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感覺到,寫《春歸燕園》時的激情要大大地超過寫《春滿燕園》時,其中道理是非常簡單明了的。寫《春滿燕園》時,雖然已經嚐了一點點苦頭,但是總起來說,是微不足道的,快樂大大超過苦惱。到了寫《春歸燕園》時,我可以說是已經飽經憂患,九死餘生,突然又看到光明,看到陽關大道,其激情之昂揚,不是很自然的嗎?


    我在本文開始時,提出來的那幾個問題,現在通過十幾年我的兩篇短文的命運,都完全得到了答複。我們喜歡寫點東西的人大概都有這樣一個經驗:在醞釀階段,自己大概都覺得文章一定會很好,左思右想,夢寐求之,心裏思潮騰湧,越想越覺得美妙無窮,於是拿起筆來,把心裏醞釀的東西寫在紙上。在寫的過程中,有的順利,有的不順利,有的甚至臨時靈感一來,想到許多以前從沒有想到的東西,所謂神來之筆,大概指的就是這個吧。有的卻正相反,原來想得很好,寫起來卻疙裏疙瘩,文思澀滯。這樣的文章寫完了以後,自己決不會喜歡。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剛寫完的文章,往往都覺得不錯,有意放上幾天之後,再拿出來一看,有的仍然覺得好,有的就覺得不怎麽樣。以上兩篇文章都是屬於當時自己覺得好的那一類。要問什麽時候知道,我的答複是,一寫出來就知道。寫文章的人大概也都有這樣的經驗:自己認為好的,讀者也會認為是好的。換句話說,作者和讀者的評價是完全一致的。古人說:"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根據我的經驗,恐怕不完全是這個樣子。寸心之外,還有廣大的人民之心,他們了解得更深刻,更細致,更客觀,更可靠。


    上麵我雖然寫了這樣多,但我決不是認為這兩篇東西都是什麽了不起的好文章。不說別人,就拿我自己來說,我心裏有一個文章的標準。我追求了一輩子這個標準,到現在還是沒有達到。比如山色,遠處看著很美妙,到了跟前,卻仍然是平淡無奇。我雖已年過古稀,但追求的心不敢或弛。我希望將來有朝一日能寫出自己比較滿意的文章。


    1986年7月29日於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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