有那麽幾個會去爆料。”
大多數的社會新聞頻道和報社等,對爆料人都有爆料獎的。
兩人一人開了一輛車來,林哲先讓她上了車,“你就別管這事兒了,我來弄,不讓他們來個大出血,我林哲的名字倒著寫!”
沈曉君一邊係安全帶一邊道:“你收著點兒。”
“放心吧,我可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兩人各自上了車,並不同路,林哲去處理後續的事去了,沈曉君則去了公司。
大半天沒見到老板,這都快要到下班時間了,才看到她過來,瀟瀟和袁爽趕緊拿著電腦跟在她後麵進了辦公室。
“老板,我還以為你今天不會過來了呢。”瀟瀟道。
沈曉君在辦公桌下換了一雙輕便的平底鞋,隨口道:“本來下午上班的時候就能過來的,中途出了點兒事兒,耽擱到了現在。”
瀟瀟好奇:“啥事?能說不?”
袁爽在桌下踢了一下她,哪兒有張口就問老板私事的?
瀟瀟吐舌,她一下忘了。
沈曉君笑了笑,“告訴你們也沒什麽,算是給你們提個醒。”
於是,便把今天發生的事簡單的說了說。
瀟瀟驚訝,“物業怎麽敢的?”
袁爽道:“不上個新聞都對不起他們,老板,要不要我聯係電視台的朋友去采訪?”
“可以呀 ,但我們就不露麵了, 這個小區的問題挺多,可以好好的報一報。 ”
相機還在沈曉君的包裏,她拿出來遞給袁爽,“幫我把照片洗出來吧,多洗幾份,到時候可以挑一些給你報社的朋友。”
袁爽接過,“行,我待會兒就拿到樓下去洗。”
“對了,你們有什麽事?”沈曉君問。
兩人趕緊言歸正傳,“老板,咱們在網上的店鋪真正的開單了!”
之前開的不算,幾乎都是老板買的,還有就是公司裏的人買的,就為了刷訂單量。
沈曉君笑道:“是嗎,那挺好的,算是邁出第一步了,值得紀念。”
她抬手看了看時間,“今天太晚了,明天下午請大家喝下午茶,想吃什麽隨便點。”
“好耶!”
當天晚上,全家都知道了房子被物業侵占的事,蘇姐罵了一通物業公司,“以前也沒見有啥物業公司,城裏人不照樣住得好好的,現在的房子也不知是咋回事,搞個什麽物業公司出來,年年都要收錢,那房子你們住都沒去住過。”
沈曉君靈光一閃,“我倒是知道為什麽物業公司占的會是咱們的房子了。”
林哲挑眉:“因為你之前交物業費本人沒去過,直接往物業賬上打的錢。”
沈曉君點頭,“人家可能以為咱們不在京城呢,所以才肆無忌憚,要說那個物業公司的老板不知道我都不信。”
“也不一定,也有可能是那個禿頭為了貪房租搞的鬼,那個合同估摸著就是準備出來給他們老板看的,就他那不聰明的樣子,說是給專門我們準備的,我有點不信。”
林哲覺得自己猜的可能才是事實。
沈曉君一想,“好像還真是這樣。”
“對了,你找律師了嗎?”
“找了,法院的事就讓律師去跑。”
林哲找的律師是他們公司的法務推薦的,說是非常擅長打民事訴訟的案子,林哲便把這件事全權交給了他負責。
原本就約好了第二天和裝修公司的人一起去棕桐國際花園量房,行程並沒有因為這點‘小事’而取消。
到棕桐國際花園門口時,林哲還笑著問沈曉君:“你說要是這邊的房子也被物業占用了咋辦?”
沈曉君睨了他一眼,那他們是有多倒黴啊?
好在這樣的事並沒有發生,和裝修公司安排過來的設計師碰麵後,沈曉君便說了自己心裏的大致設想。
“簡單,不浮誇,基裝的顏色不要超過三種,價格上以實惠為主……”
設計師記得特別的認真,不敢有一絲怠慢,這可是大客戶!
聽老板說,光這個小區就有三套房!
其他小區還有六套要裝,隻等接了房就交給他們公司負責。
要是他的服務能讓客戶滿意,後麵的房子說不定還會全都交給他!
“……雖然價格上我希望實惠一些,但在材料方麵還是要嚴格把控的,不能因為這房子裝得便宜就濫用不合規的材料。”
設計師連忙道:“這個請你們放心,我們公司的材料都是符合國際標準的!林老板和我們老板還是朋友,坑誰也不能坑朋友啊!”
沈曉君就笑:“不是朋友也不能坑啊!”
跟著他一起來量房的助手都忍不住扶額。
設計師輕輕的拍了一下自己的嘴,“瞧我這嘴,話都不會說,我的意思是,我們會以最好的材料給出最實惠的價格!”
三套房,兩套門對門,另一套則在樓上,麵積幾乎一樣,就算有差,也就差個一平方以內。
怕禿頭經理不懂,還解釋道:“數額一詞不止包括現金,也包括其他資產,比如房子,就屬於數額巨大的資產。”
禿頭經理的腿都軟了,他哪裏知道這些,要不是靠著他侄子,他一個小學沒畢業的,哪裏當得了經理。
在此之前,他就是個在工地看大門的。
“我沒占,沒占!馬上就騰出來!”
趕緊打電話叫了人去騰房。
又打電話聯係他侄子,也就是物業公司的老板。
物業公司的老板這會兒並不在京城,在電話裏又是道歉又是賠不是。
“我是真不知道這事兒!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讓他幹,林先生夫妻倆的損失,我們公司一定賠!”
林哲還是那句話,把房子從他手裏買了,“好好的新房搞得亂七八糟,住進去都堵心。”
“林先生,就算是你告到法院,法院也不會依你的想法來判。”
林哲就笑:“沒關係,法院該怎麽判怎麽判,我們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像有的人知法犯法。”
“林先生,實在沒必要爭一時之氣,法院判的可能還沒我們私下和解賠付給的多,你……”
他還沒說完,林哲就道:“我還真不缺你這點兒錢。”
電話那頭一下子沒了聲音,就在林哲想要把電話放下的時候,“……林先生,我們公司也不是無名無姓的……”
林哲趕緊對警察同誌道:“警察同誌你們聽聽,威脅我!”
電話那頭:“……”
警察同誌輕咳一聲,“請遵守法律法紀!語言威脅他人也屬於違法行為。”
“誤會了,誤會了……”
話不投機半句多,林哲的條件物業公司不可能同意,那就沒有繼續聊下去的必要了。
從辦公室出來,一行人又去了單元樓。
這會兒,樓下的空地上堆了很多從樓上搬下來的東西,占了好大一塊兒地方,東西還沒搬完,還有人在陸陸續續的往下搬。
有圍觀的鄰居道:“房子就那麽點兒大,塞了這麽多東西進去,這得擠成什麽樣喲!”
“你剛才沒上去看呀?擠得滿滿當當的!都快沒處下腳了,髒兮兮的,要是我的房子被搞成那樣,我得和物業的人拚命!”
“就是!買一套房子多不容易啊!”
“哎!你們猜,咱們小區還有沒有其他人的房子被物業給占了?我記得當初好些人買這邊的房子是為了落戶口,並不住這裏。”
“保不齊!有一就有二。”
“那咱們得好好的查一查……”
路過時林哲聽了一耳朵。
上了樓,屋裏已經全部搬完,剩餘的東西堆在樓道裏,房子就算是騰空了,隻待恢複原樣。
警察同誌:“房子已經騰出來了,不接受調解,剩下的是歸法院管……有什麽事再給我們打電話。”
又口頭訓誡了禿頭經理,這才離開。
林哲直接叫人過來重新換了鎖。
他也沒急著走,反而下了樓和鄰居們說話。
“要告他們!別輕拿輕放!”
“肯定要告的。”
“對!趁著這個時機,說不定還能把物業公司也趕走……”
“這個物業公司在附近管了幾個小區?”
“也沒幾個,我知道的就兩個。”
“對,我聽我閨女說的,咱們這個小區和對麵的紫荊園都是。”
“咱們小區管成這樣,咋就換不了他們?”
“哎呀!年輕人你們剛來不知道,這個物業公司老板的老婆在社區上班呢!還當了個小領導,有後台呀!”
林哲挑眉,和沈曉君對視一眼,就這個後台?
剛才電話裏聽他那話,還以為多了不起呢!
兩人和大家又聊了一會兒,知道該知道的信息,說了該說的話後,離開了小區。
出了小區,沈曉君便問他:“你想讓物業公司上新聞?”
第420章 新聞
剛才和大家聊天兒時,林哲就說了一句:“發生這樣的事,都能上新聞了。”
林哲道:“其實不用我提,他們回家後把話和自家人一說,說不定就有那麽幾個會去爆料。”
大多數的社會新聞頻道和報社等,對爆料人都有爆料獎的。
兩人一人開了一輛車來,林哲先讓她上了車,“你就別管這事兒了,我來弄,不讓他們來個大出血,我林哲的名字倒著寫!”
沈曉君一邊係安全帶一邊道:“你收著點兒。”
“放心吧,我可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兩人各自上了車,並不同路,林哲去處理後續的事去了,沈曉君則去了公司。
大半天沒見到老板,這都快要到下班時間了,才看到她過來,瀟瀟和袁爽趕緊拿著電腦跟在她後麵進了辦公室。
“老板,我還以為你今天不會過來了呢。”瀟瀟道。
沈曉君在辦公桌下換了一雙輕便的平底鞋,隨口道:“本來下午上班的時候就能過來的,中途出了點兒事兒,耽擱到了現在。”
瀟瀟好奇:“啥事?能說不?”
袁爽在桌下踢了一下她,哪兒有張口就問老板私事的?
瀟瀟吐舌,她一下忘了。
沈曉君笑了笑,“告訴你們也沒什麽,算是給你們提個醒。”
於是,便把今天發生的事簡單的說了說。
瀟瀟驚訝,“物業怎麽敢的?”
袁爽道:“不上個新聞都對不起他們,老板,要不要我聯係電視台的朋友去采訪?”
“可以呀 ,但我們就不露麵了, 這個小區的問題挺多,可以好好的報一報。 ”
相機還在沈曉君的包裏,她拿出來遞給袁爽,“幫我把照片洗出來吧,多洗幾份,到時候可以挑一些給你報社的朋友。”
袁爽接過,“行,我待會兒就拿到樓下去洗。”
“對了,你們有什麽事?”沈曉君問。
兩人趕緊言歸正傳,“老板,咱們在網上的店鋪真正的開單了!”
之前開的不算,幾乎都是老板買的,還有就是公司裏的人買的,就為了刷訂單量。
沈曉君笑道:“是嗎,那挺好的,算是邁出第一步了,值得紀念。”
她抬手看了看時間,“今天太晚了,明天下午請大家喝下午茶,想吃什麽隨便點。”
“好耶!”
當天晚上,全家都知道了房子被物業侵占的事,蘇姐罵了一通物業公司,“以前也沒見有啥物業公司,城裏人不照樣住得好好的,現在的房子也不知是咋回事,搞個什麽物業公司出來,年年都要收錢,那房子你們住都沒去住過。”
沈曉君靈光一閃,“我倒是知道為什麽物業公司占的會是咱們的房子了。”
林哲挑眉:“因為你之前交物業費本人沒去過,直接往物業賬上打的錢。”
沈曉君點頭,“人家可能以為咱們不在京城呢,所以才肆無忌憚,要說那個物業公司的老板不知道我都不信。”
“也不一定,也有可能是那個禿頭為了貪房租搞的鬼,那個合同估摸著就是準備出來給他們老板看的,就他那不聰明的樣子,說是給專門我們準備的,我有點不信。”
林哲覺得自己猜的可能才是事實。
沈曉君一想,“好像還真是這樣。”
“對了,你找律師了嗎?”
“找了,法院的事就讓律師去跑。”
林哲找的律師是他們公司的法務推薦的,說是非常擅長打民事訴訟的案子,林哲便把這件事全權交給了他負責。
原本就約好了第二天和裝修公司的人一起去棕桐國際花園量房,行程並沒有因為這點‘小事’而取消。
到棕桐國際花園門口時,林哲還笑著問沈曉君:“你說要是這邊的房子也被物業占用了咋辦?”
沈曉君睨了他一眼,那他們是有多倒黴啊?
好在這樣的事並沒有發生,和裝修公司安排過來的設計師碰麵後,沈曉君便說了自己心裏的大致設想。
“簡單,不浮誇,基裝的顏色不要超過三種,價格上以實惠為主……”
設計師記得特別的認真,不敢有一絲怠慢,這可是大客戶!
聽老板說,光這個小區就有三套房!
其他小區還有六套要裝,隻等接了房就交給他們公司負責。
要是他的服務能讓客戶滿意,後麵的房子說不定還會全都交給他!
“……雖然價格上我希望實惠一些,但在材料方麵還是要嚴格把控的,不能因為這房子裝得便宜就濫用不合規的材料。”
設計師連忙道:“這個請你們放心,我們公司的材料都是符合國際標準的!林老板和我們老板還是朋友,坑誰也不能坑朋友啊!”
沈曉君就笑:“不是朋友也不能坑啊!”
跟著他一起來量房的助手都忍不住扶額。
設計師輕輕的拍了一下自己的嘴,“瞧我這嘴,話都不會說,我的意思是,我們會以最好的材料給出最實惠的價格!”
三套房,兩套門對門,另一套則在樓上,麵積幾乎一樣,就算有差,也就差個一平方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