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錯了嗎?”
“剛剛這兒附近,不是出現了一大片金光嗎?”
王子慶是一個三十多歲的老酒鬼,
正經事情一事無成,
幹啥啥不行的那種,
連老婆也沒有,孤身一個人生活。
卻是天賦點錯了地方,
黃賭酒樣樣精通。
平常就愛小偷小摸,占些不地道的小便宜。
就在昨天晚上,
他用完了最後一筆錢喝酒。
醉酒睡大街邊上。
天蒙蒙亮,醒來後剛要回家。
結果便看見自家附近的郊區,一陣漂亮的金燦燦的光芒閃過。
雖然金光很不起眼,
但是眼尖的他,
曾經偷看隔壁翠花洗澡十八年,自然是看清了金光。
難道有什麽神奇的寶物出現?
抱著這個想法,
王子慶踏入了郊區,結果一無所獲。
他納悶不已:“應該是喝酒太多,沒有清醒看錯了……”
想法一落,
他便看見了郊區的城隍廟。
鬼使神差的走了過去。
“通明縣城隍廟?”
“這年頭誰還拜城隍這東西,難怪在那麽偏僻的地方,不知道還以為是個鬼廟哩”
“我記得很久之前我似乎來過這裏。”
“哦…記起來,之前我在這邊搬走了幾個凳子,還有桌子,倒是很實用吖。”
“也不知道,現在裏麵還有沒有能用的東西?”
王子慶眼睛轉悠,麵帶猥瑣。
“有人嗎?”
“有沒有人啊…有人……嘶?!”
他本來是漫不經心,
隨意的瞥了一眼。
也正是這一眼,
讓他驚呼出聲,眼睛瞪得大大的!
城隍廟地處偏僻,
廟宇外表看起來毫不起眼,內部卻是別有洞天似的神奇!
隻見,
廟內,
香火嫋嫋升起。
城隍神像寶貴端莊,一身金衣。
側神是黑白無常,一眾下神,亦是光彩奪目,渾身金漆。
地板平整幹淨。
四周掛滿了各種各樣的裝飾。
有鍾鼓。
也有畫冊。
還有金色的蠟燭。
錦布飄飛。
屏風也是別具一格。
似乎都是用名貴的材料製成。
看上去煥然一新!
“這兒有古怪,之前還是破破爛爛的!”
王子慶想走。
他感覺廟裏有古怪。
想起來之前的金光,
他猜測應該就是城隍廟裏傳來。
子不語怪力亂神。
這個時代的人多多少少不相信鬼怪,
也會對鬼神保持尊重。
他害怕城隍廟顯靈。
“可是真的就這樣子走了嗎?”
“城隍廟應該不會害人吧?”
“至少,我總得看看這些東西是不是真金吧?”
王子慶壓抑心中的彷徨。
他拜了拜神像,
走到城隍廟的牆邊上。
拿起一個小巧的掛鍾。
眼睛一亮。
手卻在不停的顫抖。
“這……這是真金?!”
他咬了咬掛鍾,
觀看好幾個呼吸後,
十分確認這玩意絕對是真金做的!
試問。
如果你大清早路過廟宇,發現裏麵有金子,你會怎麽做?
管他詭異還是彷徨,有錢不拿是傻子!
這不關貪心不貪心,
是個人都會有占為己有的心理。
除非這個人沒有心。
“這東西,我得帶回家!”
“我就發財了,想要什麽就有什麽!”
“丫鬟老婆,美酒還有數之不盡的榮華富貴!”
王子慶眼睛露出貪婪的神色。
卻是猛地收斂神色。
他拿起掛鍾,
突然撲通一聲,
直直的跪在城隍廟大殿的蒲團上,
正對神像。
一個呼吸的功夫不到,
哭的那是淚流滿麵。
“城隍老爺呀,您救救小人吧。”
“小人的父母身患重病,我需要錢財來救治他們”
“我需要銀錢,可是小人是混蛋”
“多年來,身無分文,勞累半生,卻是沒有一點積蓄。”
“現在我就拿走您廟裏的一個掛鍾,救救燃眉之急。”
“嗚嗚嗚……望城隍老爺原諒小人。”
“來日有錢了,我必定來還!”
王子慶磕了好幾個響頭,
乒乒乓乓。
連腦門都磕紅了。
更是鼻涕亂流,
聲音哽咽。
說話斷斷續續,仿佛誠心十足。
這家夥一轉身,
慢慢吞吞,
似乎是拿了城隍廟內的東西,良心有愧一般,十分不情願的離開。
走出門後,
一步三回頭,
還不斷磕頭。
直到遠離小樹林,
遠離城隍廟大約五十步距離,
速度才慢慢提升上去。
幾個健步,
卻是飛也似的離去了。
那速度堪比烈馬,
簡直就是一道光,跑著跑著笑了起來!
臉上的苦悶愧疚,眨眼間就變成了絕對的貪婪,以及興奮。
“發財了,我王子慶要發財了,我竟然也有今天!”
他眼睛裏閃著金光。
……
“這家夥是個人才呀。”
李夏秋氣笑似的看著遠去的王子慶,
感覺這家夥生活在前世,
絕對是個影帝!
身具真實審判之眼的他,
自然是將王子慶的身世看的七七八八。
明白這家夥別說父母,老婆孩子都沒有來著。
知道這個人的謊話連篇。
不過李夏秋反思後,
也不怪這家夥,
如果是李夏秋自己大早上散步,看見金光,
廟裏有金子。
附近沒有人。
李夏秋試問,
自己絕得也會動心。
甚至拿走掛鍾的過程不如王子慶這家夥。
至少王子慶的這份敷衍,
很是全麵認真不是嗎?
如果王子慶大搖大擺,囂張跋跎的拿走廟裏的東西,
李夏秋保證這個家夥下半輩子,成為無“雞”之談的人。
金子對於現在的李夏秋來說,
啥也不是。
城隍之身的他,
已經是榮華富貴輕輕鬆鬆。
長生才是真理!
拿走一點點法力變換金子,別人態度足夠,
他開心了的話,
不介意別人拿一點。
畢竟把廟裏變得這麽金碧輝煌,
還沒有人守護,
不來盜賊才是奇怪異常。
“王子慶啊,王子慶,但凡你多拿一點東西,態度惡劣一點,我就弄死你。”
“咦?我怎麽出口閉口就是弄死別人,我的脾氣有那麽暴躁嗎?”
“罪過罪過。”
仿佛高高在上的神袛,
李夏秋現在也的確是神袛,
他抱著遊戲的態度看著王子慶遠去,眼中的凶狠漸漸消散。
李夏秋思考後,
想著城隍廟不能那麽吸引人的眼球,
得把金子材料改成其他的材料。
好看就可以,
不用搞些值錢的東西做裝飾,搞得跟魚肉百姓的神廟一樣。
然後再招幾個侍衛看管。
隻是,
他終究是低估了人性。
幾乎李夏秋剛剛把城隍廟改變計劃想好,
王子慶這個家夥,
他又回來了!
李夏秋都真真正正的氣笑了。
“剛剛這兒附近,不是出現了一大片金光嗎?”
王子慶是一個三十多歲的老酒鬼,
正經事情一事無成,
幹啥啥不行的那種,
連老婆也沒有,孤身一個人生活。
卻是天賦點錯了地方,
黃賭酒樣樣精通。
平常就愛小偷小摸,占些不地道的小便宜。
就在昨天晚上,
他用完了最後一筆錢喝酒。
醉酒睡大街邊上。
天蒙蒙亮,醒來後剛要回家。
結果便看見自家附近的郊區,一陣漂亮的金燦燦的光芒閃過。
雖然金光很不起眼,
但是眼尖的他,
曾經偷看隔壁翠花洗澡十八年,自然是看清了金光。
難道有什麽神奇的寶物出現?
抱著這個想法,
王子慶踏入了郊區,結果一無所獲。
他納悶不已:“應該是喝酒太多,沒有清醒看錯了……”
想法一落,
他便看見了郊區的城隍廟。
鬼使神差的走了過去。
“通明縣城隍廟?”
“這年頭誰還拜城隍這東西,難怪在那麽偏僻的地方,不知道還以為是個鬼廟哩”
“我記得很久之前我似乎來過這裏。”
“哦…記起來,之前我在這邊搬走了幾個凳子,還有桌子,倒是很實用吖。”
“也不知道,現在裏麵還有沒有能用的東西?”
王子慶眼睛轉悠,麵帶猥瑣。
“有人嗎?”
“有沒有人啊…有人……嘶?!”
他本來是漫不經心,
隨意的瞥了一眼。
也正是這一眼,
讓他驚呼出聲,眼睛瞪得大大的!
城隍廟地處偏僻,
廟宇外表看起來毫不起眼,內部卻是別有洞天似的神奇!
隻見,
廟內,
香火嫋嫋升起。
城隍神像寶貴端莊,一身金衣。
側神是黑白無常,一眾下神,亦是光彩奪目,渾身金漆。
地板平整幹淨。
四周掛滿了各種各樣的裝飾。
有鍾鼓。
也有畫冊。
還有金色的蠟燭。
錦布飄飛。
屏風也是別具一格。
似乎都是用名貴的材料製成。
看上去煥然一新!
“這兒有古怪,之前還是破破爛爛的!”
王子慶想走。
他感覺廟裏有古怪。
想起來之前的金光,
他猜測應該就是城隍廟裏傳來。
子不語怪力亂神。
這個時代的人多多少少不相信鬼怪,
也會對鬼神保持尊重。
他害怕城隍廟顯靈。
“可是真的就這樣子走了嗎?”
“城隍廟應該不會害人吧?”
“至少,我總得看看這些東西是不是真金吧?”
王子慶壓抑心中的彷徨。
他拜了拜神像,
走到城隍廟的牆邊上。
拿起一個小巧的掛鍾。
眼睛一亮。
手卻在不停的顫抖。
“這……這是真金?!”
他咬了咬掛鍾,
觀看好幾個呼吸後,
十分確認這玩意絕對是真金做的!
試問。
如果你大清早路過廟宇,發現裏麵有金子,你會怎麽做?
管他詭異還是彷徨,有錢不拿是傻子!
這不關貪心不貪心,
是個人都會有占為己有的心理。
除非這個人沒有心。
“這東西,我得帶回家!”
“我就發財了,想要什麽就有什麽!”
“丫鬟老婆,美酒還有數之不盡的榮華富貴!”
王子慶眼睛露出貪婪的神色。
卻是猛地收斂神色。
他拿起掛鍾,
突然撲通一聲,
直直的跪在城隍廟大殿的蒲團上,
正對神像。
一個呼吸的功夫不到,
哭的那是淚流滿麵。
“城隍老爺呀,您救救小人吧。”
“小人的父母身患重病,我需要錢財來救治他們”
“我需要銀錢,可是小人是混蛋”
“多年來,身無分文,勞累半生,卻是沒有一點積蓄。”
“現在我就拿走您廟裏的一個掛鍾,救救燃眉之急。”
“嗚嗚嗚……望城隍老爺原諒小人。”
“來日有錢了,我必定來還!”
王子慶磕了好幾個響頭,
乒乒乓乓。
連腦門都磕紅了。
更是鼻涕亂流,
聲音哽咽。
說話斷斷續續,仿佛誠心十足。
這家夥一轉身,
慢慢吞吞,
似乎是拿了城隍廟內的東西,良心有愧一般,十分不情願的離開。
走出門後,
一步三回頭,
還不斷磕頭。
直到遠離小樹林,
遠離城隍廟大約五十步距離,
速度才慢慢提升上去。
幾個健步,
卻是飛也似的離去了。
那速度堪比烈馬,
簡直就是一道光,跑著跑著笑了起來!
臉上的苦悶愧疚,眨眼間就變成了絕對的貪婪,以及興奮。
“發財了,我王子慶要發財了,我竟然也有今天!”
他眼睛裏閃著金光。
……
“這家夥是個人才呀。”
李夏秋氣笑似的看著遠去的王子慶,
感覺這家夥生活在前世,
絕對是個影帝!
身具真實審判之眼的他,
自然是將王子慶的身世看的七七八八。
明白這家夥別說父母,老婆孩子都沒有來著。
知道這個人的謊話連篇。
不過李夏秋反思後,
也不怪這家夥,
如果是李夏秋自己大早上散步,看見金光,
廟裏有金子。
附近沒有人。
李夏秋試問,
自己絕得也會動心。
甚至拿走掛鍾的過程不如王子慶這家夥。
至少王子慶的這份敷衍,
很是全麵認真不是嗎?
如果王子慶大搖大擺,囂張跋跎的拿走廟裏的東西,
李夏秋保證這個家夥下半輩子,成為無“雞”之談的人。
金子對於現在的李夏秋來說,
啥也不是。
城隍之身的他,
已經是榮華富貴輕輕鬆鬆。
長生才是真理!
拿走一點點法力變換金子,別人態度足夠,
他開心了的話,
不介意別人拿一點。
畢竟把廟裏變得這麽金碧輝煌,
還沒有人守護,
不來盜賊才是奇怪異常。
“王子慶啊,王子慶,但凡你多拿一點東西,態度惡劣一點,我就弄死你。”
“咦?我怎麽出口閉口就是弄死別人,我的脾氣有那麽暴躁嗎?”
“罪過罪過。”
仿佛高高在上的神袛,
李夏秋現在也的確是神袛,
他抱著遊戲的態度看著王子慶遠去,眼中的凶狠漸漸消散。
李夏秋思考後,
想著城隍廟不能那麽吸引人的眼球,
得把金子材料改成其他的材料。
好看就可以,
不用搞些值錢的東西做裝飾,搞得跟魚肉百姓的神廟一樣。
然後再招幾個侍衛看管。
隻是,
他終究是低估了人性。
幾乎李夏秋剛剛把城隍廟改變計劃想好,
王子慶這個家夥,
他又回來了!
李夏秋都真真正正的氣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