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開,萬物複蘇,百花山再次被綠油油的三葉草、鈴鐺草占領,微風一吹,仿佛能聞到撲鼻草香,清新脫俗、沁人心扉。一位約莫十四五歲的少年爬在山坡上,衣服雖然破舊但是很整潔,小寸頭瓜子臉,單眼皮高鼻梁,皮膚像被烈日暴曬過一樣,若是仔細觀察不難發現他那瓷實的胳膊上青一片紫一片,明顯是個好戰分子。


    媽的,死胖子真耐揍!我坐在草地上甩著雙手,剛剛跟村裏的小胖打了一架,下手稍微重了一點,把小胖的門牙給打斷了,不過並不怪我,誰讓那小胖沒有眼色,光拿臉往我的拳頭上撞,害得我躲都躲不開,逼不得已隻好揍他一頓!否則身為杏花村三好村民的我怎麽會打架鬥毆呢,那不是我的風格!


    “白炎進村了…”


    “汪汪汪..”


    “咯咯咯…”


    “哎呦,小花長得真水靈,別跑呀!哥哥給你檢查身體啊!哎呀,王大娘,不就借了你三隻雞嘛,至於把雞窩抱進臥室嘛?再說我吃它們的時候可是征求過它們意見的…”我踏著大步,在這個愛我的、我愛的小村莊溜達著,順手從半身不遂的李大爺懷裏抓了一把瓜子,“你真客氣啊,李大爺!”瞧李大爺開心的直吐白沫。


    “白炎!”


    我一聽這聲音就知道是小胖他爹肥豬王,打架告家長,沒出息!


    “哎呦,肥叔怎麽啦,請我吃飯呀!啊?小胖的牙怎麽回事啊!”下次不能這麽狠了,應該替他把那幾個蟲牙“拔”了!我就是這麽謙虛,人一定要嚐試審視自己的不足,這樣才能提高自己,這叫自我修養。


    “你這小野種..!”


    媽的!我反手抽出腰間的短刀,一個飛身躍到肥豬王的麵前,短刀離他的喉嚨隻有0.01公分,“我說過,誰再衝我說這個詞我就割了誰的喉嚨,你怎麽跟你兒子一樣不長記性啊!”


    “白炎!休得胡鬧!


    這個聲音我也認得,狠狠的白了肥豬王一眼,收了匕首轉過身子,那位訓斥我的男人是村長,也是整個村子裏唯一一個能管住我的人,不是因為他厲害,而是我尊敬他。王叔白了我一眼,他的眼神裏有一種恨鐵不成鋼的味道,我心裏有些愧疚,想當年若不是王叔,恐怕我早就死在那個寒冬了。


    “王叔!”


    王叔沒有理我,他直接握住了肥豬王的手一個勁的道歉,我真是想不通,他怎麽總是給那些人麵獸心的家夥道歉,其實他們要是不惹我,我才懶得搭理他們!那肥豬王一直指著我說我壞話,改天一定要在他的廁紙裏麵抹點辣椒水,讓他的卵再腫一次。王叔跟肥豬王墨跡了一會就帶我回了家,其實在回家的路上我就猜到他會給我說什麽話,又是什麽“你要懂事啊,不能再胡鬧了啦,我聽說村東頭的誰誰家招收學徒,你學一門手藝賺了錢蓋房子娶媳婦”等等等等,我也給他說過很多次了,我的夢想是成為一位斬妖人,可是他死活不同意,總覺著我癡心妄想,說什麽那是有錢人的人生路,而我的人生路就是踏踏實實的過日子。我最受不了這種頑固的思想,仿佛他比我還了解我的人生,我連試都沒試過就被他全盤否定,就在我以為我們又要大吵一架的時候,發生了一件令我想不到的事情。


    “今天我不跟你爭執了,你不是說你想成為斬妖人嘛!!”王叔直接從長袖裏抽出一本書遞給我。


    我心生疑惑,完全不知道他演的是哪一處,不過當我看到那本書的名字時,哪裏還有心情去管他到底想幹嘛,“妖鑒百錄?!”雖然我不知道這是什麽書,但是一聽名字就覺著非常厲害,不過還是得問問他,畢竟是他的東西,“王叔,這是什麽書啊!”


    王叔還是板著標準的驢臉,“祖傳法寶”


    他今天好奇怪!不過我沒多想,我接過那本並不是多厚的《妖鑒百錄》,大概翻了一遍,我的世界觀就被顛覆了。那本書的紙張雖然有些發黃,但是字跡插圖清晰可見,更關鍵的是一頁一章,每一章都講述了一個妖魔鬼怪的習性、弱點、攻擊特點,甚至還有天敵、醫藥價值!小到蒼蠅蚊子精,大到海魔蛟龍,可謂應有竟有、一應俱全,毫不誇張的說,隻要有這本書,我絕對能成為一位斬妖將,甚至還要更厲害!


    就在我全神貫注鑽研《妖鑒百錄》的時候,王叔咳嗽了兩聲,他就是這樣,若是要跟人說話,他就咳嗽兩聲吸引注意力,據我分析,他是為了預防開了口結果沒人聽的尷尬場麵。我當然很給麵子的看著他,“王叔,這是什麽意思啊!”


    “明天太陽升起前,隻要你能給我抓一隻迷唬回來,我不但給你開介紹信,還把這本書送給你!如果你失敗了,就一輩子給我待在村裏的當個鐵匠,賺錢蓋房子買馬娶老婆!敢賭嘛!”


    雖然我根本不知道迷唬是什麽東西,但是為了我的夢想,賭一次又有何妨!


    “賭就賭!我建議你最好現在就開好介紹信,省的到時候手忙腳亂!”


    就這樣,我拿著《妖鑒百錄》出了房子,我在王叔家已經住了八九年了,他家隻有他一個人,據說他以前有一位非常美麗的妻子,但是早早地死掉了,好像是病死的!按理來說他當年風華正茂、經濟優良,別說再娶個老婆,就算納八個妾也不足為過,可是他卻把媒婆統統拒之門外,村裏人都說他有龍陽之好,但是我不管這些,我隻知道他不僅供我吃穿住,還是我的救命恩人!哪怕他有龍陽之好,隻要不睡我,愛睡誰睡誰!而且現在也不是八卦這些事的事情,那迷唬到底是什麽玩意!我一頁一頁的翻找,終於在第九頁的看到了迷唬的簡介,長得真是惡心!一個桃子大小的女人腦袋下麵非得是個蜥蜴的身子,兩隻小眼睛細的像麵條,眼角和耳根相連,紅絲帶一樣的舌頭舔者它自個的額頭,高挺的鼻梁上長著一個鈴鐺肉球,我認為它比第一頁的蛆蟲精還惡心。


    我緩和了一下翻騰的胃酸,盡量把注意力投入文字之中。原來這迷唬就是一隻墳地裏的壁虎,偶然得到機會鑽進棺材裏吸食人腦獲得智力,等它吃了足夠多的大腦後就會長出人頭,鼻子上的鈴鐺肉球能發出迷人神智的聲音,因此稱為迷唬。書上還說,若想抓捕此妖必須得用豬腦塗抹後腦勺引它出棺,等他爬上後背時一把抓住。看到這裏的時候,我就納悶了,怎麽做到“爬到後背,一把抓住!”我嚐試了一番,最多摸到脖子和腰,根本就摸不到後背,然後接著往後看。書上還說迷唬是一種低級妖怪,隻要用處子月陰布堵住耳朵,就能免疫它製造的幻音。


    處子月陰布!我要去哪裏搞處子月陰布!豬腦還好說,村裏的屠夫成天殺豬,弄點不是問題,可是哪個處子會把自己的月陰布送給我啊!哎呀,怎麽把他給忘了!靈光一閃,我想到了一個人,他就是我們村的偷窺之王兼我的死黨黃三!他的個頭跟我差不多,胳膊卻和我的大腿一樣粗,不是胖,而是壯!身上的肉就像石塊一樣硬,一頭短發卻留個齊眉斜劉海,皮膚稍微比我白一點,鼻子沒我挺拔,嘴巴沒我性感,眉毛沒我濃密,耳朵沒我拉風,唯一比我強一點的地方就是那一對雙眼皮大眼睛吧!這會剛到響午,那貨肯定藏在河邊哪個草窩裏,先找到他再說!


    我也不墨跡,直奔小河,這貨果然藏在草窩裏偷看李大姐洗澡!沒出息的東西,我過去就朝他屁股上踹了一腳,“你丫又不叫我!說好的有福同享那,阿!”


    這貨看得認真,連頭都不回,“我也是剛趕到,快快快!瞧李大姐的又變大了!”


    我真是懶得理他,沒出息的東西!不過真是變大了好多啊!呸,我是來說這事的嘛!我又踹了他一腳,挑起他的欲望根本不用費腦子,“喂,我聽知道一個好地方,每天都有一大波妹子在那跳舞!”


    “跳舞有洗澡好看,土帽!”他還是不回頭。


    我冷笑一聲,“裸體舞哦!”


    那家夥“騰”的一下站起身子,眼神射出一道綠光,一臉猥瑣衝我笑,“還是你講義氣!哪個好地方啊!”


    我看他遲早死在女人身上!這貨雖然好色但是非常義氣,有一次我們倆跟隔壁村打群架,他幫我擋了三刀,所以我認他一輩子的兄弟,“別廢話,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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